社会主义制度正义下机会公平的实现_虞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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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此,根据不同的标准,人们所能获得的机会 也不同,以什么作为判断标准,于是成为人们激烈争论 的焦点,也成为制度正义的一个评价标准。
如果从生产技术角度来看, 人们认为技能应成为 机会分配的主要标准。懂技术、教育素质高的人会拥有 更多的机会,反之,则少一些机会。 当机会向有技能的 人开放时,由于是向技能开放,因而必然要求消除其它 不相关的阻碍,如肤色、种族、性别、阶级等因素,仅考 虑人们的才能。 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消除封建等级 制度以身份等自然因素确定机会的分配原则, 具有一 定的进步意义。 但是,如果以技能作为唯一标准,工作 岗位、社会岗位向技能开放,这也存在着与家庭环境、 教育状况、生产资料占有状况等密切相关。 [7]
在影响人们未来的可能性中, 存在着一系列的制 约因素,诸如自然因素(年龄、性别、肤色、身份或其他 偶然因素等)、社会因素(社会制度、社会经济结构等) 和个人因素(个人努力程度、才能、选择等)。 其中,制度 影响最为根本和深远。 制度规范着机会分配的标准和 机会公平的评判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资源有限, 社会不可能按照人们的意愿分配财富, 也不可能给每 个人提供达到其意愿的手段和条件, 由此哪些人有机 会获取多少资源成为考察机会公平的重点。“社会交往 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过程,就是无限制的交往形式的 可能性在物质生产发展水平的制约下以特定的形式客 观化的过程。社会制度,是一种对于交往无限性进行限 制和规范的客观结果。 ”[6]
2.1 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人的发展机会的被剥夺 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形成 的前提。在资本主义初期,早期资本家采取暴力手段把 自耕农(或佃农)从土地上赶出来,促使劳动对象与劳 动者的分离。失去土地的无产者,只有依靠劳动才能获 得基本的生存机会。 而资本主义制度规范着生产资料 私人占有关系。在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都是围绕着 生产资料私有制而设计的。 资本主义制度在确认生产 资料私人占有的基础上, 围绕着如何促使资本利润增 值、社会稳定而创设。 资本主义学者从人的努力、能力、 选择与技能等角度来探讨制度价值, 实际上仍然是在 不违背私有制和增加利润而进行的“正义”说教。 他们 没有联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来阐释个人的努力、能 力、选择、才能所能取到的作用大小。 马克思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 资本对劳动 者发展机会的剥夺。 他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工人 拿自己的劳动力换到生活资料, 而资本家拿他的生活 资料换到劳动,即工人的生产活动,亦即创造力量…… 工人为了交换已经得到的生活资料, 正是把这种贵重 的再生产力量让给了资本。 ”[13]工人不得不接受资本的 绝对指挥,为资本家追逐最大化的利润。 大多数学者对机会公平的认识停留在形式上,认 为只要符合一定程序就会达到机会公平。 它忽略了资 本制度对人的机会实现的影响, 忽视了生产资料所有 者在组织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分配中的支配地 位对机会的影响。 所以也就无法从理论上认识清楚基
面上的确无法进行判断应得不应得, 但他却论证说人 们可以尝试在社会层面上对某些环境因素的影响进行 中和。按照他的提议,社会可以列出一个人人都同意的 清单, 这份清单标明哪些是与环境相关而不是与选择 相关的因素,如年龄、性别、种族、残障、父母的经济阶 层或教育水平。 [9]罗默指出了有些不可克服的因素(如 环境)对人的机会公平的干扰,提出个人主观能动性在 机会公平中的影响,但罗默按努力“应得”的思想应在 衡量标准一致、生产资料公有等情况下才有可能。
按道德本性来讲, 人之作为人, 机会必须是平等 的, 合理的社会安排不承认任何社会成员和团体利益 的优先性, 生活在不同社会地位上的社会成员都应受 到真正公平的对待。 每个人都能获取与其能力大小相 匹配的资源。 然而,现实中资源总是有限的,而引入“竞 争性的机会平等”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所谓“竞争性的 机会平等”就是在竞争时各种竞争条件的平等,以解决 稀缺资源的分配。 [12]而竞争性的机会平等必然存在利 益冲突,当利益冲突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一定的集团 利益或阶级利益。 而作为影响机会公平的最重要的条 件,就是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度。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 制度下,机会不可能在所有人之间真正平等。如果没有 生产资料实行它,一个人再多的机会,也是白白浪费。
综上所述,机会公平的评判标准都有合理之处,但 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无论是技能、努力、个人选择 还是能力等都与社会的基本制度密切相关, 如果离开 一定的现实背景和制度条件来谈论之,定会失之偏颇。 也即, 机会公平必须将个人因素与大的制度环境联系 在一起考虑。 不正义制度制约下的个人努力、技能、选 择和能力等的发挥,都会带来不公平的结果,机会也不 可能真正公平。 “从可能性上来说,人们之间的交往方 式可以是无限性的。但从现实性来看,是与一定的物质 生产活动发展水平相联系的……对于生活在这种制 度下的人们来说,它又成了一种外部的环境,一种既定 的力量,限定和规范着人们的活动”。 [11]
而森主张从机会背后所隐藏的能力来看机会公 平。他认为,不同的人在相同的物质资源实际做他们希 望做的事情上,能力水平大不相同,用他的话来说,他 们能够达到不同的“功能表现”的水平。 根据森在印度、 孟加拉等国家的调查研究,即使在最贫困的地方,如果 穷人有足够的能力,只要国家不干涉,完全可以实现贫 穷者的自救,摆脱饥荒。如果穷人不具备利用自然条件 和社会资源的能力,就无法从根本上摆脱贫穷,即便给 他们提供较好的社会物质援助。森相信,不去比较人们 的资源, 而是比较他们不同的功能表现或参与各种活 动的能力,从能力上力争达到平等。 [10]森摒弃人们基础 不一致对机会公平的影响, 承认人们事实上存在不公 平的前提,而关注后天占有资源的能力,这也是不可能 做到的。 因为任何能力或功能的发挥都是在一定物质 条件基础上做到的,能力的发挥不能离开物质条件。
1 机会公平的评判标准
何谓机会?吴忠民认为,机会实际上是指社会成员 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和余地。在他看来,机会包含共享机 会和竞争机会,而共享机会即面对公共资源,人们有参 与的资格;竞争性的机会即差别机会,是指在资源有限
的条件下, 人们由于劳动条件和自身天赋不同而实际 享有不同的发展机会。 [3]王春光认为,机会是一种接触 和获得资源的可能性。 而机会平等指所有社会成员在 接触和获得资源的可能性是平等的, 都能获得与其能 力发展相匹配的资源,并不受人为的限制和区别。 根据 资源的价值地位不同,机会又被区分为高层机会、中层 机会和底层机会。 [4]在国外,也有学者对机会概念进行 过探讨,美国学者威斯特(Westen)认为,机会概念包含 有三个因素,即机会的归属者、机会所指向的目标和机 会归属者与目标的关系。 首先,从机会的归属者来讲, 机会是与人的属性联系着的。 机会的获取受到人的自 然属性的影响,即年龄、性别、贫富等影响。 如同一体力 劳动岗位,年轻人总比年老人的机会多,男人总比女人 的机会多。 其次,机会总是指向一定对象目标或系列目 标的。 机会总是与人们期望的利益、名誉等有关。 如岗 位、教育、医疗、住房、贷款、提升等,甚至一种行为体 验、一段乐趣等。 不同的机会主要是针对不同目标而定 的。 我们日常使用的不同类型的机会,主要是根据不同 的目标而设定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即“机会的归属 者与目标的关联性”。 归属者与目标之间存在复杂的关 系, 有确保关系 (确保机会归属者可以达到机会的目
于“自由平等”的人类为何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在资 本主义私有制下, 资本家通过对工人剩余劳动时间的 占有,使工人失去了发展机会的时间;通过对工人剩余 价值的占有,使工人失去了发展自身机会的物质基础。 资本不仅剥夺了工人的经济机会, 还剥夺了工人的政 治机会。资本渗透到政治领域,使工人失去争取合法利 益的机会,渗透到意识形态中,使工人失去争取发展机 会平等的自觉意识。总之,资本影响着人们的生存机会 和发展机会,使得个人的选择、努力、能力和才能等都 成为“弱势”。 在私有制度下,资本所带来的收入分配与 仅有努力或劳动取得的收入分配情况是大不一样的, 因为它与个人努力、选择、能力、才能等不对称,而一旦 财富的差别超过某种限度, 就会使权利和机会上的平 等流于形式。目前,人们往往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实现机 会公平的最好方式,这也不可否认,因为它确实替代了 封建社会基于身份、等级、血统等先天性不平等因素, 但市场经济给予人的平等只是一种身份和“政治权利” 的平等,表现更多的是程序的平等、法律的平等,市场 经济并不是要给每个人提供相同的经济资源, 也就是 说, 它所保证的是作为参与者的平等身份、 相同的程 序。在现行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已经成为人们拥有 或失去某种机会的决定性因素。
[ 关键词 ] 机会;公平;制度;正义
[DOI编号] 10.14180/j.cnki.1004-0544.2015.09.006
[ 中图分类号 ] D621.5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04-0544(2015)09-0031-06
机会,是人们经常使用的词语,每个人在每天都会 碰到各种机会,如表达机会、购物机会、娱乐机会、赚钱 机会等等。每个人在一生中也会遇到诸如就业机会、升 迁机会、收入分配机会、生存发展机会、分享红利机会 等。 在这些机会中,很少有人对机会概念进行界定。 而 对于机会公平,更少达成共识。本文试图从制度正义角 度来探讨机会公平的实现问题。 即通过制度建设努力 消弭不同主体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差距,给予每个人 提供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通过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 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受到公平的对待。“制度是为人类设 计的、构造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约 束,是人类设计出来的形塑人们互动行为的一系列约 束”。 [1]制度影响到人们的各种机会。 “社会的制度形式 影响着社会成员,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想要成 为的那种个人,以及他们所说的那种个人”。 [2]
2 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 机会公平的主要评
判标准
从个人因素来看,个人努力、能力、选择、技能等都 会影响到一个人的机会获取, 但最重要的是社会因素 的影响,特别是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生产资料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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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研究
可以影响个人获取目标的过程和结果, 可以影响个人 获取资源的多少和可能性大小。 而生产资料的占有方 式就是基本制度规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12CZX014)。 作者简介:虞新胜(1974—),男,江西余干人,哲学博士,东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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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 Baidu bibliotek 理 论 月 刊 2015.09
标)、可能性关系(机会归属者存在达到机会目标的可 能性)、以及各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关系等等。 对未来的 必然性与不可能性都不涉及到机会问题, 也只有在确 保与可能之间,才会存在机会问题。 [5]质言之,人们重 视机会,是因为机会关联着人的未来,机会关系到可能 性。
而有些学者从过程中来理解机会公平问题。 机会 公平与个人的奋斗过程有密切关系, 其伦理依据是按 努力“应得”,即依据努力程度来决定是否应得利益。 罗 默的机会平等模式中探讨了努力对于机会平等的重要 性,他的机会平等理论包含五个关键词:目标、环境、类 型、努力和政策。 其中,努力是受个人控制的,付出越多 越可以增加获取目标的数量或可能性的因素, 而政策 是指社会干预,可以影响个人获取目标的过程和结果。 而一个机会平等的政策就是使个人获取只能与个人努 力相关而与环境无关的政策。 [8]罗默承认在个体的层
马克思主义研究
社会主义制度正义下机会公平的实现
□ 虞新胜
( 东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 摘 要 ] 公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之一,而机会公平又是社会公平的主要内容之一。 影响机会公平的 因素有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其中社会基本制度对机会公平起重要作用,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对机会是否公平 具有决定性影响。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机会形式上比较公平,实质上资本对劳动者发展机会进行了剥夺。 只有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下,才能实现机会的形式与实质的统一。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公平的,但由于历史原 因,具体制度安排中仍然存在身份、地位、户籍等不公平的现象。 消除不公平的制度规范,是解决机会公平的基 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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