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
党员票决制办法
银川乡发展党员票决制办法
1、各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时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不再使用举手表决方式。
2、票决时,票决对象必须到会。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支部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外出党员参会。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票决前,有正式向支部提出个人书面明确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计入到会人数。
4、票决结果应将投票得票情况、书面意见得票情况及综合得票情况当众宣布,表决对象所获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的,才能获得通过。
5、在一次投票中如未获通过,应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做出相应处理:票决吸收预备党员的,当天不能再次投票,对表现较好的发展对象,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继续考察后再次填写志愿书,按吸收入党程序再次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票决;对被党员大会多数票否决的发展对象,应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表决预备党员转正的,应就是否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当天再次票决,并根据票决结果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6、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应将有关票决的情况(包括参加大会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等)如实写入支部决议
中,党支部书记和计票人填写《票决制报告单》,10天内向镇党委上报有关入党材料。
同时做好会议记录,表决票由党支部归档保存,以备检查。
电子科技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及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手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的书面表决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或不表达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党员应慎重使用弃权票。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表决通过。
三、适用范围1.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中对接收预备党员进行表决。
2.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中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进行表决。
四、基本步骤(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
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单。
(二)票决程序表决通过是支部大会的重要环节,表决前要进行完整的大会程序,主要包括表决对象汇报个人有关情况,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报告表决对象的有关情况,与会党员对表决对象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等,在此基础上方可进行无记名直接投票表决。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在全校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江苏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基本内涵发展党员票决制,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或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对申请人能否入党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的制度。
三、票决对象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或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党员应慎重使用弃权票。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应尽可能通知全体正式党员参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五、基本步骤(一)会前准备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须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有关工作(有关规定见《南京工业大学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实施办法》),准备好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考察、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票决情况汇总单、投票箱等。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一、票决制由(支部)党员大会试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收加入中共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
二、票决制采用接收预备党员党员意见表、预备党员转正意见和接收预备党员投票表决统计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表决统计表。
三、党支部在表决前,必须向党员宣布投票表决时需注意的事项,明确表决表的填写要求。
四、党支部党员在正式表决前,必须推选三名表决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到会党员人数的清点,表决表的发放、回收、唱票和计票,填写表决结果统计表等,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按有关要求向支部大会公布。
被表决对象不得担任工作人员。
五、表决表一律由正式党员本人书写,如个别党员本人无法书写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代其书写,但委托人必须按党员本人的真实意志填写。
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会议的党员的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投票表决后,支部应如实将表决表和表决结果统计表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2014年3月4日。
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度试行规划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票决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评议(可编辑).doc
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度试行规划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票决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评议(可编辑)大委发〔〕号关于印发《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规划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票决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评议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党(总)支部:《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规划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票决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评议制度的实施方案》业经镇党政领导班子联系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切执行。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委员会年月日主题词:党政建设发展党员方案通知抄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大塘镇党政办公室年月日印发大塘镇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决定在我镇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发展党员试行公示制度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和我镇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为依据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新时期党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切实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大力推进高素质党员队伍建设。
二、重要意义发展党员试行公示制度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提高新党员的公认程度有利于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坚持党员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有利于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党性锻炼提高综合素质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增强工作责任感健全和完善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内民主,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建设和谐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2.逐人票决原则。
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实行逐人讨论酝酿,逐人进行票决。
3.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4.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作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5.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三、票决对象1.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2.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四、基本步骤(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前,必须准备好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票。
发展党员答辩制、票决制、民主推荐制
黑河市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展党员答辩制办法(试行)为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建立健全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的重要意义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以党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答辩,能有效促使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掌握;能够从组织程序上,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入党仪式的严肃性,切实把牢发展党员的“入口关”;能够切实提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意识,达到提高党员队伍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目的。
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既能考验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又能促使现有党员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是对全体党员开展党性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
二、发展党员答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发展党员实行答辩的总体要求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实科学发展党员观,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答辩方式,落实答辩责任,确保答辩效果,达到教育目的。
(二)发展党员实行答辩要达到的主要目标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党的观念,增强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和执政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2、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扎扎实实工作的模范,严守党的纪律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
(三)发展党员答辩要坚持的工作原则1、教育为主原则。
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党的知识答辩,是为了检验新党员对《党章》、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掌握情况,促使新党员、老党员加强学习。
XXXX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
XXXX大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皖组字〔XX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1.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2.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条票决方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表决。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表决票并清点、统计表决票数。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
6.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对票决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
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实行分步票决,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其它材料一起上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审批。
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第四条票决程序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票决程序:1.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主要议题和程序,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
2.发展对象本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介绍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一、经本人申请,组织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经过审查和公示,采用召开支部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或按期转正。
二、在支部大会中纳新对象或预备党员汇报思想, 介绍人介绍培养教育情况,党支部介绍考察情况。
三、党员进行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填写完毕后,由专人负责收票,当场统计投票情况。
五、现场公布结果。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即为通过。
对票决通过的同志,将其有关材料和票决报告一起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对未通过的需继续培养。
党员发展票决制
党员发展票决制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票决对象1、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每年12月中旬)。
2、拟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一年半后,公示、政审之前)。
3、拟接收为预备党员(领取《入党志愿书》之后)。
4、拟转为正式党员。
二、票决办法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票决人数要求:参加党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
3、讨论两人以上培养、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4、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党委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由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担任;党支部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须经到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5、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一个选项作为唯一意愿。
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7、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
票决对象获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8、票决结果写入党支部大会决议,票决原始票据随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票决程序1、票决准备。
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位同志的个人简历、入党申请书、工作表现等基本情况;接收预备党员的,在召开会议之前,党支部必须按规定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和《入党志愿书》等;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前必须准备好该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教育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及表式。
2、票决环节。
票决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环节:(1)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积极分子宣读入党申请书(或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或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入党介绍人(或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发表意见;支部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不设支委的则由支部负责人)介绍培养、政审、征求意见、公示等情况;(4)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5)监、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分发统一印制的表决票(表决票样式附后),主持人作填写说明;(6)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
福建农林大学发展票决制试行办法
附件5:福建农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票决范围1、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2、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转正。
二、票决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客观、公正地参与票决。
(二)逐个表决原则。
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票决对象的,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逐个讨论酝酿,逐个进行票决。
(三)一人一票原则。
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其他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大会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但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唯一意愿原则。
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投票人应做出唯一意愿。
对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五)超过半数原则。
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须超过应到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票须超过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三、具体做法(一)准备工作党支部在召开大会前,必须准备好《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根据相关材料,填妥表中相应的栏目。
表决票要整齐统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
同时准备好《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情况汇总表》或《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汇总情况汇总表》。
会前准备好投票箱,并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二)票决程序投票表决阶段的具体程序为:1、主持人(一般为支部书记担任)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
2、全体党员表决通过监票人名单,主持人指定计票人名单。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同时,确定会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
11: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附件11:发展党员票决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根据我校实际,制定票决办法如下:一、适用范围1、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对象。
2、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程序除执行发展党员的正常程序外,在票决时按下列程序进行:1、会议主持人(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有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2、由到会正式党员民主推荐监票人、计票人;3、监票人、计票人领取、发放表决票;4、会议主持人详细说明表决票填写方法;5、有票决权的正式党员填写表决票;6、依次投票后,监票人、计票人清点收回表决票张数(如收回表决票多于发出的表决票,本次投票无效),并当场进行统计、汇总;7、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8、会议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9、会议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在表决汇总票上签名,封存表决票;10、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及票决情况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位置。
三、基本原则1、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占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可进行票决。
2、被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正的决议。
对于经票决不能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3、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票决(可在一张表决票内逐个表决),统一计票和汇总。
四、工作要求1、要认真把握好会议讨论环节。
在票决前,支委会要详细介绍票决对象考察期间或预备期期间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并认真组织到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因参会党员对票决对象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支委会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票决;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不能票决。
发展党员文件(三Gong一票决)1
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三公一票决”制度的意见组一[2004]29号为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现就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推、公评、公示和票决”(简称“三公一票决”)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在发展党员中试行“三公一票决”制度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全面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规定,扩大民主,强化监督,保证质量,切实做好新形式下发展党员工作。
二、制度内容1.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实行“公推”制度。
要求人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支部组织召开公推会议,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参加公推会议的范围和人员由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商定。
会上,党支部先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及培养教育情况作具体说明,并负责回答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问,然后由到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公推发展对象,党员推荐票和群众推荐要分别统计,两种推荐票一般都达到实到会人数60%以上(含60%)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公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年底。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大会)根据公推结果,讨论提出年度发展计划草案,报上级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批复确定正式发展计划。
每次公推结果两年内有效。
2、在评价发展对象是否成熟时实行“公评”制度。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安排,发展对象经过进一步的培养教育,在组织政审和集中培训合格的基础上,经基层党委同意,由党支部组织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进行公评。
具体要求是,党支部组织召开公评,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参加公评会议的范围和人员由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商定。
会上,党支部先介绍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情况,然后重点就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等内容进行测评,党员测评分与群众测评分分别统计,两个测评平均分均达到70分以上者,经党支部研究,基层党委同意,方可继续履行其它入党手续。
党员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党员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摘要:第二中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1、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表决。
2、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
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3、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
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4、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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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建立发展党员票决制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
第三条方法步骤
(一)会前准备
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前,党支部要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上级党委审查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应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
(二)票决程序
支部大会研究吸收预备党员的票决程序:
1、由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发展对象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介绍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3、入党介绍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本人是否同意其加入党组织表明态度。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政审、培训、预审,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情况。
5、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由支委在大会上宣读。
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6、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7、宣布表决结果。
8、通过是否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票决程序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二)票决办法
1、参加会议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2、填票确有困难的党员,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应于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并统计在票数内。
3、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一种意愿。
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
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4、被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转正的决议。
5、对党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的票决对象的有关材料,按规定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四条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