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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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费计核特点目前,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颁布了地方性的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虽其工时单价与工时定额各有差异,但其计核方法与遇到的普遍问题则是基本一致的。

1.工时费计价公式目前,在各地普遍采用的工时费计价公式是: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该车型的技术复杂系数(其中,车型技术复杂系数有的地区未采用)。

2.工时及工时定额收费的内涵目前,维修企业对外多以工时定额及单价与维修客户计费;对内则多以完成的定额工时,作为班组或技工个人计核其提成收入的依据。

因此,对工时及工时定额收费含义的理解与剖析,从经营、管理角度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3.工时所包含的内容要正确理解工时定额,首先应该认识到:工时不等于施工时间。

按照可靠性理论中对维修时间的定义,维修时间应由以下几个时间组合构成:a.维修准备时间(包括业务接洽,生产计划、调度,生产场地、工具、配件准备等工作时间);b.车辆故障诊断时间(含维修前检测、诊断时间);c.实际施工时间;d.试验、调试时间;e.场地清理时间。

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在开放式维修作业(允许客户进入生产区“守着”技工修车)的企业,客户在车辆竣工结算时,会提出对工时数的计核异议,因为他们对完成该车维修仅用了多少时间是亲眼所见,而计费却远远高出这个数字。

维修企业结算人员往往不能圆满解释计核工时的来历,仅告知用户是从《定额标准》中查出的。

虽然客户也查看了《定额标准》,但总感不服,其症结就在于客户把维修时间中的“实际施工时间”当成了维修工作总时间,对此应向客户解释、说明。

4.工时费所包含的内容在对内计核工时费提成时,也常常遇到基层班组或技工对工时结构与工时费的误解。

作为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向班组或技工个人解释清楚,说明他所施工完成的工时构成部分(实际施工时间那一部分)和工时费所包含的内容。

无论工时单价法定多少,工时费都应包含以下内容:a.上缴给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的税金;b.经营、生产与管理的固定成本;c.经营、生产及管理费用; d.应完成的利润。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3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助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二、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三、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
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是指对汽车维修项目的工时和材料消耗进行统一规定和
标准化,以便于汽车维修行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

汽车维修定额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汽车维修市场、提高汽车维修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汽车维修市场。

在过去,由于
缺乏统一的维修标准,一些汽车维修企业存在着随意定价、虚假维修等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而制定统一的维修定额标准可以有效遏制这些问题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汽车维修定额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标准化的维修项目
和工时消耗可以有效规范汽车维修过程,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维修质量。

同时,定额标准也可以促进维修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升,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另外,汽车维修定额标准的制定还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统一的定额标准,消费者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到维修项目的价格构成,避免因为缺乏信息而被“宰客”。

同时,定额标准的实施也可以减少维修过程中的额外收费,增强了消费者对汽车维修企业的信任。

总的来说,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的制定对于整个汽车维修行业的规范化、提
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统一的标准,可以有效避免维修市场的混乱,提高维修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希望未来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能够不断完善,为汽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是指对汽车维修过程中所需工时的标准化规定,它是汽车维修行业中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汽车维修工时、提高维修效率、保障维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汽车维修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首先,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汽车维修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的深入研究和总结,结合汽车维修实际情况而得出的。

它包括了汽车维修中常见的各项工时定额,如更换发动机、更换变速箱、更换离合器、更换刹车片等,每项工时都经过了精确计算和实际验证,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其次,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汽车维修效率。

通过统一的工时定额标准,可以使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时更加有章可循,不再因为工时计算不准确而导致工时浪费,从而提高了维修效率,减少了维修成本,提升了维修质量。

此外,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还可以作为汽车维修成本预算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汽车维修项目报价时,可以根据工时定额标准对维修项目的工时进行合理估算,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准确和公正的报价,避免了因工时估算不准确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的制定和应用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完善的过程。

随着汽车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汽车维修工艺和工时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对工时定额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以保证其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汽车维修行业的发展需求。

总之,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对于规范汽车维修行为、提高维修效率、保障维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汽车维修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规范和指导文件。

希望广大汽车维修从业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和应用工时定额标准,从而更好地为汽车维修服务,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

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1、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3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助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二、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三、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30%。

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助费,三类和机加工、精品文档,超值下载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二、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三、维修费用结算规定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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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维修定额标准(一)汽车维修工时费计核特点目前,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颁布了地方性的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收费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虽其工时单价与工时定额各有差异,但其计核方法与遇到的普遍问题则是基本一致的。

1.工时费计价公式目前,在各地普遍采用的工时费计价公式是: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该车型的技术复杂系数(其中,车型技术复杂系数有的地区未采用)。

2.工时及工时定额收费的内涵目前,维修企业对外多以工时定额及单价与维修客户计费;对内则多以完成的定额工时,作为班组或技工个人计核其提成收入的依据。

因此,对工时及工时定额收费含义的理解与剖析,从经营、管理角度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3.工时所包含的内容要正确理解工时定额,首先应该认识到:工时不等于施工时间。

按照可靠性理论中对维修时间的定义,维修时间应由以下几个时间组合构成:a.维修准备时间(包括业务接洽,生产计划、调度,生产场地、工具、配件准备等工作时间);b.车辆故障诊断时间(含维修前检测、诊断时间);c.实际施工时间;d.试验、调试时间;e.场地清理时间。

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在开放式维修作业(允许客户进入生产区“守着”技工修车)的企业,客户在车辆竣工结算时,会提出对工时数的计核异议,因为他们对完成该车维修仅用了多少时间是亲眼所见,而计费却远远高出这个数字。

维修企业结算人员往往不能圆满解释计核工时的来历,仅告知用户是从《定额标准》中查出的。

虽然客户也查看了《定额标准》,但总感不服,其症结就在于客户把维修时间中的“实际施工时间”当成了维修工作总时间,对此应向客户解释、说明。

4.工时费所包含的内容在对内计核工时费提成时,也常常遇到基层班组或技工对工时结构与工时费的误解。

作为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向班组或技工个人解释清楚,说明他所施工完成的工时构成部分(实际施工时间那一部分)和工时费所包含的内容。

无论工时单价法定多少,工时费都应包含以下内容:a.上缴给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的税金;b.经营、生产与管理的固定成本;c.经营、生产及管理费用;d.应完成的利润。

企业应按上述项目所占的实际比例,计算出合理的工时提成比例,并作出说明,以使员工心服。

(二)工时费的定义及工时费用举例工时费就是维修工人完成一项保养项目所需要的费用,每个工时的费用,各个厂家都不同。

例如,斯巴鲁傲虎的工时费用,变速箱油的工时费是144元,蓄电池工时费24元,空气滤芯、空调滤芯的工时费是48元,正时皮带的工时费600元,前保险杠(不含喷漆)工时费是1040元。

而其竞争对手汉兰达的工时费用则低很多。

汉兰达更换变速箱油工时费是80元,蓄电池工时费用是30元,空调滤芯、空气滤芯的工时免费,正时皮带不用更换,前保险杠不含喷漆的工时费是100元。

汉兰达前保险杠含喷漆的工时费是600元,而斯巴鲁傲虎不含喷漆就已经达到1040元了。

(三)工时费的基本计核方法1.整车大修———对整车大修,目前各企业经常使用的计核方法主要有3种,可视具体情况选用。

a.定额制。

即完全按企业所在地颁布的《定额标准》中该车型的整车大修定额计核,所涉及的配件、材料费用另行加计。

b.合同制。

即采用各工种、工序的工时与配件、材料包干,限额计费,其具体内容由企业和送修方协商确认后,在维修合同中写明。

c.混合制。

即一些工种(如发动机、底盘各总成与电器系统的维修)采用按地方颁布的工时定额计核,另一些工种和作业项目(如车身的钣金修复、车身涂装、蓬垫、内外装饰修复等)按合同制包干计核。

混合制计核方法适应了不同修复难度和不同涂装用料、工艺要求的具体情况,故应用较为普遍。

2.总成大修———总成大修一般均按定额制计核工时费,但有两点须予以注意。

a.因目前不解体检测、诊断技术尚不够完善,还无法在修前检测中精确判定总成内部零件的磨损或损坏程度,故在客户报修确定维修作业项目,签定合同时,应留有余地。

即应说明总成解体,进行零件检验、分类后,方能最后确定零件(特别是曲轴、气缸体等重要部件)的更换方案;到时应请车主到企业现场予以确认后,共同认定零件更换方案,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这不但是对客户的尊重,同时也避免了今后结算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b.属正常大修中的一些加工(如发动机总成大修时的镗磨气缸、磨修曲轴等),有的企业缺乏加工设备而采用外协加工,这笔加工费已包含在总成大修工时费中了,虽然企业支付了这笔加工费,但不应向客户另外加计收取。

3.汽车维护———汽车维护一般均按定额计核工时费,但在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划清维护与附加小修(含故障排除)作业项目的界限,在维护中发现了故障、隐患,须作小修处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共同确认小修作业项目。

4.汽车小修———汽车小修的工时计核,比较前面的维修项目更为复杂,故应首先进行分类。

按照专业特点,我们把小修工时计核方法分为以下3类。

a.直接计核法。

此类方法直接、简单,客户所报的小修项目单纯、直接,可从《定额标准》栏目中直接查找到其定额工时,比如:换火花塞;换制动片;换某灯灯泡;换传动带等。

b.综合作业法。

用户报修更换某一总成、零部件或解决某一明显故障,但要完成此项作业,必须涉及周边一个或多个零部件的拆装与调试。

此项任务看似简单,实则施工复杂,且因车型档次、结构不一,虽工序相差不大,但计费差异却大,处理不好,极易引起客户与基层班组、技工个人的不满。

这类实例比较多,如解决曲轴后油封漏油、更换变速器或主减速器某轴承、更换离合器片或分离轴承等等。

最有趣的实例是奥拓轿车与丰田凌志L400轿车更换水泵,其工序数、工作量相差无几,但如按《定额标准》综合计费收费较高,对奥拓车客户感到难以承受,但对凌志车客户则少有怨言。

操作这类小修工时计核最易发生争议的是,客户只计报修处的工时所耗,而忽略周边零部件的拆装与调整所涉及的材料费,如前例换曲轴后油封,需吊、装发动机,拆装空调管路,装配后需重加制冷剂等。

对制冷剂的材料费,用户则因难以理解而常执异议。

而从作业班组或技工来说,他们却认为此项作业费工费时,而工时计核不足,致使承担这类管理工作的员工“两头受气”,颇感为难。

实施这类小修工时核计的基本方法是:将更换零件或排除故障所相关的周边其他零部件拆装、调校工序排出(其工艺程序依各企业自身工艺条件确定最佳方案),查出对应每道工序(或工步)所规定的工时数,然后累加,得出所需总工时数。

当上述工时一一对应明确列出后,应及时与客户见面,征得其认同,使双方都能“心中有数”,避免修后的计价疑虑,同时也可使企业在客户中树立“坦诚相待、明码实价”的形象。

另外,此统计资料亦可作为该小修项目内部核算的基本原始依据。

c.故障诊断法。

此类计费方法较前面两类难度更大。

因为客户报修时,所报小修项目并非直接是《定额标准》上所列的项目,而绝大多数是以故障现象报修。

比如:检修发动温度高,发动机异响,发动机油耗高,燃烧不好,发动机运行中易熄火,自动变速器换档迟缓,方向跑偏等等。

因为产生故障的成因各异,十分复杂,随机因素很多,故各地在制定《定额标准》时,欲将故障现象的对应修理工时列出,是目前难以做到的。

但故障的排除,最后仍是更换、修理或调试某零部件。

所以为达到明确计核工时的目的,这里就存在一个转换问题,即如何把客户所报的故障现象转换为修理、更换或调试引起故障的零部件的检修作业。

而这个“转换”的唯一手段就是修前检测诊断。

因此,对这类小修的工时计核,核心问题是故障检测、诊断的水平。

由于各企业的故障检测诊断的设备、仪器、资料与具体检测人员的理论、实践水平不一,故同一故障诊断,各企业所投入的精力、时间和设备使用也就不一。

但总体来看,对这类小修,企业在故障诊断上的技术、劳动投入是最多的(有的故障诊断过程可达数天),而排除故障的施工,在多数情况下,与技术分析的投入比较要少得多,有的甚至仅占极少工时。

因此,这类小修的工时计核应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为故障诊断工时;第2部分为故障排除工时。

第2部分的工时计核有标准可查,而第1部分的随机因素甚多,难以确定。

可参考的办法,一是按单项检测、诊断计费;另一是按实耗工时计费。

因故障诊断在汽车维修中技术含量大,采用后者办法时需与客户协商,取得认同,即采取合同认定的形式解决。

(四)工时计费程序及对有关人员的要求由于各维修企业内职能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各有千秋,也带来了维修费用计核难易程度的差异。

业内人士大都有这样一个感觉,即报修比较顺利,结算时客户不满和争执就比较多,而且结算人员多为财会专业出身,缺乏汽车维修相关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让他们给客户逐项解释清楚计核依据,的确是为难他们了,这是许多维修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矛盾。

参考港、台及国外经验和一些先进维修企业的管理模式,我们认为,合理的计费程序应当是:由业务部门(他们应最熟悉本企业维修生产、工艺)接车、检测,确定维修项目,并以此为据作出维修费用的预算,经客户认可后签订合同;车辆维修竣工后,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将车辆移交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按合同规定验收,同时也按合同条款审查计费清单,在审查无误后,再交客户验车和审查计费清单;客户如有疑问,应由主管该车的业务人员作出解释、说明,直到客户满意;客户确认后,由客户到财务部门结算、出厂。

这样,使矛盾解决在相应的合适的部门,把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化解在事前。

因此,对计核费用人员来说,其知识面应相当宽、实践经验丰富,并能作好计价结构的科学组合,另外,还应具备较强的客户接待能力与谈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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