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金会设立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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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基金会注册流程和注意事项

【热荐】基金会注册流程和注意事项

【热荐】基金会注册流程和注意事项在浏览新闻和报纸时,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基金会”的消息,有很多人在经济困难时得到了基金会的帮助,还有很多有能力的人成立了基金会来帮助别人,如果我也想成立一个基金会来回报社会,需要做什么准备呢?本文介绍了基金会注册所需的流程,并且指出了在基金会注册的时候应满足的条件和注意事项,另外还指出了原始基金的最低额度。

关于基金会注册的一系列疑问,就由来为您解答。

基金会注册流程:1.决定基金会的宗旨。

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组建理事会。

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

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起草章程。

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7.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8.进行战略规划。

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

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9.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

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

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10.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

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11.建立会计体系。

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12.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

除些之外,根据基金会性质的不同,基金会注册还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源头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基金面向全省开展资助工作,主要资助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研究(含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下同)工作。

第三条省基金主要来源于省预算拨款。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省基金捐赠或出资合作设立联合基金。

第四条省基金主要资助项目类别包括: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

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可根据需要增设或调整项目类别。

第五条省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宏观引导、激励创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引领未来、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六条省科技厅是省基金项目主管部门,依法对省基金资助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统筹协调。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制定省基金发展规划与政策;(二)建立省基金资助评审专家库、项目库;(三)负责项目资助计划和项目设置、指南发布、评审、立项、监督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四)编制项目年度预算,提交下一年度专项细化建议;(五)组织和指导项目依托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提出应用建议;(六)受理依托单位注册和备案申请。

第七条省财政厅依法对省基金项目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项目年度预算,根据预算编制程序要求审核下达专项资金;(二)指导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督促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三)审核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结果应用方式,督促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省基金资助工作通过依托单位实施。

本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条件开展公益性基础研究的企业和法人组织,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能力和条件;(三)具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和制度;(四)具有专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五)没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成立基金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基金会的条件和流程

成立基金会的条件和流程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成立基金会这档子事儿。

你说成立基金会难不难?这就好比盖房子,得一步一步来,还得用心思。

先说说条件吧。

你得有足够的资金吧,这就像做饭得有米呀,不然怎么开锅呢?这资金可不是小数目,得能撑起基金会运作的大梁呢!然后呢,还得有个靠谱的团队,就像一支船队得有经验丰富的船员一样,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船开得稳稳当当。

再讲讲流程。

这可不是走个过场,那是相当重要的呀!首先得想好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你到底要干啥呀,帮助谁呀,可不能稀里糊涂的。

然后去相关部门登记注册,这就跟给孩子上户口似的,得有个合法身份。

接着呢,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没有规矩可不成方圆呐!就像家里得有个家规一样,大家都得遵守。

你想想,要是没有这些条件和流程,那不乱套了呀!好比一辆车没有方向盘,还怎么开呀?成立基金会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要担责任的呀!你得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负责,得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

这就跟养孩子似的,得精心呵护,让他茁壮成长。

咱再打个比方,基金会就像一棵大树,资金是根,团队是树干,宗旨和目标就是树枝,规章制度就是树叶,只有这些都齐全了,这棵树才能枝繁叶茂,给人们带来阴凉和希望。

所以啊,想成立基金会,可得好好琢磨琢磨这些条件和流程,可别马虎大意。

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成的。

咱中国人向来就有乐善好施的传统,成立基金会不就是把这种传统发扬光大嘛!让更多的人得到帮助,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这多棒啊!总之,成立基金会是一件既有挑战又有意义的事情。

条件要够,流程要清,用心去做,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为社会做出贡献呐!大家都行动起来吧!。

基金会成立登记指南

基金会成立登记指南

基金会成立登记指南一、前言基金会是一种以公益为目的、财产独立、自主运作的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促进民生福祉的公益事业。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选择成立基金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发展。

本文将为您介绍基金会的成立登记指南,帮助您顺利完成基金会的设立。

二、基金会的定义三、成立基金会的步骤1.项目准备阶段在成立基金会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

(1)研究基金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了解基金会的法律要求和管理规定。

(2)制定基金会章程,明确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管理机制等内容。

(3)确定基金会的名称,命名应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命名规范和要求。

2.登记登记材料准备阶段(1)准备基金会的注册资本。

根据《基金会管理法》的规定,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准备基金会的业务经费。

根据基金会章程和发展计划,确定基金会的开展项目和资金需求。

(3)准备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根据基金会章程,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等机构,选择合适的人员担任职务。

(4)准备基金会的申请材料。

包括基金会设立申请报告、章程、发起人名单、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名单等。

3.登记登记申请阶段(1)提交申请材料。

将所有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件提交至区县级民政局或市级民政局。

(2)受理申请。

民政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4.审核审批阶段(1)初审。

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公示。

公示审查是法定程序,公示期为30天,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合法权益。

(3)评估。

民政部门将邀请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参与评估,评估基金会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5.设立登记阶段(2)开立基金会银行账户。

基金会成立后,需前往银行办理开户手续,设立基金会的资金账户。

四、基金会成立登记的注意事项1.择期办理。

在面对一系列繁琐的程序时,基金会应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来进行成立登记。

2.提前准备。

基金会设立流程范文

基金会设立流程范文

基金会设立流程范文
一、申报设立基金会
1.申报人应携带悉材料,到省社会救助局申报设立民政专业基金会,
经审查合格后,由省民政厅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2.申报人应携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省社会救助局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省财政厅申请基金会设立。

3.经省财政厅审核和批准后,发给《基金会设立许可证》,并办理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制定章程
1.组建理事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的章程定为基金会管理的根本法,
内容应包括基金会的名称、宗旨、组织机构等。

2.章程应参照基金会法及相关有关法律,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同意,
报省财政厅审核和批准。

三、注册登记
1.经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携带基金会的相关材料,到省市地方财政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须具备以下材料:
(1)申报设立基金会所需法律文件;
(2)财务报表;
(3)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4)基金会章程;
(5)基金会设立许可证;
(6)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7)基金会组织机构;
(8)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名单;
(9)基金会财务负责人证明。

3.经注册登记办理完毕后,即可组织开展工作。

成立基金会流程范文

成立基金会流程范文

成立基金会流程范文1.准备工作首先,你需要明确的是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

这需要你了解社会需求以及你所关心的公益领域。

随后,你可以与志同道合的伙伴或专业人士合作,商讨基金会的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财务管理等问题,这有利于更好地明确基金会的发展战略。

2.确定基金会名称和注册地基金会的名称应当简单、明确,并且不能与已有的基金会重名。

确定合适的注册地也是很重要的。

通常,注册地选择在发起人所在城市或地区,但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他地点。

3.拟定基金会章程4.填写申请材料并递交5.审核和备案递交申请后,地方民政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基金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宗旨是否合法、章程是否合规等。

审核通过之后,会办理基金会备案手续,并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6.注册资金的筹备注册资金是设立基金会的必备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会有一定要求。

因此,在设立基金会之前,你需要筹备足够的资金。

7.成立会议和选举机构基金会成立后,可以召开成立会议,并在会上选举理事、监事和常务副会长等机构。

这些机构的职责是制定基金会的具体规划和运作方针,监督基金会的活动并落实公益目标。

8.银行开户和财务管理基金会成立后,需要在银行开立基金会的账户,该账户通常用于接收和管理基金会的资金。

此外,你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会的收支明确、透明,并进行定期审计。

9.完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基金会成立后,需要制定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案。

根据规模和运营需求,可以雇佣专业人士来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项目实施工作,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职责分工。

10.公开宣传和项目推进基金会成立后,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宣传,提升基金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在项目实施方面,可以依据基金会章程中所规定的宗旨和目标,开展与之相关的公益项目,实现基金会的社会使命。

这些是一般设立基金会的流程,其中每一步都很重要,需要认真准备和履行。

注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应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要求。

基金会成立流程是什么

基金会成立流程是什么

基⾦会成⽴流程是什么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逐渐发现随着投资的迅速发展,为了公益发展的⽬的,有的公益⼈⼠会选择组建基⾦会。

对于基⾦会,国家有着严格的监管流程。

因此,了解基⾦会成⽴流程对公益⼈⼠来说是⼗分必要的。

对此,店铺⼩编在下⽂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基⾦会的成⽴流程标准规定。

基⾦会成⽴流程是什么建⽴⼀家基⾦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决定基⾦会的宗旨。

每个基⾦会应该有⼀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的宗旨2、组建理事会。

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作团队把基⾦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

随着基⾦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员也会改变3、起草章程。

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4、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原始基⾦必须为到账货币资⾦5、选择⼀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的⽂件。

根据最新的政策,⼀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6、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作⼈员7、填写法⼈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登记申请书。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会的登记管理机关8、进⾏战略规划。

战略规划表述了基⾦会潜⼒的愿景。

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作团队,确定⾄少⼀年内的项⽬和运作优先事项9、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

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

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10、建⽴基⾦会正式⽂件的存档体系。

登记⽂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件都应该妥善存档11、建⽴会计体系。

基⾦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套已经确⽴的可以满⾜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12、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法律规定《基⾦会管理条例》第三⼗六条基⾦会、境外基⾦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31⽇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年度⼯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基金会成立流程

基金会成立流程

基金会成立流程基金会成立流程基金会是一种依法设立、独立运行的公益组织,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基金会的成立流程。

第一步,筹备组成立。

成立人应当由不少于5名自然人或者法人共同组成,成立人需协商确定基金会的章程、基金会名称和主要活动方向等内容。

成立人还需选择一名法律专业人员作为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第二步,制定章程。

基金会章程是基金会的基本法规,用于规定基金会的组织形式、目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等重要内容。

制定章程需要充分考虑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和实际情况,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步,公示。

制定好章程后,需进行公示。

公示的期限一般为30天,公示内容包括基金会名称、章程、主要活动方向、成立人名单等。

公示的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各界了解基金会的设立情况,同时也为了给予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机会。

第四步,备案登记。

公示期满后,基金会需向地方民政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申请备案需要提供基金会章程、公示材料、成立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地方民政部门将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审核,经核准后颁发基金会登记证书。

第五步,设立财务账户。

基金会成立后,还需要开立财务账户。

基金会的财务账户应该与其他账户相互独立,用于接受捐赠、管理基金会财务以及开展公益活动等。

第六步,筹备基金会工作。

基金会成立后,需要组织成立人和理事会进行相关工作的筹备。

包括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等主要负责人,建立管理机构,完善组织架构,制定工作规范和流程等。

第七步,开始运作。

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基金会即可开始正式运作。

基金会的运作包括项目申报和管理、资金募集和使用、公益活动开展等多个方面,需要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具体根据章程和实际情况进行。

基金会成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合法程序的审核和审批。

在成立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基金会的公益性质、社会需求和运作的可行性,以确保基金会的合法性、可持续发展性和社会影响力。

同时,需要依托法律和政策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基金会的运作符合相关规定,更好地发挥公益作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基金会注册流程

基金会注册流程

基金会注册流程基金会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组织,其注册流程相对复杂,但只要按照规定逐步进行,就能成功注册一家基金会。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基金会注册的流程。

首先,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在注册基金会之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基金会的名称、宗旨和规模,明确基金会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制定基金会章程等。

这些都是注册基金会的前提条件,必须做到周密和完善。

其次,选择注册地点。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的注册地点应当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注册。

然后,办理基金会注册登记。

在确定了注册地点之后,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递交注册申请材料。

一般来说,注册申请材料包括基金会章程、基金会设立的决议、基金会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基金会财产来源证明等。

递交申请材料后,民政部门将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这标志着基金会注册完成。

接下来,进行税务登记。

基金会注册完成后,还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章程、基金会设立的决议、基金会发起人的身份证明等。

税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并颁发《税务登记证书》。

最后,办理银行开户。

基金会注册和税务登记完成后,还需要到银行办理基金会的银行开户手续。

需要携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基金会章程等材料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总结来说,基金会注册流程包括前期准备、选择注册地点、办理基金会注册登记、进行税务登记和办理银行开户。

只要按照规定逐步进行,就能成功注册一家基金会。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愿大家顺利注册基金会!。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豫民文〔2024〕38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4〕3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2023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对未按要求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参加年报年检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二、工作安排(一)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

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上述报告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慈善组织、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请于2024年3月31日报送至登记的民政部门。

(二)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在审批系统内完成审查工作。

基金会设立流程

基金会设立流程

基金会设立流程1、设立基金会的条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

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募捐)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

公募基金会按照可以开展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基金会名称的要求(1)基金会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

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3、基金会负责人的条件基金会的负责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1)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基金会的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2)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3)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4)担任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河南省基金会办事指南

河南省基金会办事指南

基金会办事指南(试行)●本《指南》,系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及有关政策要求制订,目的在于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要求,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并对所申报的文件、材料统一内容,统一格式,实现设立登记的规范化。

●基金会申请办理登记事项的表格,可从河南省社会组织网()下载。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盖章”处,应盖上红色印章。

“签名”处,应由本人手签名。

登记事项所准备的文件、材料均一式两份。

●河南省民政厅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邮编:450016,民间组织管理局电话:6550679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受理申报材料,下午整理材料。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

基金会设立登记一、设立基金会的条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

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募捐)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

公募基金会按照可以开展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2)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并且来自合法的捐赠;(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固定的住所;(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二、设立基金会的程序申请人咨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名称→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核、审批→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人颁发决定书和证书→基金会递交备案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归档→登记管理机关公告。

注:申请人咨询申报阶段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直接登记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基金会直接登记征求意见表》、《关于申请设立XXX基金会的可行性报告》等预审材料。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和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10.13•【字号】豫民文〔2023〕209号•【施行日期】2023.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和评估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3〕209号各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 为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基金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慈善组织行为,提升慈善组织服务能力,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等规定要求,省民政厅决定对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工作(一)抽查方式省民政厅通过公开选取社会力量承担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事务,在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中随机抽取13个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随机确定参加抽检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开展抽查工作,并形成抽查报告。

(二)抽查内容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慈善组织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

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专项基金、慈善项目、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等情况(见附件2)。

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三)抽查审计时间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抽查审计期间为2021、2022会计年度,如有必要可进行延伸审计。

(四)抽查结果运用根据抽查情况,对每个抽查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出具抽查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

发现有违规情况的,省民政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申请成立基金会办事指南

申请成立基金会办事指南

申请成立基金会办事指南一、前言基金会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持续进步。

如果您有志于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成立一个基金会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本文将为您提供申请成立基金会的办事指南,帮助您顺利完成申请程序。

二、申请前的准备工作1.明确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在申请成立基金会之前,您需要明确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

宗旨可以是教育、医疗、环保等公益领域,目标可以是促进公众教育、改善健康状况、保护环境等。

2.编制基金会章程:基金会章程是基金会的组织大纲,包括基金会的名称、宗旨、组织形式、资金来源和使用、决策机构等内容。

编制基金会章程时,建议参考已有的范本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3.确定基金会的创始人和董事会成员:创始人是发起成立基金会的人,董事会成员则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创始人和董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愿意为基金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4.筹备基金会的初始资金:成立基金会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起始资金。

您可以通过个人捐赠、企业赞助、政府拨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同时,还需要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规则和管理制度。

三、申请成立基金会的流程1.准备基金会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基金会章程、创始人和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规则等。

2.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一般是地方民政局或慈善事业管理部门。

在递交材料时,需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注明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3.审核和批准: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

审核包括对基金会章程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审查,以及对创始人和董事会成员的资格的审查。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发放基金会的法人登记证书。

4.公告和备案:基金会成立后,需要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立事项,并将相关信息备案。

公告内容包括基金会的名称、宗旨、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5.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基金会成立后,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和开立银行账户。

河南省红十字基金会章程

河南省红十字基金会章程

本基金会的全称是:河南省红十字基金会。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河南省。

必要时可延伸到中国境内外(境外募捐活动须事先经河南省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同意)。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公益活动,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环境,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400 万元,来源于社会捐赠。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河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河南省红十字会。

本基金会的住所: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活动,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二)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开展赈灾救助活动;(三)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关注和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四)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资助和支持教育事业;(五)扶危济困,敬老助残,资助和支持老年福利事业;(六)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公益合作;(七)开展符合本会宗旨和红十字特色的其他公益活动;(八)广泛募集公益资金,增加基金来源,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公益基金的保值增值。

本基金会由5—2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本基金会设立名誉理事长。

名誉职务人员不参预理事会决策。

理事的资格:(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五)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预议事决策;(六)尊重理事会的多元文化,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七)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商议确定;(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允许;(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河南省基金会设立办事指南

河南省基金会设立办事指南

河南省基金会设立办事指南基金会办理设立登记指南河南省民政厅办理设立登记指南说明1、本《指南》,系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要求制订,目的在于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对所申报的文件、材料统一内容,统一格式,实现设立登记的规范化。

2、基金会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指南》,按照各项要求办理。

3、基金会办理设立登记,所提交的文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盖章”处,应盖上红色印章。

“签名”处,应由本人签名。

设立登记申请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一式一份。

4、表中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表中数据、时间、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5、基金会发起单位或者发起人如委托他人代理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授权委托书。

6、河南省民政厅地址:郑州市畜牧路东段,邮编:450011,民间组织管理局电话:65506813、65506795。

一、基金会设立登记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基金会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在设立登记申请之前,申请人应预先将拟定的基金会名称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第二步,开展筹备工作。

申请人按照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开展设立该基金会的有关筹备工作。

第三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经筹备达到设立条件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第四步,受理设立登记申请。

基金会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后,应携带设立登记所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

成立基金会流程

成立基金会流程

成立基金会步骤1、首先递交一份可行性汇报,内容以下:(1)名称;(2)成立理由、背景及目标;(3)基金会类型:公募或是非公募;(4)宗旨和业务范围;(5)原始基金数额及资金起源;(6)业务主管单位:假如是教育性质话,是市教委;(7)住所地址;(8)理事会人员配置及介绍;(9)律所介绍。

2、将可行性汇报递交民政局,经过后找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过后,确定基金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分别提交民政局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而且需要成立党支部。

基金会章程应该载明下列事项:(1)名称及住所;(2)设置宗旨和公益活动业务范围;(3)原始基金数额;(4)理事会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5)法定代表人职责;(6)监事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7)财务会计汇报编制、审定制度;(8)财产管理、使用制度;4、召开第一次理事会,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经过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分别派人参与监督。

5、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行政许可中心审查登记成立。

(1)所需材料1)筹备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文件3)验资汇报书4)办公场所证实5)社会团体责任人立案表6)章程草案(2)具体步骤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市社团局第034号窗口领取该事项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也可经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 直接下载);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查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正当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正当定形式,当场一次性通知清楚需要补正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申请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初审,并当场出具初审意见,报市社团局驻“中心”首席代表;第四步:首席代表依据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分管局长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前到“中心”窗口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批文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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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
办理设立登记指南河南省民政厅
办理设立登记指南说明
1、本《指南》,系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要求制订,目的在于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对所申报的文件、材料统一内容,统一格式,实现设立登记的规范化。

2、基金会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指南》,按照各项要求办理。

3、基金会办理设立登记,所提交的文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盖章”处,应盖上红色印章。

“签名”处,应由本人签名。

设立登记申请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一式一份。

4、表中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表中数据、时间、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5、基金会发起单位或者发起人如委托他人代理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授权委托书。

6、河南省民政厅地址:郑州市畜牧路东段,邮编:450011,民间组织管理局电话:65506813、65506795。

一、基金会设立登记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基金会申请设立登记程序
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在设立登记申请之前,申请人应预先将拟定的基金会名称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第二步,开展筹备工作。

申请人按照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开展设立该基金会的有关筹备工作。

第三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经筹备达到设立条件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第四步,受理设立登记申请。

基金会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后,应携带设立登记所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
到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基金会报送申请设立登记文件、材料齐全、有效的,正式予以受理,发给设立登记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设立登记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五步,审批设立登记。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文件、材料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并按照程序进行报批。

对准予设立登记的,由省民政厅发给准予设立登记决定书;对不予设立登记的,由省民政厅发给不予设立登记决定书,并告之理由、依据和相关权利。

准予设立登记或不予设立登记,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

第六步,颁发登记证书和办理备案手续。

基金会经批准设立登记后,凭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出具的《河南省民间组织机构代码赋码证明》,到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电话:65928786,65928782)申请本单位代码的预赋码,然后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打印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并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帐户设立等手续。

基金会应当及时将刻制的印章和设立的银行帐户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

三、基金会申请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1、发起人基本情况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表(发起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的,还应附相应的登记证书);
3、发起单位、发起人委托申请人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的委托书;
4、捐赠人或者捐赠单位捐赠意向书;
5、《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6、业务主管单位签署的关于基金会名称的初审意见。

(二)基金会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报告;
4、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5、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6、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7、《基金会登记事项表》;
8、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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