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样本
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一、绪论二、评定流程1.申报阶段学生需要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积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需要学生本人亲自填写,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2.初评阶段初评由学院领导和专业教师组成的评定委员会进行。
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
3.现场评定阶段评定委员会根据初评名单,对学生进行面试或评审,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学术成就、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评定委员会还将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学生在学院内外的表现等因素,进行最终评定,并确定获奖名单。
4.公示和颁奖阶段评定委员会将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意见,对有异议的名单进行调整。
最后,学院将在学院的颁奖典礼上正式颁发奖学金,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评定标准1.学术成就2.科研能力科研能力是评定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学生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评定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科研参与度、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
3.社会实践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评定学生素质的重要依据。
学生应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和志愿者工作,展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评定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种类和质量。
4.其他因素评定委员会还将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学生在学院内外的表现等因素。
例如,学生展示的诚实守信、团队合作、积极进取等品质将会被重点考察。
四、评定原则1.公正、公平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定。
评定过程应严格遵守程序,拒绝任何不正当的行为。
2.科学、客观评定过程应科学、客观,避免主观意见的干扰。
评定委员会应根据明确的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考量,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
3.激励、鞭策五、奖学金等级六、奖学金金额七、其他规定1.评选的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和通知。
2.获奖学生应按照学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奖学金,并进行有效利用。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一、综合评分细则1.学术成绩(40%)该项评价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选择与完成情况等。
-平均绩点:根据学生的绩点等级进行评分,绩点越高分数越高。
-课程选择与完成情况:评估学生是否广泛选择不同类型的课程,并成功完成这些课程。
2.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20%)该项评价学生在科研活动和创新项目中的表现。
-科研活动:评估学生是否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等。
-创新项目:评估学生是否参与创新项目、获得专利等。
3.社会服务与领导能力(20%)该项评价学生在社区服务和领导力方面的表现。
-社区服务:评估学生是否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如志愿者工作、社区项目等。
-领导力:评估学生是否担任学生组织或俱乐部领导职务,以及在该职务中的表现。
4.个人品质与道德表现(10%)该项评价学生在个人品德和道德行为方面的表现。
-个人品德:评估学生是否具有优良的品行,如诚实守信、独立思考等。
-道德表现:评估学生是否遵守学校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如尊重他人、正直等。
5.奖励加分项(10%)该项加分为学生在其他领域上的表现,例如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比赛奖项、参与社交活动等。
二、评分标准解释1.优秀(90-100%):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突出,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10%。
2.良好(70-8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良好,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30%。
3.合格(60-6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符合基本要求,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50%。
4.待提高(50-5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较弱,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后50%。
三、申请材料要求1.学术成绩单:需提供最近一学年的学术成绩单,并注明平均绩点。
2.个人陈述:需提供一份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术研究、社区服务、领导经验以及个人成长等方面的经历与心得。
3.推荐信:需提供至少两封推荐信,推荐人应为教师、导师或社会领导人,推荐信应详细描述学生在学术、社会服务和领导力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绪论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我校特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的具体要求和细则,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我校设立了以下奖学金类别:-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2. 奖学金评定依据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
学术成绩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论文成绩等。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如下:- 学年结束后,学校将统计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
- 学校将根据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
- 根据排名结果,学校将按照奖学金类别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排名前5%的学生。
- 二等奖学金:排名前10%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排名前20%的学生。
5.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将在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给获奖学生。
学校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奖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面。
2. 综合测评方式综合测评方式如下:- 学术研究:评估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研究成果、论文发表等。
- 学术竞赛:评估学生在学术竞赛中的成绩,包括获奖情况、参赛经历等。
- 社会实践: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 科研项目:评估学生参预科研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成果、参预程度等。
3. 综合测评结果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与学术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4. 综合测评记录学校将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学生档案中进行保存。
这些记录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参考。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 Σ(课程学分 ×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与: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与,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供奖励和培养人才的机会,特制定此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管理。
第三条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20人,一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50人,二等奖学金每年评选300人,三等奖学金每年评选500人。
第四条奖学金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全程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条奖学金资助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按照评选结果和资金情况确定。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奖学金的评选主要参考下列条件:(一)学术能力: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
(二)综合素质:包括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文艺体育特长等。
(三)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第七条奖学金的最低评选条件为:(一)学术能力优异者,应有优秀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对于非科研专业的学生,应有其他学科竞赛获奖证明。
(二)综合素质良好者,应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身心健康。
(三)社会服务突出者,应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奖学金的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第九条初评由各学院的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按照评选条件对学生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初评名单,并报送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第十条终评由学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查,严格核实学生的评选条件和申请材料,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第十一条终评结果经学校正式公示后,评选委员会将公示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和公告栏上公布。
第四章申请与审核第十二条奖学金评选采取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三条自愿申请的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如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
第十四条学院推荐的学生由学院领导指派专门的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小组要求推荐学生提供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专门面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和原则奖学金评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优秀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定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和激励。
2. 奖学金的种类和条件根据学校的奖学金设立情况,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特殊奖等不同等级。
学生获得奖学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学术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实践丰富、品德表现良好等。
3.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1)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2)学生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品德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奖学金评定:根据学生的评审结果和奖学金设立的条件,学校进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奖学金发放:学校将获奖学生的名单公示,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发放奖学金。
4. 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奖学金管理制度,明确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并定期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原则综合测评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综合测评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全面和激励。
2.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方式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方式包括考试成绩、论文评审、社会实践报告、综合素质评定等多个方面。
3. 综合测评的程序(1)学生档案: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材料。
(2)评价指标确定:学校制定评价指标和权重,确定综合测评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3)数据采集:学校采集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数据。
学生奖学金评分制度模板
学生奖学金评分制度一、宗旨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步,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分制度。
本制度旨在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奠定基础。
二、评选对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5.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评分标准奖学金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100分,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各部分权重如下:1. 学业成绩(50%):包括课程成绩、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2. 科研能力(20%):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
3. 社会实践(15%):包括社会服务、实习经历、志愿者活动等。
4. 综合素质(15%):包括领导力、团队协作、创新能力、艺术特长等。
五、评选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相关信息,并根据评分标准给予初步评分。
3. 学校复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提交的初步评分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评分。
4. 公示名单:学校将最终评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奖学金发放: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发放奖学金。
六、奖学金设置1. 一等奖:总分排名前5%,奖励金额每人每学期5000元。
2. 二等奖:总分排名5%-10%,奖励金额每人每学期3000元。
3. 三等奖:总分排名10%-20%,奖励金额每人每学期1000元。
七、纪律要求1. 学生申请奖学金时,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的设置及金额1. 奖学金设置:我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二、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及条件1. 评定对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申请学生每学年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或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并有相应证明材料),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两次。
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底素质拓展品德与行为修养模块积分在100分以上。
(4)学年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以内,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成绩)。
三、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 每年9月份,学校公布奖学金评定通知,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
2.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
4.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5. 各学院组织面试、答辩等形式的评选活动,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6. 各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7.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1. 奖学金管理:学校设立奖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和管理工作。
2. 奖学金监督:学校设立奖学金监督小组,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第一部分: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肯定,也是对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进取的激励。
为了保证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和透明,学校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部分:评选标准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主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自主创新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第三部分:学习成绩评定学习成绩是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
在考虑学生学习成绩时,不仅要看学科成绩的高低,还要考虑学生的学业进步情况。
第四部分:社会实践评定社会实践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将通过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参与度、影响力和成就感来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水平。
第五部分:学术竞赛评定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这不仅能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还能够丰富学生的学习经验和知识储备。
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学术竞赛中的成绩和获奖情况评定学生的学术竞赛水平。
第六部分:自主创新评定自主创新是对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
学校将重点考察学生在课外科研项目、创新发明、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来评定学生的自主创新水平。
第七部分: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和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学校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
第八部分:评选程序学生奖学金评选一般分为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环节。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复审环节,并通过公示来评选奖学金获得者。
第九部分:公平公正原则学生奖学金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干预评选过程和结果。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部分:奖学金发放学生奖学金一般按照学期或学年进行发放,奖金数额根据评选结果和经济情况来确定。
学校将公示获奖名单,并及时将奖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总结: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是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制度文件。
根据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竞赛、自主创新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标准来评定学生的奖学金资格,通过一系列的评选程序和公示环节,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模板】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
内评审工作规程
第一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
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第三条材料报送
学生于10月14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表报送到学生科冯建军老师处。
同时电子版也要发到邮箱:(******)
联系人:XXX ******** ********
学生科
2010-10-12。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推动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
本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以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和潜力。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种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二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5%至15%的学生;- 三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15%至30%的学生;- 特殊奖学金:授予在学术、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学术成绩:包括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和学术表现;-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初步评定;- 综合测评: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由综合测评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监督;- 奖学金发放:根据评定结果,将奖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
具体指标如下:- 学术成绩:以学生的课程成绩为主要依据,包括平均分、专业排名等;- 综合素质:包括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学生自评:学生需填写综合测评自评表,对自己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自我评价;- 专家评审:由综合测评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评定结果: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综合测评委员会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目的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优秀学生在学业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最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最高;-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适中;-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较低。
3.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得出,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三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通过学生自我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进行评定。
4.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学生自我申报:学生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指导教师推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向评定委员会提供推荐信;- 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申诉;- 奖学金颁发:根据评定结果,颁发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资金来源:奖学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的专项经费和社会捐赠;- 奖学金使用范围:奖学金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学习相关费用;- 奖学金终止条件:奖学金获得者在接受奖学金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学业成绩明显下降,将取销其奖学金资格。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种类及资助标准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特殊贡献奖学金2. 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3)三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
(4)特殊贡献奖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特殊贡献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每学期的绩点来评定,绩点越高,评定等级越高。
(2)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达到4.0。
(3)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5至3.9之间。
(4)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0至3.4之间。
2. 综合素质评定标准(1)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根据学生在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上的表现,综合评定等级。
(3)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在特殊贡献方面的表现,经过综合评定确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校公示(1)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名单,并公布评定标准和程序。
(2)学生可以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学校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2. 学生申请(1)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开放奖学金申请通道。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评定委员会评审(1)学校组建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4. 奖学金公布(1)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2)获奖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并领取相应奖学金。
3.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稿)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奖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第二条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条件(一)学业成绩总评分为正分;(二)本学期必修课程无不及格;(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二级指标无“需努力”等级;(四)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五)本学期未受纪律处分。
第三条各类奖学金具体评定条件一、素质优秀奖学金(一)学习优秀奖学金根据“学业成绩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定。
本学期学业成绩总评分名次列同专业年级前1/3,“学习态度”评价结论为“优秀”;同等条件下, 学业成绩总评分高者优先。
获奖比例和奖金为:1.学习优秀一等奖5% 300元/人2.学习优秀二等奖10% 200元/人3.学习优秀三等奖15% 100元/人(二)科技创新奖学金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活动,具有科技以及学科创新成果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创新创业”评价结论为“优秀”。
分创新一等奖、创新二等奖;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
1.科技创新一等奖,奖金500元/人。
获奖以下条件之一:(1)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2)在各类学会主办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3)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4)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2. 科技创新二等奖,奖金200元/人。
获奖以下条件之一:(1)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优胜奖,或在各类学会主办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2)在校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3)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校级立项;(结题)(4)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第二作者,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类别与评选条件一、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以单项奖为主,综合奖为辅。
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优秀奖学金、第一课堂奖学金、第二课堂奖学金、优秀团队奖学金;综合奖为精英奖学金和院长奖学金。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比的同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3、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70%以上;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5、学年内所获得学分不少于规定的学分或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学分的规定参照温大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6、公寓区内表现测评合格。
三、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包括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内的);2、无故拖欠学费的。
各类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一、单项奖学金: A 、德育优秀奖学金(1) 德育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学生。
(2) 参加评选的学生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① 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30%。
具体参见思想品德评价办法;② 关心校风校貌建设,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3) 评选办法及金额:①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② 评选不分班级专业类别,所占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不超过总人数3%,奖励金额为600元/年。
B 、第一课堂奖学金 1、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习优秀的学生而设置的一项奖学金。
其评定参照以下细则: (1)评价依据: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
学业优秀奖学金根据“学业成绩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定,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级别。
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100C 班级最高学分绩点和课程学分绩点和=j课程学分绩点和=∑(必修课程绩点×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1+(选修、辅修学分总和)×K] (其中K 为变量,目前暂定0.01)K 为课外教育项目学分。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定细则范文一、奖学金的种类和标准1.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
申请流程:学生在每学年结束时填写申请表,提交到相关学院教务办公室。
评定标准:按照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定,高于平均绩点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
2.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相关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评定标准:综合考虑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的表现、成果和影响力,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
3.社会工作奖学金申请条件:本科生,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获得突出表现。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到学生工作处。
评定标准:评定过程包括对学生社会工作经历、所取得成效的审查和学生自我评价。
奖励金额: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二、评审程序1.申请阶段: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提交到指定部门。
2.初审阶段: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评审阶段。
3.专家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公示阶段:学校公示获奖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和对获奖名单的申诉。
5.颁奖仪式:学校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奖学金的管理和维护1.学生信息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奖学金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申请信息、获奖情况和奖励金额。
2.申诉机制: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设立申诉渠道,组成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处理。
3.奖学金使用管理:获奖学生须签订使用协议,按照规定使用奖学金资金,需提交使用报告。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术、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彰和激励,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的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奖项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将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奖学金级别越高。
(2)奖项:对于学生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的奖项,赋予适当加分。
(3)社会服务: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适当加分。
3.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发布奖学金评定的时间和流程。
(2)学生需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单、奖项证书和社会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校将组成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4)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结果。
4.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1)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校将在学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的发放。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学生评估数据。
2. 综合测评的内容(1)学业水平:通过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2)领导才干:通过学生在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领导才干。
(3)社会服务:通过学生在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参预来评估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
3. 综合测评的方法(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领导才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综合测评的公示和申诉(1)学校将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包括学生的得分和排名等信息。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激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透明,本文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各门课程成绩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科研成果: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如参预论文撰写、获得科研奖励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杰出表现,如担任学生会干部、参预志愿者工作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积极参预,如参预社会实践、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评定。
(2)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评定委员会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定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发布,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4. 奖学金发放(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2)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处发放,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
施细则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类别与评选条件
一、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以单项奖为主,综合奖为辅。
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优秀奖学金、第一课堂奖学金、第二课堂奖学金、优秀团队奖学金;综合奖为精英奖学金和院长奖学金。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比的同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70%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5、年内所获得学分不少于规定的学分或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学分的规定参照温大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6、公寓区内表现测评合格。
三、凡当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包括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内的);
2、无故拖欠学费的。
各类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一、单项奖学金:
A、德育优秀奖学金
(1) 德育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学生。
(2) 参加评选的学生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① 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30%。
具体参见思想品德评价办法;
② 关心校风校貌建设,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3) 评选办法及金额:
①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② 评选不分班级专业类别,所占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不超过总人数3%,奖励金额为600元/年。
B 、第一课堂奖学金 1、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业优秀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习优秀的学生而设置的一项奖学金。
其评定参照以下细则: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
学业优秀奖学金根据“学业成绩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定,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级别。
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
100
C 班级最高学分绩点和课程学分绩点和
=
j
课程学分绩点和=∑(必修课程绩点×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1+(选修、辅修学分总和)×K]
(其中K为变量,当前暂定0.01)
K为课外教育项目学分。
注:①素质学分根据学分制管理条例冲抵相关学分,但不计入智育成绩;
②英语、计算机获得等级证书加分标准(从获得成绩的学期起每学期加相应分值):
注:成绩计入当学期的课外教育项目学分。
例:某学生
其中必修课成绩为:
课程A(3学分)成绩为86;课程B(2学分)成绩为90;
课程C(3学分)成绩为87;课程D(4学分)成绩为88。
选修课成绩为:
课程E(2学分)成绩为70;课程F(2学分)成绩为61。
课外教育项目为:
班级助理申请1学分;素质拓展训练营课程申请2学分。
则有:
成绩绩点=(3×3.6+2×4.0+3×3.7+4×3.8)/(3+2+3+4)×(1+0.01×7)= 4.021
(其中课程A 86分的课程绩点为3.6,课程B 90分的课程绩点为4.0,以此类推,若课程成绩低于60分,则课程绩点以0计)
K=2+2+1+2=7 (其中前两项为经过选修课,第三项为班级助理申请的学分,第四项为素质拓展训练营课程申请的学分)(2)评定比例和奖励金额:
一等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元/年;
二等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励金额为1000元/年;
三等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奖励金额为600元/年。
(3)评选注意事项:
以专业(类别)为单位,打破班级限制,以各专业学生实际学业水平确定智育排名,由智育排名确定第一课堂奖学金获得者。
而实际学业水平衡量按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计算方法即参照课程加权平均分评定学生学习效果的优劣,以学院教务系统导出的课程加权平均分为准。
2、学业进步奖学金
学习进步奖学金用语奖励学习勤奋、刻苦的同学。
主要按照以下规定:
①学习绩点较上一学期在所在专业中排名进步20%以上者;
②成绩绩点提高1.0以上并未获得学业优秀奖学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