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实用版
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队运行效率和车辆安全性,保障公司业务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相关事宜,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
第三条燃气公司车辆管理应符合“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原则,做到合理规划、科学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输。
第四条公司车辆管理实行“先车辆管理,后业务经营”的原则,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管理,公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日常车辆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第六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七条公司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员工安全,对于车辆管理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车辆进行技术装备更新,提高车辆的性能配置,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车辆管理制度,促进车辆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第十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对于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
第二章车辆采购和配备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和车辆使用状况,合理规划车辆采购计划,确保车辆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公司业务需求。
第十二条公司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车辆采购供应商,确保车辆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购买车辆。
第十三条公司在购买车辆时,应对车辆进行验收,确认车辆的质量和配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然后将车辆进行编号、登记,做好车辆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在对车辆进行保养时,应选择经过合格认可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维护,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配备司机时,应对司机进行严格考核,要求司机具有驾驶证和一定的驾驶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采区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采区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保障采区运矿车辆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采矿企业及其相关单位的运矿车辆安全管理。
3.采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运矿车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运行管理4.采区运矿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越线、闯红灯等违章行为。
5.在特殊气候条件下,如雨雾天气等,采区运矿车辆应当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
6.在山区道路行驶时,应当注意车辆载重限制,避免超载造成事故。
7.在夜间行驶时,采区运矿车辆应当开启大灯,并确保灯光清晰。
第三章安全保障8.采区运矿车辆驾驶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岗。
9.采矿企业应当定期对运矿车辆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
10.运矿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安全带等,并定期检查保养。
11.在紧急情况下,采区运矿车辆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驾驶员及同车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12.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采矿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1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14.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采矿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15.主管部门应当对采矿企业的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6.采矿企业应当自行对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7.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18.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相关责任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9.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0.对于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整改并接受监督检查。
总结采矿企业是危险行业,运矿车辆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2篇)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气厂内车辆和交通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气厂内所有车辆和交通管理活动。
第三条采气厂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车辆和交通管理的效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采气厂应当对所有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并及时更新信息。
未经注册登记的车辆禁止进入采气厂。
第五条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验,并确保车辆的完好状态。
第六条采气厂应当按照规定划定车辆通行区域,并设立合适的停车场及临时停车区域。
第七条车辆通行区域内的道路应当划定车道、禁止停车区、急转弯区等标志,并按照标志指示进行行驶。
第八条禁止在车辆通行区域内随意转弯,超车和倒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第九条车辆行驶中禁止使用手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危险行为,违反者将被依法处理。
第十条车辆所载物品应当稳固,不得影响行驶安全。
严禁运输易燃、易爆、毒害物品等危险品。
第十一条车辆行驶时应当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灯等必要的灯光装置。
第十二条车辆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禁止闯红灯,违反者将被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时应当与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得紧跟或超车过程中频繁变道。
第十四条车辆行驶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当及时使用危险报警灯并采取必要的紧急避让措施。
第十五条车辆行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联系采气厂安全部门,并配合处理。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采气厂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车辆与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采气厂应当指派专人负责交通管理,监督车辆和交通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采气厂内道路应当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积水、杂物和结冰等,确保道路的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采气厂应当建立交通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巡查交通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运输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气厂内所有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科学、公正、高效原则。
第四条采气厂应建立健全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对违反本细则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采气厂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车辆编号、购置时间、维修记录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采气厂车辆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八条采气厂车辆应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包括防火器、急救包、安全锤等。
第九条采气厂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
第十条采气厂车辆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
第十一条采气厂车辆在道路行驶时,应按照规定要求悬挂车辆标识,以提醒其他车辆注意。
第十二条采气厂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采气厂车辆在非工作状态下,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采气厂应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采气厂应加强对交通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道路、标志、信号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采气厂应建立交通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采气厂应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采气厂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采气厂应加强对危险品和特种车辆的管理,确保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违反本细则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机动车辆的管理第三条厂内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包括购置、保养、维修和报废等。
第四条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经过登记,并配有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放区域停放,不得占用行人通道和紧急通道。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在停放期间必须熄火,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关闭车窗和锁好车门。
第七条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随时保持清洁,特别是车灯、车窗和后视镜等部位。
第八条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必须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法规。
第九条机动车辆在夜间行驶必须开启前后车灯,并保持良好的照明效果。
第十条机动车辆必须定期检查车辆的油量、电瓶和刹车等功能,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在临时停车、倒车或加速行驶时必须先查看周围环境,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驾驶速度行驶,并保持安全的车距,避免追尾事故。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必须按照道路标志和交通信号指示行驶,不能闯红灯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时必须集中注意力,禁止使用手机、吸烟或聊天等行为。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服从交通指挥和安全巡逻人员的指示,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疲劳、饮酒或服用药物后禁止开车,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停车休息或寻求帮助。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行驶中禁止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或竞驶等危险行为。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现机动车辆故障或问题时,必须立即停车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在行车中严禁违章停车、乱停乱放或私自改装车辆。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车辆交通行为,提升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车辆的驾驶员、乘坐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对于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车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确保车辆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企业要对所有车辆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车辆使用规定,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保养。
第六条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并保持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所有车辆都必须经过企业指定的司机控制,未经授权禁止自行驾驶。
第八条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驾驶证和驾龄,并且要熟悉车辆的操作和维护知识。
第九条车辆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超时行驶。
第十条车辆的停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保持安全驾驶的意识,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合驾驶车辆。
第十五条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超速、不闯红灯、不使用手机等危险行为。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如发现路况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减速和报告,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乘坐人员管理第十七条乘坐车辆的人员要保持安全乘车的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八条乘坐车辆的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带,不得乱扔物品或伸出车窗。
第十九条乘坐车辆的人员要避免说笑、吸烟等行为,不得干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乘坐车辆的人员要义务劝阻驾驶员进行危险行为,如发现驾驶员存在饮酒、疲劳驾驶等情况,应及时报告。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模版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模版1. 车辆管理1.1 车辆购置和登记1.1.1 采气厂应仅购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并进行合法登记。
1.1.2 购置的车辆应经过定期的检验和维修,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1.2 车辆使用1.2.1 车辆的使用应符合采气厂的工作需要,并在规定的路线和时段内行驶。
1.2.2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1.2.3 车辆上应携带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1.3 车辆保养1.3.1 车辆保养应按照厂家的要求进行,包括更换机油、轮胎保养等。
1.3.2 车辆每隔一定里程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1.4 车辆报废1.4.1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报废或进行置换,不得继续使用。
1.4.2 报废的车辆应进行合理的处理,包括拆解、回收等环保措施。
2. 交通安全管理2.1 路况管理2.1.1 采气厂应定期对工作区域内的道路进行巡视和整修,确保道路平整、安全。
2.1.2 雨天、雾天等恶劣天气下应增加道路巡查频次,及时清理积水、清除障碍物等。
2.2 交通标识和标线管理2.2.1 采气厂应设置必要的交通标识和标线,包括限速标志、危险警示标志等。
2.2.2 交通标识和标线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清晰可见。
2.3 交通教育和培训2.3.1 采气厂应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的认知。
2.3.2 新进员工应进行专门的驾驶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驾驶车辆。
2.4 事故处理2.4.1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和调查。
2.4.2 对于责任方,应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和经济赔偿,以警示他人。
2.5 交通安全检查2.5.1 采气厂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状况、驾驶员行为等方面。
2.5.2 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汇总,以便下一次的检查。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采气厂内车辆和交通的安全管理,规范车辆和交通安全操作,提高车辆和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采气厂内所有车辆和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条采气厂内车辆和交通管理的原则:-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整体管理。
第四条车辆和交通管理的目标:- 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保证采气厂生产的顺利进行;- 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提升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五条车辆和交通管理的责任:- 采气厂领导层负责制定车辆和交通管理的规章制度;- 各部门负责实施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全体员工应遵守车辆和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车辆和交通安全。
第六条严禁违章操作,如有发现应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严禁酒后驾车,如有发现一经核实将立即予以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采气厂车辆,各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车辆的使用1. 采气厂内所有车辆必须经过注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 使用车辆时,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行驶路线;3. 车辆在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横越隔离带等违章操作;4.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关闭车窗、锁好车门。
第十条车辆维护1. 车辆的维护应按照制定的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2. 车辆维护包括机油更换、轮胎更换、刹车系统检查等;3. 维护人员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问题。
第十一条车辆安全设备1. 车辆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防抱死刹车系统等;2. 使用车辆时,驾驶员和乘客都应正确使用安全带;3. 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交通安全第十二条交通路线1. 采气厂内的交通路线应明确指示,设立标志标线,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2. 路线设置应考虑到交通拥堵、交叉路口等因素,合理规划。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采气厂的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气厂内所有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车辆安全及员工的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降低伤亡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采气厂的管理人员,包括厂长、安全主管、工程师等。
第六条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是组织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执行,及时处理事故和隐患。
第七条公司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备,为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支持。
第八条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采气厂车辆必须进行合法登记,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和保险。
第十条采气厂车辆必须定期检修,保证车况良好,保持各项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采气厂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驾驶技术过关,并按规定配带安全带。
第十二条采气厂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路线或绕道行驶。
第十三条采气厂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闯红灯和违反交通信号。
第十四条采气厂车辆必须保持安全的车距,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
第十五条采气厂车辆必须随时保持车身清洁,设备完好,确保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采气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事故,必须立即停车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现场。
第十七条采气厂车辆的停放位置必须明确标示,严禁停放于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及危险区域。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八条采气厂内交通安全的管理由采气厂的安全主管负责,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十九条采气厂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重要的一环,必须进行员工培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采气厂内必须进行严格的交通管理,设立交通标识和标线,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模版
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燃气有限公司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车辆安全、有效地运营。
第四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的原则是安全、规范、科学、高效。
第五条燃气有限公司应对所有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信息、维修记录等。
第六条燃气有限公司应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燃气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燃气有限公司应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九条燃气有限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车辆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机构应对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二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保证车辆在驾驶过程中的安全稳定,不得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如遇事故、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应立即处置,保护乘客和车辆安全。
第十四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第十五条燃气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的责任和流程。
第十六条燃气有限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七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职业背景,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第十八条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工作,不得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合格零部件。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一、车辆管理1. 车辆登记1.1 所有进入采气厂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所有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1.2 对于常驻采气厂的车辆,需定期更新车辆登记表。
2. 车辆维护保养2.1 车辆维护保养必须按照厂家规定的周期进行,并及时记录维修情况。
2.2 车辆保养期间,应提供备用车辆,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
2.3 车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3. 车辆保险3.1 所有进入采气厂的车辆必须购买保险,并随时携带保险单。
3.2 保险单必须包含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
二、交通安全1. 交通标识标线1.1 在采气厂内部设立必要的交通标识和标线,包括停车指示标识、速度限制标志等。
1.2 交通标识和标线必须清晰可见,不得遮挡或破损。
2. 车辆驾驶员要求2.1 所有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效的驾驶证,并严禁酒后驾驶。
2.2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3 驾驶员不得擅自改装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性能不受影响。
3. 交通事故处理3.1 发生交通事故时,所有相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及时报警。
3.2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包括事故现场保护、伤员救助、警方调查等,必须按照规定进行。
4. 应急逃生通道4.1 在采气厂内部必须设置应急逃生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4.2 应急逃生通道必须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等应急设备的有效性。
5. 交通安全培训5.1 所有驾驶员必须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包括道路交通规则、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
5.2 采气厂内部还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违章处罚1. 违章违法1.1 任何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章违法行为。
1.2 违章违法行为包括酒驾、超速行驶、违反车道规定等。
2. 处罚程序2.1 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给予处罚,并记录违章信息。
2.2 处罚方式包括罚款、扣留驾驶证等,严重违章行为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厂内交通事故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车管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贯彻、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第四条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必须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车辆。
第五条驾驶道路营运客货车、面包车、通勤车的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上岗证。
第六条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须同时具备国家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
第七条驾驶人在厂内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车辆限行的规定。
第八条驾驶天然气自卸车的驾驶人,应加强学习气体机的构造、原理、安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及高压气瓶管路的检查、维护、加气、起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车辆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
随时观察各种电器仪表,及时检查、巡视车辆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四篇)
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以下为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一、总则1. 本管理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采气厂的安全生产,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采气厂工作的人员。
二、安全责任1. 采气厂负责人为采气厂的最高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 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采气厂的安全生产。
3.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应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三、安全培训与教育1. 采气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新进员工需要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经过合格考核后方可上岗。
四、设备安全1. 采气厂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立即停用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五、消防安全1. 采气厂应设立专门的消防队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并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2. 采气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测试和检验。
六、应急处理1. 采气厂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所有员工都应熟悉应急预案,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应对突发情况。
七、安全检查与监督1. 采气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2. 监督部门应对采气厂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以上仅为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二)是为确保采气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的文件。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的示例:1. 安全管理机构1.1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采气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 安全管理机构应有足够的人员和经验,能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制2.1 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2 采气厂的主要负责人应带头负责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维护厂内车辆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车辆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法规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四条厂内车辆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和审批,未授权擅自使用车辆将会受到处罚。
第五条使用厂内车辆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证,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
第六条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行驶,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行驶路线和速度,并保持安全车距。
第八条长时间停放的车辆应选择合适的停车地点,做好固定和防盗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厂内车辆的维护保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定期保养、漆面保养、洗车等。
第十条车辆维修应选择正规的维修站点,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轮胎、制动系统、灯光等。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厂内车辆的安全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负责,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四条出现车辆事故时,应及时拨打事故报警电话,并做好现场保护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严禁私自改装车辆,包括增加车辆载重、加装非法设备等。
第十六条厂内车辆必须悬挂有效期内的车辆牌照,严禁乱停乱放,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车辆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厂内车辆管理责任属于车辆管理员,他需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并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车辆管理知识,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确保车辆的管理合规。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日常巡逻检查,对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燃气车辆安全运行规章制度范文
燃气车辆安全运行规章制度范文一、燃气车辆管理概述燃气车辆是指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方式作为燃料的汽车,其具有环保、高效等优点,但燃气的特殊性也给燃气车辆的安全运行带来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燃气车辆的安全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制定一系列燃气车辆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势在必行。
二、燃气车辆安全运行规章制度1.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1)每辆燃气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底盘、燃气供应系统、电气系统、防抱死制动系统等方面,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安全检查记录应当详细记录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凡是发现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部门进行修复。
(4)对于安全隐患修复完毕的车辆,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相关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 燃气供应系统管理制度(1)燃气供应系统应当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燃气供应系统内的管道、阀门等设备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有泄漏现象。
(3)对于燃气供应系统故障的处理应当及时,不能拖延修复时间。
3.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1)燃气车辆废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2)废气处理设施应当安装在车辆使用区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禁止私自更改车辆废气排放装置,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4. 燃气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1)燃气车辆驾驶员应当持有效驾驶证,且具备相关的燃气车辆驾驶培训证书。
(2)燃气车辆驾驶员应当熟悉车辆的燃气供应系统、应急救援措施等,确保能够安全驾驶。
(3)燃气车辆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5. 燃气车辆应急处理制度(1)每辆燃气车辆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燃气车辆发生事故或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开启应急阀门、报警、疏散乘客等。
(3)燃气车辆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进行演练,保证能够快速、高效地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交通安全法规,科学合理规划厂内交通布局,完善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主体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实行专人管理,确保车辆使用符合规定。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技术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配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无有效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车辆。
第三章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素质。
第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秩序管理:严禁违章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监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时监控和记录车辆行驶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设施及标识第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应设置专用停车场,并配备指示标志和标线,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第十六条厂内机动车辆通行道路应设置标识和标线,方便车辆行驶和交通管理。
第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配备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第五章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负责人对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负总责,并指定具体负责人进行管理。
2023年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
2023年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提升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采气厂应设立专门的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采气厂内所有车辆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采气厂内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拥有合法的行驶证、运输证等必备文件, 并进行定期的检验和维修。
第四条采气厂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驾驶证的培训和考核, 才能上岗驾驶。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第五条为了管理车辆的使用情况, 采气厂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 包括车辆调度、使用记录、油耗记录等相关内容。
第六条采气厂应设立车辆定期检查制度, 对所有车辆进行定期的机械、电器及安全设备的检查, 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七条采气厂内设置车辆停放区域, 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管理, 禁止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等行为。
第八条采气厂内的道路交通应设立相应的标线、标牌, 提醒员工和来访人员注意交通安全, 禁止随意改变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九条采气厂内应设立相应的交通管理岗位, 负责交通引导、路口疏导等工作, 确保交通畅通。
第十条采气厂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 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采气厂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 同时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灭火器材等, 以应对突发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员工, 采气厂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包括扣分、停工等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采气厂应建立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十四条采气厂应建立车辆及交通安全的绩效评估制度, 对相关安全指标进行评估, 及时发现并改进管理不足之处。
第十五条采气厂的相关部门、领导应积极支持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十六条本细则于颁布后生效, 自2023年起执行。
如对本细则有任何变动, 应及时进行修订并报批。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四条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
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第五条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六条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第七条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第八条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第九条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第十条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第十一条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
第十二条车辆制动系统应灵敏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车辆轮胎应符合国家标准,气压应符合规定,无损伤、变形、老化现象。
第十四条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齐全、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车辆驾驶室内应整洁、无杂物,座椅、方向盘、踏板等应调整到合适位置。
第三章驾驶员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驾驶。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维护保养规定,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三篇)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以下是一份针对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的细则草案,供参考:1. 车辆管理:a) 所有采气厂车辆必须有明确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进行登记和备案。
b) 所有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保养和检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c) 严禁私自拆卸或更换车辆部件,必须经过授权的维修人员操作。
d)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年检,确保安全和合规性。
2. 司机管理:a) 所有驾驶员必须拥有有效的驾驶执照,并按规定进行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
b) 驾驶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和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技巧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c)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限速、禁止酒驾和使用手机等相关禁令。
3. 车辆巡检:a) 采气厂管理部门必须定期进行车辆巡检,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运行状态。
b) 巡检时,应检查车辆的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等液体的加油情况和质量。
c) 巡检时,应检查车辆的灯光、刹车和安全带等设备的正常工作情况。
4. 交通安全教育:a) 采气厂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和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b) 教育内容应包括交通法规、事故预防和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逃生等相关知识。
c) 采气厂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交通事故处理:a) 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确保安全后进行伤亡情况的报告和急救。
b) 采气厂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交警和相关保险部门,并按规定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处理。
c) 相关部门应进行事故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请注意,这只是一份草案,具体的细则需要根据采气厂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应考虑到安全风险评估、人员培训和紧急处理等因素。
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二)以下是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的一些建议:1. 车辆管理- 所有采气厂车辆必须进行注册和登记,包括车辆所有权、使用人和车辆相关信息。
- 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标准。
燃气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燃气交通是一种新型、环保的交通方式,具有安全、经济、便捷等优势。
为了保障燃气交通的安全运营,保护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燃气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为燃气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驾驶员资质和许可1. 驾驶燃气交通工具的驾驶员需具备相应驾驶证。
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燃气交通安全培训,掌握燃气交通安全知识,并接受技能及其安全培训,通过相应考试考核合格。
3. 驾驶员不得饮酒、吸毒、疲劳、病态或者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燃气车辆。
二、燃气交通工具的安全设施1. 燃气交通工具应配备可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
2. 燃气交通工具的燃气瓶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使用。
燃气瓶应定期检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
3. 燃气交通工具应配备安全带,驾驶员及乘客在行驶过程中应佩戴安全带。
4. 燃气交通工具应配备急救设施,并设置显眼的急救标识。
三、燃气交通工具的运营规定1. 燃气交通工具的运输载重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载重量超过规定的,不得上路。
2. 燃气交通工具的速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超速行驶。
3. 燃气交通工具的载客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超载的燃气交通工具不得上路。
4. 燃气交通工具的行驶路线应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路线。
5. 燃气交通工具在运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营。
四、燃气交通安全维护1. 燃气交通执法人员应定期开展燃气交通安全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交通工具及驾驶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燃气交通的安全运营。
2. 燃气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时,相关责任方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3. 对于违反燃气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燃气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1. 定期开展燃气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燃气交通的认知和安全意识。
2. 通过媒体、广告等渠道,加大对燃气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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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6720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细则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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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第五采气厂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外雇载人车辆、外雇(聘)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干部兼岗驾驶车辆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对驾驶员、车辆、乘车人的安全要求,对车辆、驾驶员的证件、准入管理、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及车辆保险办理等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第五采气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内部、外雇车辆及内部、外雇(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第五采气厂交通安全实行厂、车管单位、车队(班)三级管理。
质量安全环保科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辆分散管理单位(维修抢险大队、气田测试中心、米脂消防队、产建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科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度、办法的修改制定。
(二)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检查、指导、考核及事故调查与处理。
(三)负责车辆保险的办理,参与外雇车辆的准入审查。
(四)负责驾驶员准入审查,准驾证办理。
(五)负责车载GPS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状况下的交通安全分析与管理。
负责各类交通安全警示信息的发送。
协助信息管理部门完成系统更新与维护。
第六条生产运行科是车辆调派、使用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内部车辆车载GPS监控系统的安装。
(二)负责外雇车辆准入阶段车载GPS监控系统的审查。
(三)负责生产车辆调派管理,生产车辆运行动态监控及检查、考核。
(四)负责外雇车辆的准入审查,签订运输服务或车辆租赁合同,包括安全条款或HSE 合同。
(五)负责车辆管理调控的日常管理和监控。
(六)负责车辆年检、审、验的组织安排。
第七条数值化与科技信息中心是车载GPS 监控系统、车辆交通车辆管理调控系统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车载GPS监控系统和车辆交通车辆管理调控系统的建设,软、硬件故障排除及检修,网络平台信息更新与维护,确保车载GPS监控系统和车辆交通车辆管理调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负责各级用户的建立与管理。
(三)负责联系安装厂商进行日常性的回访或检查。
(四)负责新进车辆车载GPS监控系统的接入。
第八条负责我厂集中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交通安全检查,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内部、外雇(聘)驾驶员的管理、教育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组负责本单位雇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条厂长办公室负责危险品车辆运输车辆押运员的管理、教育。
负责车辆出入各倒班点的审查、登记。
第十一条各用车单位负责配属车辆日常调派、监督及乘车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上户、检、审、验,驾驶员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等工作由车辆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配属车辆在交接、维修期间由车管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章日常交通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公务车、生产指挥车、生产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制度,特种车辆(制氮车、消防车、气田测试车)实行各专业单位分散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各车管单位必须制定年度交通安全目标、工作规划和实施措施,实行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严考核,硬兑现。
第十六条对驾驶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一)定期教育:⒈车管单位每周不少于2小时,组织驾驶员和车管干部对本队(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查隐患、堵漏洞、订措施。
⒉质量安全环保科每月第一个周一晚上召开厂级驾驶员安全例会,所有驾驶员必须参加,例会内容包括案例分析、制度宣贯、情况通报、技能培训。
(二)技能培训:车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技能培训和有针对性内容的现场演练,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参加人员要登记,记录资料要齐全。
(三)出车前安全讲话:车管干部要坚持每天早上出车前的安全讲话,内容要结合当天任务、天气、道路、环境等具体情况有的放矢。
(四)日常教育:车管干部要随时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心理动态,及时做好工作,把思想问题解决在车轮转动之前,使每个驾驶员不带思想负担行车。
调度派车要给驾驶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长途车要在路单上提示安全。
(五)上岗前培训驾驶员初次上岗或停车3月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15天以上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确认合格后发给准驾证。
第十七条质量安全环保科、、独立倒班点车管单位应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的交通安全路查路检。
路检路查由单位主管领导带队,质量安全环保科每月不少于1次、、独立倒班点车管单位每月不少于3次,对查出的违章违规现象要进行登记和处理,并由管理部门对车管单位或车辆使用单位进行月度考核。
第十八条厂内外雇车辆、外聘驾驶员统一纳入的安全管理之中,由负责管理教育。
第四章车辆运行管理第一节车辆调派第十九条生产车、公务车的调派(一)用车单位向生产运行科上报用车计划。
(二)生产运行科审核后,向车管单位下达调度计划。
(三)车管单位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车辆分配,用车单位按照“一事一路单”的管理办法,负责日常配属车辆调派与管理。
第二十条临时外雇车辆的调派(一)用车单位向生产运行科外雇用车计划报厂调度室。
(二)生产运行科审核后组织或委托使用单位组织符合标准的外雇车辆,签订临时雇用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内容必须包含双方的安全约定条款。
(三)用车单位对外雇车辆的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进行检查,填写《外雇客(货)运车辆车况检查表》。
(四)相关部门审核出行程序时,必须同时审核《外雇客(货)运车辆车况检查表》。
生产运行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无检查表,各相关单位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五)严禁用车单位人员乘坐外雇货车、吊车及农用车。
外雇客车行驶,用车单位必须指定干部押车。
(六)独立倒班点日常生产、生活所需的临时外雇车辆,均由独立倒班点的车管单位,按照厂规定与正规运输公司签订《临时用车协议》后使用。
第二十一条甲醇、污水罐车的调派(一)用车单位每天17:00之前将甲醇污水拉运计划报厂调度室,由厂调度室统一安排。
(二)甲醇污水拉运过程严格按照《甲醇、污水拉运细则》、《污水、甲醇交接凭证实施细则》执行。
(三)独立倒班点日常甲醇、污水拉运,生产、生活用水拉运,由独立倒班点的车管单位负责组织,若遇特殊情况,由厂调度室负责组织。
第二十二条独立倒班点的车辆调派与管理(一)独立倒班点的配属车辆,由厂指定驻外单位统一管理和日常调派。
管理单位设立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司机例会、路查路检,有权对驾驶员、乘车人员的违章行为按照厂规查处。
(二)车管单位要建立健全驻外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体系,设立驻点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日常检查检验(包括出车前检查和回场检验)、动态监控、驾驶员出车前安全讲话、协调车辆、驾驶员在换班、维修过程中的车辆保证等工作,有权对驾驶员、乘车人员的违章行为按照厂规查处。
(三)17:30及雨雪雾天气出车必须经用车单位领导审批。
(四)七座以上客车发放,按照厂有关规定执行,各独立倒班点用车单位无权私自审批、放行。
(五)生产运行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七座以上载人车辆调派(一)七座以上载人车辆的调派必须经厂主管部门对车辆、驾驶员、乘车人逐一审查和确认,由厂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不在时,由值班厂领导审批。
(二)七座以上载人车辆出行必须由厂主管部门指派懂交通安全的专人押车,行车路单确认指派人、押车人、驾驶员后生效。
(三)押车人要认真履行车辆行驶监督职责,做好行车过程的安全监控,有权对驾驶员、乘车人员的违章行为按照厂规查处或上报。
(四)七座以上载人车辆的通行必须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长途车的调派与管理(一)离开气田生产区域,目的地远于定边以西(含定边县城)、延安以南(含延安市区)、鄂尔多斯以北(不含鄂尔多斯市区)或山西等地的各种车辆,通称为长途车。
(二)长途车辆由用车单位经车辆交通管理调控系统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生产运行科(厂长(党委)办公室))审查,质量安全环保科审核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厂领导审定后方可出行。
(三)长途车归队后由车管单位及时向生产运行科(厂长(党委)办公室)、质量安全环保科报告。
(四)因天气、人员、任务、设备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归队车辆,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情况,由厂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五)探井管理作业区前往边远气探井区域进行作业或矿权巡护时办理日常用车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17:30之后、雨雪雾天气因特殊情况必须出车的,需经生产运行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审查,厂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出厂车辆都必须到门岗验证行车路单,下列情况门岗不予放行。
(一)超过申请出车时间1小时或无路单。
(二)夜间及雨雪大雾天气出车,路单没有相关科室及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长期停驶,节假日停驶的车辆严格执行“三交一封”制度(即交点火开关钥匙、行驶证和准驾证,定点封存。
长期停驶、节假日停驶的车辆要封存)。
车辆使用单位提前3天向生产运行科(厂长(党委)办公室)上报用车计划,车管单位根据需求安排停驶车辆,提前1天报质量安全环保科备案,并作好停驶车辆封存措施。
第二十八条车辆行驶路单的管理(一)所有出行车辆必须办理电子路单。
(二)路单有效期为1小时,过期失效,车辆出行必须再次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三)行车路单由车辆调派单位签发。
(四)行车路单必须按项如实、规范、准确填写。
第二十九条第五采气厂车辆(包括外雇车辆)禁止从事员工、家属、学生的集体旅游及节假日探亲、访友等非生产活动。
第二节出车前的检查第三十条车管单位根据车辆保修周期,按时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三十一条车管单位要根据机动车辆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检查要做好相应记录。
第三十二条出车前,车管单位要保证车辆安全附件(铁锹、掩木、急救包、灭火器等)齐全完备,冬季车辆运行必须配备防滑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