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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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纪律,保证教学和生活秩序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研究生日常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凡我校研究生必须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学校安排、组织的活动,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研究生管理的规章和制度。

二、报到注册制度。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研究生在入学时,必须按规定缴纳所有相关费用,并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者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分;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报到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三、研究生作息制度。研究生必须遵守学校教学、公寓、图书馆等作息管理的纪律规定。

四、研究生请假制度。研究生在校期间离校和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必须按以下规定履行请假或销假手续:

1.研究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应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请假原因、时间、是否离校等。请假一周内由导师批准;8天至1个月,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一个月以上或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请假期满,须到有关批准单位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研究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伤残、紧急事故外不得托人代假和事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需续假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批准权限同上。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办理销假手续。请事假应有证明,请病假须有本校医保中心或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3.一学期内,因病、因事等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4.节假日期间,研究生离开贵阳市区,实行外出备案制度。离校前需将前往地点、同行人员、何时返校、安全措施等以书面形式经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按作息制度要求按时返校。

5.研究生在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节假日离校外出,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意安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责任。

五.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和参加有益、文明、健康的各项活动。

六、注重公德,提倡研究生文明交往。

七、在校研究生要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反校纪校规者,按《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应条例处理。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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