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介绍本文档是针对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此文档描述了公司的员工与管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得到一致性处理和统一规定。
它的目的是确保所有公司成员在处理员工和管理相关的问题时理解和共同遵循公司合规要求。
2. 人力资源规划为了确保组织结构和工作需要的最佳匹配,集团公司将有一个人力资源规划过程。
人力资源规划将包括跨职能团队的协作来开发职业发展计划、维护类似职务和人力资源库的工具和系统以及对职位和工作职责的定义和调整等。
3. 招聘和录用集团公司的招聘目标在于雇用最优秀的人才,以适应组织的发展需求。
集团公司的招聘过程将综合评估求职者的工作经历、技能、学历和推荐信等。
在录用前,公司将进行背景调查和身体健康检查。
在录用前需要经过以下步骤:3.1. 先行审核招聘部门需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招聘,审批内容包括确定招聘职位、招聘数量、预算和招聘计划等。
3.2. 招聘流程•发布招聘广告:在公司职位发布平台发布招聘广告;•筛选简历:招聘人员将所有申请者简历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面试:面试前需要进行预约,时间和地点通过邮件通知;•报告:初面、复面、终面的考核意见,由面试官填写面试报告表,汇总后逐级审批;•录取及签约:确认最终录用,与入职人员进行签约及办理入职手续。
4. 员工发展和培训集团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发展是两者相辅相成的。
公司将提供机会使员工成为最佳表演者,并始终如一地提供培训、扩大技能、发掘潜力的机会。
公司将创建一个学习型组织,支持员工的继续教育和不断发展。
4.1 培训需求分析公司将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分析应包括以下步骤:•监控业务发展趋势,基于组织策略和人力资源策略进行深入分析;•评估组织现有的潜在缺陷和人才瓶颈—即未来增长所需的人才;•分析组织和员工的目标和需要;•审查员工的业绩评估结果,以了解员工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完整版)集团人力资源管控办法
(完整版)集团⼈⼒资源管控办法集团⼈⼒资源管控办法第⼀章总则1为规范集团⼈⼒资源管理,明确集团总部⼈⼒资源管理部门与下属分各分⼦公司⼈⼒资源管理部门内在联系和权责关系,理顺相关⼯作程序和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2集团实⾏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资源管理体制。
集团⼈⼒资源部、各分⼦公司⼈⼒资源部门,共同组成集团的⼈⼒资源管理体系。
3本办法作为集团⼈⼒资源管理⼯作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职责关系的框架性⽂件,是对⼈⼒资源相关⼯作的原则性规定。
4本办法适⽤于集团总部和各分⼦公司。
第⼆章职责分⼯5集团⼈⼒资源部的职能:5.1整体负责全集团的⼈⼒资源管理与开发⼯作;5.2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需要,研究、拟定及优化整体集团化架构、职责及权责划分;5.3制定集团整体⼈⼒资源管理的基本⽅针、政策;5.4组织推动各分⼦公司⼈⼒资源管理部门(综合部)制定所在公司的⼈⼒资源发展规划、⼈⼒资源管理体系及机制;5.5审核各分⼦公司⼈⼒资源管理制度、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5.6指导各各分⼦公司招聘、培训、考核、薪酬⼯作的管理,确保集团公司⼈⼒资源政策的有效落实;5.7受理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资源管理⽅⾯的投诉,及时处理管理⼯作中的重⼤问题;5.8根据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及⽬标,制定、执⾏⼈⼒资源管理系统的⽬标及⼯作计划;5.9具体负责集团总部⼈⼒资源事务及管理⼯作。
6各分⼦公司⼈⼒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6.1⼈⼒资源规划(计划)管理,具体包括:6.1.1制定本公司⼈⼒资源规划,并经集团⼈⼒资源部批准后实施;6.1.2组织拟订本公司组织架构与⼈员编制,经集团⼈⼒资源部批准后实施;6.1.3负责本公司⼈⼒资源费⽤⽀出预算编制、成本控制。
6.2⼈⼒资源规章制度的管理,具体包括:6.2.1本公司⼈⼒资源管理制度的起草、报批、发放及修订、更正、废⽌等管理;6.2.2执⾏、解释、运⽤经集团⼈⼒资源部批准的⼈⼒资源制度;6.3⼈事管理,具体包括:6.3.1负责本公司⼈事档案的汇集、整理、存档、调整、分析、研究;6.3.2负责本公司⼈事报表统计资料的汇编、上报和保管;6.3.3负责本公司⼯作(职务)说明书职务、职能标准的编写、报批、核发、存档等;6.3.4各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整理及归档⼯作;6.3.5向集团公司推荐优秀⼈才;6.4⼈员异动管理,具体包括:6.4.1负责本公司新进员⼯的录⽤、⼿续办理、合同签订;6.4.2负责本公司在职⼈员晋升、调整、轮换计划编制,并经批准后实施办理、通知与登记;6.4.3负责本公司⼈员停职、复职及停薪、解聘、解雇等事项办理。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推荐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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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人才在公司范围内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减少人才外流,保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公司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内部人才市场的合理流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能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行使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在试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向内部人才市场过渡,承担起管理和经营两种职能。
第五条各部门及各单位领导有责任配合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对口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岗位,接受人力资源部的业务管理。
第六条为了加强以关键岗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用好各类人才,为人员的流动和管理创造条件,人力资源部承担引进、培训、考核、储备、输出人才的职能。
第三章人才的引进和录用第七条大中专毕业生是企业对外引进人才的主要来源,也是培养企业后备人才队伍的重点所在。
招收、录用的基本要求:专业对口,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基本程序:用人单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学生招收计划),人力资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据集团公司总体人才规划及各用人单位需求计划,结合人力资源存量现状,编制招收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新引进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完毕,公司统一安排工作单位,新录用的员工持人力资源部签发的工作介绍信到各用人单位报到。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为使集团及下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管理有章可循,基于《根本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下属各单位的人员管理不得与《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相抵触,集团所有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一切逾越本办法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第三条集团有规范下属各单位招聘、员工管理、岗前培训和薪酬福利的权利。
第四条集团实行集中制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向下属各单位委派的HRBP是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第五条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依据根本法职业天梯规范的员工职级管理办法和集团干部管理办法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编制、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有为集团下属各单位提供人才简历库、招聘渠道及代为招聘的义务。
第五条集团及下属各单位的HRBP所在单位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进行招聘,必要时HRBP有权利为所在单位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提供优化方案。
第六条集团下属各单位人员增补须根据单位编制,结合实际情况,经该单位HRBP审核后呈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七条各单位HRBP根据人员增补制定切实可行的招聘计划进行招聘工作。
第八条集团及下属各单位应聘者简历统一归置人才简历库。
第九条新员工根据《根本法》及面试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面试组确定职系和等级后方可办理入职。
第十条集团及下属各单位严格遵循《根本法》,并实行统一的职系序列评级,具体评级措施依照XX集团员工职级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体检报告均须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有权利监控员工招聘及录用情况。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有权规范及监控下属各单位的入职工作。
第十五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有保障新员工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六条新员工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初次定级后,以人力分配形式进入下属各单位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集团有义务为下属各单位高潜力或高级人才提供快速入职通道。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第四条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以下称“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变化和需要,在设置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编制岗位人员数额、配备人员等。
它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编制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可适时调整。
第六条“五定”工作应遵循“精简机构,以职定责,以责设岗、定编、定人”的原则。
在具体实践中,应按以下步骤操作:1、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设置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范围(管理界区)、核定各组织机构工作权限的建议;2、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各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岗位,统一岗位名称,对各岗位进行划分归类;3、定期核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调整各类岗位人员比例;4、根据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各级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5、根据已确定的机构及岗位职责,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各岗位调查、评价,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对一些虚岗、空岗、重复设置的岗位予以撤岗。
第九条对确定设置的岗位,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起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岗位职责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工作范围和任务明确。
第十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岗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员素质要求,以岗位定员编制为标准,通过招聘录用或考核竞聘的方式安排人员上岗。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项目人员的合理配置和员工的有效激励,培养人才,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经理部是指受局委托组建并履行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对项目工期、安全质量、责任成本、效益、债权债务及相关经济法律责任负责的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项目部”)。
项目部下设四个工区(以下简称“各工区”)。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设置班子成员7名:即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兼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经济师、项目总会计师、项目盾构副经理兼生产副经理,项目工委主任兼前期副经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设置部门“七部两室”:即工程部、安质部、机电部、物资部、前期部、工经部、财务部、试验室、综合办公室(含办公室部门、人事部门、后勤部门),各部门部员配置按照有关定员定编规定进行执行,项目部及各工区内设部门职能及员工岗位职责,另行制定。
第二章员工动态管理办法第一条项目部及各工区的机构编制和员工总量控制,分别执行公司现行规定,项目机构编制及员工总量调整,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第二条项目部登记所有员工的个人档案(包括正式、外聘、实习人员),形成动态人员花名册,人员调动及时更新。
第三条依据项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工区人员,人员按递增方式逐步调入。
第四条项目部及各工区根据施工生产大干对劳动力资源的需求,认真梳理施工现场管理所缺人员数量,提前一周提报需要增加的岗位及人员数量(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人员数量能够满足施工现场需要。
第五条项目部各工区建立动态人员花名册,及时掌控人员进出情况,每月上报项目经理部人事。
第六条项目部正式员工建立人事令(职务、调动、调离、退休、辞职)档案,(分干部令、工人令)。
由于工作特殊时期需要,对于暂时未下令的人员,及时与公司沟通,尽快下令,统一项目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正式员工建立人事职称令档案。
及时掌握项目人员职称评定情况。
分为干部令: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高中初级会计师、经济师等;分为工人令: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人力资源各项管理,特制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单位。
各单位要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为指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完善本单位人力资源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定岗定员定编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目标任务、生产经营模式和发展规划,组织做好本单位定岗定员定编工作。
依据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分析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量,提出本单位编制、岗位、人员优化配置方案。
每年初上报本单位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报集团审核批准。
因生产经营需要,年中发生岗位编制调整,报请集团审批。
二、人事招聘1、各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单位高层)岗位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用人单位配合。
其他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岗位编制自主招聘。
驻外机构副职以下岗位招聘,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驻外机构负责执行。
2、岗位招聘应关注岗位胜任条件、应聘者择业动机和岗位匹配度,以及人才发展潜质。
人才选聘以德才兼备、择优录用为原则。
同等条件,内部竞聘上岗优先考虑。
3、招聘筛选程序:原则上需经人事部门初试筛选推荐、用人部门复试、主管领导复试确定。
单位中层干部招聘,经人事部门、用人部门面试后,最后由单位总经理面试确定。
单位高层招聘,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初试,用人单位领导复试,由董事长面试确定。
4、招聘筛选方法:应根据岗位不同特点,采用面试、笔试、情景模拟、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测评方式。
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特殊岗位,录用前人事部门需对应聘者展开背景调查。
5、招聘渠道选择应根据岗位特点,以招聘效率为原则针对性展开。
集团各单位招聘工作相互支援,招聘渠道资源共享。
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精品整理XXX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维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人力资源,是指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本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的招聘与录用、劳动合同、薪酬与福利、考核与培训、人力资源档案及信息化、退(离)职与解聘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成员公司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原则及职责划分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
公司各部门(含成员企业)在招聘录用新员工时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思想品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应当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岗。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对于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在维护稳定、符合法规原则的指导下应当灵活掌握。
(三)以人为本。
公司在制定员工的薪酬与福利政策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
在工作分配、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要不得存在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民族宗教歧视等不平等待遇,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
(四)约束与激励并重。
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一方面要尽量做到考核方法科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准确,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要立体化、系统化。
不同的机构、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各成员公司加以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董事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承担以下职责:(一)审批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总经理的任免;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经理的任免;(三)审批公司各单位定编方案;(四)审批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它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培训、绩效评估和薪酬福利等。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些规定,集团公司能够有效地管理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增强组织的竞争力。
2. 招聘流程2.1 职位需求分析:在招聘新员工之前,集团公司将进行职位需求分析,明确所需人才的技能、经验和资格要求。
2.2 招聘计划制定:基于职位需求分析的结果,集团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并确定招聘渠道和招聘进度。
2.3 岗位发布及简历筛选:集团公司将在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岗位信息,并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选择合适的候选人进入面试环节。
2.4 面试和评估:集团公司将组织面试和评估工作,以确保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2.5 雇佣和入职:在经过面试和评估后,集团公司将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条件,与其进行合同签订,并安排入职事宜。
3. 员工培训3.1 培训需求分析:集团公司将通过与部门经理和员工沟通,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并进行培训需求分析。
3.2 培训计划制定:基于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集团公司将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确定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3.3 培训实施:集团公司将组织内外部培训资源,提供员工培训课程,并安排培训活动的具体实施。
3.4 培训评估:为了确保培训效果,集团公司将进行培训评估,收集员工的培训反馈和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4. 绩效评估4.1 绩效目标设定:集团公司将与员工共同设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并进行目标分解和任务分配。
4.2 绩效考核周期:集团公司将制定绩效考核周期,并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进行相应的绩效考核。
4.3 绩效评估方法:集团公司将采用一套客观、公正和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包括个人自评、评价回顾、360度评估等方式。
4.4 绩效反馈与奖惩: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集团公司将提供及时的绩效反馈,并根据绩效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
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
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完整版)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在XXXX集团“XXXXXX”的愿景下,为支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促进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的协同发展、实现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统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所有人力资源职能事项。
第三条集团总部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审批和协调机构。
第四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为具体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下设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按照集团人力资源规划,为集团各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及制度依据、提供人才选、育、用、留的专业化支持;为员工建立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提供职业规划咨询和日常劳动人事服务。
第六条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人员、各公司人力资源职能人员、兼职人事人员组成。
驻各公司所在地现场办公的人力资源职能人员、兼职人事人员简称为“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
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同时向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各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负责人总经理汇报。
第七条集团人力资源事项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禾I」、考核评估、培训开发、劳动关系六大模块。
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重点为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利、考核评估。
第八条集团人力资源事项按照各公司所属类别、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由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结合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实施、经办。
第九条根据集团整体管控定位、各公司股权及业务经营特点,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将各公司分为“集中管理”及“分层管理”两类。
1、属于“集中管理”类的各公司(简称“集中管理单位”), 除日常人力资源基础事务及需向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申请、报备、查询的人力资源事务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经办、操作外,其他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
2、属于“分层管理”类的各公司(简称“分层管理单位”), 在集团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事项,各公司自行管理、决策、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经办、操作,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给予协助、监督;不在集团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事项,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完善本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旗下所有公司及各类组织,凡与本集团有合作或委托事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服务公司发展、支撑公司业务为宗旨,以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为原则,以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归属感为目标。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制度。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应统筹考虑各项业务发展计划和策略,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公司人力资源,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战略目标和业务需要,定期进行人力资源需求分析,对未来人才需求进行系统规划。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招聘与选拔第九条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聘,并严格按照岗位需求和岗位描述,选择合适的人才。
第十条公司应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选拔,严禁利用任何非法手段进行招聘和选拔。
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能力,进行岗位合理安排和调整,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评估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岗位调整和晋升。
第五章薪酬福利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依据员工岗位等级和绩效水平,合理制定薪酬标准,并进行平等对待。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薪酬调整机制,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能够与公司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十七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并积极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
(完整版)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完整版)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在XXXX集团“XXXXXX”的愿景下,为支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促进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的协同发展、实现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统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所有人力资源职能事项。
第三条集团总部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审批和协调机构。
第四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为具体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下设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按照集团人力资源规划,为集团各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及制度依据、提供人才选、育、用、留的专业化支持;为员工建立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提供职业规划咨询和日常劳动人事服务。
第六条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人员、各公司人力资源职能人员、兼职人事人员组成。
驻各公司所在地现场办公的人力资源职能人员、兼职人事人员简称为“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
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同时向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各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负责人总经理汇报。
第七条集团人力资源事项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禾I」、考核评估、培训开发、劳动关系六大模块。
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重点为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利、考核评估。
第八条集团人力资源事项按照各公司所属类别、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由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结合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实施、经办。
第九条根据集团整体管控定位、各公司股权及业务经营特点,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将各公司分为“集中管理”及“分层管理”两类。
1、属于“集中管理”类的各公司(简称“集中管理单位”), 除日常人力资源基础事务及需向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申请、报备、查询的人力资源事务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经办、操作外,其他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
2、属于“分层管理”类的各公司(简称“分层管理单位”), 在集团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事项,各公司自行管理、决策、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经办、操作,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给予协助、监督;不在集团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事项,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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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在XXXX集团“XXXXXXX”的愿景下,为支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促进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的协同发展、实现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统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所有人力资源职能事项。
第三条集团总部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审批和协调机构。
第四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为具体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下设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按照集团人力资源规划,为集团各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及制度依据、提供人才选、育、用、留的专业化支持;为员工建立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提供职业规划咨询和日常劳动人事服务。
第六条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人员、各公司人力资源职能人员、兼职人事人员组成。
驻各公司所在地现场办公的人力资源职能人员、兼职人事人员简称为“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
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同时向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各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负责人\总经理汇报。
第七条集团人力资源事项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利、考核评估、培训开发、劳动关系六大模块。
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重点为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利、考核评估。
第八条集团人力资源事项按照各公司所属类别、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由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结合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实施、经办。
第九条根据集团整体管控定位、各公司股权及业务经营特点,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将各公司分为“集中管理”及“分层管理”两类。
1、属于“集中管理”类的各公司(简称“集中管理单位”),除日常人力资源基础事务及需向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申请、报备、查询的人力资源事务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经办、操作外,其他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
2、属于“分层管理”类的各公司(简称“分层管理单位”),在集团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事项,各公司自行管理、决策、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经办、操作,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给予协助、监督;不在集团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事项,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
第十条“集中管理单位”及“分层管理单位”名录由集团总部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
1、现“集中管理单位”为:除XXXXXXXXXX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集团内其他公司。
2、现“分层管理单位”为:XXXXXXXXXX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规划由集团总部统筹管理、主导实施,各公司配合、协助。
1、人力资源战略(1)集团总部根据集团的整体战略目标制定集团人力资源战略及目标。
(2)各公司根据集团人力资源战略目标、各公司实际情况和负责人\总经理意见,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力资源年度目标、任务和计划。
(3)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分析、汇总后,草拟并提交集团整体人力资源年度目标、任务和计划。
(4)集团人力资源年度目标、任务和计划经总裁签发后,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各公司、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配合并参与实施。
2、人力资源政策、制度(1)集团各公司应贯彻执行集团总部统一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制度。
(2)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草拟集团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向集团中高层、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征求意见、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核,涉及劳动合同法规定需履行制度签发民主程序的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向全体员工公示、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代表审议。
(3)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经集团总裁签发后生效。
(4)“分层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要求,在集团统一政策、制度的框架下自行拟定相关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向集团总部报批,经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批后,由“分层管理单位”负责人\总经理签发。
(5)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应监督集团所有员工执行集团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确保实施到位。
3、人力成本预算(1)人力成本指聘用员工、劳务用工\临时工而产生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奖金、福利、社会统筹、培训等相关费用。
(2)人力成本通过定岗定编定级(正式员工)定员(劳务工\临时工)实施预算总额管理。
人力成本预算纳入集团整体预算管理。
(3)“集中管理单位”人力成本预算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编制,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审核、集团总部财务部汇总、集团预算管理小组审议。
人力成本预算签发后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执行。
(4)“分层管理单位”人力成本预算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编制、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及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后由各公司财务部汇总上报集团总部财务部、由集团预算管理小组审议。
人力成本预算签发后由各公司、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具体执行,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监督。
(5)各公司预算外人力成本事项,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上报,经审核无误后再由各公司根据集团财务相关制度自行发起预算外审批。
4、组织架构与职能职责(1)集团人力资源组织架构指集团各公司部门\机构设置、职务层级、职能职责及岗位配置。
(2)组织架构设置、变动,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在各公司发起上报、初步提议方案的基础上拟定正式方案,向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集团总部相关部门\职能条线分管高管征求意见后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批、总裁审定。
5、人员编制(1)各公司在申报次年年度人力成本预算初稿时,同时上报定岗定编员工和劳务用工\临时工人数。
(2)批准的定岗定编员工、劳务用工\临时工人数外任何新增均由集团总部审批,经集团总部批准后方可新增。
(3)新增、调整由各公司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发起、提出,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草拟申请,说明原因、变动人数、岗位及职责、工作量评估、薪酬范围等,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再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向对应职能条线分管高管征求意见、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批、总裁审定。
第十二条招聘录用参照集团总部《招聘录用管理办法》,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各公司、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具体执行。
1、招聘前,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确保所招岗位的人员招聘计划审批表、岗位说明书、薪酬方案已经得到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已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报备。
如属新增编制、新设岗位,则应确保已得到集团总部批准。
2、招聘实施(1)人力成本预算范围内、定岗定编定员范围内或经集团总部批准同意新增编制、新设岗位的基层员工、劳务用工\临时工的招聘,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组织各公司相关领导进行面试,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报备,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可参与面试。
(2)中高层人员招聘,可由各公司、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共同推荐、初选简历、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初试、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协助,各公司所招岗位的直属上级领导、负责人\总经理复试,所招岗位对应职能条线的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人力资源分管高管视情况复试。
3、录用审批(1)面试通过后录用审批前,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应确保候选人应聘简历、身份证、学历证、面试评价表等资料完备、填写无误;确保背景调查表、体检报告符合录用条件要求。
(2)人力成本预算范围内、定岗定编定员范围内或经集团总部批准同意新增编制、新设岗位的基层员工、劳务用工\临时工的录用、报到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发起、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报备。
(3)人力成本预算范围内、定岗定编定员范围内或经集团总部批准同意新增编制、新设岗位的中高层人员的录用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发起、提出薪酬建议方案,向录用岗位对应职能条线的集团总部分管高管征求意见、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批、集团总裁审定。
4、试用期、劳动\劳务合同管理(1)除集团内部人员调动根据调动发文执行外,新招集团总部骨干层及以上、各公司中高层员工、财务会计、财务经理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首次签署三年期劳动合同。
其他人员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首次签署一年期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正文采用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文本、附加集团总部统一要求的约定事项、补充协议。
(3)员工入职后,根据录用审批情况、试用期情况、薪酬核定情况、社保统筹核定情况,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发起、各公司自行组织签署劳动合同。
(4)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组织、发起续签考核、续签审批流程。
各公司除高层管理人员续签应提前报集团总部审批外,其他人员劳动合同续签由各公司自行组织。
(5)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集团总部、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细则执行。
(6)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变更、解除均应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报备。
(7)劳务用工\临时工用工合同、承包协议由各公司自行管理。
(8)劳动合同、员工人事档案、劳务用工\临时工用工合同、承包协议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存档,各公司自行保管。
(9)试用期考核①试用期考核应严谨到位,原则上不得提前转正。
②试用期考核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组织、试用人员上级主管领导考核。
③各公司基层、中层人员试用期考核结果由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审定。
④试用财务人员根据集团财务委派相关制度考核。
⑤各公司高层人员试用期考核结果由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初审、集团总部对应职能条线分管高管审核、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定。
⑥“集中管理单位”全部人员、“分层管理单位”中高层人员试用期考核情况应向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报备。
(10)转正流程①员工试用期满前二周内,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组织发起、员工主管上级领导进行试用期面谈。
②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将各公司基层、中层试用期总结、考核鉴定结果和《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报各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审定。
高层人员转正报集团总部审定。
第十三条薪酬管理除薪酬发放由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各自实施外,薪酬政策、中高层人员薪酬核定及调整均由集团总部审批。
1、薪酬及统筹政策(1)薪酬及社保统筹、公积金政策、制度属于人力资源规划中的人力资源政策,流程见本办法第十一条。
(2)各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对统筹缴纳有特定要求的,由各公司发起或提议,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草拟实施细则,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部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批、总裁审定。
2、薪酬核定(1)“集中管理单位”基层、中层人员薪酬、专项奖金、劳务用工\临时工报酬,由员工直属上级、分管高管、所在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提出建议,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人力成本预算内、岗位编制内人员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定;人力成本预算外、岗位编制外新增人员由集团总裁审定。
(2)“集中管理单位”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专项奖金,由所在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提出建议,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集团总部人力资源分管高管审批、集团总裁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