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分析报告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年度)梳理情况总结
环境影响技术导则2016 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016
1 总论1.1任务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受XXXXXXX委托,我公司开展XXXXXXX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通过资料收集、现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现状监测等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相关技术方法,编制完成了《XXXXXXX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XX环境保护局、XX水务局、XXX垃圾填埋场、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年10月28日);(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5)国务院国发[2015]17号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4.2);(6)国务院国发[2012年]3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2012.1.12);(7)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3.25);(8)河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9)河北省人大第80号公告《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12.17);(10)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控[2009]4号《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11)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控[2009]5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12)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环发[2013]49号,《关于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4月22日。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知识点梳理总结
地下水导则梳理总结1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1、潜水含水层2、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2地下水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
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
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
4、结论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工作流程图3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评价要求5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调查与评价原则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
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
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
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
5.2调查评价范围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
地下水导则2016
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27
i
HJ610-2016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止地下水污 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于 2011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补充和规范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调整地下水流场和地下水位为调查内容;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定依据;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方法; ——修改简化了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要求; ——强化并明确了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相关要求; ——删除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编写的要求; ——增加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章节; ——修订了附录,补充了附录 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提出。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1 月 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 1 月 7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近些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科技不断的进步,人们面临的环境问题也日益严峻,各种民用和工业用水逐渐增多,对水的环保质量也越来越重视。
我国对地下水的水质情况进行调查,对地下水环境的管理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的工作进行分析,进一步认识到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实施,也标志着我国对地表水环境的研究逐步向地下水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延伸,是环保体系走向健全的又一重大举措。
标签:地下水环境影响问题建议0前言地下水对城乡居民的需求和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水资源的组成部分就是地下水,我国对地表水的保护工作一直很关注,对地表水的环境保护都有很多的研究工作,长期以来对地下水的重视程度不足,使建设环境影响的评价中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评价非常的少,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出了一套适用我国现状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就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简称导则。
1地下水环境污染的现状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我国国土资源部对我国的地下水资源进行调查,平均达到一至三级的水质标准的占全国总量的63%,剩下70%的是达到四级至五级标准的水质。
从地域上看,我国南方地区多处于沿海地区,大部分的水质较好,有90%以上的水质都达到了一至三级的标准,但是处于平原地区的浅层地下水与地面距离较短,容易受污染,导致水质较差;北方地区大多属于山区丘陵和平原地区,这种地区的水质较好,但是中部平原区和海滨地区的水质相对较差[1]。
根据对沿海及沿水地区和发达城市的地下水的污染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城市的地下水都检测出有毒微量污染。
近年来,我国多次组织对重要城市地下水水质检测的工作,检测出有73.8%的水质质量达到四级五级,23.9%的水质质量达到三级,而达到一级二级的地下水质量的总数只占总量的 2.3%。
总体来说全国的地下水水质基本分类就是良好或较差,通常深层地下水的质量比浅层地下水的质量要优秀,开采的密度小的地方比开采密集的地方地下水质量要好。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在岩溶地区应用的思考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在岩溶地区应用的思考[摘要]本文就2011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1)(后简称《导则》)在贵州省应用遇到的问题,结合本人在工作经验,提出了《导则》在贵州省及西南岩溶发育强烈的地区应用的一些思考,并对该《导则》在上述区域的应用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及建议。
【关键词】地下水;环评;导则;岩溶;应用;思考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1)(以下简称《导则》)2011年6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收到了来自省内外各评价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对贵州省执行《导则》的诸多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导则》在贵州省及西南地区是否适用方面,而执行难度大也是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
根据近期收集到的信息同省内外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的交流情况以及我们对导则的理解,现就《导则》在贵州省境内应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简化《导则》的相关情况提出来,与行业同仁共同探讨。
一、首先介绍一下《导则》在岩溶地区应用存在的问题:(一)该《导则》所规定的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对第四系覆盖层厚含水介质、结构几乎一样、且连续稳定的冲积平原区较为适用,不适用于管道、岩溶、暗河广布的岩溶地区,而西南地区多数省区岩溶发育强烈,尤其以我省的喀斯特岩溶发育最为强烈,根据统计资料,与喀斯特岩溶密切先关的碳酸岩占到了贵州省国土面的70%。
岩溶喀斯特地区地下水主要以岩溶裂隙水、岩溶管道水、基岩裂隙水等形态赋存,因此按照《导则》要求对此类地下水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开展存在较大困难。
(二)按照该《导则》评价级别的确定方法,贵州省基本上处于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属地下水环境敏感区,按此确定的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基本上在二级评价以上,按照二级以上评价要求,在地下水现状调查、现状监测、现状评价、预测评价等在贵州省应用均存在较大困难。
【干货】新旧地下水《导则》现状监测对比及注意事项
【干货】新旧地下水《导则》现状监测对比及注意事项1、新旧地下水导则现状监测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的变化2016年1月7日,环保部发布2016年第1号公告,公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替代HJ 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这是该标准的第一次修订,现将该标准涉及“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章节主要变化总结如下:HJ 610-2016 HJ 610-20118.3.8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8.3.4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8.3.3.1 8.3.4.18.3.3.2(新增条款)8.3.4.2(被删除)8.3.3.3 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8.3.4.3 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8.3.3.3 a)监测点布设删除“主要现状环境水文问题”的地点;8.3.4.3 a)对于“当现有监测点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深度要求”的情况,由原来的“Ⅰ类和Ⅲ类改、扩建项目”扩大到所有项目。
8.3.3.3 b)8.3.4.3 b)删除“潜水监测井不得穿透潜水隔水底板,承压水监测井中的目的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应止水良好。
”8.3.3.3 c)8.3.4.3 c)8.3.3.3 d)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1)新增内容;2)“一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7个点/层”中含水层改为潜水含水层;删除“评价区面积大于100 km2时……”的相关要求;新增“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3-5 个。
” 3)“二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5个点/层”中含水层改为潜水含水层;删除“评价区面积大于100 km2时……”的相关要求;新增“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2-4个。
”4)“三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3个点/层”中含水层改为潜水含水层;新增“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1-2个。
地下水导则实施后评估中心对导则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解释的综合
地下水导则实施后评估中心对导则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解释的综合1、煤炭行业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研讨会会议纪要为了在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贯彻实施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于2011年7月18日~19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煤炭行业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研讨会”,参加会议有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要产煤大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单位、主要煤炭企业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45人。
会议回顾分析了煤炭行业“保水采煤”与“防治水”技术经验与地下水环境保护现状;结合煤田地质勘探规程、煤炭工程设计规范以及煤矿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点,深入讨论了煤炭行业在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的颁布与实施,对规范煤炭工业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水平,使煤炭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应在今后的环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二、根据煤炭采选业的特征和在煤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以下简称《导则》)遇到的实际问题,经过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反复磋商,提出以下实施建议:1、关于煤炭建设项目的类别建议对煤炭建设项目的类别分区域进行确定,井田(矿田)开采范围应确定为Ⅱ类,煤矿工业场地和排矸场地确定为Ⅰ类,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分别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关于评价级别的划分Ⅱ类煤炭建设项目评价级别判定时,地下水排水量应采用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田)地质勘探报告中确定的矿井(田)正常涌水量。
对于新版地下水导则在重庆地区实施的认识和理解
对于新版地下水导则在重庆地区实施的认识和理解-----重庆大学安强2016年1月7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以下简称“新导则”)颁布实施以来,不少的朋友同仁经常打电话来问我对于新导则的看法。
正好最近也有几个项目是按照新导则编制和修改,因此希望可以和各位专家分享一下我对于新版地下水导则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有偏颇之处,望各位谅解,也希望可以和大家一起沟通讨论,针对新版导则讨论出在重庆甚至西南地区的实施以及评价规则。
2011版导则实施五年来,在重庆地区的实施情况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编制地下水环评篇章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所占比例大大提高,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的报告书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我参与和了解的几个国家项目的地下水评价也得到了环保部的认可。
忧的是由于我们重庆的特殊水文地质条件以及201 1版导则的“全国一刀切”的评价模式,在重庆地区的环评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地下水评价不能完全满足2011版导则的情况。
重庆地区有着比较特殊的水文地质特点,渝西以第四系和沙溪庙组泥砂岩为主,渝东以嘉陵江组灰岩为主。
对于不同的地质结构,在地下水预测评价中也存在不同的难度。
2011版导则在“评价对象”、“等级划分”、“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方面都存在不少难以适应当前环境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
比方说现状调查,这是很多环评单位最头疼的地方,2011版导则要求监测时间长,布点要求苛刻,这就导致了很多环评单位在现场勘查的时候辛苦找水井的景象,而且找到的水井又大多说明不了问题;此外,在岩溶地区,特别是地下水位埋深较深的地区,比方说涪陵、南川、武隆等地区,无论是水井以及钻井,都没有太大的可操作性,这也就导致了很多环评单位即使完成了整本环评报告,也总是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参加评审会。
针对新版导则的实施,国家环保部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对于2011版导则进行了修订,总的来说还是往好的方向和可操作性强的方向推进,下面我就按照新版地下水导则的顺序就新版导则的修订项以及在重庆乃至西南地区的实施应用前景谈一下我个人的理解和看法,仅仅代表个人看法,希望各位专家斧正。
优化评价内容 严控新增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解读
第38卷第4期2016年7月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Vol.38,No.4Jul.,2016优化评价内容严控新增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解读梁鹏1>2,周俊1>2(1.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1〇〇〇12;2.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12)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聚焦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简 化了程序,优化了方法,强化了环保措施,提高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解读其主要条款修订原因与依据,提出了如 敏感程度分区、污染源强等内容的操作建议,并结合执行过程中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后期跟踪完善建议。
关键词:依法环评;环评;地下水;导则;解读DOI:10. 14068/j.ceia. 2016.04.005中图分类号:X820.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6444(2016)04 -0018 -04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1月7日颁布了《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 — 2016)(以下 简称《导则》),并替代HJ610 — 2011实施。
为全面了 解《导则》修订的背景和内容,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地下水环评,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1修订的必要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 —2011)的颁布填补了我国环评技术体系中地下水环境要素的空白,完善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 内容,也正式拉开了我国地下水环境保护事前监管的 序幕,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均 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我国环境管理的逐步加强和 细化,环评技术及相关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2011版 导则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诸如评价等级判定过于复杂、现状调查周期过长、环境影响预测空泛、地下水环 境保护措施缺乏针对性等问题。
2 〇15年4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夯 实了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更加明确了各部门 分工,而2011版导则的技术条款存在着较多部门职能交叉,需根据部门职责进一步梳理。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主要Biblioteka 容适用范围 规范性应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 一 地下水环境影响工作分级 二 地下水环境影响技术要求 三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四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五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的编写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典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 附录C(资料性附录)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半径的确定 附录D(资料性附录)废水入渗量计算公式 附录E(资料性附录)环境水文地质试验方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附录 (资料性附录)常用地下水评价预测模型
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二级评价要求 通过搜集资料和环境现状调查,了解区域内多年的地下水 动态变化规律,基本掌握 基本掌握评价区域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 基本掌握 (给出大于或等于 1/50000 的相关图件)、污染源状况、 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与规划,查明 查明各含水 查明 层之间以及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同时掌握评价区至 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的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 结合建设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 对性地补充必要的勘察试验,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对地下水水质、水量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和 评价,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进行半定量或定性的分析和评 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分为 以下三类。 Ⅰ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 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 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 Ⅱ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 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 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 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 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水文地质问题 Ⅲ类:指同时具备 I 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 建设项目。 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影响范围 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分为一、二、三级。
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总结
环境保护标准体系1.我国环境标准法规特点:国家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审批、发布;地方环境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审批、发布。
2.环境质量标准以国家级标准为主,地方环境质量标准补充制定国家级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国家级标准和地方级标准同时执行。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项目可以是国家级标准中没有的项目,若与国家级项目相同的要严于国家级排放标准,执行标准时地方级标准优先于国家级标准。
而产品质量标准以国家级标准的效力最高,有国家级标准的就不能再制定相同适用范围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4.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做出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
6.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7.环境标准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总纲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2.环境影响评价原则:、工艺路线(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3.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工程所在区域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需进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禀赋,量化分析建设项目与所在区域资源承载能力的相容性,明确工程占用区域占用的合理份额,分析建设项目的制约因素。
4.否符合相关规划的环境保护要求。
5.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在了解和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和列出建设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行为。
6.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7.评价因子筛选8.9.10.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对于某一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要素专项评价11.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应以量化评价为主。
地下水导则在重庆环评实施中的思考
化后 的地 表水 补给地下水 , 使得污染物 易于降解 。这些特点均与 北方水文地 质条件存在较大差异 , 现根据重 庆市 内建设项 目地下 水环 境影响评价特 点和重庆 市水文地 质特点对导 则的相关 内容
2导则 实施 过程 中存 在 的问题
2 . 1 关于地下水评价等级判定 2 . 1 . 1 包气 带防污性能划分 《 导则 》 主要依 据渗透 系数和岩层 分布情况确定 包气带 防污 性 能。但由于渗透系数受岩层 、 构造 、 裂隙发育程 、 风化程度 等多 种 因素确定[ 5 1 , 重 庆的水文地 质条件使得 上述 因素均 有相 当大 的 差 异性 , 除部 分做过水 文地质勘察 的项 目, 这个系数 基本无法获 取, 只能采用渗透试验 ; 按导则要求 , 许多项 目都需要 开展试验渗 透 系数试验 , 不仅试验 单位难 以承受 , 由此而带来 的时间和资金 成本也太高 , 延长环评 审批 时间, 存 在影 响经济发展速度问题 。 2 . 1 . 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划分 《 导则 》 规定 根据建设 项 目场地 的地下水环境 敏感程度 可分 为敏感 、 较敏感 、 不敏感三级 , 分级原 则多处提到分 散式饮用水水 源地 , 但对分散居民饮用水源定义不清晰。 2 . 1 . 3地下水水位变化影 响半径定义 《 导则》 规定地下水水位变化主要依据变化影响半径确定 , 但 对影响半径 的计算起点定义不明确 。 2 . 2关 于 地 下 水环 境现 状调 查 与 评 价 2 . 2 . 1 调查 评 价 范 围 《 导则 》 对 二级评价 以上确定 了调查 范围 , 明确规 定了 2 0和 5 0 k m 的 下 限 。 重 庆地 区地 下 水 具 有 就 地 补 给 , 就 地 排 泄 的特 点 , 水 文地质单元面积较小 ,明确规定 2 0和 5 0 k m 的下 限经常 已经 超 出很 多水文地质单元的范围。 2 . 2 . 2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 导则》 对水文地质条件要求 了多项调查 内容 , 但 由于重庆市 地下水水位变化程度大 , 包气带岩性 、 厚度处在变化 中, 调查 和分 析 基本 没有 意 义 。 2 . 2 . 3现状 监测 点 布 置 《 导 则》 要求: 一级项 目, 含水层 的水质监 测点各 不得少 于 7 个点 / 层; 二级项 目, 水质监测 点各 不得少 于 5个点 / 层; 三级评 价项 目目的含水层 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 于 3个点 / 层。 重庆非北方平原地区 , 地层 复杂 , 地下水埋深不均 , 山区建设 项 目地下水水位可能在数百米 以下 ; 部分岩溶地貌可能 由于岩溶 发育 , 地下水埋藏 较深或处 于集中 的岩溶通 道 中, 直接 打井 很难 出水 ; 红层地 区地下水 匮乏 , 仅在部分层 间砂岩 中赋存有地下水 , 出水难度更大 。以上 因素均造成水文地质勘察难度较大 , 且在工 程科研阶段 , 很多项 目未开展勘察工作 , 因环评而打众 多监测井 , 费用高 、 难度大 、 耗 时长 , 严 重制 约项 目开展。 2 . 2 . 4现状监测点频 率 重庆市地下水除深部循环 的岩溶水外 , 裂隙水 、 层 问水 、 浅部 岩溶水循环周期 均只有数 十天至数个 月 , 不 会超过一 年 , 地 下水 水位和流量 直接受 降雨情况影响。以地调院在渝东南 的表层岩溶 水调查为例 , 岩溶 泉 出露分 布最多 , 在所调查 的 5 2 9个表层 岩溶 泉中 , 4 4 2个为间歇泉 , 点 总数 的 8 2 . 5 6 %, 这些间歇泉一般在天晴 1 0 ~ 1 5天后 普遍 断流 , 一年最少都要断流一次 1 0 — 1 5 d [ 6 ] 。 由于地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梳理总结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 J610-2016)--梳理总结-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地下水导则梳理总结1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1、潜水含水层2、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2地下水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
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
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
4、结论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工作流程图3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评价要求5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调查与评价原则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
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
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
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_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_6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610-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Groundwater Environment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22年-02-11发布2022年-06-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 ..................2 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4 6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4 7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9 8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0 9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17 10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9 11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20 1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的编写要求..........................................................................21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23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典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2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半径的确定...........................................................26 附录D(资料性附录)废水入渗量计算公式...............................................................................31 附录E(资料性附录)环境水文地质试验方法...........................................................................32 附录F(资料性附录)常用地下水评价预测模型 (3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治地下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2016版地下水导则总结笔记
2016版地下水导则总结笔记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和结论阶段。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
1、准备阶段: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
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
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
4、结论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典型题疑难题解析】【DN200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关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的说法错误的有()。
A.在准备阶段要编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B.在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进行现状评价的同时要进行工程分析C.在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要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危害D.在结论阶段要编写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参考答案】ABCD【考点解析】上述四个选项的内容都为旧导则内容,新版导则已作修订。
【真题实战】【DZ2013030G】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不包括()。
A.确定评价重点B. 现场勘探C.室内资料分析D.地下水监测【真题实战】答案:【DZ2013030G】A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的划分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应选取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的关键时段,至少包括污染发生后100d、1000d,服务年限或能反映特征因子迁移规律的其他重要的时间节点。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研讨会意见-国家评估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专家研讨会意见2011年10月16日,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以下简称“《导则》”)专家研讨会。
会议由评估中心梁鹏总工程师主持,特邀了9位水文地质专家及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近60位代表参加。
与会专家和代表对《导则》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形成了如下共识:一、在现状调查时,是否调查范围内的所有已有污染源和污染因子都需要调查?《导则》8.3.3.4明确: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因子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选定。
《导则》8.3.3.1要求:“调查原则a)对已有污染源调查资料的地区,一般可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解决。
b)对于没有污染源调查资料,或已有部分调查资料,尚需补充调查的地区,可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同步进行”。
二、进行地下水现状监测时,勘探井已达到相当的深度,如仍未达到含水层,是否可不再进行更深的钻探?对于建设项目,《导则》“8.3.4.3现状监测井点的布设原则:a)当现有监测井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监测深度要求时,应布设新的地下水现状监测井。
b)监测井点的层位应以潜水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为主”。
当勘探井已达到相当的深度,如仍未达到目的含水层,应分析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类别判定。
对于地面Ⅰ类建设项目,应重点关注包气带(地面至潜水面)防污性能。
对于项目评价区的潜水含水层,必须采集水样;对于项目评价区的承压含水层,若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或钻孔资料可以证明项目评价区为承压含水层,上部隔水层厚度巨大,且分布连续、稳定,具备足够的防污性能,则可以不用进行更深的钻探;对于岩溶区,则应按照地下水系统布设地下水采样点。
三、一级评价是否必须做水文地质试验(抽/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淋滤试验、弥散试验)?《导则》7.1规定“一级评价要根据建设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勘察试验”。
优化评价内容 严控新增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解读
优化评价内容严控新增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
下水环境》解读
梁鹏;周俊
【期刊名称】《环境影响评价》
【年(卷),期】2016(038)004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聚焦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简化了程序,优化了方法,强化了环保措施,提高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解读其主要条款修订原因与依据,提出了如敏感程度分区、污染源强等内容的操作建议,并结合执行过程中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后期跟踪完善建议。
【总页数】4页(P18-21)
【作者】梁鹏;周俊
【作者单位】[1]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100012;[2]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1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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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评价内容强化钢铁行业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钢铁建设项目》解读 [J], 赵春丽;吴铁;刘大钧;顾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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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环境部发出公开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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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导则梳理总结1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1、潜水含水层2、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2地下水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
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
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
4、结论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下水工作流程图3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评价要求5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调查与评价原则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
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
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
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
5.2调查评价范围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参照HJ 25.1执行。
2、调查评价范围确定(1)公示计算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应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L=α×K×I×T/n eL——下游迁移距离,m;α——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K——渗透系数,m/d,依据HJ610-2016附录B.1中渗透系数经验值表取值;I——水力坡度,无量纲;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n e——有效孔隙度,无量纲;依据HJ610-2016附录B.2中给水度参考值表取值;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2)查表法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法确定。
表3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3)自定义法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需说明理由。
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5.3水文地质条件调查5.3.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内容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水文地质条件调查5.3.2环境水文地质勘查与实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需要进一步查明的地下水含水层特征和为获取预测评价中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工作。
除一级评价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外,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资料缺少的地区,二级、三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
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验等手段开展,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
环境水文地质试验项目通常有抽水试验、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浸溶试验及土柱淋滤试验等,有关试验原则与方法参见附录C。
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可根据评价等级和资料掌握情况选用。
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时,除采用常规方法外,还可采用其他辅助方法配合勘察。
5.3.3其他技术要求一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比例尺,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50000比例尺。
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度,建议一般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
5.4地下水污染源调查调查评价区内具有与建设项目产生或排放同种特征因子的地下水污染源。
对于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一般在0~20cm埋深范围内取一个样品,其他取样深度应根据污染源特征和包气带岩性、结构特征等确定,并说明理由。
样品进行浸溶试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
5.5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通过对地下水水质、水位的监测,掌握或了解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参照HJ 25.2执行。
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要求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频率要求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GBT14848-2017)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要求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6.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评价原则评价应以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为依据,对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建设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不同环节及不同污染防控措施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时,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后再进行评价。
应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直接影响,重点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2、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
3、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法对建设项目地下水水质影响进行评价。
对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对于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水质标准值(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地下水水质标准》DZ/T 0290等)进行评价。
4、评价结论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时,可采用以下判据评价水质能否满足标准的要求。
地下水水质能否满足标准要求7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原则确定。
地下水环境环保对策措施建议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污染防控对策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提出需要增加或完善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HJ610-2016改、扩建项目应针对现有工程引起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提出“以新带老”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减轻污染程度或控制污染范围,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剧。
给出各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实施效果,列表给出初步估算各措施的投资概算,并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
提出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和定期信息公开等。
2、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分区防控措施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
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防控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a)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水平防渗技术要求按照相应标准或规范执行,如GB 16889、GB 18597、GB 18598、GB 18599、GB/T 50934 等;b)未颁布相关标准的行业,根据预测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防渗技术要求;或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表7 提出防渗技术要求。
其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参照表 5 和表 6 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对难以采取水平防渗的场地,可采用垂向防渗为主,局部水平防渗为辅的防控措施。
根据非正常状况下的预测评价结果,在建设项目服务年限内个别评价因子超标范围超出厂界时,应提出优化总图布置的建议或地基处理方案。
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跟踪监测计划应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特点设置跟踪监测点,跟踪监测点应明确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给出点位、坐标、井深、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等相关参数。
跟踪监测点数量要求:a)一、二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3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
一级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总图布置基础之上,结合预测评价结果和应急响应时间要求,在重点污染风险源处增设监测点。
b)三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1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布置1个。
明确跟踪监测点的基本功能,如背景值监测点、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等,必要时,明确跟踪监测点兼具的污染控制功能。
根据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需要,提出有关监测机构、人员及装备的建议。
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落实跟踪监测报告编制的责任主体,明确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a)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b)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滴漏记录、维护记录。
HJ610-2016信息公开计划应至少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
4、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
8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环境水文地质现状概述调查评价区及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环境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