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石林骐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林骐辉紫金玉苑、紫金玉商业城一期。
工程地点:石林县城。
工程内容:石林骐辉紫金玉苑、紫金玉商业城一期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螺旋桩、护壁喷卯、机坑土方由甲方负责施工、由乙方统一管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实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石林骐辉紫金玉苑、紫金玉商业城一期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消防、人防、电梯(不含螺旋桩、护壁喷、机坑土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螺旋桩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具备下一步工序施工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具备开工条件由发包方下达书面“开工令”的时间为开工时间。
竣工日期:待施工图纸全部齐全,双方协商制定合理的工期后,确定竣工时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CB50300—2001及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石林骐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及协议书约定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相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配套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10日由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蓝图)4套,电子版图纸1份。(编制竣工图所需要的4套图纸由发包人另行提供)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人提供本合同设计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以甲方下发的委托授权书为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甲方下发的委托授权书为准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
5.7双方约定派驻工程师的变更:当发包方变更派驻工程师时,应向承包方提供书面变更证明文件。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三通一平”,开工前10日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10日接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供电容量不小于800K\/A,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计价。施工方负责交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10日开通至现场道路,无障碍,保证施工车辆(50吨重)的运输通畅。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10日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等具备开工条件的各项法律文件,开工前完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在现场交验,并提供书面资料。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收到图纸后10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
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根据实际情况,由承包方做好保护工作,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建设施工中相关事项的处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已完工程量报告于当月25日前提供,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认定。本工程的年、季、月进度计划应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监理方及发包方进行确认,否则视为默认承包方提交的已完工工程质量报告。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施工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相邻区域发包人负责协调。.
(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方负责方案制定,经甲方审定后由承包方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签证后工期顺延。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建筑垃圾随清随运,或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竣工验收时物尽场地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