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要突出人本关怀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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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要突出人本关怀价值

摘要:正确贯彻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思想政治建设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军队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它的工作对象是人,工作任务和目标也是针对人,因而以人为本就不可避免地要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关键词:人本关怀价值以人为本思想政治工作

人本关怀价值即指的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当前比较流行的一句话,这里的”人”指的是作为社会主体的现实的人。”以人为本”即是指尊重作为主体的人的一种社会行为的立足点和出发角度。军队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它的工作对象是人,工作任务和目标也是针对人,因而以人为本就不可避免地要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基本出发点。贯彻、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是思想政治建设的必要手段和不可缺少的内容。邓小平早就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①谭政报告也讲过,要”为连队全体人员特别是为战士群众谋物质福利”。②物质利益原则与思想政治工作是一致的。物质利益原则的正确贯彻,目的在于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弥补当前市场分配方式的缺陷以及这种缺陷带来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过度偏差,激励个人献身社会的热情,因而,说到底,它也是一种思想政治工作。在军队思想政治建设中,必须贯彻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尊重个体需求,切实发挥出思想政

治工作的巨大威力,使每个军人更加自觉地献身国防、报效社会。

一、转变观念,以人为本

过去,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都是在教育官兵如何如何为革命理想信念献身,如何如何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而对军人个人的物质需求及其家庭正当的物质需要和权益却重视不够。这种工作方法实际上是以信念、以事业为本,把人放在了信念和事业的从属地位上。这种重视群体、忽视个体,重视社会整体利益、忽视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的观念,是不符合现代社会特点和历史发展趋势的。

人是社会的主体,共产主义信念正是为着人的解放,我们所从事的共产主义伟大事业,也正是为了整个人类(包括个体的人)的自由和解放,因此,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尤其需要以人为本。作为革命化建设核心的思想政治建设,是为我军”打得赢”和”不变质”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证的,它强调的是对于人的因素的重视,因而以人为本就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思想政治教育与尊重个体需求并不对立。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就应当实行观念的转变,在强调每个人为整个人类的事业奋斗献身的时候,也要充分注意到作为个体的人的正当需要,尊重个人对物质利益的合理要求。整个人类的事业需要一部分人做出奉献,但这种奉献是应该建立在尊重个体、使个人通过自觉而实现的。促使人们为共产主义事业做奉献,需要精神激励,也需要物质鼓励。以人为本,贯彻物质利益原则,尊重个人正当的物质利益追求,并不会妨碍个人对于整个人类事业的无私奉献。相反,它强调了对个体价

值的尊重,体现了对个人奉献的承认和关怀,这恰恰更能激励个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自觉奉献。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如果能做到以人为本,尊重个人正当的物质利益要求,就会更加激励官兵自觉奉献的精神,使之更好地献身于国防事业。

二、尊重个人正当权益,权益与责任统一

在社会这个大系统中,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责任,也有他自己的权益,权益与责任是统一的。我们在强调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时,也应该考虑到这个人应享受到的权益。军人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比其他人担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因而他们的正当权益就应更充分地得到保障。但是,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他们的正当权益很多都无法通过自身来保障,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对他们进行照顾和优待。在思想政治建设中贯彻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正是对军人正当权益的保障。正确地运用物质利益原则,也能使广大官兵更为切身地感受到社会对自身的关怀,从而也更能激发起他们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使之为了军人的神圣使命和职责更为自觉地奋斗和献身。因此,在思想政治建设中贯彻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是实现权益与责任统一的有效手段,同时它也体现了唯物辩证的科学态度和工作方法。

在尊重个人正当权益、贯彻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时,注意不能把市场经济领域的一些调节利益关系的具体作法运用于思想政治工作。以人为本,是尊重个体价值、尊重个人合理需求的一种观念和态度,军队思想政治工作以人为本、贯彻物质利益原则,着重指的

也是尊重个人对物质利益合理追求的一种工作出发点,而不是照抄照搬市场经济原则,将个人工作与收益直接挂钩,更不是把军人的职责和使命用金钱来衡量。军人的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它的巨大社会功能不能拿金钱来衡量,也不应该由金钱来衡量。在军队思想政治建设中贯彻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并不是说军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把个人利益是否得到满足作为干工作的前提,也不是说军人可以把个人物质需求的满足程度作为干好工作的交换条件。军人作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必须时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而自己的物质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只能放在第二位考虑,这是军人职责和使命对军人的特殊要求。所以,当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时,在抗洪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军人必须挺身而出,而不能首先考虑自己的行动是否能得到回报。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建设中贯彻物质利益原则时,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导作用,使军人认识到权益与责任的辩证关系和对军人的特殊要求,从而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三、对奉献者要有补偿,奉献与受益统一

军人大多数都工作在偏远地区,他们在家庭生活、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都作出了不少牺牲,他们的这些牺牲就是奉献。他们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作出奉献的,理应得到尊重和回报。如果军人的奉献长期得不到补偿,这将不利于激励军人做到长期的自觉奉献,同时这与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也是不相符的。因此,《决定》在”正确认识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一节中就

指出:”对在军事训练、国防科研、完成重大任务中贡献突出,长期工作在边远艰苦地区作出特殊奉献的,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补偿。”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全军官兵的亲切关怀,也体现了我党和我军思想政治工作者唯物主义的工作态度。实际上,为了人类的事业,人人都应该做出自己的贡献,也人人都应当做出奉献,职责和奉献面前人人平等,奉献与受益统一,作出奉献者应该有补偿。

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军人的付出一般要多于所得,奉献多于回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一方面不能因为这个事实而忽视物质利益原则,放松对军人奉献的物质补偿;另一方面,我们在尊重个人正当的物质利益追求、对军人的奉献进行物质补偿时,仍然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巨大作用。思想政治工作以人为本、承认物质利益原则,主要是体现对军人价值和个人付出的承认和尊重,并不是对军人献身国防的等价补偿,并且由于现实国情和国家当前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无法对军人的奉献进行完全的等价补偿。因此,在激励军人献身国防、扎根军营时,还应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将贯彻运用物质利益原则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辅助手段,发挥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巨大威力,使全军官兵认识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辩证关系,认识到奉献与受益之间也会出现正常的偏差,同时用物质补偿来对军人的奉献进行适当回报和关怀奖励,从而使官兵能够自觉体谅国家困难,在国防事业中建功立业,作出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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