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租赁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2.机械设备租赁指将机械设备出租给需要使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并收取一定的租金的行为。
3.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应根据自愿原则、平等互利的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签订1.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充分了解彼此的需求和要求,确保租赁威东达旭设备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2.租赁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规格、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3.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沟通,确保双方明确了解合同内容。
三、机械设备的交付和验收1.机械设备的交付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交付时应保证设备的完好以及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2.双方应当进行设备的验收,租赁方应仔细检查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
3.设备交付后,租赁方应当妥善保管设备,如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租金的支付1.租赁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如有特殊情况影响支付,应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商议解决方式。
2.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形式,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方式。
3.租赁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暂停设备的使用,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设备的维护和损坏1.租赁方应按照正常的使用方法和标准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时,租赁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按照约定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3.设备损坏或丢失的责任由租赁方承担,如属于正常损耗或意外原因导致的损坏,则由出租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六、违约责任1.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应合理,并不能超过违约一方应承担的实际损失。
3.当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约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和对项目成本中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的管控能力, 规范机械设备的租赁行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xxx集团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x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赁原则第二条项目部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在优质、优价和优良服务的前提下,应优先向公司机械设备出租单位租用(机械分公司、线桥设备项目部、塔吊项目部)。
第三条在公司内无法租用调剂或者确实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情况下,需要租用外部单位的机械设备时,应将拟租用的机械设备的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经营室职责1.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相关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各核算单元机械使用费成本预算,根据各核算单元成本预算编制机械使用费总成本预算,并与相对应的收入中的机械使用费进行对比分析,经项目部总工、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经营部审批。
2.参与大型、重要机械设备的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要在公司经营部主持下签订大型、重要设备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按月结算机械使用费报公司经营部审批。
3.参与中小型机械设备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组织签订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按月结算机械使用费报公司经营部备案。
4.组织相关部门按月结算并汇总机械使用费,建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履行台账。
定期组织机械设备使用费用盈亏分析会,从经营角度查找超标原因。
第五条物资设备室职责1.对机械设备租赁、运输、供方的社会资源调查,参与大型、重要设备的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组织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的供方评审,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2.根据审核批准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和验收。
3.依据分包合同中的设备配置清单核对分包队伍进场设备的型号、能力、数量,并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掌控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及进出场情况。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机械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租赁活动,包括设备租赁申请、审批、合同签订、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及租金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机械设备租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需求收集、供应商选择、租赁合同管理、设备使用情况监督等。
第二章设备租赁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在需要使用机械设备时,应提前向设备管理部提交设备租赁申请,说明所需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在收到申请后,应评估现有设备资源是否满足需求,如无法满足,则组织市场调查,了解设备租赁市场情况,编制设备租赁方案。
第六条设备租赁方案应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能、价格、租期、维修保养等因素,确保租赁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设备租赁合同管理第七条租赁设备前,设备管理部应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维修保养责任等。
第八条租赁合同签订后,设备管理部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并建立设备租赁合同档案,以便后续管理和查询。
第九条在租赁期间,设备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设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和服务。
第四章设备使用与维修保养第十条租赁设备到达现场后,设备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合同约定和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使用设备,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应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同时,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维修保养情况。
第五章租金结算与支付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应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支付方式,定期与设备供应商进行租金结算。
第十四条租金结算应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一、引言机械设备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农业等各个行业。
而机械设备租赁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方便和经济效益。
然而,机械设备租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管理问题,为了确保安全和稳定使用机械设备,制定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租赁和使用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租赁和使用机械设备应以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2.合规操作:租赁和使用机械设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合法合规操作。
3.维护保养:租赁和使用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归还返还:租赁期满后,应按时归还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四、管理责任1.租赁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合法性,并承担对租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2.租赁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租赁企业应制定租赁合同,并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相关事项。
4.租赁企业应向租赁用户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用户了解设备的正确和安全使用方法。
5.租赁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设备使用手册的规定使用设备,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6.租赁用户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租赁企业报告并停止使用。
五、安全管理1.设备检查:租赁企业应在设备出租前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2.检测认证:租赁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认证,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3.培训教育:租赁企业应向租赁用户提供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培训,并提供使用手册。
4.使用场所:租赁用户应选择合适的使用场所,并确保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5.操作规范:租赁用户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设备。
6.安全防护:租赁用户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7.应急措施:租赁用户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租机械设备管理,有效控制外租机械设备使用数量、价格、租赁形式,充分发挥外租机械设备的效能,降低施工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指导各单位对外租机械设备管理进行过程控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第四条本规定编制依据是中铁三机〔2012〕188号文件《施工机械租赁管理专项规定》与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二章施工模式第五条分包工程1、单项分包工程指公司中标项目以整体或单项工程形式进行分包的工程。
2、工序分包工程指公司中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按工序形式进行分包的工程.第六条自完工程指由公司内部组建队伍或纯清工工序分包独立完成的单项或单位工程。
如独立完成的路基、路面工程,制梁工程,砼加工、运输、泵送工程等。
第三章外租形式规定第七条单项分包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一律由劳务队伍自行解决,项目经理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租赁机械设备用于本项目施工,包括替劳务队伍租赁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租赁费的租赁。
第八条工序分包工程施工中不足的机械设备一律由劳务队伍自行解决,即在工序分包合同谈判时,将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含在分包单价中;或工序分包合同内容以外的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设备一律按所完成合格的实体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以下各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发生机械设备的台班和零星点工租赁,即必须按量进行计量结算。
1、钻孔桩施工用于钻孔、清孔的各型钻机、泵;用于造浆及运浆设备;用于钢筋笼、吊斗导管施工辅助的汽车起重机;用于清基、处理泥浆的挖掘机、装载机;用于钻机移位的汽车起重机、运输车.2、钻孔桩泥浆处理必须按设计的钻孔桩混凝土方量及合同单价进行工序分包。
严禁按实际产生的钻孔桩泥浆量及合同单价进行工序分包。
用于泥浆、承台土外运及处理的自卸汽车、罐车、泥浆泵、挖装设备等严禁出现点工及台班结算。
3、桥承台、涵基、软基施工用于桥涵开挖、回填的挖掘机、装载机;用于钢板桩施工的打桩设备;用于软基处理的各型设备;用于模板拼装、拆除、墩(涵)间转场的汽车起重机、运输车等。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方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方法机械设备租赁是许多企业在运营中常常面临的问题。
有效地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并最大程度地利用资源。
下面是一些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的方法:1. 确定需求:首先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需求,确定需要租赁的机械设备的种类和数量。
在确定租赁设备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设备的使用频率、使用时间和所需的规格等因素,以便选取合适的设备。
2.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在进行机械设备租赁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需要根据设备的质量、性能、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3. 签订合同:在确定机械设备租赁的具体信息之后,需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设备的使用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保养维修责任等条款。
4. 设备使用和维护:在租赁设备到位后,企业需要合理规划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同时也可以减少因设备故障造成的损失。
5. 租赁设备监控:企业需要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6. 回访和反馈:在机械设备租赁期间,企业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定期的回访和反馈,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并及时反馈设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以便供应商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通过合理的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方法,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7. 定期检查设备质量:定期检查租赁设备的质量,包括设备的外观和性能等,确保租赁设备的质量符合标准。
及时发现设备的问题并进行处理,以免影响生产和安全。
8. 做好设备保险:在进行机械设备租赁时,企业应考虑为租赁设备购买相应的保险,这样可以在设备出现问题或意外情况时保障企业的利益,减少损失。
9. 提高员工培训:对使用租赁机械设备的员工进行相关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的操作技能,减少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问题。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笫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施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指分公司为满足施工生产和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的需要,对各种设备和李辆进行的租用和出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第二章租赁原则第四条租赁设备应本着先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设备,部调剂余缺, 在分公司和公司部无法解决时再考虑从外部租用。
第五条租用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查,全面考评出租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选定,分公司各作业层所有需设备租赁由分公司组织进行租赁,租赁大型设备或批量租赁(5台以上、标的在50万以上)时报公司机运部招标。
第六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如租用后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应及时退租。
第七条设备租赁单价要参考集团公司指导价,不得高于公司编制的《机械设备租赁限价表(第一批)》(附后)。
要采取灵活的租赁方式,逐步推行租赁设备的量化管理。
根据工程任务.工程量和设备作业性质的不同,采取按完成的工程量计价.保底租金+量化租金.月租等方式实施设备租赁,降低设备租赁费用支出笫三章租赁管理第八条设备的租赁,严格执行租赁设备报批制度,由各机械队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编制设备租赁计划(包含设备型号、数量、计划使用时间等),报分公司机运部和主管领导审核,通过0A工作流报公司机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租赁合同以附件形式报批。
方可租赁。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自行租赁设备。
第九条从外部租赁设备时,由分公司机运部牵头,会同工程、财务部门,分公司主管领导参与组织招标(或采取询价方式)从租赁市场选择出租方,设备出租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租赁的设备必须是出租方自有的设备。
第十条严禁租用本单位(分公司)工作人员(含公司职工和外聘工作人员)为出租方的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方案办法
十五、机械设备管理机械设施租借、使用管理方法第一章机械设施租借原则一、先内后外各单位在机械设施租借过程中,一定第一租用企业内部现有的机械设施,在内部现有的机械设施不可以知足正常施工生产需要时,可租用外面机械设施,但一定推行对口租用,即垂直运输机械 ( 塔吊、电梯、电动吊篮 ) 由吊装分企业负责,市政筑路机械由大型机械租借分企业负责,中小型机械由物质机械租借分企业负责。
二、租用外面机械设施推行公然招标。
租借单位从外面租入后转租给项目经理部的大型机械设施,其租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一定采纳招标方式确立供应方。
三、推行一致的租借价钱。
经由租借单位从外面租入并转租给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施一律按内部租借价钱与项目经理部结算,其价差由租借单位担当。
经企业赞同的歇工时期,只收取停机费( 停机费按正常台班的50%收取 ) ,未经企业赞同歇工的,一律照旧收费。
四、外租机械设施在现场使用时期一律归入内部正常管理,详细执行企业的有关规定。
五、外包队、分承包方原则上不一样意自带机械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特别状况需自带机械设施的,一定经企业设施管理部门赞同。
第二章中小型机械租借、使用管理一、租借范围与更新权限1.物质机械租借分企业主要负责混凝土搅拌、输送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加工机械;电焊机械;卷扬机;灵巧翻斗车;蛙式打夯机;水泵等设施的租借管理业务。
2.凡属租借范围内机械设施的更新由物质机械租借分企业提出申请,设施管理部审查,报企业赞同后购买。
二、各级职责1.设施管理部主要负责机械设施租借使用过程中的监察、检查及矛盾的调停。
2.物质机械租借分企业主要负责签署机械租借合同、出入场检验及退场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3.租用单位主要负责租用设施的场外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使用、保护养护工作。
三、使用管理1.租用单位依据工程任务提出租用计划,报请物质机械租借分企业实施。
2.租用单位应踊跃创建现场使用条件,并负责租用设施使用时期的管理、选配操作手、落实制度、资料和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租赁行业的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制定本《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租赁设备类型本办法所指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起重机、扬重机等;2.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如汽车、拖车、自行车等;3.农业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收割机等;4.其他机械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
第三章租赁流程1.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保证金;2.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相关设备的使用说明及操作技能培训;3.承租方使用机械设备时需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4.设备租赁期满,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设备返还给出租方;5.出租方对承租方所租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承租方,由承租方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第四章租金和保证金1.机械设备租赁期限与租金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2.租赁设备费用收取标准应公正合理,不得超出市场平均水平。
3.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应的租金和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保证金应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及时返还。
第五章违约责任1.如租赁期限到期时承租方未将机械设备返还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每日加收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2.承租方操作机械设备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出租方的损失,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办法引起的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1.租赁合同样本2.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租赁合同:指机械设备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2.保证金: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承租方缴纳作为租赁期间承租方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金。
3.违约金:指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租赁设备返还给出租方,出租方依据约定向承租方要求继续支付租金的惩罚性费用。
外雇工程机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外雇工程机械的使用,确保施工安全及机械设备的有效、稳定运行,保障项目工程按期交付,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外部租赁或其他形式外雇的工程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吊车、推土机、挖掘机等各类机械设备。
三、管理责任1. 项目部负责对外雇工程机械设备进行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项目部领导及机械设备负责人要对外雇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
3. 外雇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员工安全生产。
四、机械设备的检查及保养1. 每天使用前,对外雇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机械设备完好无损,各项功能正常。
2. 每周对外雇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件,保证机械设备的长期使用。
3. 保持机械设备的清洁,防止杂物进入影响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1.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相关证书,具备相关操作经验,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2.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3.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六、机械设备的停用及保管1. 机械设备在使用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停用,关闭电源等相关设备。
2. 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用并报修,等待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 机械设备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对其进行保管,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机械设备设备的完好性。
1. 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用,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维修人员要及时到场解决问题。
2. 维修人员要具备相关证书和经验,对机械设备进行及时、有效的维修,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机械设备的维修记录要详细记录,包括故障原因、维修措施等,以备查询。
八、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1. 机械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报废处理,不得私自拆卸或变卖。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械设备的租出和租入外部机械设备的管理;2本办法所述“机械设备拥有部门”是指按公司机械设备专业划分范围负责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的专业公司、施工处;3机械设备租赁的基本要求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及经济效益,公司鼓励各专业公司、施工处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机械设备的对外租赁;在自有机械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可以租用机械设备;4对外租出或租入机械设备的审批权限:a属大、中型机械的起重量50t及以上起重机械,或单机原值50万元/台及以上的其它机械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b其它小型机械经资产管理部批准;5租赁合同要求对外租出或租入机械设备必须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出租和承租方对机械设备的财产安全、机械事故责任、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的承担、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租赁价格的确定机械设备的租赁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租赁形式、租赁时间,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及当时施行的电力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协商定价;在进行出租机械设备价格洽谈时,要进行支出成本的核算,避免租价过低造成机械设备无效益损耗;7租入机械设备的要求租入机械使用应具有合法性,即所租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相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如特种设备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其中:a小型机械的短期租赁一个月及以内,由机械设备拥有部门负责合同洽谈,资产管理部门审核;b大型机械的租赁及小型机械的长期租赁,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合同洽谈、签订,机械设备拥有部门参加;租入机械设备发生的费用,由机械设备使用部门承担;8租出机械设备的要求大型机械设备租出时,设备主人应随机操作;租出机械设备的部门应加强租出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避免因失保、失修、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对外租出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租赁费用结算,对外出租机械设备的收入,按公司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考核承包合同进行管理;9对租出和租入的机械设备,应纳入公司的机械管理之中,并实行定期的现场监督检查;。
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租赁使用效率,保障设备租赁服务质量,合理利用资源,加强设备租赁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机械设备的租赁管理。
第三条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原则,依法保护承租人、出租人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设备租赁应按实际需求进行,确保设备租赁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设备租赁应依法进行,租赁合同应依法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设备租赁涉及的机械设备应具备合法的证照,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七条设备租赁应按照安全、环保、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进行,确保租赁设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租赁程序第八条设备租赁需提前编制租赁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设备租赁需公开公告,通过竞争性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设备租赁供应商。
第十条设备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设备清单、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等重要条款。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租赁管理第十二条设备租赁过程中需建立租赁档案,包括设备租赁合同、验收记录、租金支付凭证等。
第十三条出租人应对租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提供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十四条承租人应按照承租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租赁设备,并按时支付租金。
第十五条设备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应按约定归还,承租人应负责设备的清洁和完好程度,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设备租赁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设备租赁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设备租赁供应商,可采取限制承租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予以撤销承租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对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机械设备租赁单价表》,集团公司项目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审定、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项目机械设备来源的三种方式:(一)从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租用;(二)从社会上设备租赁市场租用;(三)项目自购。
第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对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型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七条项目不得将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租赁原则第九条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选择所需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
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项目统一管理和独立核算。
第十条机械设备租赁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设备,市场调剂余缺,在本集团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可考虑向社会上租用。
第十一条从外部租用的设备应实行招租,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招租时应由项目设备部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租赁计划第十三条项目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申报机械设备需用总体计划(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退场时间等),由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审定后组织落实机械设备来源。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三篇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三篇篇一:XX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第二条、物资设备部是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
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自有设备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
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
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自有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
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
折旧比例新设备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外租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外租用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经济地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外租用机械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机械设备采购第四条机械设备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设备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我单位的生产需求。
第五条机械设备采购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第六条机械设备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七条机械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需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机械设备验收第八条机械设备到货后,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第九条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性能、附件、包装、合格证、说明书等。
第十条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后,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机械设备使用第十二条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第十六条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进行。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润滑、紧固、调整、检查等。
第十八条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维护保养日期、内容、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九条对重大设备维护保养,需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章设备报废第二十条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因事故、损坏等原因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第二十一条报废设备需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报废。
第二十二条报废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采购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外租机械管理制度
外租机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租机械的管理,加强对外租机械的监管和使用,维护外租机械的安全及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租机械指企业以一定的费用的形式,向外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各类机械设备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外租机械管理的单位。
第四条外租机械管理应遵循便民、安全、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外租机械使用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外租机械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和专人管理原则,各级单位应建立外租机械台账,明确责任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第六条外租机械管理应加强对外租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设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外租机械的运行安全及使用寿命。
第七条外租机械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外租机械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及安全意识。
第八条外租机械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外租机械的定位和追踪,防止外租机械设备被滥用或违规使用。
第二章外租机械管理的责任第九条外租机械管理单位应明确外租机械的管理责任人员,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外租机械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十条外租机械管理单位应建立外租机械的台账,明确外租机械的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具体情况。
第十一条外租机械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外租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外租机械的运行状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二条外租机械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外租机械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及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外租机械使用单位应对外租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管,确保外租机械的安全合法使用。
第三章外租机械管理的流程第十四条外租机械管理流程应包括外租机械设备的租赁申请、审批、使用、检查、归还等环节。
第十五条外租机械设备的租赁申请,应提交申请表和使用计划,并注明使用目的和地点。
第十六条外租机械设备的审批环节,应加强审批机制,确保外租机械设备的使用符合规定,并明确使用期限。
第十七条外租机械设备的使用环节,使用人员应按照申请表和使用计划进行使用,并加强对使用情况的监管。
外租机械管理办法
外租机械管理办法外租机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租机械管理行为,提高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效率,保障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外租机械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外租机械是指由机械设备所有者根据合同协议将机械设备租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第四条外租机械的管理原则是安全、规范、高效和便捷。
第五条外租机械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外租机械的管理第六条外租机械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外租机械的管理人员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八条外租机械的管理人员应保障机械设备的配件完好,及时更换损坏和老化的配件,确保设备的运行效率。
第九条外租机械的管理人员应制定机械设备保养计划,明确保养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确保设备的维护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外租机械的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机械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方便后期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外租机械的使用第十一条使用外租机械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并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使用外租机械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对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
第十三条使用外租机械的人员应对机械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设备,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使用外租机械的人员应遵守使用设备的相应规定,不得超载、超时、超速和乱动机械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使用外租机械的人员应按照外租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归还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外租机械的维护第十六条外租机械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外租机械的管理人员应建立日常维修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内容,方便后期管理和查询。
第十八条外租机械的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需求,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及时维修损坏的设备。
租用工程机械使用管理制度
租用工程机械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机械的使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保护设备设施的完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内租用的各类工程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责任主体为各级领导、部门主管和具体操作人员。
第二章办理租用手续第四条在需要租用工程机械时,相关部门应提前向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使用时间、地点、数量和具体要求。
第五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并确定是否同意租用,并签署租赁合同。
第六条签署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机械设备的使用期限、押金、保险、维修责任等事项。
第七条租用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工程机械,并在当场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八条租用工程机械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操作。
第九条在使用工程机械时,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规范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或超负荷使用。
第十条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机械设备有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机并及时通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检修。
第十一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和维护机械设备,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归还。
第四章设备保养第十二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租用的工程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并及时更新或更换老化设备。
第十三条租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按照保养手册进行设备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对于少数长时间租用的工程机械,租用方应定期进行大修和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在使用工程机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和有序。
第十六条使用人员在操作工程机械时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七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工程机械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处罚条例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的使用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处罚。
设备外修管理制度(五篇)
设备外修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项目部外租机械设备的管理,控制设备数量,做到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安全运行、规范管理,依据公司资产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外租机械设备进场须验收合格,且牌证、保险等多项费用的手续齐全,年度检验合格,确保机械设备状态性能良好,方可进场,严禁带病机械设备进场作业,保证设备运行安全。
二、外租机械设备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机械设备操作手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出租方承担。
三、机械设备进场须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时间、租金等事项,并遵照履行。
四、外租机械设备须由出租方自行聘用有操作证的操作手,操作手的工资由出租方负担。
五、机械设备须定期按规定机械维修、保养,且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项目部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耗油量预付出租方燃油费,待结算租赁费时扣除预付款以及各项税金按实际余款支付。
七、资产设备部对外租机械设备建立档案管理,定期检验,抓好日常自检自查工作,抓好年度检验工作。
设备外修管理制度(二)是公司为了高效管理设备外修事务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设备外修的流程、责任、安全措施等,以确保设备修理的质量、时间和成本控制。
一、设备外修流程:1. 提交外修申请:设备维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外修申请表,包括设备信息、维修需求以及联系方式等。
2. 外修评估:设备外修申请经审批后,由维修部门进行维修评估,评估包括修复时间、成本评估等。
3. 确定维修方案: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维修方案,并与设备维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沟通确认。
4. 委托维修:根据维修方案,选择合适的外修厂商进行委托维修,并签订相关合同。
5. 维修监督:设备维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进行维修过程的监督,确保维修质量和进度。
6. 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设备维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进行维修结果的验收,确认维修质量。
7. 缴纳费用:设备外修完成后,根据合同要求和维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供的发票,及时缴纳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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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外租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加强外租机械设备管理,有效控制外租机械设备使用数量、价格、租赁形式,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外租机械设备的效能,降低施工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指导各单位对外租机械设备管理进行过程控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四条本规定编制依据是中铁三机〔2012〕188号文件《施工机械租赁管理专项规定》与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二章施工模式第五条分包工程1、单项分包工程指公司中标项目以整体或单项工程形式进行分包的工程。
2、工序分包工程指公司中标项目的单位工程按工序形式进行分包的工程。
第六条自完工程指由公司内部组建队伍或纯清工工序分包独立完成的单项或单位工程。
如独立完成的路基、路面工程,制梁工程,砼加工、运输、泵送工程等。
第三章外租形式规定第七条单项分包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一律由劳务队伍自行解决,项目经理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租赁机械设备用于本项目施工,包括替劳务队伍租赁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租赁费的租赁。
第八条工序分包工程施工中不足的机械设备一律由劳务队伍自行解决,即在工序分包合同谈判时,将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含在分包单价中;或工序分包合同内容以外的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设备一律按所完成合格的实体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以下各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发生机械设备的台班和零星点工租赁,即必须按量进行计量结算。
1、钻孔桩施工用于钻孔、清孔的各型钻机、泵;用于造浆及运浆设备;用于钢筋笼、吊斗导管施工辅助的汽车起重机;用于清基、处理泥浆的挖掘机、装载机;用于钻机移位的汽车起重机、运输车。
2、钻孔桩泥浆处理必须按设计的钻孔桩混凝土方量及合同单价进行工序分包。
严禁按实际产生的钻孔桩泥浆量及合同单价进行工序分包。
用于泥浆、承台土外运及处理的自卸汽车、罐车、泥浆泵、挖装设备等严禁出现点工及台班结算。
3、桥承台、涵基、软基施工用于桥涵开挖、回填的挖掘机、装载机;用于钢板桩施工的打桩设备;用于软基处理的各型设备;用于模板拼装、拆除、墩(涵)间转场的汽车起重机、运输车等。
4、墩身(帽、垫石、护栏、检查梯)、连续梁施工用于模板拼装、拆除、墩间转场、钢筋等垂直运输的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运输车。
5、隧道、路基及附属工程隧道、路基及附属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施工设备。
6、便道等临时工程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施工及过程维护所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洒水车等一律按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及分包单价进行租赁结算,严禁出现月租及按车计量。
经公司批准少量按台时租赁所发生的台时必须和完成的有效实体数量匹配,结算单必须附原始依据。
以上报公司工程经济部审核。
第九条自完工程或劳务分包施工中缺口的机械设备可以申请租赁,并报公司机械管理部审核。
其中混凝土加工、运输、泵送原则上一律按实际完成合格的产量进行计量租赁。
第十条以台时形式租赁的设备,根据出租方设备使用年限的不同,租赁价格要相应下调。
设备已使用1-3年按限价(市场价)执行;设备已使用4-6年的价格下调5%~10%;严禁租赁出厂7年及以上设备。
使用年限以设备标牌出厂日期为准,无标牌设备均按已使用7年以上核定。
第四章外租设备范围第十一条各种拌和站、各种摊铺机、压实设备、挖掘机、平地机、装载机、推土机、大型桥梁设备(钻机、架桥机、砼泵车、砼运输车等)、短期租用的汽车吊(连续租用时间在1个月及以内)、200KW及以上发电机组、10万元及以下工程指挥车。
第五章必须遵守的原则第十二条遵守七个基本原则1、以量定费原则:要求工程分包、工序分包施工租赁设备必须按工程量结算,不允许包时、包月使用。
2、总量控制原则:任何设备的结算工程量不允许超过其施工项目统计的并按要求完成的实体数量;包时使用设备实际完成产量发生的作业时间不应严重偏离定额时间。
3、材料消耗绑定原则:材料消耗量由设备使用作业层监控,由出租方承担,并与设备产量相符(主要指润滑油、配件及燃油)。
4、限价控制原则:外租设备价格执行公司或集团公司批准的外租设备限价,限价可根据施工地域不同经公司审批后进行适当调整,严禁高于公司批复价格。
5、合同报审原则:所有经过公司批复同意进场的租赁设备,必须在进场前将草拟合同报公司审核后由项目责任人签订。
6、结算复核原则:租赁设备结算必须执行合同单价,按当期完成产量、质量、完好情况如实计量,结算单后附原始记录或依据,结算要执行相关部门复核会签制度。
7、操作人员自配原则:外租设备必须由出租方配齐操作人员,大型主要施工设备保证2人以上,满足现场24小时作业条件。
严禁各单位使用内部员工操作外租设备。
第十三条以台时形式租用的设备仅限于1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用车(2个亿以下工程原则上不超过2台)、200KW及以上发电机组。
第十四条严禁租用的设备1、严禁长期租用汽车吊(连续租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2、严禁租赁10万元以上的工程代步工具;3、严禁租赁员工个人、员工集资、离退休职工、员工亲属购买的设备;4、严禁按小时或天长期租赁机械,确需按小时或天临时租赁机械的,连续按照小时租赁机械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连续按照天租赁机械的时间不得超过10天;5、严禁租赁已经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单位的设备;6、严禁租赁“伪设备”,即虚列设备进行结算。
第六章外租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外租申请租赁申请必须在租赁行为发生前15日以书面形式(网络或传真)提出,严禁“先斩后奏”,并按相应表格填写有效(附表一)。
申请时需提供出租方评价资料,包括“设备租赁单位评价表”、出租方注册公司的要提供“四证一照”、设备权有人身份证、操作人员操作证、签订合同及结算人的授权证明、设备合格证、设备购置发票或权有证明资料等。
第十六条外租审核公司机械管理部负责外租机械设备可行性、技术状况、数量及价格的审核,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在10日内给予批复。
第十七条外租来源经过批准的外租机械设备由公司机械管理部和租用单位共同寻找来源,合格供租方范围内单位及设备作为首选。
第十九条外租设备使用1、租赁机械进场评估鉴定(1)租用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机械、安质等部门参加,成立技术鉴定小组,共同对租赁设备进行技术状况、安全性能进行评估鉴定,同时检查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书、检验资料、相关手续、随机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机械评估鉴定内容机械应符合性能要求,技术状况达二级及以上,新度系数在0.6及以上;安全装置齐全完好有效;特种设备经过当地安全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和检验;机械具备出厂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非标设备有型式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许可证、检验资料;对新购、修理或经过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应按出厂说明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运行,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操作人员评估鉴定内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技能满足相关施工岗位的要求,有地市级及以上劳动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安监局颁发的作业操作证,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和上岗操作证,铁路自轮运转设备操作证符合铁道部颁发的《铁路机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操作司机操作证检验含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构、证件有效期。
(4)鉴定完成后填写《机械设备进场单机检查评估表》,租赁双方签署评估鉴定记录,鉴定不合格的机械不得进场使用。
2、租用单位必须对租入的机械设备统一编号(ZL***,****),统一标识,统一建立台帐,台帐及鉴定记录必须保存到工程结束以备查验。
3、租用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组织机械、安质部门对租入设备过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重点是设备技术状况、安全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出租方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机,确保设备安全生产。
4、租用单位按合同条款执行内部调遣、管理使用、过程监控、退场、完成工程量的计量、租赁费用结算及支付。
第七章外租合同管理第二十条机械租赁合同谈判租赁机械设备前项目负责人及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市场对该型号机械设备与出租单位进行谈判协商。
谈判依据:新旧程度、品牌型号、熟练程度、企业信誉、垫付能力等。
第二十一条机械租赁合同评审1、租用单位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租赁合同的起草,执行公司发布的范本,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具体实际进行部分编改。
起草完成后由项目组织工程、工经、财务、机械、物资、经理、书记进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意见表”。
2、项目在设备进场前5日内通过公司网络办公平台将评审后的合同报公司机械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查,工序分包租赁合同报公司工程经济部、法律事务部审查。
3、公司审查后的租赁合同一律由公司机械管理部统一编号,并加盖公司“机械管理部已审”专用章后返给项目。
第二十二条机械租赁合同签订1、合同签字人必须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即项目经理。
2、外部劳务队伍租赁机械严禁由项目经理部担保或盖章。
3、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中严禁出现预付款。
4、合同条款中严禁出现过高违约金,如必须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第二十三条机械租赁合同备案1、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后,原件至少在项目机物部、财务部各存档一份,且内容完全一致。
2、项目经理部应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报公司机械管理部备案,报送形式为电子版。
3、项目经理部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原件通过挂号形式寄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4、项目解体时,项目机械管理部门应将合同、结算单原件交公司机械管理部备案。
第八章外租指导价制度第二十四条指导价的确定:机械设备外租指导价由公司及集团公司确定。
第二十五条指导价的执行:1、公司每年发布机械设备外租指导价,项目经理部外租单价应控制在指导价范围内。
2、实际租赁单价超过指导价5%~10%的,项目经理部书面说明并经公司机械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当租赁单价超过限价的10%以上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超过指导价又未报公司审批的,超出指导价部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其中:项目经理、书记各承担25%,项目分管领导、机物部长各承担20%,承办人员承担10%。
4、经过公司批准的尾工项目以月租形式进行租赁的砼泵车、砼运输车,执行月保底最低量计费,即砼泵车月保底3000方(23~25元/方),超出3000方部分按15~18元/方计量租赁费;砼运输车月保底1200方(1公里内14元/方,5公里内18~20元/方,增运按0.5~1.0元/方公里计量),超出1200方按实际方量计量。
注:以上计量费用含燃油费、司机工资、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项目应根据剩余工程数量、工期严格控制租入设备数量并做到及时退租。
第九章成本控制与部门职责第二十六条租赁设备使用成本控制必须坚持项目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过程控制,互相沟通监督的原则。
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包括租用单位负责人、机械部、物资部、现场负责人、安质部、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