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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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1 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日常管理活动,包括服务流程、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

1.3 中心的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流程管理2.1 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2.2 中心的服务流程应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限。

2.3 中心应定期评估服务流程的效果,根据居民的反馈和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岗位职责管理3.1 中心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协调。

3.2 中心负责人应对各岗位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3 岗位职责应与工作绩效挂钩,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人员管理4.1 中心应招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员工,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能力。

4.2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4.3 中心应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五、投诉处理管理5.1 中心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或岗位,负责接收、登记和处理居民的投诉。

5.2 投诉处理程序应公开透明,及时告知居民处理结果。

5.3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记录和反馈机制,总结投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类似问题。

六、信息安全管理6.1 中心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居民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6.2 中心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确保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6.3 中心应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强调信息保密的重要性,并建立保密责任制度。

七、财务管理7.1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7.2 中心应定期进行资金收支和账目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3 中心负责人应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居民处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

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加强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职能部门等。

第七条中心主任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工作,负责分管相应的职能部门,处理日常事务和应急情况。

第九条职能部门包括业务办理部门、信息咨询部门、政策宣传部门等,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适时调整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协助居民办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便民服务;(二)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回答居民咨询;(三)收集和反馈居民的意见建议,为居民提供参与和监督的机会;(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如下:(一)接待居民:居民前来办理业务或咨询事项,由接待员进行接待,并登记相关信息;(二)业务办理:根据居民的要求和需求,由业务办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工作办理;(三)咨询解答:居民有关业务办理和政策宣传方面的问题,由信息咨询部门进行解答;(四)政策宣传:主动向居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反映居民的要求和意见;(五)意见反馈: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落实;(六)工作总结: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流程。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各种行政、公共事务等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责任主体是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人员和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质量管理要求:1. 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服务,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2. 维护服务场所的秩序和整洁,保证安全和环境卫生。

3. 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确保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

4. 建立健全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

5. 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和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二章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行政办事指导和咨询服务。

2. 受理居民的各项证件、申请和登记等业务。

3. 提供居民身份认证和证明。

4. 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5. 协助处理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6. 组织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

第三章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管理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保证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四章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应符合以下标准:1. 规定办事人员的工作时间和服务窗口,提供合理的服务时间段。

2. 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各项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程序。

3. 提供便民服务手册和宣传材料,让居民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

4. 建立办事预约和排队系统,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5. 设置服务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用户反馈和意见,并进行处理和回复。

第五章管理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所在单位或部门应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定期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和奖惩。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目标是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是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包括:(一)办理市民的各类证照、家庭户籍、婚姻登记、企业注册等事项;(三)审查市民申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批准,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退回或要求修改;(四)进行政策宣传,加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五)统计、分析和报告相关数据和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确保办公场所的整洁、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市民前来办理业务应按照取号系统顺序办理。

工作人员应友好、耐心地接待市民,倾听其需求,全力协助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认真核查市民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按照相应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操作或改变原文原件。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及时地向市民提供办理进度、结果等信息,并保障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之间应相互协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办理业务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第四章工作标准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办理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政策法规知识,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化,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无故缺席。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设身处地为市民着想,倾听市民的需求,解答市民的疑虑。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市民的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办事效果。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文(4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文(4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文[便民服务中心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民满意度而设立的服务机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体系,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职责和权益1.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缴费、申请办证、投诉处理等。

2.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身份和办理相关业务。

3.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拒绝处理非法、违规或者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业务。

4.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队、预约或者提供必要的资料。

5. 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利要求居民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

三、义务和要求1.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和流程,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确保提供的服务是准确、及时、高效的,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做好服务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提供的服务可以追溯和查证。

4.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得泄露居民的个人信息。

5.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四、工作流程1. 居民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按照先来后到、依次排队的原则进行办理。

2.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接待居民并核实其身份和业务需求。

3.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准确、及时地办理居民的业务,并提供必要的说明和帮助。

4.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相关业务记录和归档工作。

5.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投诉和索赔事宜,并向居民解释相关规定和处理结果。

五、评价和奖惩措施1. 居民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在线方式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2.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对居民的评价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

3. 便民服务中心根据评价结果,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达标的员工给予警告、处罚或者辞退的处理。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就医体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

第三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以“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便民高效”为宗旨,为患者提供全方位、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心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二)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三)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四)负责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五)负责处理中心内部事务。

第六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二)热情、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服务;(三)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医院形象;(四)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五)协助中心管理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七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一)咨询解答:为患者提供病情咨询、就诊流程、医保政策等咨询服务;(二)导诊服务:引导患者就诊、办理手续、检查、取药等;(三)预约服务: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手术等服务;(四)便民服务:提供病历复印、挂号缴费、医保结算、发票打印等服务;(五)其他服务:根据患者需求,提供临时救助、物品寄存、轮椅借用等便民服务。

第八条中心服务标准:(一)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礼貌待人;(二)服务效率:快速响应,提高办事效率;(三)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质量,做到准确无误;(四)服务环境:保持中心环境整洁、舒适,提供舒适的座椅、饮水设备等;(五)信息公开: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信息。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人员负责解答患者疑问,引导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中心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接受患者对服务的投诉和建议。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便于群众办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密工作内容,维护便民服务中心的形象。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大家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并依法执行。

章节二:组织结构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由镇政府审批设立,中心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工作。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下设多个部门,包括咨询部、办事部、投诉部等。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人员配置由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值班制度,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内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者提供信息咨询、办事指导等服务。

第七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来访者的咨询、办事、投诉等情况进行登记记录,方便日后的查询和统计。

章节三:工作职责第八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信息的咨询和查询。

2. 协助解答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等问题,指导来访者办理相关业务。

3. 接收并处理来访者的投诉和意见,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4. 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如提供表格、办理证件等。

5.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来访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的方式和渠道,并接受来访者的监督和建议。

章节四:工作要求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能够解答来访者的咨询,处理来访者的投诉。

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保密性,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接受任何物品、礼金等。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标题: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和功能1. 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为市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2.1 提供各类证件办理服务,如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2.2 提供政务查询服务,如社保查询、缴费查询、交通违章查询等;2.3 提供办事指导服务,如办理各种手续的流程、所需材料等;2.4 提供民生服务,如药品配送、快递代收等;2.5 提供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及时解答市民咨询,接受市民投诉,协调解决问题。

三、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和人员1.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

3.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具体运营工作。

四、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1.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咨询台,由工作人员接待市民咨询,了解需求并提供相应信息。

2. 便民服务中心在接到市民办理业务的申请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和办理。

3. 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流程:3.1 验证身份和需求;3.2 提供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3.3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4 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告知办理结果;3.5 如有需要,提供售后服务和咨询。

五、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规范1.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提倡文明办公、礼貌待客。

2. 工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业务流程和规定,并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知识。

3. 工作人员应主动关注市民需求,及时引导和解答市民咨询。

4. 工作人员应保护市民个人信息和隐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5. 工作人员应及时受理市民投诉,高效处理投诉问题。

6. 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便民服务政策,提高公民便利享受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便民服务的公平、高效、便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提供便民服务的窗口,具有服务、便民、公益、便民的特点,是为公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的综合管理机构。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便民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侧重于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当贯彻“便民、惠民、便捷、高效”的理念,落实服务主体责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服务向社会零距离延伸。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办事大厅、咨询服务区、政务办公区、信息发布区等功能区域,统一管理,便于公民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行政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服务品质等工作,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分设办事窗口、咨询窗口、投诉窗口等,设置专人值班,负责办理实际工作,提供各类服务。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发布区,负责发布政府公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各类便民服务指南,提供便民服务指引。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配备丰富的政务知识和良好的服务态度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机制,定期进行政务知识、服务礼仪、工作质量等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服务态度,进行绩效评定,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项目、办理手续、办理时间、服务标准等,使公民了解办事流程,便于办事。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规范业务办理程序,严格执行政府服务承诺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公民享受便民服务。

2024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例文(五篇)

2024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例文(五篇)

2024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例文下班及考勤管理制度一、本中心实行严格的签到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需每日进行两次签到,分别在上、下午上班时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或需提前离岗,必须提前向中心办公室说明原因。

二、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因公事外出或其他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工作人员在请假(休假)期间,其原岗位的工作应由进驻部门妥善安排,及时确定顶岗人员,并报中心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准假。

四、对于临时上岗人员,需提前熟悉相关业务和服务规范。

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工作失误,将依据相关规定扣除窗口的考核分。

工作例会制度一、工作例会旨在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总结本月工作成果,研究解决中心业务运作中的问题,并部署下月工作计划。

二、例会参加对象为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

三、例会安排及要求如下:1. 例会一般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举行(如有需要可临时调整),由中心负责人主持。

2. 各窗口单位需在例会前做好汇报准备,需提交讨论的重大事项须在例会日上午10:00前送交中心办公室。

3. 中心各窗口应及时落实例会后交办的事项。

安全保卫制度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需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中心的安全稳定。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私自接线或改动。

三、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具,确保电器设备和线路不超负荷运行。

四、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切断所有办公设施的电源(包括照明、空调、饮水机、电热台板等),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重要资料应妥善保管,以防失窃或泄露。

六、中心保卫人员应切实履行保卫职责,确保中心安全无虞。

卫生管理制度一、中心卫生管理要求环境优雅、空气清新、窗明几净、地面洁净无杂物。

卫生间应保持无污迹、无异味,垃圾需及时清理。

二、全体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残茶等。

最新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最新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最新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便民需求,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便民服务中心,包括办事大厅、咨询服务窗口和其他便民服务设施。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当与市民的需求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部门领导班子、业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

第六条部门领导班子由中心主任、副主任、业务主管和后勤主管组成,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全面管理和领导工作。

第七条业务部门包括办事大厅、咨询服务窗口等业务部门,负责市民的办事咨询服务。

第八条后勤保障部门包括行政、财务、人事、设备维护等部门,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后勤支持工作。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流程应当简洁明了,业务办理程序应当合理规范,方便市民办事。

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咨询机制,保障市民的办事咨询需求。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网络化,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办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业务办理质量。

第四章服务保障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不断改善办事大厅和咨询服务窗口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合理配置设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市民的投诉问题。

第五章考核评估第十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部门工作人员的业绩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考核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体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部门为了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便于群众办事的一种机构。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接受群众咨询、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公共信息等工作。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需要遵守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服务的公正、公平、高效。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提供不同类别的服务,确保群众能够快速、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解决日常问题。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监督机构,负责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服务的公正、规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服务的快捷和准确。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擅自变更办理流程,确保服务的规范性。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服务过程的全程监控和记录,确保服务的可追溯性和可查询性。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服务行为规范,礼貌待客,热心解答群众的问题,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对服务的评价,及时改进服务。

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积极引入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工作规定,严禁索要、收受群众财物,不得泄露群众隐私。

第十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请假,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十六项工作制度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给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而设立的一个机构。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制定了十六项工作制度,如下所示:1. 工作时间制度: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到1点为午休时间。

2. 值班制度:中心设有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市民的咨询电话,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3. 接待制度: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先来先服务”的原则,为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4. 服务态度制度:中心员工应热情、礼貌地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市民,解答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帮助。

5. 保密制度:所有中心员工都应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市民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数据。

6. 诚信原则:中心员工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或索取贿赂。

7. 效率要求:服务中心要确保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尽可能减少办事时间。

8. 电话接听制度:中心员工应积极主动地接听电话,并认真记录市民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

9. 投诉处理制度:中心设有投诉受理与处理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市民的投诉,确保每一位市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10. 信息发布制度:中心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市民发布政府信息和相关服务内容,保证市民及时获得所需信息。

11. 违规行为处理制度:若发现中心员工有违反工作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中心将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12. 工作纪律制度:中心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擅自离岗,必要时需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13. 培训制度:中心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4. 文件管理制度:中心将建立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归档、存档、检索和销毁工作的规范进行。

15. 奖励制度:中心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16. 安全制度:中心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公环境的安全和秩序,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以上十六项工作制度是为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给市民。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4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4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Ø工作人员守则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承办单位;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纪律的事。

Ø办事公开制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和办理结果公开;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正之风严肃处理。

Ø全程代理制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程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

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理,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归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台帐,记录每一次便民服务的具体事项、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服务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宗旨是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促进政府与市民的沟通和互动,提升政府形象。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派驻,负责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窗口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服务内容和管理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市民的需求和政府的职能,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办理、投诉、建议等;(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供应、公共设施使用等方面的信息查询和咨询;(三)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四)其他市民需要的便民服务。

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服务项目清单制度,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承诺,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服务评价制度,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服务窗口管理制度,明确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建议,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市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服务场所和设施管理第十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服务场所,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一)首问责任制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

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四)办事限时制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4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4篇)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范本一、单位和个人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负责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中心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效办事项。

二、进驻中心的办事事项须明确窗口办事时限,窗口负责了解该事项上级办结所须时限,经中心审核后公示。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书,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办结不得超过____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取件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曾家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制度一、群众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后须到市及以上单位办理、审批、核定的不须本人亲自到场可办理的事项,均可实行代办服务。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便于群众就近享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2.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办理区域、信息咨询区域等。

3. 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服务咨询、业务受理和证件发放等工作,业务办理区域负责各类行政办证等工作,信息咨询区域负责提供政府政策解读和便民信息咨询。

三、服务内容:1. 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社保办理等。

2. 业务办理区域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注册、土地使用权办理、农民工就业登记等。

3. 信息咨询区域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政府政策、提供最新便民信息。

四、服务流程:1. 群众前往便民服务中心需办理相关业务前,先在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和确认业务受理流程。

2. 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群众需求提供相关材料清单,群众提供相关材料后交付窗口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综合服务窗口将业务办理区域的办理号码告知群众,群众按号码等待办理。

4. 业务办理区域工作人员按照流程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办理完成后将相关证件交给群众。

5. 如需提供咨询服务,群众可前往信息咨询区域进行咨询。

五、办事指南:1. 群众前往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时,携带相关材料齐全,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2. 服务人员要高效、规范办理业务,不得搞脱离工作职责之外的私活。

3. 服务人员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提供专业和准确的指导。

4. 办理过程中,如有群众投诉,需及时由管理委员会接待并记录投诉内容,以便及时处理。

六、服务评估:1. 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估,以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 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调研等方式对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七、职责追究:1. 对于严重失职、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扣减奖金等。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6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6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为了加强政府服务中心的廉政建设,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根据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捞好处。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巧立名目收费。

三、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确实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政府服务中心领导汇报并上交政府服务中心监督室。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六、不准向企业或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准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质的宴请,以及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____等娱乐活动。

八、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出境和国内旅游。

九、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____。

十、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____、____活动和传播____秽物品。

十一、对违反上述十条规定之一,情节轻微的,政府服务中心将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政府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十二、政府服务中心领导、各单位及窗口负责人为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政府服务中心及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服务中心各责任人工作职责1、政府服务中心领导工作责任。

政府服务中心实行领导负责制,对分管工作负领导与监督责任,对因统揽全局不够、总体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2、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工作责任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是管理各窗口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窗口所办理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窗口人员要严格按照其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进行管理。

对因管理疏忽而造成窗口工作出现差错、失误、违规违纪的,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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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一、大厅运行管理制度1、成立下坪乡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负责便民服务的组织、指导以及大厅建设等工作。

2、设立下坪乡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大厅日常管理,由纪委任大厅主任,乡纪委书记任副主任,设综合秘书一名并承担大厅管理员职责。

3、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大厅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并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负责召集联席会议,进入大厅服务的部门均为联席会议成员。

4、下坪乡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大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不断改进大厅服务工作。

5、下坪乡便民服务大厅设综合受理代办(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计生、民政、劳保、财政、安监、林业、国土、司法、农技、农机等11个服务窗口。

二、大厅值班制度1、大厅值班工作由大厅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并负责值班考勤。

2、除法定节假日外,大厅正常值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下午4:00。

3、各窗口负责人负责安排调配值班人员,保证各服务窗口平时至少有一人值班,在泸阳“赶集日”,各服务岗位都必须有人值班,各窗口负责人要带班接待群众,处理问题。

4、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或请假的,应向主管领导请示并报大厅负责领导批准。

并由主管领导调配代替班人员,离岗或请假人员必须做好工作交接,代替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值班人员须切实履行以下职责:①办理特急事件事项,受理非特急事件事项。

②接受服务对象咨询和投诉。

③及时处理来电、来访。

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公开制度1、大厅服务工作全部实行对外公开。

2、公开形式和内容。

采取公示栏、便民卡、桌牌、胸卡等形式进行公示。

公开内容包括各窗口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服务对象、所需材料、业务办理程序、经办人、办理时限、咨询电话;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工作纪律;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投诉电话以及其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

3、桌牌、便民卡等统一放臵在柜台显眼位臵。

四、首问负责制度(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大厅工作人员对办事人询问的事项负责回答和解决的责任规定。

首问人是指在大厅范围内第一位被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二)首问人职责:1.办事人询问的办理事宜,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

2.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热情接待,主动告知与何部门联系,必要时帮助办事人联系有关承办单位或承办人。

3.办事人询问办理的事项不属于大厅业务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力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搪塞。

要充分展现下坪工作人员的良好品质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5.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明确本人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还要了解大厅内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办事效率。

(三)对违反首问负责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经查实后,视情节应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

1、首问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2、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3、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搪塞,不负责任的;4、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四)首问人未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的,办事人员可向大厅投诉窗口反映和举报。

监督电话:2893258。

五、服务承诺制度1、大厅对每位窗口工作人员实施服务承诺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受理查收、内部运转、审批催办、对外协调等工作,直至办理完结。

2、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办理时限内,按照有关业务流程受理、整理有关文件、材料,杜绝收转的文件、材料丢失。

对办事人提交文件、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并耐心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有关表格及资料。

六、即时办结和限期办结制度1、大厅各窗口受理业务应尽可能采取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业务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结。

限期内遇法定节假日的,期限顺延。

2、对于办事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应在受理之时予以指导并提出要求。

办事人的请求不合法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在受理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办事人的请求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告知办事人到何处办理。

3、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原办理时限的三倍。

对于复杂、疑难问题需要研究的,应当在受理时告知当事人,并在其后的2个工作日内做出研究结果,按前款规定予以分类处理。

4、各窗口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办理、指导或者处理本窗口限期办结制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大厅主管领导报告。

七、工作人员守则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为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立足本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工作严肃认真,作风踏实严谨,办事坚持原则,服务优质高效。

3、严格遵守大厅工作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作息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空岗;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活动。

4、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及时办理各项业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5、遵守职业道德,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意见,文明用语,主动热情,耐心解释,以理服人,热情服务,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持证上岗。

6、努力钻研业务,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职责明晰,业务精通。

7、服从领导,分工合作,统一协调。

八、学习制度1、大厅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地组织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培训。

2、工作人员要有学习计划,严肃认真地开展自学。

3、大厅每季度对工作人员自学情况组织进行检查、评比。

九、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一)对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思想品德:是否热爱本职岗位,是否信守职业道德,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业务技能:是否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是否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否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3.办事效率:能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承担的业务工作,能否保证审批的质量和效果,能否以高度的责任心急服务对象之所急。

4.服务态度:是否使用文明用语与服务对象对话,是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是否达到服务对象满意。

5.遵章守制:是否严格遵守办事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廉洁从政,能否依法办事,不徇私情。

6.工作形象:是否在工作中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能否树立良好形象。

(二)工作人员在大厅的工作表现,将作为年终评先、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被评为优秀的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对于工作人员违反大厅管理制度,或被举报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免谈话、调离岗位等处分。

十、监督举报制度1、建立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大厅各办各中心窗口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投诉受理。

乡纪委纪检监察室、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投诉记录、分析投诉材料,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拓宽外部监督渠道。

在大厅设臵投诉信箱,公布纪检监察举报电话。

4、投诉方法。

凡对大厅管理办公室和各窗口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受理、办理业务事项,或对窗口处理有异议,均可投诉。

投诉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取书面形式。

5、投诉处理。

对一个窗口(部门)或个别工作人员的投诉,受理部门应立即进行协调,尽可能当场答复。

对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窗口(部门)事项的投诉,受理部门和窗口要密切配合,尽快做出答复。

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以书面答复为主。

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受理部门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十一、卫生管理制度1、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检查大厅的卫生保洁工作。

2、每日上班时,全体工作人员应检查个人工作区卫生情况,保证桌椅、用具、地面干净整洁。

3、大厅为无烟区,严禁工作人员、办事人员在大厅吸烟。

4、办公桌上除摆放必要的用品资料外,不允许摆放其它杂物,保持卫生整洁。

十二、微机管理制度1、及时对本机的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定时定期进行杀毒和系统维护,确保电脑系统安全。

2、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关闭计算机及电源。

3、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U盘或光碟,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操作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4、不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5、不准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6、不准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微机、查阅他人电子邮箱和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不准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1、归档范围:与“窗口”业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大厅下发的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和制定的各项制度,各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都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2、档案利用:“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

本窗口工作人员调阅后须及时归档;其他“窗口”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须经本“窗口”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档案保管:档案整理后,必须及时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并定期清理,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十四、安全管理制度1、大厅管理及工作人员均应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2、大厅大门钥匙须妥善保管,明确到人:共5套钥匙分别由当日政府值班领导、党政办秘书、民政员、计生办主任、财政所微机操作员5人保管,除值班领导的大厅钥匙因值班交接流动外,其他钥匙必须专人专用,除非人员变动移交保管。

大厅钥匙不得外借和随意增配,谁遗失谁负责换锁。

3、大厅门窗的开和关,星期一下午至星期五上午由党政办秘书负责,星期五下午至星期一上午由值班领导负责。

其他持钥匙人员做到随开随关。

4、各窗口的办公设备、用品等所有财物及重要资料都要妥善保管,认真做好登记,大厅管理办公室要统一造册管理。

爱惜公物,人人有责。

5、各窗口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整理好档案资料,关好窗户、柜门,关好电脑,切断电源,防止各类安全隐患发生。

6、因管理或工作人员失职或主观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五、廉洁从政制度(一)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建设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严于律己,克己奉公。

(二)实行政务公开,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加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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