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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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四篇

篇一: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目标发布方(以下简称甲方):

目标责任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下属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在完善公司以总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公司对下属子(分)公司、各物业办的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加强公司对下属子(分)公司、物业办的有效监控;推动下属子(分)公司、物业办乃至整个物业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用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替代粗线条的考评;推动下属子(分)公司、物业办管理手段和经营风格的转变,增强下属子(分)公司、物业办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确保公司下达给下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为所属(小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小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小区的全面经营管理。

第二条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讨论、协商,特签订本经营目标责任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经营责任考核期限

第三条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十二个月。

第三章权利和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须为乙方经营过程活动提供必要金融、市场、商情支持和工作协调支持;

2、甲方应及时审核批复乙方的计划、预算、请示等文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4、甲方有权在乙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乙方又无有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或决定终止本责任书的执行。

5、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业绩进行定期的审计与考核;如发现乙方有经济违纪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目标责任书并追究其责任;

7、乙方发生重大经营失误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进行追偿,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政策和管理制度。

2、乙方应在市场竞争中积极拓展经营范围,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增强行业市场地位,提高盈利能力。

3、乙方必须保障经营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使经营资产遭受损失,对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4、乙方应在双方签字生效后半个月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可实现的、有时间性的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在获得甲方批准后以此作为对乙方进行绩效考评、监督和控制的依据。

5、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报送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

(1)年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2)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3)考核当月未完成业绩指标,乙方必须向公司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并拿出改进措施。

6、乙方享有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正常的经营决策的权利,包括:

(1)乙方享有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指挥权;

(2)乙方享有管理人员任用和辞退建议权以及普通员工的任用和辞退决定权;(3)乙方拥有原材料采购规模、时机、定价和产品销售定价建议权,但是每项建议须有书面报告,获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7、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子(分)公司、物业办的经营计划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须向甲方提报必要的客户、市场、商情等信息资料。

9、有责任协调解决所负责项目的有关工商、税务、政府部门等对外事宜;

第四章经营管理指标

第六条概述 20XX年度,甲方对乙方主要提出以下经营管理目标:1、挖掘潜力,增加收入。2、加强控制、降低成本。3、规范管理、责任到人。20XX年度,物业公司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降低投诉率;充分应用管理软件,杜绝人为漏洞,加大收费管控力度,努力提高收费到位率。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浪费,做到精细管理、责任到人。20XX年度,对子

(分)公司、物业办的经营指标主要以20XX年度的实际数据为参考,结合物业管理范围增长情况制定。经营管理成本已考虑物价、工资上涨因素。

第七条效益考核指标:

乙方应在计划年度内完成下列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见附表:

完成甲方下达的运营、财务、行政管理等项工作(详见管理考核指标解释)。第九条综合考核指标权重:

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表

第五章考核兑现

第十条考核方式与绩效工资

1、考核方式考核分为效益指标考核、管理指标考核二个部分,效益指标按月督导、按季总结调整、年度考核。管理指标按月督导,按季考核,年底汇总为全年目标责任书的兑现依据;财务定期管理、监督、考核、记录;年终综合审计。

2、年终绩效工资

(1)按照公司规定,乙方第一责任人,基本工资元(月度工资)+年终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工资参与考核);

(2)年终考核的得分在95分以上,发放年终绩效工资;得分95-89分,按比例发放年终绩效工资;考核分低于95分,取消年终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超额奖金

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净利润万元),超额部分按10%奖励该公司经营团队;

2、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乙方第一责任人依据属下人员贡献大小确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考核兑现

1、年终绩效工资兑现:经甲方年终综合审计、财务决算及管理考核结果确认报告做出后15日内发放;

2、超额奖金兑现:全年应收账款回款率高于95%(含)的,超额奖金乘以回款率系数予以发放;全年应收账款回款率低于95%暂不发放;剩余超额奖金部分以半年为一个结算周期,最多不超过两个结算周期,超期以后不予发放。

3、乙方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每发生一起,根据造成的损失的情况,扣除乙方经营管理团队的业绩挂钩绩效工资。

第六章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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