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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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燃料采购供应与管理的程序、权限,明确工作规则,降低燃料采购和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1的燃料管理工作。

3规定和程序

3.1燃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3.1.1认真落实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

有限公司燃料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特点的

燃料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的实施。

3.1.2建立燃料供应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燃料供应紧急事件

的措施,防止因燃料供应影响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建立重大

事项研究报告制度。在遇有缺煤、缺油停机以及煤炭价格重

大变动等事项发生时,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尽

快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

3.1.3建立和完善燃料管理制约机制,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

发生。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负责制,对涉及燃料合同商务谈判

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

3.1.4合理设计燃料管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

能的燃料管理人员,完善、细致、合理的运作方式,坚持统

一协调、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分工合理、规范

有序、运转流畅的工作程序。

3.1.5加强燃料管理的队伍建设,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工

作环境。重视燃料管理人才的开发与使用,不断提高燃料专

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强化对燃料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

培养,经常开展廉洁奉公、尊章守纪和法制教育;加强燃料

管理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燃料管理人员的新形象,新

风貌。

3.1.6在燃料管理工作中,发生有影响的事件时,对事件发

生的原因、经过和处理情况要有分析、有记录,做到有据可

查。

3.1.7严格执行《保密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中国

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内部机密以及燃料合同、价格、计量、化验等与商业有关的信息。

3.2燃料采购管理

3.2.1企业燃料采购计划应与发电生产计划同步编制。国家

订货数量依据预期发电量并参照上一年燃料订货基数确定;

月度采购计划依据月发电量预计、燃料库存增减量计划编

制。燃料采购计划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3.2.2燃料的订货计划必须保证电力的安全生产,满足锅炉

燃烧需求为前提,坚持以“国家订货和定点供应为主,市场

采购为辅”的原则。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国

际发展有限公司的指导下,1商务部受厂部委托,负责1燃料计划的编制和燃料订货合同的签订,并具有燃料管理职

能。

3.2.3燃料订货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协议,合同内容均

应注明煤种、供货时间、数量、质量、价格、结算方式以及

违约责任。在签订燃料采购合同时,燃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

原则上要求约定以到厂验收作为结算依据。年度重点订货合

同应经集团公司、中电国际和区域燃料公司审核,并加盖合

同章。凡国家计划订货的燃料各种费用承付标准,均应按国

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3.2.4合同订货计划与需用计划有缺口时,应重点加强市场

煤炭的采购,从建立长期稳定的采购渠道出发,择优选择供

煤单位,并按照以质计价、同质同价原则进行。

3.2.5燃料采购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国家计划内订货价格以

及价格外的各项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计划外订货价格连同

订货计划,按年或按月报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对市

场出现的临时价格变动,适时提出调整报告,报上级主管部

门备案。

3.2.6燃料的市场采购要严格执行《1自筹煤管理办法》,建立约束机制,规范采购流程,做好过程的内控评审。

3.2.7燃料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燃料市场变化和预测未来

燃料市场的发展趋势,适时做出市场分析和评价,定期进行

经济活动分析。

3.3燃料的调运和接卸管理

3.3.1燃料的调运管理

3.3.1.1燃料调运要以发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备用状态为依据,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及时掌握燃料的供、耗、存、卸、运输等动态,适时做好燃料的催发、催运工作,提高合同兑现率。

3.3.1.2燃料调运管理人员必须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生

产经验丰富,熟悉燃料管理及铁路、水路运输等相关专业知

识;及时、准确、真实地跟踪反映情况,解决好调运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3.3.1.3驻矿、驻港人员要随时掌握煤矿产销及铁路、港口运输计划的安排,密切注意收集煤炭市场及运销、煤价等各种信息和动态,认真做好矿(港)煤炭的催装(数量)和监装(质量)等工作;同时,驻港人员应积极主动与港口加强联系,协调港、航关系,做好煤场管理和煤炭采样的监督、核实工作;正确办理有关手续,及时汇报有关情况,认真做好电煤调运、接卸、配装和煤质预报的发送工作。

3.3.1.4统筹兼顾,注意保护各资源点的积极性,尽量做到均衡发运,杜绝无计划冲击和计划内变车、变船等资源外流情况的发生。

3.3.1.5密切与政府、矿、路、港、航等部门的联系,确保燃料供应渠道畅通和燃料库存稳定。

3.3.2燃料的接卸管理

3.3.2.1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卸煤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测工作,确保接卸设备的完好率和投用率。

3.3.2.2制定和完善煤炭接卸管理制度,确保燃料接卸工作的有序进行。

3.3.2.3根据接卸设备运行情况和上煤方式,加强运输煤船的调度管理,合理安排入厂煤船、煤种靠港,便于搭配、掺烧,减少趸船、码头的空港时间,以满足生产需要。

3.3.2.4制订和完善接卸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强化岗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卸船效率,减少船舶停留时间。

3.3.2.5认真做好船舶清仓、散落煤炭的归堆回收工作。

3.3.2.6遇有自然灾害或煤炭质量问题影响接卸时,接卸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尽量避免影响生产事件发生。3.4燃料的验收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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