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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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机检验标准

采煤机检验标准

采煤机检修标准1.机壳和机械零件1.1 机壳应符合下列要求:1.1.1 机壳不得有裂纹或变形,允许补焊修复,但应采取防止变形和消除应力的措施。

1.1.2 各轴孔不允许有影响配合要求的伤痕,配合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1.1.3 磨损严重的轴孔,在不影响强度的条件下,允许采用刷镀、喷涂、镶套等措施修复。

1.2 机壳镗孔修复后,其轴孔尺寸精度、粗糙度、中心距、各孔的形位公差,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目前无法测量形位公差、中心距、粗糙度)。

1.3 机壳上的螺纹孔、定位孔、定位台修复后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1.4 轴承无明显磨损痕迹,游隙符合要求,否则应进行更换。

1.5 齿轮类零件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应进行更换:1.5.1 齿面光滑、磨损均匀。

1.5.2 齿轮轮齿不得失效。

1.5.3 内孔表面光滑,允许轻微磨损。

内花键完整,无压溃(压溃范围)、缺损等缺陷。

1.6 传动轴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应进行更换:1.6.1 不得有裂纹、严重锈蚀或损伤。

1.6.2 与滚动轴承配合的轴颈不允许有影响配合要求的伤痕,配合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1.6.3 外花键完整、无压溃、缺损等缺陷。

1.6.4 各配合面的同轴度偏差符合设计要求(用车床检验?)。

1.7 心轴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应进行更换:1.7.1 不得有裂纹、严重锈蚀或损伤。

1.7.2 与滚动轴承和机壳配合的轴颈不允许有影响配合要求的伤痕,配合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1.8 各零件无损伤,无明显磨损痕迹、变形。

2 液压件2.1液压泵检修后,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机使用。

2.1.1 液压泵若由于密封件损坏,达不到性能要求时,可更换密封件,检修后进行性能测试,压力应达到原液压泵指标,流量不低于系统设计要求(如何试验)。

液压泵主要零件损坏,应整体更换。

2.2. 阀2.2.1 各种阀体均不得带有磁性,配合面不得有毛刺、划伤、锈斑和点蚀等缺陷。

2.2.2 各种阀的配合表面可以研配直到符合要求。

2.2.3 滑阀的配合面、密封面的表面粗糙度Ra≤0.1μm,其它阀配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0.4μm(如何检测)。

采煤机出厂验收制度模板

采煤机出厂验收制度模板

采煤机出厂验收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采煤机在出厂前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保障用户的使用权益,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

本制度适用于采煤机的出厂验收工作。

二、验收准备1. 采煤机制造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出厂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维修手册等。

2. 验收组应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验收组应提前了解采煤机的性能、结构、原理等技术信息,以便进行有效的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1. 验收前的准备(1)验收组应检查采煤机的完整性,确认产品无损坏。

(2)验收组应核对采煤机的型号、规格等参数,确保与订单要求一致。

2. 外观检查(1)验收组应检查采煤机的外观质量,无明显划痕、变形、锈蚀等缺陷。

(2)验收组应检查采煤机的标识是否清晰、正确,包括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单位等。

3. 性能测试(1)验收组应按照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对采煤机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启动性能、负载性能、切割性能等。

(2)验收组应记录测试数据,并与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对比,确保采煤机的性能符合规定。

4. 功能检查(1)验收组应检查采煤机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启动、停止、切换、切割等。

(2)验收组应操作采煤机进行模拟作业,观察其运行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5. 安全检查(1)验收组应检查采煤机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包括紧急停止按钮、防护罩、防护网等。

(2)验收组应检查采煤机的电气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包括绝缘性能、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等。

6. 资料验收(1)验收组应检查采煤机的出厂资料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维修手册等。

(2)验收组应核对出厂资料与实际产品的一致性。

四、验收结论1. 验收组应根据验收过程中的记录,对采煤机进行综合评价,给出验收结论。

2. 验收组应填写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3. 采煤机制造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采煤机验收标准

采煤机验收标准

外观应符合表面质量要求,油漆质量应符合标准要求。 各种零配件齐全,数量符合安装标配要求。Biblioteka 备注采煤机验收标准
序号 一 1 2 3 二 1 2 3 4 5 三 1 2 3 4 5 四 1 五 1 2 3 4 5 六 1 2 附属装置 底托架、托揽装置、挡煤板无裂纹、严重变形或开焊现象。底 托架的平面度不得大于5mm 滑靴磨损量不得超过10mm,销轴磨损量不得超过1mm。 截割传动装 置和滚筒 滚筒转动灵活,无裂纹或开焊 螺旋叶片的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1/3,滚筒端面应加焊耐磨层 所以喷嘴应畅通,雾化情况良好 滚筒与摇臂固定螺丝孔应进行攻丝处理 截割电机扭矩轴应灵活,手把固定应可靠 行走驱动装 置 试验前应按规定注入经过滤的油液,并排净管路系统内的空气 液压件 齿轮泵流量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在液压系统额定压力下,换向与复位必须迅速、灵活、可靠, 不得有外泄漏和卡阻现象 方向控制阀做1.5倍额定耐压试验5min,不得渗漏 压力表、油位计齐全、完好,读数准确 冷却喷雾系统管接头牢固,截止阀开、关灵活,过滤器不堵 塞,水路畅通,不漏水 机体 机壳无裂纹或变形 各零件无损伤,无明显磨损痕迹 各种螺栓等连接件齐全,尺寸符合标准及设计图纸,紧固可靠 。 各种铰接销轴应有注油孔,且润滑油路畅通 电缆、水管、油管摆放整齐,长度合理 检验项目 资料 建立、健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检修记录认真、详细、真实(包括检修过程中检测的尺寸数据 、更换件明细)符合质量管理规定要求。 车间内部验收合格记录齐全。 检验标准及方法 实际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整改单位、时间及责任人
3 4 七 1 2 3 4 5 6 7 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九 1 2 外观检查 整机试验 电气安全保 护装置
防滑装置应可靠,制动力矩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液压螺栓的紧固螺母应全部进行更换。

采煤机强检规定

采煤机强检规定

采煤机强检规定背景采煤机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设备,采煤机强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根据《采煤机安全规程》第38条规定,采煤机必须经过安装运行结束后的一次强制性检验,即采煤机强检,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预防事故的发生。

强检标准采煤机强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机械性能检查机械性能检查主要包括采煤机的各部分零件的材料、构造、制造质量、连接、运转、停车等方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拆卸检查:对采煤机各部分零件进行逐个检查,包括检查零部件的尺寸、配合、表面质量等。

•装配调整:对采煤机进行组装,检查各部位的清洁程度、润滑情况、各部位的配合状况等。

•启动和运转检查:采煤机在启动和运转的过程中,检查煤机各部位的运动状态、颤动和噪声等。

2. 电气检查电气检查主要是对采煤机电气系统的绝缘性、耐压试验、接线可靠性、接地保护等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绝缘性能检查:检查采煤机电气线路中绝缘体的完好性和无缺损的情况。

•耐压试验:检查采煤机电气线路的电气绝缘强度和绝缘电阻。

•接线可靠性检查:检查采煤机电气控制系统的接线可靠性和连通性。

•接地保护检查:检查采煤机电气系统的接地情况,防止漏电造成事故。

3. 传动和液压系统检查传动和液压系统检查是对采煤机传动和液压系统中各部位的构造、密封、配合、运转、停车、维护等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拆卸检查:对传动和液压系统各部分零件进行逐个检查,包括检查零部件的尺寸、配合、表面质量、密封方案等。

•装配调整:对传动和液压系统进行组装,检查各部位的清洁程度、润滑情况、各部位的配合状况等。

•启动和运转检查:检查传动和液压系统启动和运转的过程中,各部位的运动状态、颤动、泄漏和噪声等。

强检周期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采煤机的强制检验应按照以下周期进行:•新机强检周期为24个月。

•已经强检过的采煤机,周期不能超过12个月,同时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强检机构采煤机强检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或者煤矿自有检测机构进行。

采煤机强检规定范本

采煤机强检规定范本

采煤机强检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煤机的强制检验工作,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依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煤矿井下采煤机的强制检验工作。

第三条采煤机的强制检验,是指对采煤机的运行状态、结构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以确认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采煤机具备安全性能,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第四条采煤机强制检验的主体责任由煤矿企业承担,具体检验工作由煤矿企业指定检验机构完成。

第二章检验范围及频次第五条采煤机的强制检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采煤机的运行状态检查:包括各传动装置、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通风系统等的正常运行状态检查;(二)采煤机的安全装置检查:包括安全阀、漏电保护器、断电器、限位器、紧急停车装置、防爆装置等的完好性检查;(三)采煤机的结构检查:包括机架、行走机构、操作台、玻璃钢罩、护板等的结构完整性检查;(四)采煤机的故障诊断:根据采煤机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故障诊断并排查隐患。

第六条采煤机的强制检验按照以下频次进行:(一)新采煤机首次强制检验:对新生产的采煤机,在使用前进行首次强制检验。

(二)定期强制检验:对已运行的采煤机进行定期检验,具体频次参照《采煤机强制检验周期规定》执行。

(三)特定情况下的强制检验:如采煤机发生事故、故障、大修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强制检验。

第三章检验机构第七条采煤机的强制检验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并由煤矿企业委托。

第八条强制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强制检验资格;(二)具备检验人员资质,并定期进行培训;(三)拥有先进的检验设备和仪器,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准确性;(四)在检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保证检验的公正、独立和可信度。

第四章检验程序第九条采煤机的强制检验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煤矿企业按照规定委托检验机构进行强制检验;(二)检验机构收到委托后,根据采煤机的使用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并与煤矿企业协商安排具体检验时间;(三)检验过程中,检验机构根据检验范围和方法,对采煤机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测试;(四)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评定,出具《采煤机强制检验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委托的煤矿企业;(五)煤矿企业根据检验报告中的结论,采取相应的维修、更换等措施,确保采煤机的安全操作。

MTT82-1998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范

MTT82-1998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范

观察运行情况
求 ;升降全行程所需时 间符合设计要
将 摇臂停在最高位置 ,测录最大截割高度
求 ;安全 阀开启压力符合 设计要求 ;16
将 摇臂 停在最低位置 ,测录下切深度
h后 ,下 降量 不 得 大 于 25mm
将 摇臂 由最低 位置升 至最高位置 ,测 录上升全行 程所
需时间 将 摇臂 由最高位 置降至最低位置 ,测 录下降全行 程 所
试验
部和机身两端水平距离 1m处,测录 3处的空运转嗓声 截割(主)电动机顿定功率 132-200

kW 时 噪声值 不得大 于 97d B(A);
截 刨(主)电动机领定功率 250-375
kW 时,噪声值不得大于 101d B(A);
截割 (主)电动机额定功率 400 .600
kW 时 ,噪声值不得大于 105d B(A)
变 压 器 、电力 电子 器 件等 )的极 限 温 度
指标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

牵 引 特 牵 引速度给定在最大工作牵 引速度位置 ,缓 慢加载 , 最 大工作牵引速度额定值(产 品技
性试验
直到牵引速度降到零或接近于零 ,然后缓慢减载,直到 术特征表上所列值 ,下同)和最大工作
完全卸载 ,绘出牵引速度一牵引力 曲线 la;牵引速度依次 牵引力额定值的坐标点,以及最大调
{验
拧情况
将 机身停在向上和向下最大调斜位置 ,侧录机身抬起
侧的最大抬起高度和最大降低高度(或双向最大机身调
调斜 动作平稳均匀,无抖动现象 ;最 大抬起高度和最大降低高度(或最大 机身调斜角)符合设计要求;16h ,后 下降盘不得大于 10m m
斜角)
将 机身置于最大抬起位置,16h 后,测录机身抬起侧

采煤机质量验收标准

采煤机质量验收标准

采煤机质量验收标准、大修工艺及试运要求质量标准根据煤炭工业部八三年、八七年制定的质量标准和煤矿机械修配厂通用技术条件和兖矿机厂企业标准,确定本标准:一、试验标准(1)牵引传动箱与摇臂注入N320#极压齿轮油,泵站注入N100#抗磨液压油;(2)接通电源和冷却水。

二、外观检查(1)外观平整,涂漆均匀,各箱体不得有变形、裂纹、锈蚀;(2)各种标牌、标记应齐全清晰,不得歪斜;(3)整机所装零部件应齐全完整;(4)外形及安装尺寸与原图相符;(5)部件间隙,螺栓联接程度及操作空间符合要求;(6)电缆及胶管排列整齐。

三、配套尺寸检查(1)油缸与摇臂及主机架配套完好,无卡阻现象;(2)电机、泵箱、中间箱、内行走、截割部连接平齐。

四、整机空运转检查(1)滚筒工作转向,额定牵引速度下,正反向各连续空运转30分钟;(2)各部无异常声音、振动和异常温升;(3)各密封面无渗漏现象。

五、操作试验(1)各操作手柄操作灵活、准确可靠、无渗漏;(2)各操作按钮动作准确;(3)各种仪表显示合格。

六、调高系统试验(1) 摇臂升降平稳,速度均匀;(2) 摇臂自低到高升起时间:带滚筒80土5秒;(3)摇臂由高到低降下时间:带滚筒45士5秒;(4)左右摇臂调至水平位置静止16小时,摇臂下沉量≤25mm。

七、整机空载牵引试验(1)运行平稳,无异常噪音的振动。

修理工艺一、全面解体对各部件进行除锈、清洗、检查,对变形结构件进行整形、附焊、加固。

二、按出厂标准更换全部轴承及关节轴套,(按出厂标准配相应的进口轴承),各类密封件、油封等,螺栓销、键、挡圈、堵头、直通、弯头、各类高压胶管都达到出厂标准。

三、对采煤机冷却喷雾系统,液压系统进行检修,使之达到出厂标准,滚筒内喷雾系统做1.5倍额定压力耐压实验。

四、采煤机电机按电气设备维修标准进行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更换密封及轴承并加油,处理绕阻绝缘,处理防爆面达到国标防暴要求,各类保护按出厂合格要求进行配置。

采煤机出厂试验大纲(09.9.23) 1

 采煤机出厂试验大纲(09.9.23) 1

MG650/1720-WD型电牵引采煤机出厂试验大纲用户名称:合同编号:制造编号:编制:苑雪涛审核:批准: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2009年6月本试验技术条件及检验报告是参照《MT/T82-1998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范》、《GB4208-93外壳防护等级》制定的。

一、电控部试验1、电控部淋水试验表1.1电控部淋水试验检测表2、电控部加载试验2.1试验目的测试采煤机牵引部的两个电机在一拖一(一拖一:即一台变频器驱动一台电机)的控制方式下,两台变频器驱动的两个电机在受到不同的负载力的情况下,输出的力矩随受到的负载力变化而变化,而输出的转速不会随受到负载力而存在较大不同,不会出现两台电机输出的扭矩不同,导致牵引部输出的牵引力不同的情况。

同时,对采煤机电控部变频器作出同步性能调试。

2.2试验检测表2.3试验测试数据表格二、行走部驱动装置试验将行走部驱动装置安装于试验台架上(电牵引采煤机的非机载部分需按实际使用的电缆规格和长度接线),按设计要求供电和冷却水(水温不低于10℃).试验内容及测试结果见表2和表3。

表2左行走部驱动装置试验检测表表2(续)左行走部驱动装置试验检测表试验日期:室温:℃表3 右行走部驱动装置试验检测表表3(续)右行走部驱动装置试验检测表试验日期:室温:℃三、截割部传(驱)动装置试验将截割部传(驱)动装置安装于试验台架上,按设计要求供电和冷却水(水温不低于10℃)。

试验内容见表3和表4。

表4 左截割部传(驱)动装置试验检测表试验日期:室温:℃表5 右截割部传(驱)动装置试验检测表试验日期:室温:℃四、整机试验采煤机整机安装在配套刮板输送机中部槽上,行走部驱动装置输出轴空转(链牵引采煤机不装牵引链,使主链轮空转;无链牵引采煤机拆除驱动轮或行走轮,使输出轴或驱动轮空转)。

按设计技术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供电、供冷却水(水温不低于10℃),各油池按规定的油质和油量加油。

试验内容及检验结果见表5。

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程

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程

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程新品出厂验收标准滚筒采煤机一、整机试验根据《MT/T82-1998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范》并按设计技术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供电、供冷却水(水温不低于10℃)。

各油池按规定的油质和油量加油。

试验内容见表一。

表一整机试验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要求1 空载跑合试验依次启动各电动机(供少量冷却水),牵引速度定在最大工作牵引速度,两摇臂分别处于最高和最低位置,空运转30min,将牵引速度给定在反向最大工作牵引速度位置,两摇臂的最高和最低位置交换后,再运转30min。

运转过程中测录各电动机的输入功率、滚筒转速、破碎滚筒转速和正反向牵引速度各3次;并观察各部分运转和温升情况,以及所有管路系统和各结合面的密封情况。

各电动机输入功率、滚筒转速、破碎滚筒转速和牵引速度符合设计要求;各部分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异常温升;各密封处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渗漏现象。

2 操作系统试验依次操作采煤机(包括无线电随机控制和巷道控制)的所有机械、电气液压操作把手操作按钮和旋钮各5次,观察各受控部位的动作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预告信号和延时起动)及各显示器(显示屏、表、光柱等)的显示。

操作按钮和旋钮操作灵活,各受控部位动作准确,不得有任何误动作,预告信号和延时起动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显示清楚,显示值符合设计要求。

3 空运转噪声测定试验依次启动各电动机(供少量冷却水)、牵引速度给定在最大工作牵引速度位置,将声级计分别放置在采煤机中部和机身两端水平距离1m处,记录3处的空运转噪声值。

截割(主)电动机额定功率50~100kw时,噪声值不得大于92dB(A);截割(主)电动机额定功率132~200kw时,噪声值不得大于97dB(A);截割(主)电动机额定功率250~375kw时,噪声值不得大于101dB(A);截割(主)电动机额定功率400~600kw时,噪声值不得大于105dB(A);4 摇臂调高系统试验起动摇臂调高系统电动机,滚筒不转动,操作调高手把,使摇臂在最高位置和最低位置之间往复摆动3次,观察运行情况。

采煤机四检标准

采煤机四检标准

采煤机(一)班检1、组织者:跟班副队长、生产班长2、参加人员:设备司机和值班电钳工3、时间:当班开机前30——45分钟4、内容:(1)检查和清除采煤机表面的浮煤、浮矸、积水和其他杂物。

(2)检查各种信号、压力表和油位指示。

要明确显示无误。

(3)检查机身对口、挡煤板、滑靴及其他易松动部位的螺栓,要达到齐全、完整、紧固。

(4)检查采煤机导向连接装置,使之连接齐全、牢固。

(5)检查并处理各部位漏油与渗油现象。

(6)更换、补齐损坏和缺少的截齿,检查齿座磨损情况,保持截齿齐全、锋利。

(7)检查电缆、电缆夹的连接与托拽情况,确保电缆夹板无缺损,电缆无漏电,托拽无卡阻。

(8)检查并到达各操作手把、按钮灵活可靠和置于规定位置。

(9)检查牵引链、连接环及张紧装置,保证牵引链不断裂,扭结、严重咬伤及变形,连接环安装位置正确,张紧装置工作安全可靠。

(10)、检查防滑与防滑制动装置,保证制动可靠,动作灵活,牵引防滑装置安全可靠。

(11)、检查并询问冷却、喷雾供水情况,保证供水畅通,无泄漏,喷雾效果良好,供水压力,流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一要求。

(12)、检查电气防爆和各种防护装置并达到装设可靠。

(二)日检1、组织者:机电副队长、包机组长2、参加人员:包机组成员3、时间当天准备班4——6小时4、内容:(1)、包括班检的全部内容,并处理好中班检处理不了的故障。

(2)、检查和处理电缆、电缆夹板及电缆槽故障。

(3)、检查和处理滑靴、对口连接河翻转挡煤板故障。

(4)、检查各部油位喝注油点,要按润滑图表的规定加注油脂,保证油质、油量符合规定要求。

(5)、检查处理冷却喷雾系统故障,保证水管畅通无泄漏,喷嘴畅通无损坏,电机转子、定子和牵引部的最小水压与流量符合厂家技术文件规定。

(6)、检查滚筒升降,处理损坏的机件河泄漏,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7)、检查处理牵引链和紧链装置的故障。

(8)、检查和处理防滑装置,保证其灵活、安全、可靠。

(9)、检查和处理操作手把及按钮的故障。

6、滚筒采煤机螺旋滚筒出厂检验规程

6、滚筒采煤机螺旋滚筒出厂检验规程

山西亿锦科技有限公司滚筒采煤机螺旋滚筒出厂检验规程一、范围1、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检修的滚筒采煤机螺旋滚筒所有型号产品。

2、本规程规定了滚筒采煤机螺旋滚筒出厂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二、检验依据1、MT/T321-2004《采煤机螺旋滚筒》2、MT/T1003.2-2006《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第2部分:机械部分》三、检验项目及方法1、外观质量检查1.1、通过目测进行检验,滚筒外观应整洁,残留在端盘、叶片和筒圈上的焊渣、氧化皮与毛刺均应去除干净。

2、内喷雾水路耐压及畅通试验2.1压力为( (4.51 0.3) M Pa,保压时间不少于2 m in,检查各有关焊缝有无泄漏。

单独拆除每个喷嘴的堵头,检查有无压力水喷出。

3、元件拆装检查3.1对所有齿座与喷嘴座,逐一进行截齿、固定截齿元件和喷嘴的拆装检查,完好、无损伤。

4、滚筒主要尺寸检测4.1采用专用测量装置,配合标准截齿进行测量。

4.2 滚筒直径的检查测量各个叶片上每个截齿齿尖至滚筒中心的距离,取其平均值并乘以2 ,滚筒直径符合原设计图纸要求4.3 滚简截割宽度的检查测量滚筒两端最外边缘截齿齿尖的轴向距离,滚筒截割宽度符合原设计图纸要求4.4 叶片截齿齿尖径向全跳动的检查叶片截齿齿尖径向全跳动4.5 端盘齿落差检查测量端盘各条截线每个截齿齿尖至滚筒中心的距离,以滚筒名义半径减去测量值即为该端盘齿落差值。

每条截线上测得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该截线上齿尖径向圆跳动值。

端盘齿落差极限偏差士2 mm,每条截线上齿尖径向圆跳动公差3 mm。

4.6 截线距的检查测量每两相邻截齿齿尖的轴向距离,截线距极限偏差士2 mm。

4.7筒圈端部外径圆度检查测量筒圈端部外径至滚筒中心的距离,测得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筒圈端部外径圆度公差10 mm。

4.8 叶片外缘升角的检查叶片外缘升角极限偏差士0.5'5、齿座定位角检测5.1扁形截齿滚筒齿座定位角检查:用万能角度尺测量齿座顶部平面和滚筒轴线间的夹角。

采煤机验收质量标准

采煤机验收质量标准

采煤机验收质量标准
一、各种标志齐全醒目,零部件齐全,机体无变形、无裂纹,装配正确,结合严密,同一部位紧固一致,并符合规定要求,螺丝紧固后有1—3丝的余量,不得多加或不加垫圈,容易松动的部位必须有防松措施。

二、牵引部:
1.无漏液渗油现象,油标、仪表清晰完整,管路连接可靠规范;
2.操作手把灵敏可靠,牵引部运转无异常声音,调速均匀、准确,系统压力符合原设计标准的要求;
3.行走部马达运转平稳无异响,齿轨轮转动灵活,轮齿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30%.
三、截割部无漏液渗油现象,离合手把操作灵活可靠,运转无异响,摇臂调高灵敏可靠,水平放置16小时,下沉量不得超过25mm。

四、滚筒无变形、无裂纹,齿座喷嘴齐全完整,水路畅通无阻。

五、水冷系统管路联接可靠规范,水路畅通,无漏水现象.
六、电控系统:电动机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电控系统主回路、电动机对地绝缘电阻不得低于10ΜΩ。

七、涂漆标准:滚筒、底托架涂黑漆,机身(含电机)涂桔红漆,启动按钮涂绿漆,停止按钮、急停按钮、调速手把、离合器手把、加注油嘴涂红漆;涂漆前必须彻底除锈,涂漆均匀,不得有龟裂、滴流现象。

采煤机滚筒检修作业指导书QSMJX-ZY-1-2013

采煤机滚筒检修作业指导书QSMJX-ZY-1-2013

采煤机滚筒检修作业指导书编号:Q/SMJX-ZY-1-2013一、采煤机滚筒检修部1)截齿座、截齿损坏2)喷雾装置水路不畅通、喷嘴堵塞,水不能形成水雾喷出。

3)螺旋叶片磨损严重、弯曲变形二、采煤机滚筒的检修措施1)清理去除滚筒体表面的煤渣油污。

2)切割根据截齿的损坏情况,破损严重的截齿需要切割换新。

磨损不严重的可采用补焊的措施,具体情况由生产、工艺、质量人员联合商定。

截齿切割时应尽量按原有截齿的排列角度、宽度及深度切割。

切割之前必须测出滚筒的直径,确定截齿数量、组数及每组截齿的角度。

便于之后的切割、组对及焊接。

切割时应根据更换截齿的大小确定切割尺寸,常规情况下,切割尺寸的宽度应大于截齿3-5cm,从而保证焊接后截齿能够转动灵活,同时提高焊接后的强度。

切割深度应保证焊接后两截齿齿间距离(8°与-5°)不大于滚筒的直径的距离。

更换的截齿宽度与深度一次切割时会有偏差,将要更换的截齿比照后需二次切割,切割后清除全部氧化物便于组对、焊接。

(根据更换截齿的大小切割截齿的宽度与深度)损坏严重、变形的叶片应更换整形,更换切割按滚筒旋向切割,切割后打磨光滑便于之后的组对焊接。

检查水路系统,根据破损严重程度更换喷嘴。

破损严重的喷嘴应用碳弧气刨切割、避免高温熔化阻碍通透.喷嘴切割后里孔用角磨机将周边打磨光滑,便于组对,提高焊接质量。

3)组对点固组对时应根据滚筒的直径、转盘平面及筒圈为基准参照根据检修的滚筒齿数、组数及已经确定组数的角度以及角度相对应的高度来组对点固。

(注:截齿座组对时保证截割头后卡簧位置有足够空间)。

平面截齿:已确定检修滚筒齿数为18个(或24个)每6个截齿一组,计3组,6个截齿的齿座角度分别是-5°、18°、40°、8°、30°,40°以转盘平面为参照其各个角度所对应的焊接高度为-40、15、60、-15、40、60组对点固。

采煤机强检规定[1]

采煤机强检规定[1]

采煤机强检规定一、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内采煤机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规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采煤机设备符合相关安全和技术标准,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有效降低事故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采煤机设备的强制检查工作,涉及的管理人员、操作员、维修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管理标准1.采煤机设备的强制检查将由专门的检修部门负责执行,该部门负责检查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安全设备和机械性能的完好性。

2.强制检查周期:每台采煤机设备至少进行一次每月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大修。

3.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机械强度、工作面上的安全设备、传动系统、电气系统、液压系统等的性能检查、损坏或磨损情况的评估。

4.检查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并保存至少五年以上,以备查阅。

四、考核标准1.检修部门负责制定强制检查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正常运行情况、检查结果达标率、修复及更换设备所需时间等指标。

2.检查结果达标率:按照检查内容设定不同的达标要求,达到或超过要求的次数占总检查次数的比例。

3.设备修复时间:对于发现的故障或需要更换的设备,检修部门应尽快完成修复或更换,并记录下修复所需时间。

4.评估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奖惩措施。

五、有关安全措施1.在强制检查时,必须确保采煤机设备处于停机状态,断开电源并进行安全隔离。

不得擅自调试、维修或更换设备。

2.检查期间,检修部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检查过程中不影响其他工作区域的生产正常进行。

3.发现重大隐患或设备故障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停止使用该设备,等待上级指示或进行修复。

六、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规定执行强制检查的管理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等。

2.对于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操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等。

带式输送机滚筒出厂检验规范

带式输送机滚筒出厂检验规范

带式输送机滚筒出厂检验规范
文件号:HW/QM ZY8.2-25 一、目的:
本规范规定了带式输送机滚筒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抽样原则与判定规则。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带式输送机滚筒的出厂检验。

三、引用标准:
MT820-2006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GB10595-89 《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MT/T400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滚筒尺寸系列》
四、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判定规则:
表2 滚筒外圆的圆跳动量
送机的传动滚筒及头部改向滚筒。

所有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上述规定时,则该产品为合格,任何一项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未达到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检;复检结果达到上述规定,则该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带式输送机滚筒出厂检验规范

带式输送机滚筒出厂检验规范

带式输送机滚筒出厂检验规范文件号:HW/QM ZY8.2-25 一、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带式输送机滚筒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抽样原则与判定规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带式输送机滚筒的出厂检验。

三、引用标准:MT820-2006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GB10595-89 《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MT/T400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滚筒尺寸系列》四、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判定规则:检查项目名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方式外观检查1、滚筒外形不允许有明显凹凸现象、缺口卷边,焊缝不允许有裂纹,夹渣缺陷。

2、滚筒的外形汉为机械科技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

3、钢板滚筒加工后,筒皮壁厚b不低于(b-1)mm。

4、传动滚筒外园直径偏差应符合附表1中的规定。

5、滚筒轴线与水平面的平行度公差值不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1/1000。

1、目测检查滚筒外形是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2、用常规量具测量各尺寸是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全检性能1、滚筒胶层安全性能:a、胶面滚筒的胶层应为阻燃材料,其安安全性能检验按MT113的规定进行。

全检检查全性汉为机械科技能应符合MT113规定;b、胶面滚筒的面胶物理性能及底胶的物理性能应符合MT820-1999中第3.10.5的规定。

胶面滚筒的面胶与底胶的物理性能由分承包汉为机械科技方负责。

按分承包商提供的胶面阻燃证及胶面物理性能报告单检查验证。

2、外圆圆跳动量:滚筒装配后,其外圆圆跳动应不大于附表2中的规定。

将装配好的滚筒安装在支架上,按图1所示将百分表测量头法向接触滚筒外表面,滚筒转动一周后,从百分表上得出各位置的圆跳动量,取其中最大值。

全检3、静阻力系数:滚筒装配后,应能灵活转动。

所测得的滚筒静阻力系数应不大于0.02。

将装配好的滚筒安装在支架上,按图2所示将一根两端装有盘子的细绳在滚筒的中部缠绕3周,在汉为机械科技两个盘子里预放相同质量的砝码,然后在一个盘子里增加砝码,直至滚筒旋转一周为止,测出此时增加砝码的重量△G,再按下式计算滚筒静阻力系数f= △G/G式中:f: 滚筒静阻力系数;△G : 使滚筒旋转一周,在一个盘子里增加砝码的质量,单位为牛(N);G : 滚筒旋转部分重量,单位为牛(N)。

采煤机强检规定

采煤机强检规定

采煤机强制性检验规定对采掘设备的维修保养实行“轮班检查”、“日常检查”、“每周检查”、“每月检查”,这是对设备进行强制维护的有效措施,称为:“四捡”制。

1、轮班检查(1)检查处理设备的卫生,保持各部件清洁,无影响机器散热、运行的杂物。

(2)检查各种信号、仪表情况,确保信号清晰,仪表显示灵敏可靠。

(3)检查各部连接件是否齐全、紧固,特别要注意各部对口、盖板、拖鞋和防爆电气设备的连接和紧固。

(4)补充、更换短缺、捡拾器损坏。

(5)检查每个把手、按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6)检查电缆、索夹与牵引装置连接是否可靠,是否无扭曲、挤压、损坏等现象,电缆不许在槽外拖移(用电缆车的普采面除外)。

(7)检查液压和冷却喷淋装置是否泄漏。

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规定,雾化情况是否良好。

(8)检查急停、锁是否良好,动作是否可靠。

(9)采煤机割煤前电机要进行10min的试运转,听每个部件的移动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常要查清原因并处理好。

2、日常检查(1)进行轮班检查各项检查内容,检查轮班检查难以检查的部位,处理轮班检查处理遗留的问题。

(2)根据所有零件的润滑要求,润滑和润滑采煤机的所有零件。

(3)检查并处理所有泄漏零件。

(4)检查供水系统的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泄漏堵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滚筒端盘、叶片有无开裂、严重磨损及齿座短缺、损坏等现象,当发现严重问题时,应考虑更换。

(6)检查电机和所有传动部件的温度,如发现温度过高,要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好。

3、每周检查(1)进行日常检查各项检查内容,处理日常检查难以处理的问题。

(2)检查各部油位、油质情况,必要时进行油质测试。

(3)检查安装在阀块上的过滤器。

当发现内部滤芯浑浊时,就应该拆下进行清洗或更换过滤器的滤芯。

(4)检查牵引传动箱(左、右)分别与液压传动部、滑靴支撑板与滑靴之间的螺栓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5)检查齿轮磨损,有无损伤。

4、每月检查(1)除日常和每周维护和检查外,还必须进行每周的检查,处理每周检查中难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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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出厂验收标准
滚筒采煤机
一、整机试验
根据《MT/T82-1998滚筒采煤机出厂检验规范》并按设计技术文件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供电、供冷却水(水温不低于10℃)。

各油池按规定的油质和油量加油。

试验内容见表一。

二、外观检验
⒈采煤机外观应整洁、无污损碰伤。

⒉采煤机除操作手柄、按钮、标牌和已有防锈层的零件外露表面均应涂覆,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无皱纹、剥落和流挂,色泽均匀一致和美观。

⒊采煤机各部件外表油漆颜色分别为:
a 摇臂、固定箱、中间箱、行走箱颜色为橙白色;
b 滚筒、挡煤板颜色为黑色;
c 放油孔塞、加油孔塞、透气孔塞、调高油缸、导向滑靴、撬板颜色为红色;
d 各种防爆标志字样、标志牌、电机、电缆、手把、按钮、管路以及各种外露发黑螺钉、螺栓、螺母、端盖均为本色。

⒋采煤机整机煤壁侧应喷(刷)公司商标+机组型号字样,颜色为蓝色;滚筒端盖上应喷(刷)公司商标,颜色为蓝色。

四、行走部驱动装置试验
将行走部驱动装置安装于试验台架上(电牵引采煤机的非机载部分需按实际使用的电缆规格和长度接线),按设计要求供电和供冷却水(水温不低于10℃)。

试验内容见表三:
五、截割部传(驱)动装置试验
将截割部传(驱)动装置安装于试验台架上,按设计要求供电和冷却水(水温不低于10℃)。

检验内容见表四:
六、检验规则
⒈采煤机出厂时,必须按规定项目做完全部试验,并详细记录试验数据,立档备查,经厂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产品应附有证明产品合格的文件。

⒉当产品装有结构性能和工况条件都完全相同的2件(或2件以上)部件时,必须逐件按规定做完全部试验项目。

⒊判别规则: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全部符合试验要求,则判定该产品(部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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