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亭四小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规定精编版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制度(二篇)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制度骨干教师是学校工作的顶梁柱。
为加强我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发挥骨干教师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我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制度。
一、学校将在学科教学中崭露头角、教学效果好、业务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学校确定为学科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带起新教师迅速成长。
三、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外校或兄弟学校参观学习。
四、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五、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研论文一篇。
六、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七、优先安排骨干教师的业务进修。
八、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九、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培训任务,不断总结提高。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制度(二)第一章:引言小学骨干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是教育改革的一支重要支撑,他们承载着培养未来的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已经成为教育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提高小学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制定合理的培训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制度,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化、全面化和有效性的培训方案。
本培训制度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培养方向、培养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以及培训评估。
第二章:培养方向2024年的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方向将主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一)教育理论研究与创新:鼓励骨干教师深入研究教育理论,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模式,提高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二)专业素养的提升:着重培养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评价能力、教学技巧等。
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制度一、指导思想教师是立校之本,只有一流的教师队伍,才能打造一流的学校,而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中流砥柱。
为了更好地构建我校教师发展的平台,坚持“以人为本、理力并举”的管理宗旨,凸现“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以情育人、主动发展”的办校理念,积极推进“名师工程”,通过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培养,强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力争让优秀教师尽快脱颖而出,成为能实践、善研究、懂创新的新型优质教师。
适应21世纪的激烈竞争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目标完善师资培养的有效机制,使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素养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精湛的教学技艺,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前沿的成果,创造性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能不断完善、发展自我。
培养出一批省、市、县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形成优秀教师的群体,形成拥有名师,名学科的名校。
1、教师努力目标学生尊敬的人,家长放心的人,群体认可的人,成绩突出的人。
最终实现四高、四转化。
(1)由“接受型”转变为“开拓型”,教师应主动由“要我发展”转变为“我要发展”,主动迎接新科技的挑战,主动开拓自己发展领域。
(2)由“单一型”转变为“复合型”,教师从只会一门学科转到教多种课程。
(3)由“经验型”转变为“科研型”,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教法,掌握科研方法,对先进的教育策略有研究、选择、运用的能力。
(4)由“同类型”转变为“特色型”,教师应改变统一的教学风格,面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自我,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2、教师发展方向合格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师。
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方面能为人师(起榜样作用);教学方面一专多能(起示范作用);教育方面造诣较深(起咨询作用);教育科研方面成果突出(起带头作用),能掌握现代化教育技术,并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竞争意识、自信自尊、尊重他人、讲究效率,有乐观向上的健康人格,向“四高”目标发展。
(1)高素质:具备现代化教育观念,具有爱心、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有合作、竞争的精神。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一环。
下面是一种可能的使用办法:
1. 培养目标的确定:学校应明确骨干教师的培养目标,包括提高教学能力、拓宽学科知识、加强教育研究能力等。
目标应与学校的教育目标相契合。
2. 骨干教师选拔机制:学校应制定一套公正、透明的选拔机制,通过评比选拔潜质较高、教学能力较强、教育研究成果较多的教师作为骨干教师。
3. 培养计划的制定:学校应结合骨干教师的需求和学校的发展需要,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
计划应包括培训课程、研讨会、学术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培养活动。
4. 师资培养经费的保障:学校应加大对骨干教师培养的经费投入,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申请教育部门的项目资助等方式保障师资培养的经费。
5. 培养成果的考核:学校可以设立骨干教师的考核机制,根据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研究成果等指标进行定期考核。
优秀的骨干教师可以获得荣誉称号、晋升职称等激励措施。
6. 提供合适的成长环境:学校应提供合适的成长环境,包括开展教学研究平台、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指导教学团队建设等,为骨干教师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
7. 鼓励创新和分享:学校应鼓励骨干教师在教学中进行创新尝试,并分享成功经验。
可以组织骨干教师进行教学观摩、交流研讨,促进经验互补、优势互补。
总之,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需要学校重视,通过科学的选拔机制、详细的培养计划和有效的考核机制,为骨干教师提供成长机会和良好的成长环境,从而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2024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骨干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学校领导以及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一般应从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参加过县区级骨干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第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拔标准: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包括教学水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方面,以确保选拔出优秀的骨干教师。
2.培养计划:制定系统的培养计划,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专业发展培训、组织管理能力培训等方面,以提高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导师制度:建立骨干教师导师制度,由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担任导师,对新加入的骨干教师进行指导和帮助,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4.考核评估: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包括定期的教学观摩评估、学生评价、教学成果评价等,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意见。
5.激励措施:为骨干教师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通过评选优秀骨干教师、提供岗位晋升机会、加薪等激励措施,维护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6.定期会议交流:定期组织骨干教师会议,分享教学心得、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促进骨干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7.学术研究支持:提供良好的学术研究支持平台,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高他们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总之,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需要综合考虑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学术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各方面因素,
通过科学的选拔、培养、评估和激励措施,提高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压滤机滤布厂家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
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
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
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
校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县级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本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骨干教师是学校中的优秀教师集体,他们在教学和教育改革中具有带头作用。
为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二、选拔与评定1.选拔程序:选拔骨干教师应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推荐,并经过学校领导班子审议决定。
选拔程序应公开、透明、公正。
2.选拔标准:选拔标准应以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成果为主要依据。
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经验、教学评价结果良好、教研和科研工作成果突出等条件。
3.选拔结果:选拔结果应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由申诉委员会进行复审。
4.评定周期:骨干教师评定周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进行选拔评定。
三、权责与奖惩1.权责明确:骨干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责任,在任课教学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其他教师的工作,并参与学校教育改革与管理工作。
2.奖励机制:骨干教师应享有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奖励和荣誉,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级晋级、学术交流和培训机会等。
3.违纪处分:骨干教师如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教师管理条例》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暂停骨干教师职务等。
四、培训与发展1.培训计划:学校应每年制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根据骨干教师的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和时间,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经费和资源。
2.发展机会:学校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各类学术交流、研讨会、教研活动等,并优先考虑他们参与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交流合作:学校应积极推动骨干教师与其他学校骨干教师的交流合作,通过互访、教学观摩等形式,促进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听课、评课和教学检查等方式,对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评估方法:学校应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包括对其教学效果、师德表现、学科建设和教育研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制度
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特制定本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制度。
第二条县级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第二章选拔第三条县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三年以上教龄。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
(五)教学工作量饱满。
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近三年来连续担任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承担满教学工作量。
(六)积极参加学校主题教研活动,执教校级以上公开课。
(七)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1.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3.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微课制作等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4.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中获得县级三等奖1人次以上。
5.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县级三等奖1 次以上。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县级三等1 人次以上。
(八)近五年来,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1.学科教学论文县级(州级、省级)评选获三等奖 1次以上。
2.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至少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课例1篇以上;或在公开学术期刊(有CN刊号)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
3.参与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1项。
4.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主动承担校本教材研发。
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
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质量和教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证教育的质量和教师的专业能力,各级教育部门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
本文将分别从教师培养和教师管理两个方面,展开阐述。
一、教师培养教师培养是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素质的关键环节。
为了培养优秀教师,教育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加强对教师培养机构的管理。
首先,教育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教师培养标准。
通过制定教师专业能力要求等标准,明确教师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发展全面素质的教育。
其次,加强教师培训和进修的规定。
教育部门可以建立专门的教师培训机构,提供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课程,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等课程。
此外,可以鼓励教师进行进修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再次,完善教师培养评估制度。
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师资队伍建设评估等制度,确保培养出来的教师具备一定的教育能力和教育理论知识。
二、教师管理教师管理是提高教育质量和确保学校正常运行的重要一环。
为了做好教师管理工作,教育部门需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并加强实施。
首先,明确教师职责和权利。
教师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明确其教学和教育管理职责,让教师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也要保障教师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
其次,健全教师考核机制。
建立定期、规范的教师考核制度,通过教学评估、学生评价等方式,对教师的教育能力和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对于绩效突出的教师,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再次,完善教师发展机制。
教育部门可以建立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为优秀教师提供晋升和提升的机会。
同时,也要关注普通教师的发展,为其提供继续学习和成长的空间。
最后,加强教师交流和合作。
建立教师交流平台,鼓励教师互相学习、分享教学经验和教育理念,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
总结教师培养和管理规定对于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制定统一的培养标准、加强培训和进修、完善评估体系等措施,可以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教师。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为了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学校制定了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培养目标是让骨干教师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的人才。
为了实现培养目标,学校采取了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并制订了年度考核计划。
骨干教师的考核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为评定标准,考核结果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学校骨干教师资格。
考核细则规定,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在选拔骨干教师时,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案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包括师德师风、近三年教学成绩、教学过程、教育科研和民主测评。
校级骨干、县级骨干、市级骨干、省级骨干的考核标准分别为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相应级别的骨干教师。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及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不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校优秀教师津贴费标准为1500元/人/月,具体评选办法详见规定。
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教师,享受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享受时间为3年,并在此期间完成一定任务(具体要求由教导处制定)。
班主任津贴费及考核标准为600元/人/月。
教研组长、学科组长、备课组长费标准分别为200元、140元、60元/人/月(兼任同系列第二职务的教师,津贴享受该岗位的70%)。
带徒费考核标准为60元/人/月,津贴照10个月发放,病假、事假按一定比例扣除。
科研论文的奖励标准为:国家级刊物300元、市级刊物200元、区级刊物100元、系统内刊物50元。
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制度一、前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任。
小学骨干教师作为学校教学中的中流砥柱,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升小学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培训制度势在必行。
二、培训目标1.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2.增强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教育教学的先进模式和方法。
3.促进小学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三、培训内容1.教育教学理论教师需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通过专题讲座和研讨会等形式,加强骨干教师对教育教学理论的理解,提升其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能力。
2.学科知识与教学方法骨干教师需要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学科知识水平,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
培训中将开展学科知识的专题讲座和案例研究,以及教学方法的实践指导和交流分享,帮助骨干教师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课堂管理与教育心理学良好的课堂管理和教育心理学知识是骨干教师的基本素养之一。
通过培训,骨干教师将学习到课堂管理的实践技巧,并加强对学生心理的了解,从而更好地照顾和引导学生的成长。
4.教研与分享教师间的合作与交流是骨干教师成长的重要途径。
通过培训,将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并提供分享机会,让骨干教师相互借鉴和学习,提升专业能力。
四、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到指定地点参加集中培训,由专家和学者进行讲座和指导,引导骨干教师自我学习和提升。
2.校际交流鼓励骨干教师到其他学校进行教学观摩,进行同行交流。
通过和其他学校的骨干教师交流,骨干教师将了解到不同学校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拓宽自己的视野。
3.个性化指导针对骨干教师的个体差异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和辅导。
培训机构将通过一对一的辅导方式,帮助骨干教师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指导。
五、培训评估与总结1.培训评估针对培训效果和骨干教师的满意度,进行培训评估。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模版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模版1.引言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变得更加重要。
骨干教师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还拥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能够带动学校教学水平的提升。
为了有效培养和管理学校的骨干教师,制定一套科学的办法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使用办法模板。
2.培养骨干教师的方案2.1明确目标和标准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培养目标和标准,明确骨干教师的角色定位和职责要求。
目标和标准的制定应与学校的教育发展需求相一致,确保培养的骨干教师能够真正满足学校的教学和发展需求。
2.2参与教师培训学校应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教学和管理能力。
同时,学校可根据骨干教师的需求和特点,定制专门的培训方案,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和方法。
2.3设立导师制度学校应设立骨干教师导师制度,由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出众的教师担任骨干教师的导师。
导师应帮助骨干教师解决教学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并传授经验和技巧。
骨干教师与导师之间应保持密切的联系和交流,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2.4提供实践机会学校应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让骨干教师参与各类教学和管理项目。
通过实践,骨干教师可以加强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
3.管理骨干教师的措施3.1设立评价机制学校应设立科学的骨干教师评价机制,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价。
评价指标应包括教学和管理方面的综合能力,评价结果应作为骨干教师晋升和聘任的依据。
3.2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校应为骨干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包括完善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以及积极的职业发展机会。
只有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骨干教师才能发挥出他们的潜力和创造力。
3.3重视交流与合作学校应鼓励骨干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学校可以组织定期的教研活动和座谈会,让骨干教师互相学习和借鉴经验。
同时,学校还可以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团队的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校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校的教师培养和选拔工作。
第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教师自主申报并通过考核选拔。
第四条设立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对通过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
第二章培养内容第五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的内容包括教学能力的培养、课堂管理能力的培养、科研能力的培养和师德修养的培养等。
第六条学校要通过组织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供教学指导和教学交流的平台,帮助教师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
第七条学校要鼓励骨干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提供科研经费和实验室资源支持。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培养方式第九条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方式包括培训、考核和评选。
第十条培训方面,学校应根据教师的需要设计培训计划,并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以及学术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考核方面,学校应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流程,对参与培养的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和师德等方面。
第十二条评选方面,学校要根据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选,评选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反馈、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
第四章培养机制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培养的机制,包括培养计划、考核体系、评选机制和激励机制等。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奖励制度,对通过评选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供个人成长的机会和平台。
第五章督导和评估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培养的督导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十八条学校可以聘请专家进行督导,指导学校的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学校可以组织评委会对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进行评估,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和能力,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为学校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骨干教师评选第五条学校每年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评选标准,并公告通知全体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能力、师德师风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第七条骨干教师评选采取自荐、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资深教师组成。
第九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应当公示,并向评选对象及时反馈评选意见。
第三章骨干教师培训第十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当结合实际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一条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与教材开发、课堂教学技巧、辅导与引导、班级管理、创新教育等方面。
第十二条骨干教师培训应由学校内部结合外部专家进行,既注重教师个体发展,也注重教师团队协作和互动。
第十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的形式多样,包括大会报告、专题讲座、座谈交流、观摩课堂、研讨会等。
第十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不同需求和优势特长,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服务。
第四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十五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当履行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十六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骨干教师应紧密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规划工作。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2篇)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一、背景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我们需要培养和管理一支优秀的骨干教师队伍。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的使用办法,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成效。
二、培养和管理目标1. 培养目标:通过培养,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科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使其成为师德高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优秀、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师。
2. 管理目标:通过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提供发展机会和支持,帮助他们实现个人和学校的共同发展。
三、培养和管理措施1. 形成培养和管理机制: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方面的要求。
2. 选拔和培养计划: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计划,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结合骨干教师的个人特长和发展需求,确定培养的目标和内容。
3. 培养课程和活动:组织定期的培养课程和活动,包括学科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培训、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等内容,以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4. 学术研究支持: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学术研究活动,提供研究经费和研究平台,促进他们在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5. 导师制度建设:建立导师制度,由资深骨干教师担任导师,对新进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促进新教师的快速成长和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团队。
6. 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骨干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评价指标包括教学质量、学术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7. 职业发展支持:为骨干教师提供职业发展支持,包括提供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审的机会,组织职业规划和能力提升培训等。
四、培养和管理效果评估1. 确定评估指标:根据培养和管理目标,确定评估指标和数据收集方法,如教学质量评估、学科研究成果统计、学生评价等。
2. 定期评估和反馈: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个人和学校,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制度模版
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本培训制度适用于全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
第三条按照科学规划、有效实施、定期更新、全体参与的原则,落实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第四条本培训制度内容包括骨干教师的选拔标准、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管理、考核评估、培训经费等。
第二章骨干教师选拔标准第五条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学校发展的要求,制定骨干教师选拔标准。
第六条骨干教师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主动,肯学习,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2.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3.有较好的师德,严于律己,尊重学生,团结同事;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家长和同事良好沟通;5.熟悉学科教学大纲和教学改革的要求;6.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具有较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7.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经验,熟悉教育科研文献,能够运用科研成果指导教学。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七条学校根据骨干教师的不同岗位需求,制定培训内容。
第八条骨干教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设计、学科知识、学科教学技能、教育心理学、教育评价与学生考试指导、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可以依据骨干教师的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培训内容。
第四章培训形式第十条学校针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1.集中培训:学校定期开展集中培训,组织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形式。
2.学科研讨:骨干教师可以组织学科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和实践分享。
3.集体备课:学校可以组织骨干教师进行集体备课,提高教学质量。
4.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培训,方便教师参与学习。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培训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
第十二条学校要制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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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亭四小骨干教师培养
与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什邡市北京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制度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而骨干教师是教育的中坚力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骨干教师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学科专业与教育专业、教育技术与专业自主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在教育教学中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指导作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形成具有特色的骨干教师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的新模式,构建骨干教师“选、培、管、用”一体化的新机制,特制定北京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制度。
一、选拔办法
骨干教师应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育观念、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强的教育技术能力、较高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和教研中起到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
骨干教师按照队伍梯队分为省级、市(州)级、县(区)级、校级四个层次。
二、培养培训
发挥“教师网联”优势,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进行以“三新一德”为主要内容(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师德),以远程教育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探索相结合、教育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等研修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培训方式,通过培训,促进骨干教师转变观念,促进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学校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学历培训,提升学历学位层次。
三、管理使用
学校建立骨干教师业务成长档案,实行登记制度、跟踪考核、动态管理。
及时记录骨干教师在实践活动中的业绩和培训成绩,定期评议、考核。
考评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考评三年为一个周期,考核不合格者,要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考核优秀,且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推荐为上一级骨干教师。
各级骨干教师要在师德和为人师表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要在教育教学、推动课改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指导作用。
要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要认真总结、交流学习体会与成果,要积极承担公开课、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要主持或参与一项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要认真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附件一:北京小学骨干教师的管理细则
附件二:北京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条例
附件一:
北京小学骨干教师的管理细则
(一)骨干教师的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坚持上好本专业课程,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在业务上每年研读一至二本教育专着,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热忱培养和带教至少1名青年教师,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
每学年本校作讲座或公开课1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独立承担或参与研究课题,并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开展研究。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含经验总结),并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县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信息收集和校本课程开发,讲义和试卷的编制和课外活动辅导等工作,促进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二)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考核组织:成立以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骨干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的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
①、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
②、将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课题申报书、讲座、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送交学校考核小组。
附件二:
北京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骨干教师(以下简称校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名师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做好校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校级骨干教师,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选拔校级骨干教师,每两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定工作。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对象
第五条:选拔校级骨干教师的范围
本校在职在岗的各学科专任教师;兼课每周不少于三课时的行政人员。
第六条:选拔校级骨干教师的对象
校级骨干教师在上述范围内产生;前一任校级骨干教师符合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选拔。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七条:校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牢固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岗位上;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龄,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三、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比较扎实,能够全面系统地理解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效果好。
近2年内承担过校极以上研究课、观摩课、接待课、评优课或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
四、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近2年内承担或参与校极以上科研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校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人撰写的有关文章;近2年内在校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近2年内论文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五、积极探索学生发展的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较广阔的学术视野以及前沿学术意识,能够根据社会、经济、科技和教育的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自己已有的知识,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
六、积极、较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家长和主管部门反映良好。
第四章选拔程序
第八条:选拔校级骨干教师的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
二、校评审委员会对各教研组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评定,学校颁发证书。
第五章职责和待遇
第九条:校级骨干教师应履行的职责
一、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团结创新。
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
二、注重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追踪科研和教学前沿,严谨治学。
不断学习进修,拓宽视野、扩充知识、更新观念,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成为我校教师教科研的中坚力量。
三、认真完成本组、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积极承担市、片(区)、校各级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评优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学期至少在校内做一次公开课或教学观摩活动。
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参加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一篇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教学工作经验或科研报告。
六、自觉承担新任教师的培养任务,每年有计划地带一到两名新任教师,帮助他们提高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使其尽快成长。
第十条:校级骨干教师的待遇
一、校级骨干教师,经学年度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年奖励300元。
若被评为县级、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只享受最高一级待遇。
二、学校教导处有计划地组织校级骨干教师进行校级培训、考察等。
所在教研组、年级组应积极为他们参加进修培训、考察等创造条件。
三、校级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和年级组应积极支持他们参加科研课题研究、总结经验、着书立说等。
第六章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教导处负责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选拔后的日程管理由所在教研组负责。
第十二条:建立考核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两年(两个学年度),任期终结称号自动取消。
对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结合教师的年度考核每年进
行一次。
考核依据本办法第五章第九条有关要求,考核采用个人自评和教研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建立考绩档案。
学校建立校级骨干教师考绩档案,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考核、奖惩情况,并及时归档。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教研组上报学校教导处审批后,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一、任期内调出本校;
二、任期内脱离教育教学岗位;
三、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称职、学期教学评价为一般;
四、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小学
20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