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培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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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培养要求

根据《信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中小学名师集中研修班的通知》《信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集中研修班的通知》的精神,我市安排了2018年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培育对象于12月底上报考核材料,现将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培育模式

培育采用“集中研修+跟岗研修+实践研修”的动态培育方式,集中研修培训为期7天,跟岗研修和实践研修为6月至12月。12月底,培育对象进行考核。

二、考核管理

1、按照《信阳市名师和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管理考核标准》和《信阳市名师培育和骨干教师对象管理考核打分表》(见附件1、附件2)中的集中研修、跟岗研修、实践研修三大模块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其中集中培训30分由培育院校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市级行政部门。

2、经过半年研修,培育对象于12月底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跟岗研修和实践研修考核材料(因报职称的教师,县区可让其缓报一个月),跟岗研修20分和研修发展(除教研课题和获得奖励)由县级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市级行政部门,成绩表须报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二种。教研课题和获得奖励由县级初审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原件审核后带回)。

3、名师培育考核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由市教育局命名为“信阳市名师”;骨干教师培育考核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由市教育局命名为“信阳市骨干教师”。

三、报送方式

1、各县区按照《信阳市名师和骨干教师培育对象考核打分一览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通知《一览表》上的学员上报跟岗研修和实践研修考核材料,县级负责考核后,除教研课题和获得奖励外材料返给学校,并在《一览表》学员名单后给出跟岗研修得分。

2、把打完分的《一览表》和教研课题和获得奖励考核材料原件一并上报到市师训科,一人一档,考核后返给县区。

3、此项工作已在下发《信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中小学名师集中研修班的通知》《信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8年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集中研修班的通知》时已安排,为使各县区和学员更清楚操作流程而再次进行解读,请各县区尤其是学校师训专干要工作细致,通知到人。

附件1

信阳市名师和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管理考核标准

一、集中研修(30分)

1、出勤情况(10分)。培育对象积极参加集中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出勤率要达到规定要求。

2、作业任务(10分)。培育对象完成培训机构布置的各项作业、讨论、总结等任务。

3、小组研讨(片段教学)(10分)。集中培训期间,培训机构将组织培育对象进行小组研讨或片段教学并考核。

二、跟岗研修(20分)

1、跟岗活动(10分)。培育对象联系自已较近的中原名师工作室、省名师、省骨干教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在当地有经验、公认的名师所在校跟岗研修(找的“师傅”校内外均可),接受指导,参与听评课和研修活动,强化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2、专业引领(10分)。跟岗研修期间,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学科教学讲座、送教下乡(公开观摩、学科研讨)等活动,完成“师傅”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实践研修(50分)

1、制定计划(8分)。培育期间,培育对象要根据培育要求和自身特点,确定个性化的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并逐一落实,并有结果。计划和结果各占4分。

2、在岗自学(8分)。培育期间,名师培育对象要加强在岗自修,广泛阅读,写读书笔记不少于8次(笔记字数多少不限),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

3、教研课题(8分)。在培育期内要主持1项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改探索,并取得成效成果。挖掘提炼自身的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发表有独到见解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专著。

4、教学实践(8分)。在校内主持2次以上有主题的校本教研活动或专题讲座,有教案,有记录。每学年至少上1次乡级及以上公开课,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次,有记录,有评价。

5、获得奖励(10分)。近5年获得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奖励,优质课奖励可累计得分。近5年参加各种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育教学示范辐射与支教帮扶活动,凭有效证明按评优课标准加分。农村学校教师获奖可降低一个级别标准。

6、指导教师(8分)。近5年指导培养1名以上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并在专业比赛中获奖。

培育对象于12月底上报材料到各县区教体局师训股,按一人一档建档,并按如下序号排列:

(1)对照《培育对象管理考核打分表》(见附件3)中的跟岗研修20分和研修发展50分自我打分表。

(2)培育期专业发展计划结果和在岗自修读书笔记。

(3)近5年教学科研课题立项、结题证书或论文发表。

(4)近1年校内主持校本教研活动、专题讲座的学校证明、讲稿,听评课的记录和评价。

(5)近5年综合奖、评优课奖证书。

(6)近5年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比赛中获奖证书。

备注:教研课题、获得奖励和指导教师可累计加分,农村学校教师在可降低一个级别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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