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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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废弃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废弃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废弃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废弃管理规定一、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1、危险化学品储存柜需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防火防爆、灭火、消除静电、防泄漏等安全措施。

2、储存柜内只能存放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开存放,不能超量存放,不得混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3、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柜内。

4、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的化学品储存量不超过两桶(单桶20L),储存柜内禁止储放其他无关物品。

5、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柜必须有明显的禁止、警告、提示等标志,并在显眼位置放置危险化学品的MSDS资料。

6、危险化学品的搬运过程中要做好防倾倒、振动和碰撞措施,严禁出现摔、撞、击、拖、拉、倾倒等现象。

7、化学品储存柜处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使用加热设施(电炉、酒精灯等),不得接临时电源线(经批准的施工作业除外)。

8、生产车间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柜内,每个化学品容器上粘贴化学品标识(中文标识为宜),并安排专人管理,其他人等不得随意开启,不得随意挪动柜内化学品。

9、化学品储存柜负责人必须检查所有入库的化学品是否符合要求;分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严禁使用矿泉水瓶代替,并做好出入柜记录。

10、化学品柜存放在指定地点,应设有处理泄漏及着火等应急保护设施,并定期点检。

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1、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有关MSDS的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意外应急措施,相关培训应做好记录并存档。

2、作业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前,必须仔细阅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尤其是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面的内容;按照公司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皮肤过敏的危险化学品。

3、各车间班组工作台面上使用的化学品容器必须盖好瓶盖,严禁打开瓶盖取用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必须使用专用的容器盛装,张贴标识,严禁使用矿泉水瓶等其它器具代替。

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为规范化学品的使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使用管理方面应遵守下列规定1、工程部要对现场所有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全部登帐,建卡、编号。

2、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气瓶技术检验工作可委托气体生产厂家或专业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3、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且不得任意涂改。

氧气瓶:外表面色为:兰色,字样色为:黑色;乙炔瓶:外表面色为:白色,字样色为:红色;4、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不得小于两个大气压。

5、使用过程中不得使氧气瓶气门沾染油脂、沥青等物。

使用单位退空瓶时必须保持瓶帽和橡胶圈的完整,保管员接收空瓶时要认真检查。

6、氧气瓶与乙炔瓶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而气瓶间距不得少于5米。

7、必须按照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

二、运输、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运输气瓶时应检查瓶帽与橡胶圈是否完整;2、用汽车运输气瓶时,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3、夏季运输气瓶应用棚布遮盖,以防止烈日曝晒;4、气瓶押气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车厢内严禁坐人;5、运输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6、严禁把氧气瓶与乙炔瓶同在一车运输,也不准与其他物资混装运输;7、装卸搬运气瓶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向下滑动,抛掷和地面滚动,避免剧烈震动、冲击。

三、储存气瓶应符合下规定1、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专库储存,不准与其他物品混存,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准储存于同一仓库,空瓶与满瓶在库内要分开存放,应标志明显;2、气瓶卧放时要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三层;3、储存气瓶的仓库,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三篇)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三篇)

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的贮存和使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防范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过程中。

第三条化学品贮存和使用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预防和控制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能够通过化学反应制备出的物质,包括液态、固态和气态形式。

第五条化学品贮存和使用应当遵循安全、环保、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六条相关单位和个人负有化学品贮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化学品贮存管理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化学品贮存前,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具备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等性能,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九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与其他危险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相互引发不可控的事故。

第十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进行分类管理,区分不同种类的化学品,避免相容性差的物质存放在一起。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贮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其不会对人身安全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人,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设置完善的报警和监控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情况。

第十四条化学品贮存设施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三章化学品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化学品使用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操作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化学品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过设备的安全使用范围,不得进行违法操作。

第十七条化学品使用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等,确保人身安全。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化学品管理制度篇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安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

物料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并向供应商索要“一书一签”。

仓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管理。

生产技术部、仓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监督和控制。

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

4、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5、内容及要求术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参照《危险化学品名录》。

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危险化学品。

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和二级毒害品(有毒品)。

甲类物品:甲类物品是指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在空气中氧化、受撞击、摩擦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

乙类物品:乙类物品是指闪点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助燃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等。

如冰醋酸、氨等。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运输及装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由物料管理部统一负责,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优秀10篇)化学品管理制度篇一剧毒化学品管理十不准一、不准私自购买和转卖剧毒化学品。

二、不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三、不准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使用剧毒化学品。

四、不准擅自携带剧毒化学品离开存放、使用场所或在库外私自储存剧毒化学品。

五、不准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指定位置存放,并交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中和、消毒处理。

六、不准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工作时必须配戴防毒防护用具。

七、不准在使用剧毒化学品场所饮食、抽烟。

八、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剧毒化学品库房。

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九、不准在剧毒化学品库内存放其它类物品。

十、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案件、事故,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化学品管理制度篇二一、为保证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其对人身和环境造成危害,促保企业不断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规定,结合本厂生产、储存,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使全厂干部员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各车间、科室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贯彻落实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为了防止突发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

五、本制度适用于金鸿饲料有限公司各车间、科室、班组。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进出库管理1、危险化学药品进出库必须由计划使用单位专职人员和保管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登记,验收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2、验收合格后进入库内,应严格按照“五双”管理执行。

3、当硫酸、磷酸、盐酸、液碱进入库区时,保管员应现场指挥,严禁运酸驾驶员及其他非工作人员单独卸酸。

4、保管员或驾驶员放酸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耐酸手套,严禁赤手放酸等违章作业行为。

5、放酸现场应配置合适的防护用品,如石灰、清水、水池等。

6、酸库液位需留一定的空间,不准装满库。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1 领用量1.1 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根据需求限量领用,并应当在不使用时予以及时清除,由专人管理、登记。

1.2 火灾危险性等级较低的厂房内存放已经领用的火灾危险性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可不按物质危险特性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最大允许量的规定,严格控制领用总量和领用量与房间容积的比值。

2 储存柜2.1 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设置储存柜时,应严格控制现场存在量。

2.2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3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或者柜组应当独立设置,存放在通风良好的环境,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及产生火花的环境,周边1m范围内不应放置杂物。

2.4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柜柜体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当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的规定,并确保有效运行。

2.5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当连接至通排风系统,该排风系统不得与非防爆区的排风系统连通。

每个储存柜的排风管应当安装受热启动的阻火阀,且连接管路的材质应当避免静电集聚。

当危险化学品的蒸气比空气重时,储存柜需要从底部抽风、上部补风;当蒸气比空气轻时,从顶部抽风、下部补风。

2.6 储存柜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当遵循固体在上液体在下、小包装在上大包装在下的原则,严禁禁忌物品混合存放,并做好防流散、防泄漏措施。

2.7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存放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3 通风橱3.1 应当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和工作量确定合适的通风橱类型及通风橱的数量,尽可能将相似的工作类型布局在同一区域,并确保通风橱的数量满足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要求。

3.2通风橱的安装位置不应处于通道及人员通过频繁的场所,并避免影响通风采光。

3.3 禁止在通风橱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4 实验开始前,应当确认通风橱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确保通风强度满足实验要求。

3.5实验结束后,应当继续运行5分钟以上才可关闭风机,确保全部排出管道内的残留气体。

化学品管理规定(三篇)

化学品管理规定(三篇)

化学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环保和合理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等活动,以及与化学品管理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化学品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控制为辅、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生产者负责、经营者属地监管、政府监管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化学品危险性评估和事故应急管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二章化学品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应当遵循国际通行的规则,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划分不同的类别,使用统一的符号、标识和颜色。

第五条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评估,确定其危险性类别,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标识。

第六条化学品标识应当明确标示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类别和符号、危险性说明、使用安全措施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其易于辨认和区分。

第七条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当对其储存、使用和销售的化学品进行正确的标识,确保其与外包装标识和说明相符合。

第三章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第八条从事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生产和经营许可,严格遵守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规定。

第九条生产、经营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技术以及安全措施,保证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过程安全和环保。

第十条生产、经营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加强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处置事故。

第十二条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经营。

第四章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第十三条储存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储存设施,确保储存过程安全和环保。

第十四条储存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储存管理制度,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储存和标识,定期检查和保养储存设施。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4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4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化学品使用的管理,保障生产、生活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化学品的生产企事业单位、科研、医疗、教育、办公单位以及其他涉及化学品使用的组织。

第三条化学品使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确保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

第四条所有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合法使用化学品,并按照本规定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化学品使用管理涉及的责任主体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化学品使用人员等。

第二章化学品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化学品的购买、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七条化学品的存储应当做到专区专用、分类存放、层架分离、定时巡查、标志标识等。

第八条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使用化学品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制定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让其明确化学品使用的危害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使用,禁止随意混合使用,并且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化学品的废弃物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环保的处理方式,严禁随意倾倒或者泄漏,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注意防护,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对于特定的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根据其特定的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涉及化学品使用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第十五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施、防爆设施、泄漏处理设施等,确保在化学品使用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5篇)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5篇)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1、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2、一般试剂的领用须办理领用手续,剧毒试剂、致癌物质由专人、专柜并建立专帐保管,领用时需填写剧毒物品领用单,与保管员共同到库房按需量称取,登记用量,所配溶液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3、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房需具备通风、防火、防爆、泄压等安全设施。

领用在实验室内的少量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严加控制和管理。

4、一切试剂应按规定的方法配制和储存。

5、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如药匙、烧杯等)必须分开,每种试剂用一种器皿,不得混用。

6、取过药品应立即盖上原来的瓶盖,取出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

试剂瓶上必须贴上标签,标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

7、易潮解或易挥发性试剂使用后,必须立即密封保存。

8、使用硝酸、溴水和氢氟酸等须戴上橡皮手套,开启试剂瓶时,绝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9、使用一切易燃有机溶剂、挥发性强有毒的试剂应在通风橱内或在通风良好处进行,不允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此类试剂。

10、一切有毒废液必须通过适当处理后弃去,严禁随意倒入下水道。

11、稀释浓硫酸时,必须仔细缓慢地将浓硫酸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绝对不许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12、使用试剂的规格必须符合相应分析方法中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的试剂。

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2)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有关化学试剂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所有化学试剂的管理,包括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

三、采购管理1. 采购需按照公司的相关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采购的化学试剂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测试和鉴定。

2. 采购的化学试剂需标明试剂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并进行登记保存。

3. 尽量选择无毒、无害且环保的化学试剂,并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实验室化学品贮存、领用、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化学品贮存、领用、使用管理规定

实验室化学品贮存、领用、使用管理规定
1、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按固体、液体、酸、碱、有机物分开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2、实验室中尽量减少化学品的储存量,较长时间内不用的化学品,应寄存于实验室试剂间,摆放于各自项目组的专用试剂架上,不得与公用试剂架上的化学品混淆。

3、化学品由各实验室负责人管理,领用、存放要进行登记。

所有化学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化学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

5、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

6、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化学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三氯氧磷、氯化亚砜、发烟硫酸、氯磺酸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7、实验室试剂应放于试剂柜,实验室台面、通风橱内应尽量减少存放,实验完成后放回试剂柜,保持台面整洁。

8、合成的中间体、成品应置于样品收纳箱,集中存放。

9、各项目组合成的样品,包括中间体、成品,要有明显的标识,在项目结束后,对合成时间较长,不再用到的样品,包括中试样品,能返回车间的返至车间使用,没有车间的,经济价值较大的,集中收集后存于实验室试剂间,经济价值不大的经主管副总批准后进行焚烧处理。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应根据作业环境和危险性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执照或资质。

第六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员工进行培训。

第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存储区域,确保存储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识、运输和存储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或规范。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一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作业前,应进行全面的危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作业时,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三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作业时,应防止产生有害气体、有毒物质和易燃物质的泄漏。

第十四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作业时,应遵循相应的作业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装备。

第十六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保持与相关救援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优秀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总结通过本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有效规范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危化品使用管理规定(5篇)

危化品使用管理规定(5篇)

危化品使用管理规定1.加强对危化物的管理,防止危化物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危化物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危化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3.1生产和使用危化物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4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

3.5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6危化物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7严禁用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4.贮存和保管4.1贮存量较大的危化物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危化物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危化物,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危化物,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____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危化物,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危化物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危化物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化学品专用管理规定(3篇)

化学品专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化学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化学品的活动。

第三条化学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四)严格执法、公开透明、服务至上。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化学品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提高化学品安全水平。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学品管理的领导,落实化学品管理责任制,确保本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二章化学品分类与标识第七条化学品按照其危害性、危险性、毒性和腐蚀性等特性分为以下类别:(一)爆炸品;(二)易燃气体;(三)有毒气体;(四)腐蚀品;(五)氧化剂;(六)放射性物质;(七)其他危险化学品。

第八条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结果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九条化学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在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一)化学品名称;(二)化学品类别;(三)生产日期;(四)有效期;(五)安全使用说明;(六)警示标志;(七)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八)应急联系电话。

第十条化学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识别。

第三章化学品生产与经营第十一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准入条件;(二)具备相应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三)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四)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五)具备必要的环保设施。

第十二条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准入条件;(二)具备必要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四)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五)具备必要的环保设施。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3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3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化学品活动。

第三条化学品使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化学品使用安全。

第二章化学品使用许可第四条使用具有重大危害的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第五条取得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使用化学品前,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六条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应当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第三章化学品使用的安全措施第七条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执行。

第八条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工作。

第九条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化学品使用台账,记录化学品的种类、用途、数量、购买来源、使用时间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核对和归档。

第十条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化学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专门化学品储存区域,符合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防火、泄漏、通风等设施设备。

第十二条化学品储存区域应当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混合和交叉感染。

第十三条化学品储存区域要设立专门的出入口,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并标明清晰的警示标识。

第十四条化学品储存区域应当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第五章化学品使用的排放和处理第十五条使用化学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六条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职责,防止废物的随意排放和倾倒。

第十七条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交由合法的废物处理单位处理,不得进行非法转移和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使用具有重大危害的化学品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精选9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篇1一、使用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二、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

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三、使用单位购进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

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四、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

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五、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六、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七、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八、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九、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篇2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危化品储存及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危化品储存及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危化品储存及使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管理规定》是我国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活动的管理制度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储存和使用环境的要求,储存和使用设施的建设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运输和装卸要求,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一、储存环境的要求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地理位置选择要合适,避免靠近人口密集地区、水源地和环境敏感区;2. 周边环境不得有易燃物质、易爆物质等危险化学品;3. 储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排水设施,防止化学品泄漏污染环境;4. 储存区域的区分和标识要清晰,便于管理和应急处理。

二、储存设施的建设规范1. 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防火、防爆和防漏的功能;2. 储罐、仓库等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性;3. 储存设施的建设要满足容量、适用性、安全性和易用性的要求;4. 储存设施入口和出口要设置防火门、防火闸等设施,确保安全。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1. 对于易燃、易爆等高危化学品,应采取适当的隔离、防护措施;2. 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应按照规定分类、标识,并设立清晰的仓库名称、货物名称和警示标志;3. 储存和使用现场要设立火灾报警设备、防爆设备、通风设备等;4. 储存和使用设施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技能,加强安全意识。

四、运输和装卸要求1. 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具备有效的运输准证和车辆装备;2.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和标志要符合运输规定;3. 装卸作业要配备专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4. 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撞击、碰撞和其他事故发生。

五、事故应急处理1. 储存和使用单位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 出现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等事故时,要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遏制事故扩大;3.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4.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确保不再对环境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以上就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以及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性、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或放射性等性质,在正常情况下能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化学物质。

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下面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露、事故和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学校等各类组织以及个人。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活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实施预防为主、防范为重的原则,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风险评估和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管理、监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活动。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危险性进行分类,分类应当符合国际和国家的标准。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标识应当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标识应当明确、易识别。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应当符合标识和分类的要求。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台帐,记录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储存地点等信息。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危险性评估,确定合理的使用方法和控制措施,制定使用安全规程。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和设施,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置的责任和流程。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和储存条件。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和设备应当具备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等安全措施,保证储存的安全性。

化学品存储与使用管理规定

化学品存储与使用管理规定

化学品存储与使用管理规定一、存储环境要求1.存储场所应选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2.存储地面应平整、干燥,防止与水或潮湿物质接触。

地下室应防止液体渗漏,配备排水设施。

3.存储区域应划分明确,不同种类的化学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分类标识应明确标注。

二、存储容器要求1.存储容器应符合化学品特性和危险性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材质和容量。

液体化学品用防腐蚀材料制成的容器,固体化学品用耐压、耐腐蚀的容器。

2.存储容器应密闭良好,避免泄漏和外界污染。

可根据需要配备防爆、防火等设施。

2.存储区域和容器应标明化学品的分类标识,以便识别和管理。

四、防护措施1.存储和使用化学品时,必须佩戴符合危险性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手套、口罩等。

2.存储区域应设有紧急处理设施,如洗眼器、安全淋浴器等,以应对紧急情况。

五、安全管理1.存储和使用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2.化学品应定期检查,有闲置的或者过期的化学品应及时处理和清理,避免长时间的存放和积累。

化学品存储与使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化学品的安全性,避免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它为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确保了化学品存放和处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同时,规定了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的要求,提高了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水平。

为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存储和使用,各个行业和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负责监管和培训。

此外,相关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化学品存储和使用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促使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规定,确保化学品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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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对化学品(含机械油品)的管理,减少能源浪费,避免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伤害,预防发生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生产、使用等管理。

3、职责
3.1 物流部采购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和运输商,同时办理化学品的其它相关手续。

3.2 品控部负责化学品的品质检验工作。

3.3 对不同品种的化学品,相关部门、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接卸、搬运、储存、使用和日常安全管理。

3.4 化学品实行“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准负责,谁采购、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4、程序
4.1 化学品的采购
4.1.1 物流部采购车间,须选择出具有合法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学品供应商。

4.1.2 采购化学品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化学品《采购计划单》,完
成审批程序后交采购车间,采购车间依据公司《采购实施办法》,采购质做价廉的化学品。

4.1.3 物流部采购应将生产和化验使用的危化品的安全特性(MSDS),收集送交各使用部门,同时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4.2 化学品的运输接卸
4.2.1 物流部采购,须严格选择符合国家化学品运管法规和具备运输条件的运货商,查验其合法的资质证件,确保运输和接卸安全。

4.2.2 化学品进厂后接卸前,采购车间通知品控抽样化验,化验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卸贷;若贷物品质出现问题,由采购车间负责协商解决。

4.2.3 在接卸罐装化学品过程中,罐车须熄火,操作人员应牢固接好防静电接地装置,使用防爆工具和电气,准备好消防器材设施,现场安排人员看护,并认真检查卸管接口和储存罐的液位指示器,预防渗漏和溢罐污染,一旦出现意外,执行本规定4.6条。

4.2.4 在公开发中心内搬运瓶装、桶装和袋装等化学品的过程中,具体操作人应轻拿轻放,严防碰撞,依照化学品MSDS的安全要求,规范搬运,一旦发生意外,执行本规定4.6条。

4.2.5 在接卸和搬运化学品过程中,相关人员须正确配载好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护目镜、防护手套等。

4.2.6 化学品接卸完后,采购车间填写《采购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4.3 化学品的储存
4.3.1 化学品的储存容器、具,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要求,相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安全检测,同时做好检测记录。

4.3.2 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须制作消防安全标志牌,严禁各种烟火,如需动用明火作业,应严格遵守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动火安全防护措施。

4.3.3 各种化学品的储存,须按其不同性质分类产存放,不得随意混放,有明显的标识加以区分,日常注意维护其完好,防止脱落。

4.3.4 化学品的储存场所,须设在明显位置并配足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其储存环境安全,相关部门,车间应加强日常巡检和安全防护,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4.3.5 化学品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了解分类储存的方法,确保储存安全。

4.3.6 储存化学品的部门、车间,须依据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参数和生产实际,制定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

4.4 化学品的使用
4.4.1 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应制定并落实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安全
操作规程和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照MSDS提示的安全注意事项谨慎操作。

4.4.2 对具有腐蚀性、毒性、刺激性等有害人体健康的化学品,相关人员在使用前,应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长期从事化学品管理和操作的人员每年应体检1至2次。

4.4.3 对于有挥发性、刺激性的化学物品,须在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使用;化验室化验使用时的化学品应随时加封,并做好现场分类标识。

4.4.5 化学品使用车间,应将每日使用的化学品,清楚体现在生产记录上并做好交接,发现化学品存在品质和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调查处理。

4.4.6 公司生产和化验使用的主要化学品。

4.5 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4.5.1 相关部门、车间,须依据公司、部门制定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检查,规范管理,正确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控制和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发生安全事故,执行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4.5.2 综合部每日须对化学品特别是危化品储存场所进行抽检,发现安全隐患,应责成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下发《中纺油脂(天
津)有限公司通知书》。

4.5.3 相关车间领用的瓶装、桶装和袋装等化学品,其保管、发放每班应设专人负责;存放位置固定,日常保管规范,安全标志明显,防护措施到位,并远离生产成品和易燃物品;严防非专用车间使用和随意留在。

4.5.4 相关部门对涉及化学品操作、使用的员工,应依照公司《安全教育制度》,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使用危化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5.5 罐装化学品接卸完毕后,相关车间须在储罐的接卸口加锁防护。

4.5.6 化学品为专项生产用品,严禁擅自外借或挪作它用,若特殊生产和其它情
况需要时,相关车间需写也书面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安全主管部门批准。

4.5.7 相关部门、车间安排施工、劳务、保洁等委外作业人员搬运化学品时,须对其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规范其正确佩戴并使用安全防护物品;严禁委外作业人员使用危化品,严防发生人身伤害、环境污染和其它安全事故。

4.5.8 盛装化学品的容器,不得盛装其它物品,以免发生意外伤害和环境污染。

4.5.9 进入化学品的容器,不得盛装其它物品,以免发生意外伤害和环境污染。

4.5.10 乙炔、氧气瓶分开规范存放,且存放环境安全,其上的仪表和安全设施应齐全良好,在气割作业时,须严格执行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盛装氧气、乙炔瓶,无论在作业区还是储存区,都应固定完好。

4.6 化学品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
4.6.1 当化学品在公司外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运输商据自己制定的意外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紧急处理,并及时报警。

4.6.2 在公司内接卸、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具体操作人员按照MSDS的要求进行控制和处理,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和安全主管部门。

4.6.3 当化学品发生重大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公司《紧急事故应变预案》实施紧急处理。

5、相关文件
5.1 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5.2 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3 公司《安全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5.4 公司《动用明火管理规定》、《紧急事故应变预案》。

6、记录
6.1 公司《采购计划单》、《采购入库单》。

6.2 公司《化学品品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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