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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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危险险化化学学品品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第一一节节 适适 用用 范范 围围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物品采购、使用、运输、装卸、入库保管等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物品管理事项。
2. 本制度依下列法规、制度和标准编制:
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4.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5.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6.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
3.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物品爆
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质。
第第二二节节 各各 级级 管管 理理 职职 责责
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险品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公司危
5. 组织实施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的协助部门是有关的采购、使用、储运部门。
6. 各子公司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第三三节节 采采 购购 和和 使使 用用
7. 禁止利用民用地下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 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
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存放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9. 各子公司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其操作人员必须落实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
求执行。
10.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11.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氧气、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
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1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
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13.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蒸汽、有机
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14.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
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
施。
15.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16.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采取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17.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8.凡输送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
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19.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
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第第四四节节 保保管管和和装装卸卸
20. 在装卸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运输单位必须执
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装卸不符合要求的化学危险品。
21. 在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严防振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严禁将化学性质相抵触容易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载。
22. 装运爆炸、剧毒、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运输工具要符合以下规定:
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2、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 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的槽罐要有防晒设施。
4、严禁使用移动式槽罐运输液化气和易燃液体。
23. 对遇热、遇水能发生分解或化学反应的危险物品,要做到隔热和防潮安全措施。
24. 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时,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作业结束后及时清洗、消毒。
25. 对装卸化学危险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由固定人员担任。
26. 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化学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经过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
27. 保管人员必须熟知自己所保管的化学危险品的性质和中毒急救措施,以及所配消防器材的使用。
28.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并配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否则不准入库。
29.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30. 化学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隔离贮存,严禁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31. 化学危险品必须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有一定的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32. 对化学物品和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定时检查,严防偷、盗、遗失,严格出入制度,确保库房安全。
33. 对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和变质而引起自燃或爆炸的物品,要经常检查,测温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