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安全供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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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安全供电方案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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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安全供电方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电处【2013】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雷雨天气供电管理的通知》及【2013】1号《供电处电力调度命令》文件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风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下的供电安全,为提高我矿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减少停电事故,加强对突发性停电事故应对能力,控制和防止事故蔓延,并加速有效地处理事故,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极端天气安全供电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矿井安全供电管理小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部长
主要成员:机电部综合部安全部保卫部
供电队医务室调度室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供电队:负责对10KV开闭所所有供电设备的现场操作
和对发生故障设备、线路的修复;负责矿区地面、井下各变
电站供电设备的现场操作和对发生故障设备、线路的修复;负责发电机投入退出工作;
各用电单位(队组):负责本单位(队组)使用的电气设
备的现场操作和对发生故障设备、线路的修复;
安全部:负责井下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
保卫部:负责地面秩序的维护;
综合部:负责救援工作的后勤服务及必备物资的提供;
医务室:负责对救援过程中受伤人员的救治;
机电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负
责现场救援电气设备和物质的提供;
调度室:全矿救援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
三、保障措施
第一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要分工明
确,相互配合,坚决制止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第二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班队限期整改排除。
第四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汇报分管矿领导或主要领导,联系相关部门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班队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五条加大主扇架空线路巡查力度,尤其是在山上的架空供电线路,队长以上人员必须现场监督,发现隐患立即制止并汇报值班室及矿调度室,巡视要认真仔细,记录填写规范、详实。
第六条加强地面10KV开闭所、主扇机房设备检修,重要检修项目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现场跟班监督。所属设备必须根据区划分的管理范围实行包机制,保证每台设备责任到人;包机人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按照检
修标准进行设备检修及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环境整洁。
第七条加强各岗位的的巡查:
1、区长、部长到10KV开闭所、主扇机房、空压机房、提升机房、主皮带机房等地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分管副区长、分管副部长、队长、技术员到所管辖工作场所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
3、分管副队长、班长及包机组长到所管辖工作场所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第八条每月认真排查供用电设备关键备件使用和库存情况,查缺补漏,编制备件登记表和上报计划。
第九条严格报批停电检修报告,严禁上下级高压供电双回路线路交叉同时作业。
第十条合联络运行需注意的事项
1、确认进线电源和总馈有问题,可以合联络运行。
2、双回路电源需要倒电时,可以合联络运行。
3、分馈出现短路或过流故障,禁止合联络。
4、合联络运行要通知区队值班人员。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职工交接班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队值班汇报;
2、加强职工设备巡查,当班人员在工作当中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向队值班汇报,需要紧急处理的,应根据情况处理;
第十二条认真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检复检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发现事故隐患,谁负责监
控整改”的原则,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向分管矿领导汇报,由存在事故隐患的班组、队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班组、队主要负责人。
第十四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
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七条力口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及培训考核力度,做到学有所用,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
第十八条供电设备应急预案定期修改完善,坚持供电
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备足抢险物资、器材,做到专人保管,保证抢险物资及时供应。
第二十条通过电台、网络等手段收集关于天气状况,便于小组人员及时到达重点岗位进行值班、抢险,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米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下雨、打雷造成停电事故、水淹事故。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避雷器(或过电压保护器)的巡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