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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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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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
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
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武汉XX学院自2008年建校以来便一直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将这一方针渗透到了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
市情,以及新时期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任务、新特点,如
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
向,是包括我院在内的全体高等学校亟待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现将我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分项汇报如
下:
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情况和认识与体会
我院作为民办高校,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学,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我们认为,民营院校在管理体制上虽然执行的是董事会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营院校也肩负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一基点上,我们与公办院校是目标一致的,为此,学
院投资方和党政领导班子之间形成了一条共识,那就是一定要在民营的体制下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此共识下,学院投资方与学院党组织互相尊重、充分信任,董事会尊重党组织在学院日常管理中的核心政治作用,学院党组织尊重董事会的决策,同时,双方相互信任,党总支书记作为学院主要管理者,切实参与董事会关于学院发展的讨论和制定,党总支书记每年均要参加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本学年学院发展运营情况以及针对下学年学院发展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
议,我院充分认识到在民营体制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必
要性,在今后的办学中,我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社会主义事业
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院也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多次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中层管理人员会议,专题传达市教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武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传达了市纪委书记XXX同志在8月15日全市检查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会上讲话精神,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
和“从严治党八大任务”;要求,学院要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加强部门管理,形成廉政建设氛围,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下发到各部门,并严格执行,从严要求学院全体干部,从严治党,狠
抓校风、学风、教风建设,制定学生管理目标,形成制度。
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
党总支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
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与本单位行政机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学院党总支、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党总支委员会负责我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我
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主要职责,第一,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
理论和科学、文化、专业知识。
教育党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学院和社会安定,充
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抓好党支部建设,健全并严格执
行党内生活制度,不断改进党支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创
先争优”活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第三,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
员工作;第四,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总支
的指示、决定;第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开
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第六,围绕学院中心工作,
深入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和全体师生的积极
性;第七,定期分析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向党委和有关
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八,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做好本单位专、兼职
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第九,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本单位党政班子的选拔、配备和考察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管理
工作;第十,在听取行政、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科
级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配合行政领导共同做好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来进行工作,第一,组织生活制度。
党总支坚持每两周组织各支部过一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应有考勤,做好写实记录,每学期通报一次考勤情况。
每位
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第二,民主生活制度。
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
体党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
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三,党
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
每位党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党
总支委员会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经常外出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在外期间或归来后应以书面材料或通过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的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情况。
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第四,联系群众制度。
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群众
工作,同群众交知心朋友。
适时召开党群座谈会,听取对支部工作的
意见,沟通思想,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第五,党纪检查
制度。
各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
时对党员提出端正党风、清正廉洁的具体要求。
每学年对党员执行党纪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和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院纪委统一部
署;第六,评议党员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评议。
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
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评议采取自我总结、民主评议、支委会鉴定等方式。
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理;第七,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党总支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第八,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工作制度。
各支部每学期以口头或者
书面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三、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
人,在学院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院长的根本任务是坚持社会
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
班人。
院长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拟订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学院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基本建设和校风建设;负责组织教学活动、科学
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品德教育。
负责招生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
作和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教职工进行调配和奖惩,对学生进行学籍
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负责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筹措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学院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院对外签约。
邀请国外
人员来访,派遣人员出国进修、访问、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等。
接受各
种捐赠;签发学院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通告等重要文书;履行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院长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分工负责。
院长
主持学院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领导班子的日常运行。
院长向副院长、院长助理布置工作任务,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并对他们工
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副院长、院长助理做好分管或协管工作,
努力完成院长布置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院长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院长和副院长、院长助理之间,副院长和副院长、院长助理之间要经
常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补台,保持学院行政工作协调、有序、
高效运行;院长出差期间,可委托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
第二,决策
咨询。
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前,院长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决策论证。
要视议题向院学
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和组织咨询,必要时应听取学院法律顾问的意
见,以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三,工作报告。
院长
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对党委决定的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应及时报告,接受党委的督促和检查,院长每学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学院
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内容,要按照院务公开的规定,做到及时公开。
第四,决策实施。
院长组织实施党总支委员会有关行政管理
工作的决定和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按照分
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院长或院长委托学院办公室对行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决策事项贯彻落实。
四、学校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办法、主要任务及存在的主要问
题
我院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学院党总支统筹安排,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
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以及其他需要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研究与宣讲总支工作要点,研究与讨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及改革发展重点事项
等。
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
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
织活动情况,同时,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
重实效,党员大会召开情况会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
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
名。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党总支开展调研不够深入、调研涉及范围不够大,党总支召开会议形式较为单调等。
五、党委会的设立、人员构成、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
情况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教育工委领导下的党的一级基层组织,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我院党总支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宣传、纪检、统战、保卫、青年等委员由总支委员兼任,总支委员中含院级
领导2人、学生工作干部1人、教师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人,研究生学历2人,是一个老中青三结合的班子。
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书记和副书记必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教育工委批准,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一般情况下应按期换届,届期内委员空缺,应及时补齐,其任期与本届委员会任期
一致。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制定了《中共武汉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工
作条例》、《中共武汉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议事、决
策规则。
这些制度对党总支议事方式、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决议、会议决议执行与会议纪律与保密等等基本环节上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
几年的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学院总支班子成员均能自觉地按议事决策规则办事,凡涉及到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均能按党总支委员职能分工
要求提出议事项目,然后按事项的性质分别提交党总支会议或党政联
系会议讨论与决策,这样的工作制度对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充分发挥
总支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及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总支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包括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党政决议、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负责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与稳定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本
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校园,做好保密、政治保卫等工作,领
导本单位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完成
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党总支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包括每学年初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计划
制定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教育工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学年末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报告学院的改革、建设与
发展等重要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工作,每学期举办一期
业余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上党课,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建
立了党总支例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支部书记会议制度、谈话
制度等规章制度。
六、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院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定于每周一下午15点至16点进行,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长
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指定有关部门、单位
的人员列席。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
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和学院领导集体决议中有关党政工作
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讨论、制定落实学院领导集体关于学院办学
方针、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
重要措施;研究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
报告和向上级的请示或重要报告;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决定基建项目及大宗设备购置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根据有关规定,拟定学院党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党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师
生员工的奖惩办法;根据教学、教辅及党政人员岗位聘任的有关规定,决定教学、教辅、党政科级以上的岗位聘任;研究制订对学生教育与
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励及处分;讨论处理
工会、教代会、学代会等学院团体提出的有关党政工作的提案,以及
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研究学院党政工作中须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主要包括按照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
责制和行政职能分工的原则议事和决策;提交重要议题的单位,应准备好相关材料,由党政办公室当天上午分发与会人员;每个议题,一
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院领导做出说明,然后针对议题进行研究,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做
出明确决定,作为决议;集体讨论问题时,既要畅所欲言,又要认真
负责地发表意见。
如果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列席人员不参与问题的最后表决。
其他与会人员经同意可对有关问题做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解释性的说明。
院长办公
会议一般按拟定议题议事,除突发性重大事件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全体与会者应按时到会,凡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会议期间
除紧急公务外,不得另行处理其他事务。
七、党委和行政的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负有共同责任。
按
照“明确职责,健全机制,交叉任职,共同负责”的要求,学院行政
和党总支之间依据职责范围,应形成既有利于行政开展工作,又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管理格局,以保证和
促进党的建设和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为此,学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党政沟通协调、决策
和监督机制,凡属学院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决策之前,党政领导之间必须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后再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
凡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或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决策之前应广泛征求意见。
决策制定和公布后,行政和党总支应通力协作,保证决策的实施和落实。
同时,进一步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
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议定。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要提前送达或告知参加会议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凡提交讨论的议题,
应事先听取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等。
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的成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分歧,则应缓议,待进一
步调研、认证、充分协商后再作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
对未能出
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也可送阅会议纪要。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对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
内容以及决议、决定形成的过程必须保密,违者要追究责任。
党政联
席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报告或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
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应坚决贯彻执行,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
联席会议汇报。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具体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
定或决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决定或决议的精神。
如确需变更决定或决议,或急需作出新的决定,但又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的情况下,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决定。
但事后须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成员通报,并需由党政联席会议予以确认。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考核。
八、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
督,增强党性观念,学院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章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
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进行学习并展开讨论,制定了《武汉XX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和《武汉XX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武汉XX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包括六项规定,一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参加组织生活时,以同志相称;二是
每周五下午,如果没有重要紧急事情一律不得占用组织生活时间,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党总支成员每人每月至少保证参加一次以上所在党支部活动;四是每季度都坚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作思想汇报;五是出差、学习归队后,同时向党总支和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专题情况汇报;六是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双重组织生活高质量。
《武汉XX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则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
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