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影响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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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影响调研报告》
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苗族侗族主要聚集区,做好苗族侗族地区的消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政治意义。本文通过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文化特点的调查,阐述了在立足苗族侗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尊重苗族侗族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如何改进和加强苗族侗族聚集地区消防工作,探求解决苗族侗族聚集地区消防工作薄弱的问题。
[关健词]:黔东南苗族侗族地区经济文化现状消防工作对策
黔东南州地处xx省东南部,是我国三十个自治州中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州,在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和谐生活着33个少数民族和两个待识别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47.68万,其中:苗族人口178.4万人,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19.96%,侗族135.9万人,占全国侗族总人口的45.91%,是全国苗族侗族原生文化的中心。长期以来,由于经济文化和历史原因,黔东南州农村地区一直是全国出名的火灾高发区。
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人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因此,没有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的稳定,就没有农村火灾的稳定;没有农村火灾的稳定,就没有全州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做好苗族侗族聚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黔东南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每一名消防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的问题。面对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聚居区交通闭塞、经济发展缓慢,人口素质偏低,消防工作长期滞后的问题,笔者结合十多年来在黔东南州工作的实际,在调查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聚居
地区经济文化特点的基础上,对改进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一点浅见。
一、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现状对消防工作影响
苗族侗族作为山地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经济、文化上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因此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火灾多发有其民族、历史、文化、经济的根源。正确认识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区的特点和现状,对于制定和实施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策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推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根本途径。
(一)苗族侗族用火习俗对消防工作的影响
众所周知,苗族侗族是一个火的民族,黔东南州的苗族侗族老百姓对火的认识和态度应当说是矛盾的。他们认为火给他们带来光明温暖并驱赶黑暗猛兽,赋予他们更强的生存能力,但火又能烧毁一切甚至他们自己,这种敬畏与恐惧导致对火强烈的依赖感。用柴草生火取暖、做饭、烘烤东西,一直从古至今没有任何的变化。在黔东南部分苗族侗族地区至今还有经常有烧荒、烧地埂等耕作习俗。总之,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对火的态度可以概括爱与恨的博弈之中,对火灾的防范处于消极,一些不文明的用火风俗也是导致火灾多发的原因之一。
(二)苗族侗族聚居地区建筑特点与建筑防火
黔东南地区苗族侗族一般分布于半山腰或高岭地区,在与自然环境的适应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自己一整套富于特色的建筑文化系统的建筑观念,创造了具有特色的建筑文化。在xx的黔东南农村,木结构民房占91.9%,少数民族聚集居住,木结构民房鳞次栉比,几十户、
几百户、上千户的大村寨不少。据调查统计,全州50户以上的村寨3922个,占全省的66.85%。这些村寨85%以上为木质结构房屋,耐火等级低,不但失火频率高,且发生火灾后,蔓延迅速,一烧就是几十户、上百户。黔东南州农村村寨像一处处大“火堆”,加强消防建设刻不容缓。在黔东南苗族侗族建筑中,火坑(火塘)是整个建筑的中心,在建筑中占据重要的空间位置,它是家庭中心与生活空间秩序的组织者。苗族侗族火塘于木质结构吊角楼一楼的正屋楼板中心修建一圆形或方形坑而成,坑边砌以石块,坑内立三块锅桩石或三角铁架,塘内火种一般终年不熄。火坑是日常生活、起居、议事、饮食、待客中心。出于对火的恐惧感与不同的利用,黔东南苗族侗族村落大都呈集中式布局。几乎所有的村落建筑多呈集中式成片布置,形成集中式村落。近年来,虽然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但居住习惯的原因,苗族侗族建筑主要还是以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的木板建筑为主,容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一)以尊重苗族侗族文化特点为基础开展消防工作
具有浓郁苗族侗族特色的用火习俗,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又在为黔东南州的经济建设“搭台唱戏”。苗族侗族独特的民族风情,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游客,为宣传黔东南州,加强文化交流和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不能片面的强调苗族侗族火文化对消防工作带来的不利因素,要克服以消防工作统揽其他工作的主观认识,树立消防工作服务苗族侗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发展的思想,杜绝“堵”,做好“疏”和“导”。对苗族侗族群众一些不文明的
用火习惯,要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牢固树立做好民族地区消防工作既是保护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按照“尊重民族习惯,贴近苗族侗族群众;通俗易懂,潜移默化”的工作原则,通过苗族侗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抓好消防知识进村寨、入农户、得人心的宣传效果,切实把消防工作融入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中,引导苗族侗族群众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传播科学思想、倡导文明用火习惯,增强黔东南苗族侗族群众抵御火灾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以教育带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人口素质低是苗族侗族人口发展的“瓶颈”,也是消防工作在苗族侗族聚居地区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消防工作,要特别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口素质的提高,从消防资金扶贫转移到消防教育“扶贫”上来,实现民族地区消防工作从帮扶式发展到自我发展的过程。通过对苗族侗族聚居地区的农村普法教育、文化下乡和文化扶贫等活动,以送消防书籍、消防挂历进村、进寨、进校,编演有消防教育内容的苗族侗族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消防知识,达到贴近苗族侗族群众、深入人心的效果。同时,抓好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中、小学“二进”(即消防知识进校门、进家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连带效应。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面提高苗族侗族聚居地区人口素质,带动消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解决当前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问题的几个突破重点
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的开展,有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既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又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当前黔东南苗族侗族聚居地区消防工作应抓好以下几个问题的解决。
(一)全面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
xx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黔东南州委书记xx提出了从消防安全方面保护黔东南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建议。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民委四部委就黔东南农村消防工作于去年7月专题进行调研。xx省政府于xx年4月在凯里召开了农村消防工作研讨会,协助黔东南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编制了《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方案》。《方案》决定从去年起,省财政用5年时间,投入6000万元资金支持黔东南州50户以上的150个无间距的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的自然村寨消防建设。同时,采取省、州、县按比例匹配资金,捆绑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争取国家新农村消防建设立项等措施,全力抓好消防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方案主要实施的内容和项目是:编制消防规划。由黔东南州政府组织编制试点村寨消防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力量等纳入规划,明确农村消防安全改造、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经费保障和政策措施,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实施“厨改”。“厨改”是将厨房建筑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形成相对独立安全的用火区域,将“老虎灶”改为节柴灶、沼气灶。改楼上用火为楼下用火。实施“水改”。“水改”是引水进寨,按照标准修建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安装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