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储、使用的管理工作,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规范使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含属地)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疫苗生产单位等使用和管理新冠疫苗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储、使用等环节,应当符合国家疫苗标准和规范,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疫苗领取管理第四条疫苗的领取应当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领取疫苗前必须查验疫苗的合格证书和相关资质证明。
第五条疫苗的领取必须经过科学、合理的计划,确保疫苗的供应和使用的可行性。
第六条疫苗的领取应当按照疫苗的种类、数量、规格等进行登记,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疫苗的领取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安全、可靠的渠道进行。
第三章疫苗登记管理第八条疫苗的登记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疫苗的信息和使用情况,并做好数据的备份和存储工作。
第九条疫苗的登记应当及时、准确,并标明疫苗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疫苗的登记应当做到分类、分级、分级管理,根据疫苗的用途和使用对象,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和管理。
第十一条疫苗的登记应当注明接种者的基本信息,同时做好接种者的隐私保护工作。
第四章疫苗验收管理第十二条疫苗的验收应当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验收前必须对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
第十三条疫苗的验收应当按照疫苗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严格把关验收的每一个环节。
第十四条疫苗的验收应当做到明确、规范,并按照要求填写验收报告,并将报告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疫苗的验收应当注明验收人员的姓名、职务、验收结果等,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疫苗存储管理第十六条疫苗的存储应当遵循疫苗的储存条件和要求,建立完善的储存设施和设备。
第十七条疫苗的存储应当根据疫苗的类别和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级的管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标识。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疫苗的使用管理,保障疫苗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疫苗接种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
疫苗接种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
第三条疫苗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优先安全、科学评估、信息公开、规范操作”的原则,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疫苗使用管理应当依法进行,遵循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五条疫苗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疫苗使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疫苗储存管理第六条疫苗接种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疫苗储存设施和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疫苗储存设施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保证疫苗的质量和稳定性。
疫苗储存设施应当设立专门负责人,负责疫苗的储存、调配和验收工作。
第八条疫苗的储存条件应当符合疫苗说明书中的要求,保证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疫苗的储存温度应当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确保温度的稳定性和合格性。
第十条疫苗的储存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与其他物品污染接触。
第十一条疫苗的储存过程中应当进行相应的台账记录,包括疫苗的进货、调拨、退货和报废等情况。
第十二条疫苗的储存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储存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疫苗接种管理第十三条疫苗接种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接种设施和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四条疫苗接种设施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保证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疫苗接种设施应当设立专门负责人,负责接种工作的安排、组织和监督。
第十五条疫苗接种前,接种单位应当向接种对象提供相关的知情告知,包括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信息。
第十六条疫苗接种前,接种单位应当进行充分的评估,确保接种对象的适应症和接种条件。
第十七条疫苗接种过程中,接种单位应当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工作,保留相关的接种证明和疫苗批号等信息。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疫苗的领取、登记、验收、存储、使用管理,保障疫苗的质量安全,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疫苗接种工作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疫苗的质量安全,避免疫苗在领取、登记、验收、存储、使用过程中的损坏、错配和过期等情况发生,保证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疫苗领取第四条疫苗领取应严格按照疫苗接种需求计划进行,领取的数量应与需求相符合,不能过量或不足。
第五条疫苗的领取应由指定的人员负责办理,必须符合领用条件,同时需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六条领取疫苗时,必须对疫苗进行检查,确认疫苗的包装完好、标识齐全、生产日期合法,未过期等。
第七条领取的疫苗必须在相应的登记簿册上进行记录,包括疫苗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信息。
第八条领取的疫苗应及时送达指定的存储地点,必须保持疫苗的包装完好、整洁、避免日晒、雨淋等。
第三章疫苗登记第九条疫苗接种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疫苗登记制度,对接种的疫苗进行登记管理。
第十条疫苗登记应包括疫苗接种单位的基本信息、供应商信息、疫苗的名称、规格、批号、使用日期、接种人员信息等。
第十一条疫苗登记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记录每一次接种的相关信息,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疫苗登记册必须保管好,防止数据丢失或遭到篡改,同时要定期备份和更新。
第十三条疫苗登记信息必须及时上传至相关疫苗管理平台,确保上级机构可以实时查看疫苗接种情况。
第四章疫苗验收第十四条疫苗接收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疫苗验收制度,对收到的疫苗进行验收检查。
第十五条疫苗验收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对疫苗的外观、包装、标识、批号等进行仔细检查,不能使用已经破损或过期的疫苗。
第十六条疫苗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疫苗检测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疫苗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疫苗验收合格后,必须在相应的验收记录簿上进行登记,包括疫苗的名称、规格、批号、验收人员、验收日期等信息。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5篇)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院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我院目前尚未使用二类疫苗。
第二条各岗位都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第三条各级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
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第四条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时,应严格查验疫苗的品种、批号、效期和外观等,严防错种。
从冰箱内取出的疫苗应立即接种。
如不能立即使用应放置在冷藏容器内,疫苗开启后活疫苗应在半个小时用完,死疫苗应在一个小时内用完,否则废弃。
各次接种剩余的疫苗应做好标记,放回冰箱,下次先用。
冰箱内除疫苗外不得存放其它药品和杂物,不得有过期失效的疫苗。
第五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
药剂科都要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和供应下发,避免一类疫苗因供应下发数过多而造成失效浪费。
第六条为保证新生儿乙肝疫苗的及时接种,产房接种单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乙肝疫苗,药剂科应依据报表数和实际接种数及时补充供应。
新生儿乙肝疫苗必须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药房在接收一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和登记疫苗的品种、剂型、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本院不得直接从疾控中心以外的单位或厂家直接购入或接收疫苗。
第九条疫苗出入库证明、查验登记表、领发手续、温度记录等应立专卷保存,疫苗帐目应能反映出疫苗年度的拨入数、库存数、领取下发数。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5篇)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一、每年应根据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本辖区各年龄组儿童数、新生儿出生率、不同制品的规格、每针次使用量及各疫苗的损耗系数,合理制定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
二、专人负责疫苗储存和管理。
三、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做好生物制品使用量统计。
四、领发登记要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领取日期及消耗等,若出现异常反应则有据可查。
五、疫苗必须在适宜的温度下贮存和运输,避免阳光直射。
六、疫苗按照进库先后、效期长短,有计划地使用,严防冻结、受热、过期或造成失效浪费。
七、接种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
凡有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标签不清或无标签、安瓿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八、含有吸附剂的疫苗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九、安瓿开启后,未吸取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一小时未用完时,应将疫苗废弃。
十、预防用生物制品接种时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告知,推荐制品必须执行自费自愿的原则,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后方可接种。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疫苗的生产、运输、储存、分发和接种等环节所建立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疫苗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疫苗的正常供应和合理使用,并保护接种人的健康和安全。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 生产管理:对疫苗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包括对生产设施、设备、人员和工艺的审查和认证,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疫苗生产符合标准和规范。
2. 运输和储存管理:确保疫苗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和其他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防止疫苗的变质和失效。
3. 分发管理:建立完善的疫苗分发流程,确保疫苗正确分发给各个接种单位或医疗机构,防止疫苗流失和滞留。
4. 接种管理:建立疫苗接种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接种过程的记录完整和准确,及时追踪接种效果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成人预防接种门诊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为贯彻实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院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门诊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非免疫规划的收费应执行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管理人:责任人:一、疫苗的计划和接收1、每月按时上报非免疫规划疫苗计划,收取上级疾控配送的疫苗时需要索取齐全疫苗出库单、疫苗运输温度记录以及生物制品批签发、进口疫苗通关单等资料。
2、每接收一批疫苗,应及时核对疫苗实物、上一级疫苗出库单信息和疫苗批签发合格证,如有信息不一致情况及时反馈至上一级。
发现疫苗包装不合格、破损或者发霉或者索证不全等情况,应拒收疫苗,并向上级疾控中心及时反馈。
二、疫苗登记和储存1、接收疫苗以后,做好出入库登记。
应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客户端,注意批号、效期、厂家、名称与疫苗批签发合格证信息一致。
多人份疫苗按照人份出入库,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库存。
2、按照规定温度存储疫苗。
冰箱内不同搁架相对固定存放的疫苗品种,并张贴明显的疫苗名称标识。
疫苗按品种和批号分类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至2cm 的空隙,以便冷空气循环。
包装相近的疫苗分开放置。
三、疫苗的使用和近效期疫苗预警1、按照先近效期后远效期的原则使用疫苗;同品种疫苗取用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也就是近效期疫苗优先放在上层左侧。
2、效期在三个月之内、一个月之内的疫苗,分别在疫苗和疫苗标识上张贴警示标签,直至使用结束。
3、疫苗储存数量足够,一般存储一个月的使用量,最少存储量不得少于一周的开诊量。
4、检查冰箱有无过期疫苗,发现过期疫苗应及时移出冷链,并隔离封存放置,张贴明显标识。
三、疫苗出库、盘存实行“日清月结”1、开诊日当天,相关责任人(曾智红)检查电源线、冰箱温度计,核对冰箱温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者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 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者异物,无标签或者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者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平遥县卫生防站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时常擦拭保洁,每日 2 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路线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疫苗的管理,保证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规范疫苗的领取、登记、验收、存贮和使用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疫苗的领取、登记、验收、存贮和使用的相关人员和部门。
三、职责分工1、疫苗管理人员负责疫苗的计划制定、领取、登记、验收、存贮和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2、接种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疫苗的接种工作,如实记录接种信息。
3、质量监督人员负责对疫苗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四、疫苗领取1、制定计划疫苗管理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疫苗需求情况,结合库存数量,制定疫苗领取计划。
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规格等信息。
2、申请领取疫苗管理人员填写疫苗领取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向疫苗供应单位提出领取申请。
3、领取方式疫苗的领取应采用专用的冷藏运输设备进行运输,确保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符合要求。
领取人员在领取疫苗时,应核对疫苗的品种、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检查疫苗的外观质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单位沟通解决。
4、领取记录领取人员应如实记录疫苗的领取情况,包括领取日期、疫苗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供应单位、运输设备、运输温度等信息,并由领取人员和供应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五、疫苗登记1、入库登记疫苗管理人员在疫苗入库时,应建立疫苗入库登记台账,如实记录疫苗的入库情况,包括入库日期、疫苗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单位、验收人员等信息。
2、出库登记疫苗管理人员在疫苗出库时,应建立疫苗出库登记台账,如实记录疫苗的出库情况,包括出库日期、疫苗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领用部门、领用人等信息。
3、库存登记疫苗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疫苗库存进行盘点,建立库存登记台账,如实记录疫苗的库存情况,包括库存日期、疫苗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六、疫苗验收1、验收人员疫苗验收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负责。
疫苗管理制度(最新5篇)
疫苗管理制度(最新5篇)疫苗管理制度篇一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疫苗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总章则第一条目的确动明疫苗冷库物各岗位职,高责效、率标准高完成库各冷工作项使,冷库管理做到有章可依。
第二适用条围范物疫苗动库冷区域内所有的动物苗、冰箱、冰疫柜、物疫动苗进出清、洁,以本及部工作门所有干部职工。
的第二章岗位、责及流程职第三接收员岗条职位责1、负责库冷域区的内所有、事人物、财产、统一的工分和理,并管此承对主担责要;任2、负对进责出冷库、动物的苗数疫字行进审核并对,字数准的性负确;责3、负所有责、出冷进的动库疫苗物数的据汇总作,工对并据数真实的和性准确负责;性4、对下级门反馈的异常问部题及时做,出理;处5、负责接收需入要的库动疫物,苗对并物疫动苗品、数量、种格规行验进;证6、负填写责物动苗入库台帐疫。
第四发货员岗条职位责1、负合理组织责发次货,序依次开《动具疫物出苗单库》2、负责工区域内的财产管作理对所有,从库进冷出、流动的资性产进统行管一理;3、发放对动物苗疫字数准确的和性真性负责实,承担因工作失误造并的成切损失一;4、负责做好存库日报,数表字确准误。
无第五库管员岗条职位责1、责保持负库整貌、动物洁苗疫放存规、范物疫苗动标识更新确保动,疫物先苗先出进;2、负进、出责动物库苗疫“的品种、规格生产、期日动物、疫质苗”量的关验把,证对物动苗的疫数承字担主责要。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在全球范围内,疫苗接种已成为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保障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各国纷纷建立了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标准来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推动疫苗接种工作的开展。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进的过程,需要不断适应新的疫苗技术和疫情态势的变化。
本文将探讨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组成要素、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以期为疫苗接种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各国应当设立专门的疫苗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疫苗的生产、配送、接种和监测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2. 公开透明: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应当公开透明,向社会公众公布疫苗的相关信息,包括疫苗的种类、适应症、不良反应等内容,提高公众对疫苗接种的知晓度和信任度。
3. 安全有效: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应当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严格把关疫苗的生产、贮存、配送和接种等环节,避免疫苗的质量问题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4. 公平公正: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应当保障社会公众接种疫苗的平等权利,防止利益不均衡和歧视现象的发生,推动全民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5. 协作合作: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应当强化政府部门、卫生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疫苗接种工作的开展,形成合力和共识。
二、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组成要素1. 疫苗管理机构:各国应当建立统一的疫苗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和监管工作,制定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的政策和标准,促进疫苗接种工作的规范和推进。
2. 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生产企业是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疫苗的生产、贮存、质控、配送等环节,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疫苗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疫苗管理制度(合集15篇)疫苗管理制度第1篇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疫苗管理制度第2篇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工作。
第四条(管理部门)xx市卫生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局)主管本市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卫生防疫工作。
区、县卫生局负责本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卫生防疫工作。
市和区、县卫生防疫站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传染病监测以及疫情处理等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卫生防疫工作。
第五条(健康合格证件)拟在本市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进入本市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暂(寄)住证》,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申请在其《暂(寄)住证》上加盖健康状况验证章。
街道医院或乡(镇)卫生院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请人进行健康检查。
对健康检查合格者,在其《暂(寄)住证》上加盖健康状况验证章(加盖健康状况验证章的《暂(寄)住证》,以下称健康合格证件)。
疫苗使用和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疫苗领发和保管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时必须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对疫苗名称.生产厂家.疫苗数量.批号及失效期.入库时间.出库时间.贮存疫苗设备.领用人员逐项登记。
做到账.苗相符。
五.疫苗必须按品名.批号.规定温度贮存于冷链设备中,领发疫苗一般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有计划分发使用,减少因过期失效而造成疫苗报废。
保管人员在疫苗贮存期间负责作好温度记录。
六.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七.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八.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疫苗采购、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疫苗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疫苗使用管理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实行全程冷链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疫苗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采购和储存第五条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疫苗采购应当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进行,确保疫苗的质量和供应。
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疫苗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提供疫苗质量安全信息。
第八条疫苗储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实行全程冷链管理。
储存疫苗的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疫苗储存质量。
第三章疫苗运输和接种第九条疫苗运输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实行全程冷链管理。
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疫苗温度符合要求,防止疫苗质量受到影响。
第十条疫苗接种应当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接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一条疫苗接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受种者应当被告知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信息。
第十二条疫苗接种后,接种单位应当填写疫苗接种卡,并将疫苗接种信息上传至全国疫苗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章疫苗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疫苗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疫苗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疫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疫苗质量控制,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疫苗接种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疫苗接种管理制度,加强疫苗接种操作规范,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4篇)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的管理制度,以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使用,从而保障社会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二、疫苗领取1. 疫苗领取应由专门人员负责,领取人员需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 疫苗领取应及时进行,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并尽量避免过多疫苗的积压。
三、疫苗登记1. 疫苗登记应在疫苗领取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疫苗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登记时应使用统一的模板,并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疫苗验收1. 疫苗验收应由专门人员进行,验收人员需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
2. 验收时应对疫苗进行外观检查、包装完整性检查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查验。
3. 对于质量存在问题的疫苗,应及时进行退货或上报相关部门。
五、疫苗存贮1. 疫苗存贮场所应符合相关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和通风等条件。
2. 疫苗存贮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疫苗存贮记录应详细记录疫苗的存入、取出、调度等信息,并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
六、疫苗使用管理1. 疫苗使用应有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且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疫苗使用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相关信息,确保使用的疫苗适用于该患者。
3. 疫苗使用后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疫苗的批号、使用日期、使用剂量等。
七、疫苗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疫苗管理应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结论本文对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规范,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可有效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使用,从而为社会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提供保障。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二)一、总则本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疫苗管理工作,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供应和使用。
XX县疫苗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XX县疫苗储存,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疫苗储存、使用管理,保证疫苗质量,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基层畜牧兽医机构疫苗储存、运输过程中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
应配备保证疫苗质量的储存、运输设施设备,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第四条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储存、运输中的管理第五条接种单位(人员)在接收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收货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
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第六条接种单位(人员)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的原则供应或分发疫苗。
第八条接种单位(人员)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动物卫生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应当对质量异常的疫苗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村级防疫员应配备冷藏设备。
第十条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第三章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监测第十一条接种单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第十二条接种单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
第四章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第十三条镇级畜牧服务机构应配备冰箱储存疫苗,使用配备冰排的冷藏箱(包)运输疫苗。
并配备足够的冰块供村级接种单位领取疫苗时使用。
第十四条接种单位应具备冰箱或使用配备冰块的疫苗冷藏箱(包)储存疫苗。
第十五条接种单位(人员)应有专人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的使用与管理制度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它涉及到
疫苗的研发、生产、监管、配送和接种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疫苗的质量
和效果,并保证公众能够获得及时、安全、高质量的疫苗接种服务。
首先,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对于疫苗的研发和生产环节有着严格的监
管要求。
疫苗的研发必须经过科学严谨的实验和临床试验,确保疫苗的安
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疫苗的生产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确保疫苗的生产过程安全可控,防止交叉污染和质量问题。
同时,疫苗的
生产企业需要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生产,并
定期接受监督和检查。
其次,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对于疫苗的监管环节有着严格的管理机制。
疫苗的上市许可和监管责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他们负责审核
疫苗的上市许可申请,对疫苗进行质量评价和监控,并对疫苗生产企业进
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会建立疫苗不良反应
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和分析疫苗的不良反应情况,保证疫苗的安全性和有
效性。
总之,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
严格的制度要求和监管措施,可以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效果,避免疫苗的安
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发生。
同时,公众也需要积极参与疫苗接种,按照规定
接种疫苗,增强个人免疫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健康和稳定。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储、使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疫苗的管理流程和规范进行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制度。
以下是这些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疫苗领取:疫苗领取是指疫苗从供应商或相关部门到达接种单位的过程。
在领取疫苗时,接种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领用单,包括疫苗名称、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2. 疫苗登记:疫苗登记是指将领取的疫苗信息录入接种单位的疫苗管理系统中,以便跟踪和管理疫苗的使用情况。
登记时应包括疫苗的基本信息、批号、有效期等,并记录接种的日期和接种对象的相关信息。
3. 疫苗验收:疫苗验收是指接种单位对领取的疫苗进行检查和确认。
在验收疫苗时应检查疫苗的外观、包装、标签等,确保疫苗无异常情况,同时核对疫苗与领用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 疫苗存储:疫苗存储是指接种单位将疫苗保存在专门的疫苗冷链设备中,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疫苗存储应符合相关的温度要求,并注意防潮、防尘、防光等措施,定期进行温度记录和检查。
5. 疫苗使用管理:疫苗使用管理是指接种单位对疫苗的使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
包括确保疫苗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指定专人负责疫苗接种,记录接种情况并及时报告不良事件等。
以上就是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目的是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有效地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采购与验收
疫苗的采购应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确保从合法、可靠的供应商处购买。
疫苗到货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包括检查外包装、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并记录在案。
同时,应确保疫苗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疫苗储存与运输
疫苗的储存应在指定的冷藏设施中进行,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温度控制。
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冷链设备,确保疫苗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稳定。
疫苗接种管理
接种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疫苗的基本知识和接种技术。
接种前,应对受种者进行健康状况评估,确认无禁忌症后方可接种。
接种时,应遵循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接种安全。
接种后,应对受种者进行观察,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
建立健全疫苗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接种后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上报。
一旦发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医疗救治,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疫苗信息公开与沟通
定期向公众公开疫苗的使用情况、效果评估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度。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消除疑虑。
疫苗质量控制与监督
加强对疫苗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疫苗在整个使用周期内的质量安全。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平遥县卫生防站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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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平遥县卫生防站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市—县—(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登记,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帐目,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平遥县卫生防站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候种室、预诊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μw/cm2,<70μ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1.5w /m3空间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
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平遥县岳壁乡卫生院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调查。
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四、乡级卫生院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负责本区域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接种反应、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平遥县岳壁乡卫生院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
指定各乡镇卫生院防疫医生负责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
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
乡村防疫医生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
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
对于医院出生的新生儿,防疫医生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
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
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平遥县岳壁乡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城镇每旬一次、农村每月一次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
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
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平遥县岳壁乡卫生院预防接种须知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俗称疫苗),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的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1.自觉遵守接种场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先后顺序安排。
2.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
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神经系统疾病患儿等情况。
凡接种有价疫苗的,需按自愿的原则,签名接种。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外来儿童同样享受政府免费提供计划免疫内疫苗的权利。
7.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
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平遥县岳壁乡卫生院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
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