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系统关联交易管理系统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为确保公司内部交易的公正、公平、透明和合规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投资公司等所有关联交易行为。
第三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的所有交易行为。
第四条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公正、公平、透明和合规原则,规避利益冲突,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第五条关联交易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并在公司信息披露系统上披露。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应符合现行有关监管规定和公司治理要求,审议内容应涵盖交易方的身份、交易数量、价格、结算方式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应当由独立董事参与,实现全员决策。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应当采取投票方式,在经过充分讨论和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后,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应当向股东和监管机构进行披露,以便社会公众监督和评价。
第三章交易价格原则第十条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避免利益输送和关联自贸。
第十一条如因交易量大、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无法确定市场价格,可参考相关行业价格指导。
第十二条如因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应当进行风险提示和公开说明,避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第四章披露和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当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交易结果等信息,以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第十四条具有关联关系的双方应当互相做好记录和档案的备份,便于监督和审计。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进行定期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第十六条如发现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约束和惩戒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向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关联交易比例和规模,防止过度关联化趋势。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
第五条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关系第六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和关联自然人。
(一)关联法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由公司关联人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的法人。
(二)关联自然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是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包括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类型和定价第八条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劳务、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
第九条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费用应公允、合理,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费用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第十条公司董事会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决策。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和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组成。
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第十一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关联交易管理规定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关联交易逐渐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关联交易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利益输送、公司形象受损等问题。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公司章程范本中常加入了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典型的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关联交易管理规定,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公司的公平、公正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关联交易管理机构第二条公司设立关联交易审议委员会,负责审核、监督和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活动。
该委员会由董事会选派的三名非关联方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三条关联方的定义第三条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子公司;2. 户口籍贯、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经营地等方面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第四章关联交易审议与公告第四条关联交易达到一定限额或者一定范围时,公司应当向关联交易审议委员会提交审议和批准。
具体标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于公司章程中明确。
第五条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应当在每个财务年度末发布关联交易公告,包括关联交易类型、金额、对象等信息,以保障股东和市场的知情权。
第五章反对关联交易投票权第六条关联方在关联交易审议和决策中,不具有投票权。
第七章公平处理原则第七条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公平性。
第八章关联交易披露要求第八条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并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对关联交易进行明确披露。
第九章关联交易限制第九条公司章程中应对关联交易的限额、次数、条件等进行明确规定,以防止滥用关联交易制度。
第十章管理违规行为第十条如有违反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管理,必要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引言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控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关联交易的特点是交易方之间存在特殊的关联关系,交易价格和条件可能与市场价格有所不同,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范潜在风险,本文档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和具体操作程序,规范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在关联交易方面的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
3. 关联交易的定义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其控制、关联方进行的各种形式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服务交易、合同签订、资金往来等。
关联方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等。
4. 管理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原则:4.1 公正公平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应公正公平,交易价格和条件应当与市场价格和条件相符,避免利益输送和不正当获取利益。
4.2 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以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开透明原则。
4.3 独立审议原则关联交易应经过独立审议,确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并依法合规。
4.4 限制和监督原则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限制和监督关联交易的发生,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5. 关联交易的程序和要求5.1 关联交易登记和审批程序公司内部所有关联交易需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批,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审批流程,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5.2 关联交易定价和条件关联交易的定价和条件应按照公允市场价格原则确定,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定价和条件的审查和决策。
5.3 报告和披露要求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合营企业及其它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
三、定义1.关联方:指直接或间接拥有对公司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的个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3.控制权:指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企业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权。
4.关联方交易管理委员会:指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关联方交易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关联交易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原则,遵循市场化、经济效益和风险控制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六、关联交易申报、审批与公示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和公示。
1.关联方交易申报涉及到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提前告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易方名称及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2)交易的内容及金额;(3)交易的时间及执行方式;(4)交易的有关情况。
2.关联方交易审批(1)公司应当设立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负责对关联方交易行为进行审批,确保交易内容符合市场条件和公司经营需要;(2)在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审批前,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报告以及有关文件等;(3)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审批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3.关联方交易公示(1)公司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关联方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名称、交易时间、交易内容和金额等信息。
(2)公司应当定期公布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执行情况、审批程序和决策程序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公司应当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到期情况、金额和收益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价格和条件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合理、透明、有保障地处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在公司、企业或组织内部自身不同部门之间或者与其控制、重要影响的关联公司进行的交易。
为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合法、公平、透明,以及维护广大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公司和组织需要建立健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活动,避免利益冲突,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经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制度适用范围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易,以及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活动。
四、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关联交易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活动。
管理机构应独立运作,不受相关交易方的干扰。
五、关联交易的程序1. 关联交易需事先经过公司管理层的批准,并提交关联交易申请。
2. 管理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确定交易是否符合公平和合理原则。
3. 关联交易需依法依规,合规操作,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披露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交易金额、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等信息。
同时,应及时向股东和投资者披露关键信息。
七、关联交易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机构。
同时,外部审计师也应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确保交易合规性。
八、处罚机制对于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措施。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制度改进公司应定期评估和审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制度。
同时,需要不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制度调整。
十、结论建立健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合理规范的关联交易活动,才能更好地保护公司以及股东、投资者的利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以上是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文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关联交易:明确什么样的交易被视为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可以是企业内部、与重要股东、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也可以是子公司、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2.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规定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明确谁有审批权,需要经过哪些部门或层级的批准。
审批程序应该明确简明,时间有效,尽量减少操作的不确定性。
3.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交易定价原则可能包括市场定价原则、公允价值原则、成本加成原则等。
4. 关联交易预警机制:建立关联交易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关联交易风险,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避免或减轻风险。
5.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规定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包括披露关联方的身份、交易主要内容、金额、定价方式、交易对企业的影响等信息。
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公司透明度,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全面了解关联交易的情况。
6. 关联交易限制与管理:制定关联交易的限制和管理措施,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限制和管理措施可能包括最高限额、审议程序、特别审计机制等。
7. 关联交易审计要求: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审计要求,包括审计程序、审计对象、审计时机等。
审计要求有助于评估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8. 关联交易警示机制:建立关联交易的警示机制,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进行风险警示,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和监督。
以上是一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公司性质、行业特点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止不当利益输送、风险集中、风险传染和监管套利,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程序和信息披露等事项,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关联方第六条关联方是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关联组织;(五)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方。
第七条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章关联交易第八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购买或销售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二)租赁或其他资产使用;(三)担保;(四)提供资金;(五)提供债务担保;(六)提供财务资助;(七)提供股权或资产;(八)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审批制度,根据关联交易金额和性质,分别采取审批权限。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二)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批重大关联交易;(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其他关联交易。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查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二)监督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三)对关联交易进行专项审计。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二章职能机构与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关联交易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为:(一)审核关联方,按程序报批认定。
(二)审核关联交易计划,按程序报批。
(三)对关联交易合同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负责审核下属子(分)公司关联交易的记录、台账,并汇总建立集团公司的台账和相关报表。
(五)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能部室和下属子分公司主要职责有:(一)起草关联交易计划。
(二)负责组织签署合同,执行关联交易。
(三)建立关联交易的台账和相关报表。
第三章关联方关系的认定第五条下列各方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一)公司的出资人。
(二)公司的子公司。
(三)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公司的合营企业。
(五)公司的联营企业。
(六)公司或出资人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七)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六条每季度末、半年末、年末,集团公司财务部牵头编制或更新[产(股)权结构表],编制[集团公司关联方关系名录],经总会计师审批后发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下属子(分)公司,以利于掌握关联方信息。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审批第七条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和子(分)公司负责提出关联交易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项目、业务量和价格等信息。
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总会计师、总裁审核签字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成本加成价三种。
第九条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时,采取以下必要的回避措施:(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三篇第 1 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并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 )。
第二章职能机构和职责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关联交易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相关方并按程序报批。
(二)审查关联交易计划,并按程序申请批准。
(三)审查和监督关联交易合同及其执行情况。
(4)负责审核下属子 (子)公司、分类账的关联交易记录,汇总建立集团公司的分类账及相关报表。
(五)监督关联交易。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起草关联交易计划。
(二)负责组织合同签订和关联交易的执行。
(二)建立关联交易台账和相关报表。
第三章关联方关系的确定第五条下列各方构成公司的关联方(1)公司的投资者。
(2)公司的子公司。
(三)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公司的合资企业。
(五)合营公司。
(六)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或投资者及其近亲属。
(六)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控制、并共同控制或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第六条每季度末、半年末、年末,集团公司财务部牵头编制或更新《[ 财产(股份)所有权结构表》和《集团公司关联方关系[清单》,经总会计师批准后,向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 (子公司 )各职能部门发放关联方信息,便于掌握关联方信息。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审批第七条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集团公司及子公司 (子公司 )各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关联交易计划。
该计划包括项目、业务量和价格等信息。
该报告应提交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查。
总会计师、行长签署报告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格、协议价格、成本加价格。
第九条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签订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时,应采取以下必要的规避措施:(1)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订协议。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对于企业来说,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指的是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同订立、资源调配、资金往来以及其他商业交易等。
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中,可能存在不对等关系,或者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因此,公司需要建立科学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关联方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往来、业务合作、资源调配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四、交易审批程序在进行关联交易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具体步骤如下:步骤一:交易申请任何一方均可向关联交易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提出交易申请,申请需包含以下内容:1.交易类型2.交易对象3.交易项目4.交易金额5.交易期限6.交易风险评估步骤二:交易审批交易审批应当由关联交易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组织,审批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1.审批人员应当全票通过交易申请,否则交易不得进行。
2.审批人员需对交易的合规性、公平性、透明度进行评估,并明确交易中存在的风险。
3.如涉及合同订立,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步骤三:交易执行交易申请获得全票通过后,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披露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监管机构等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内容应当包括交易类型、交易对象、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交易风险评估等信息。
如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管人员的利益输送,还应当说明利益输送的情况和处理措施。
六、关联交易监督公司应当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核,防止关联交易存在不合规、不公平和不透明的情况。
七、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如情节严重,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结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合规、公平、透明。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概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其中关联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
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通常较大,具有一定的风险和利益冲突。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关联交易范围1.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购买、租赁、承包等交易;2.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融资、担保等金融交易;3.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交易;4.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利益转移、费用分摊等交易。
三、关联交易流程1.提交交易申请:公司与关联方需按照公司的交易申请流程提交关联交易申请,包括交易的金额、交易的标的、交易的目的等信息。
2.交易审查:公司设立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关联交易申请,审查内容包括交易是否符合公司的利益、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
3.交易谈判:如果交易申请获得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将进行交易谈判,确保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公平公正。
4.交易签订:交易谈判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正式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交易。
5.交易监督:公司设立关联交易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所有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包括查看交易的执行情况、评估交易的效果等。
四、关联交易报告与公告1.关联交易报告:公司每年度需要对关联交易进行报告,报告包括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关联交易的利益分配等内容。
2.关联交易公告:公司还需定期或不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关联交易的标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交易的目的等。
五、违规处理公司对关联交易行为违规的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终止交易:如果发现关联交易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公司有权决定立即终止相关交易。
2.追究责任:对于违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包括承担相关损失、限制其相关职务等。
3.合规培训:公司将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交易合规培训,提升其对关联交易的认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包括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公司有利益关联的其他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制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交易、资产购买、融资担保、租赁、服务合同等。
三、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方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的自然人或法人;2.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3. 与公司有控制关系或实际控制公司的法人。
四、关联交易审批程序1.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应遵循以下原则:(1)关联交易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2)相关部门进行初审;(3)审议委员会审议;(4)董事会审议;(5)公告和公示。
2. 关联交易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易背景和目的;(2)交易价格和履行方式;(3)交易风险评估;(4)关联交易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
3. 初审包括对以下事项的审核:(1)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3)关联交易是否具备合理性和公平性。
4. 审议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董事会的非关联方董事和独立董事,其职责为:(1)审核交易申请报告;(2)提出审核意见;(3)为董事会审议提供参考。
5. 董事会审议需采取表决方式,并应达到以下要求:(1)参与表决的董事不得参与相关交易;(2)表决结果应经过法定比例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五、关联交易公告和公示1. 公司应定期公告关联交易情况,内容包括:(1)关联交易的种类和金额;(2)关联交易的背景和目的;(3)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
2. 公司应当将关联交易情况报告送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公示。
六、违规处理1. 发现关联交易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
2.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司管理系统关联交易管理系统规定
公司管理系统关联交易管理系统规定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公司管理系统中的关联交易管理至关重要。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为了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保护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立一套科学、规范且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系统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关联方的认定明确关联方的范围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基础。
关联方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对于关联方的认定,应采用严格、清晰的标准,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所有可能的关联方都被准确识别。
二、关联交易的类型关联交易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1、购买或销售商品、原材料、燃料等有形资产。
2、提供或接受劳务服务。
3、租赁资产。
4、转让或受让无形资产。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担保等金融服务。
每种类型的关联交易都可能存在不同的风险和影响,因此需要分别进行管理和监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的定价是关联交易的核心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市场价格原则:优先参考市场上相同或类似交易的价格。
2、成本加成原则: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协议定价原则:但协议定价必须有合理的依据和充分的论证,并经过适当的审批程序。
为确保定价的合理性,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价格评估机制,必要时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应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设定不同的审批层级和程序:1、小额关联交易:可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但需记录交易详情并定期报告。
2、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过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的审批。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审批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审批过程应严格、透明,确保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战略目标。
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规范
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规范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关联交易的管理,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合规,并保护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子公司与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企业与其股东、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企业与企业高管、董事会成员之间的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与识别1.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的子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股东、关联企业、企业高管、董事会成员等。
2.关联交易的识别应按照《企业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同时应参考国际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准则。
三、关联交易的审批与决策程序1.关联交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批与决策。
2.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透明、合规。
3.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较大、性质复杂、利害关系重大的交易应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1.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
2.关联交易的定价应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参考市场竞争情况、公允价值、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与公告1.关联交易涉及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向公司股东、投资者披露,并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告。
2.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应包括交易的内容、金额、标的物等关键信息,以及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监管与内部控制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监管和管理。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抽查交易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若发现关联交易存在不合规、不合理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关联交易的风险防控1.公司应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预警和控制。
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者提示:本制度适合上市公司、适合大型集团企业(可直接修改公司名称使用),非上市公司删除“《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内容。
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XXXX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三)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人同期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五)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定的决策、监督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关联交易的信息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地向有关各方进行披露。
第四条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第五条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上述第1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由本办法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非上市公司,对持股比例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建议参照上市公司内控要求保留此条款,使用时删掉红色字);5、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非上市公司可删除该条款,使用时删掉红色字)。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关联交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关系密切的两个或多个实体之间进行的交易,包括有关资金、商品、服务或资产等方面的交易。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到关系密切的交易主体,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问题,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合规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关联交易可能引发的风险,并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四、管理原则1.公平性原则: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原则,交易条件应与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交易相一致。
2.合规性原则:关联交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3.透明度原则: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要充分、准确地向股东和投资者公开。
五、关联交易的程序1.交易申报:发起关联交易的一方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申报书,包括交易内容、价格、数量等详细信息。
2.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关联交易申报进行审查,并邀请独立专业机构对交易进行评估。
3.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专业机构评估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决策,决策结果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4.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需及时、准确地向股东和投资者进行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六、风险控制1.风险评估: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对关联交易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独立审计:关联交易的资金流动、交易结构等应接受独立专业机构的审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3.内部监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七、违规处理对于涉嫌违反本制度的关联交易,公司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八、评估和修订公司应定期评估本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本公司拥有多个关联方,包括股东、子公司、委托代理人和控股公司等,这些关联方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密切相关。
由于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经济利益的冲突和不公平交易的风险。
为了管理并减少这些风险,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1.2 目的本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所有关联交易都能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透明、公正和合规的商业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关联交易,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以及涉及的所有员工和管理层。
三、定义3.1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和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提供或接受贷款、合作开发项目等。
3.2 关联方关联方是指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或实体,包括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关联企业等。
四、关联交易程序4.1 事前审查在进行任何关联交易之前,相关部门需要进行事前审查,核实交易是否合法、合规,并评估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审查的内容包括交易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交易的市场价格、关联方之间的关系等。
4.2 交易公告对于特定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应该在内部公告和公开市场上进行相关公告,包括关联方的身份、交易的目的、测试相对市场价格的公正性等。
公告内容应该详尽清晰,以便股东和投资者了解交易的情况。
4.3 独立意见在关联交易进行过程中,公司应该寻求独立的意见,例如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的意见,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4 决策授权在进行关联交易之前,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决策授权程序,确保交易的决策权分配透明清晰,避免权力滥用和利益冲突。
4.5 内部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等,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五、监督和管理5.1 审计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计,核实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审计结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完整的识别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规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第二章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三)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 根据与公司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将具有第三条或者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 过去十二个月,曾经具有第三条或者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对上述关联人之关系的实质进行判断,而不仅仅是基于与关联人的
法律联系形式,应指出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
第六条关联关系的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等。
第七条关联交易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交易,包括:
1.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 提供财务资助;
4. 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5.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 债权、债务重组;
9.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
第八条有关部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遇与已确认的关联人实施关联交易的,相关部门须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领导,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容:
(一)关联人的名称、住所;
(二)具体关联交易的项目以及交易金额;
(三)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四)该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五)其他事项。
第九条公司分管领导对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的公平性进行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总经理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依照有关规定,根据相关部门的报告、协议或者合同,向董事会提供相关议案,并组织编制董事会关联交易报告。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行审查。
董事会在审查有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时,须考虑以下因素:
(一)该项关联交易的标的如属于关联人外购产品的,则必须调查公司能否自行购买或独立销售。
当公司不具备采购或销售渠道、或若自行采购或销售可能无法获得有关优惠待遇的;或若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销售可降低公司生产、采购或销售成本的,董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存在具有合理性。
但该项关联交易价格须按关联人的采购价加上分担部分合理的采购成本确定;采购成本可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等。
(二)该项关联交易的标的如属于关联人自产产品,则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关联人生产产品的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交易的成本价格,该价格不能显著高于关联人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产品的价格。
(三)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抵押和担保、管理、研究和开发、许可等项目,则公司必须取得或要求关联人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做到:
(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二)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
(三)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五)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公司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
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四章董事会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第十四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或者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基于其他理由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十五条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关联董事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围,视为有关董事作了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的披露。
第十六条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其他知情董事在该关联董事未主动提出回避时,亦有义务要求其回避。
第十七条在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董事会表决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未能达到法定表决人数时,应由出席会议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会议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议案,再交由公司股东会议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
第十八条除非关联董事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否则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第十九条下列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