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劳工法简介
秘鲁民法典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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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民法典中文版摘要:1.秘鲁民法典简介2.秘鲁民法典的主要内容3.秘鲁民法典的特点和影响正文:1.秘鲁民法典简介秘鲁民法典是一部具有权威性和全面性的法典,它对秘鲁的法律体系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秘鲁民法典的制定,旨在规范和保护公民的民事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秘鲁民法典的主要内容秘鲁民法典共分为九部分,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家庭、继承、知识产权、法律行为和公司法。
每一部分都详细规定了相应的法律条款,以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总则:包括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等基本原则和规定。
(2)物权:规定了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共有、担保物权等。
(3)合同: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4)侵权责任:明确了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和损害赔偿等内容。
(5)家庭:包括婚姻、家庭、监护、收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6)继承: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遗嘱、遗赠等方面的内容。
(7)知识产权:涉及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8)法律行为:包括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条件、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9)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等方面的法律条款。
3.秘鲁民法典的特点和影响秘鲁民法典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普遍性,适用于秘鲁国内的各类民事法律关系。
其次,秘鲁民法典注重保护公民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益。
再次,秘鲁民法典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立法理念,如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秘鲁民法典的实施,对秘鲁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规范了民事法律关系,维护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经济发展。
外国劳工工作管理制度
![外国劳工工作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46bbd99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5a.png)
一、前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技术交流日益密切。
为了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吸引外国劳工来我国工作,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外国劳工工作管理制度,以保障外国劳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外国劳工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外国劳工工作管理制度概述1. 适用范围外国劳工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作的外国公民,包括外国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等。
2. 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外国劳工实行平等对待,确保其合法权益。
(2)合法、合规原则:外国劳工在我国工作必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保障就业原则:优先保障我国公民就业,外国劳工工作不得影响我国公民就业。
(4)灵活、高效原则: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调控外国劳工数量。
三、外国劳工工作管理的主要内容1. 办理外国劳工工作许可(1)申请条件:外国公民需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良好品德。
(2)申请材料:护照、签证、学历证明、工作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3)审批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发放工作许可。
2. 外国劳工就业管理(1)就业登记:外国劳工到我国工作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
(2)劳动合同:外国劳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社会保险:外国劳工需参加我国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3. 外国劳工居留管理(1)居留许可:外国劳工在我国工作期间,需办理居留许可。
(2)居留期限:根据工作许可期限确定居留期限。
(3)居留变更:外国劳工工作期间,如需变更工作单位或延长居留期限,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4. 外国劳工离职管理(1)离职手续:外国劳工离职前,需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证明:用人单位需出具离职证明,证明外国劳工已履行合同义务。
(3)居留注销:外国劳工离职后,需办理居留注销手续。
四、外国劳工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外国劳工工作管理制度。
秘鲁早期现代化与劳动力困局——以劳工代理人制度为中心(1895—1930)
![秘鲁早期现代化与劳动力困局——以劳工代理人制度为中心(1895—1930)](https://img.taocdn.com/s3/m/6d0cf045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28.png)
经济社会史评论2021年第2期•小荷论坛*秘鲁早期现代化与劳动力困局—以劳工代理人制度为中心(1895 —1930)王迪摘要:自19世纪末起,秘鲁文官主义政府开始执掌政权并实施以初级产品出口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的现代化政策。
为摆脱桎梏经济发展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各级政府官员、外国投资者和本国商人诉诸既具有封建强迫色彩又包含自由契约精神的劳工代理人网络以招募劳工。
随着资本主义渗透的加强、小农经济的瓦解和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良性发展,劳工代理人制度褪去了奴役性特征,但未能避免陷入边缘化的困境。
秘鲁早期现代化进程中劳工代理人制度的兴衰演变,也是该国社会封建经济式微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步确立的缩影。
关键词:秘鲁早期现代化劳工代理人制度小农经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拉美国家的现代化道路及其发展问题,始终受到国际学界的较大关注。
其中,关 于秘鲁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的劳工代理人制度(sistem adeenganche),1出现了一些新①劳丁代理人(enganche)源于西班牙语动词“enganchar”,具有“钩住”的含义,可以引申为招募、征兵。
劳丁代理人制度的出现可追溯至西班牙统治时期,彼时的殖民者与地方酋长相互勾结,通过欺诈和诱拐的方式来获取印第安劳动力随着殖民统治秩序的巩固,劳T.代理人制度先后让步于委托监护制和劳役摊派制,但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丨9世纪末期.由于秘鲁文官主义政府实施以初级产品出口为导向的现代化政策,劳动力短缺成为棘手的问题.劳T.代理人制度因满足了商人群体的需要而经历了再度兴起与发展的过程参见Fernando de Trazegnies Granda,“Paradojas de la Modemizaci6n:El Contrato de Enganche”,77/£"A//S A Derecho,No.20 (1991), pp. 14-16; Carlos Contreras,Mineros y Campesinos en los Andes,Lima:Instituto de Estu-dios Peruanos, 1988, p. 63; Heraclio Bonilla,El Minero de los Andes: Una Aproximacion a Su Estudio,Lima:Institute de Estudios Peruanos, 1974, p.41; Peter F.Klaren,'The Social and 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Modernization in the Peruvian Sugar Industry, 1870-1930'', in Kenneth Duncan and Ian Rutledge,ed.,Land and Labour in Latin America: Essays on the Development o f A grarian Capitalism in the 19"1 and 20th Centuri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 p.242.113的研究成果1不过,相较于其他层面,该主题的研究依旧比较薄弱,这缘于人们对该 制度的“封建强迫性”特征形成了固冇的认知2实际上,在劳丁代理人网络的运作过 程中,内陆山区的农民并非保持一贯的抵制姿态,他们甚至主动成为招募对象以寻找 工作机会,这为我们管窥该时期的社会风貌提供了新的图景:本文拟对劳T .代理人制 度进行梳理,通过探讨其兴衰演变,以深人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秘鲁逐步确立的 历史过程。
秘鲁劳工及部份财务问题简介
![秘鲁劳工及部份财务问题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f26baea433687e21ae45a902.png)
秘鲁劳工及部份财务问题简介第一部份.秘鲁劳工法的要紧内容:一.秘鲁劳动合同和秘鲁劳工享有的权益:(一).劳工一样雇佣:1.24小时申报:秘鲁法律规定,从2020年8月1日起,雇员进入公司工作后的24小时内,公司必需通过税务电子报税网向税务局和劳动局申报。
雇员录取后的首月就要进工资簿。
新员工进公司第一天就需要写合同,然后进工资本,可是若是说好试用期,如3个月,这3个月是能够不支付任何福利的。
即CTS,有薪假,双薪,这种都不需要支付。
试用期事后再计算,可是合同上要注明具体的试用期限。
员工辞职后的2天左右也要向税务局和劳动局申报。
PDT plame(Programa de declaración telemática)是关于公司财务向秘鲁税务申报公司员工记录情形数据库。
在2021年10月开始进行申报要求,所有员工,不管职位级别高低,当职位调动时就需要向劳工部进行记录,凡是没有利用此税务、劳工部门一起制定的治理系统,或未依照时刻及时填报的、员工发生变更后没有及时更改系统的(每一个月在缴纳PDT之前要更改),劳工部将依照. 012-2021-TR的罚款制度进行处置。
原那么上没有个人身份证件的人员一概不能招收为雇员。
非秘鲁国籍的人员要有秘鲁劳工部的批准文件,才能招收为雇员。
2.试用期:所有第一次被雇佣的无期限规定的工人均有3个月的试用期,若是是技术工,该试用期能够依照两边的协议延长至6个月,若是是信任职务或领导职务,该试用期能够延长至一年。
(按:各单位要注意在合同中订有如下条款:雇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若是雇员的工作不能知足雇主的要求,雇主随时能够辞退雇员。
那么,在试用期内雇主辞退雇员就能够够不用支付辞退补偿金。
)若是员工是每3-6个月签定一次合同的,不论合同中是不是有写上试用期的条款,都能够以为第一次签定的3-6个月的合同有3个月的试用期。
可是以后再次签定的3-6个月的合同那么不能视为有试用期。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https://img.taocdn.com/s3/m/02e6577b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ea.png)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劳动条件而
颁布的法律法规。
该法令包括《劳工法令》、《雇佣(外国人)法令》、《退休基金法令》等,涵盖了劳动合同、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工作安全、退休金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劳工法令》是马来西亚最主要的劳工法律,对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根据该法令,雇主应当向员工支付合理的工资,并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同时,该法令也规定了员工应该遵守的规定,如遵守工作时间、保守商业机密等。
《雇佣(外国人)法令》则涉及到外籍劳动者的权益和规定。
该法令规定了外籍劳动者的工作许可证、签证等事宜,同时也规定了外籍劳动者的薪酬、福利和保险等问题。
此外,《退休基金法令》也是马来西亚劳工法令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法令规定了员工的养老金、职业年金等问题,为劳动者的退休生活提供了保障。
总之,马来西亚劳工法令的出台,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进,劳工法令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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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工作健康安全法-第29783号法律-中文译文
![秘鲁工作健康安全法-第29783号法律-中文译文](https://img.taocdn.com/s3/m/18bb94d4a1c7aa00b52acbe5.png)
第29783号法律工作健康与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的目的:本法的目的的是促进本国人民对工作中风险预防措施的意识。
要做到这点,雇主,国家监管的作用,工人及工会通过社会对话,确保此规章的促进,传播和执行。
第二条应用范围:此法应用于所有的经济部门和服务领域。
包括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国领土所有私营部门的劳动,工人及政府官员,武装部队,秘鲁国家警察及私营业主。
第三条最低标准:该法规定了职业风险防范的最低标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此标准下自由改善所提供的保护水平。
第二章国家工作健康与安全政策第四条国家工作健康安全政策的目的:在与雇主和工人各自组织协商时,应制定并实施定期审查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国家政策,以防止工作中的事故和对健康的损害。
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少在工作环境中可带来危险的因素。
第五条国家工作健康与安全政策行动领域:该政策应考虑到以下各方面的活动领域因为他们会影响到工人的职业安全和健康a)从设计、测试、选材、更换,安装、使用、维修等个工作环节消灭工作中带来危险的隐患。
(例如: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工具,机械设备,化学,生物或物理物质,手工操作及工作流程)b)采取措施以监督和评价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工作材料,工作时间,工作组织者和工人心理及生理适应及承受能力的过程。
c)采取培训措施,包括有必要的进一步培训,员工应有相应安全卫生水平的资格证明。
d)包括国家级别在内的所有级别的企业应具备工作团队合作交流的措施。
e)应有工人在发生意外或职业病时对其补偿及减轻伤痛造成损害的措施。
应建立全面康复,从新适应,重返社会,就业安置的全面康复体系,及临时或永久的伤残体系。
第六条国家工作健康与安全的责任:应明确全国健康与安全政策第五条所提到的工作角色和责任,给雇主,工人及其它有关机构提供安全与健康的工作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及互补性。
第七条国家工作健康安全政策的审查:国家工作健康安全政策的审查的目的在于保障工人的安全及健康,应在每隔一段时间对其相关因素进行审查,找出主要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优先确定所采取的措施并评估结果。
秘鲁-劳动关系法-中文译文
![秘鲁-劳动关系法-中文译文](https://img.taocdn.com/s3/m/bc0347f0172ded630b1cb6e5.png)
合法的集体劳动关系法则最高法令第010-2003-TR号共和国主席鉴于:由25593号法令颁布的关于集体劳动关系的法令,其中由国家宪法第28条规定的关于结社自由,集体谈判及罢工权利的条案。
根据宪法第27912号,已经修改了集体劳动关系法25993号条案的若干条例,授权执行并通过最高法院的相应法令公布。
另外需要一个唯一的包含完整的调节关于劳动关系法的文件支持。
根据秘鲁宪法第118条第八款第三条第二款560号的法令。
法令第一条:此劳动关系法由5大章,86条,36项规定及过渡性条文和总结性条文组成。
第二条:颁布的最高法令将生效于刊登在秘鲁官方日报的第二天且在不影响对应法律内容的基础上。
第三条:颁布的最高法令应由理事会主席和工作及促进就业部共同签署。
2003年9月30日于利马总统府。
ALEJANDROTOLEDO共和国总统BEATRIZMERINOLUCERO理事会主席JESÚSALV ARADOHIDALGO工作及促进就业部部长劳动关系法正文第一章应用领域第一条:此法则应用于从属于劳动制度下为私人雇主提供私人服务的雇员。
国家机关和隶属国家商业的公司员工,要遵守进行私人活动的有关制度,要在现行的唯一制度下当这些条款和限制修订法案的利益没有冲突的情况下遵守现在的修订文案所包含的内容和规则。
第二章工会自由第二条:国家承认工人有组织工会的自由,未经事先批准为研究、开发、保护和捍卫权利与利益以及改善社会,经济和它成员的道德品质。
第三条:公会成员是自由和自愿的,不能以雇佣关系命令任何一名工人加入或退出工会,以及强迫或阻止个人成为工会的一部分。
第四条:国家,雇主和双方代表应避免任何一方有任何方式强迫,损害工会利益的行为。
工会成员有组成及以任何方式介入,管理或支持工会的权利。
第五条:工会的形式可以是:a)公司形式,由不同行业,专业等员工组织起来,为同一个雇主提供服务。
b)活动形式,由两个或以上的企业的员工组成的不同行业或专业之间的同一分支的活动。
秘鲁工会应对策略
![秘鲁工会应对策略](https://img.taocdn.com/s3/m/c51d3e0af18583d049645943.png)
秘鲁工会应对策略秘鲁法律规定工会的建立:1.工会的组建:工会可以根据下列级别组建:•企业工会。
由不同专业的员工组成,他们服务同一雇主,这是在秘鲁最普遍的工会形式。
•专业工会。
由不同专业的员工组成,他们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雇主工作,并从事同一活动。
•行业公会。
由为不同的雇主工作的、从事同一职业或工种的员工组成。
•多工种工会。
由不同职业或工种的员工组成,他们从事不同的活动为不同的雇主工作,在一特定地区没有足够的最低人数来组建其他类工会的时候采用此种工会形式。
•雇主工会。
由雇主组成,适用工会的一般规定,目前在秘鲁没有雇主工会。
企业工会的成员人数最低为20人,其他工会的最低人数为100人,工会联合会应由两个或更多的同类型工会参与,工会总联合会应由两个或更多的工会联合会参与。
2.集体谈判:a) 集体劳动协议:其特点如下:•修改劳务关系方面以及个人劳务合同。
•其有效期从上一个集体劳动协议到期日起生效或从提出工资要求日起其生效,除非双方有其他协议。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双方可以商定更长的日期。
•协议到期时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商定的条款中有维持不变的条款或双方同意延长。
•在合并、转让、出售、改变经营内容和其它类似的情况下,协议至到期日终止。
•不需要劳工部通过。
b) 集体劳动协议的谈判:集体劳动协议的谈判在以下级别进行:•企业: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只有一个级别。
•专业:适用于所有从事同一经济活动或其部分的员工。
•行会:适用于不同企业从事同一工种或专业的员工。
•在没有任何上述级别集体劳动协议的情况下,各方商定谈判级别,所有谈判级别的改变都取决于谈判双方商定的结果。
在同时存在不同级别的一个以上的集体劳动协议的情况下,应融合在一起来确定其内容。
c) 谈判机制:一旦提出了工会要求集体劳工协定的谈判,将不拘形式地,在由双方商定的期限和时机举行,直接谈判失败,双方可要求劳工部启动调解程序,该程序也可以由个人或私人机构进行,调解不成功,工会可以选择罢工或与雇主商定诉诸仲裁,仲裁可以由一个人、一个仲裁庭、一个代表机构、劳工部或双方商定的任何形式进行,仲裁应完整的采纳一方的最终建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软化极端立场,但不能够中和提议或采用与提以不同的解决方式。
秘鲁民法典中文版
![秘鲁民法典中文版](https://img.taocdn.com/s3/m/26567d9e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cb.png)
秘鲁民法典中文版秘鲁民法典,全名为秘鲁民法典(Código Civil del Perú),是秘鲁民法的主要法典,于1984年颁布实施。
该法典总共有五編,包括总则、物权、人身权、家庭和继承等相关内容。
下面将就秘鲁民法典中一些相关参考内容进行介绍。
一、总则秘鲁民法典的总则部分,主要阐述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其中第1条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平等原则,即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
第3条规定了法律效力的原则,即法律必须被合法地批准并公布后才能够产生效力。
第6条规定了自由原则,即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自由地从事合法的事务活动。
二、物权物权部分主要规定了秘鲁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事项的规定。
其中第896条至第907条规定了不动产的取得和转让的程序和权限。
第920条规定了动产的取得、转让和消失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对于保护不动产和动产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人身权人身权部分主要规定了秘鲁民法典中关于个人权利的规定。
其中第1221条规定了个人姓名的保护和使用规定,保护了个人姓名的合法权益。
第1223条规定了隐私权的保护,规定了他人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原则。
此外,该部分还规定了个人荣誉、声誉和自由的保护,对于保护个人的人格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四、家庭家庭部分主要规定了秘鲁民法典中关于家庭法律关系和家庭成员权利义务的规定。
其中第233条规定了夫妻、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原则。
第269条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和相关限制。
此外,该部分还规定了收养的程序和效力。
五、继承继承部分主要规定了秘鲁民法典中关于财产继承的规定。
其中第815条规定了继承的起源,规定了继承权的先来先得原则。
第952条规定了继承的效力,规定了继承的合法性和相关限制。
此外,该部分还规定了遗嘱的效力和相关限制。
以上所列的内容只是秘鲁民法典中的一部分,总结了该法典中的几个重要章节。
秘鲁民法典以其明确的规定和完善的制度,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个人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墨西哥劳工法
![墨西哥劳工法](https://img.taocdn.com/s3/m/e6355f15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24.png)
墨西哥劳工法(最新版)目录1.墨西哥劳工法的概述2.墨西哥劳工法的主要内容3.墨西哥劳工法的实施与影响4.我国与墨西哥劳工法的比较正文墨西哥劳工法是指在墨西哥境内实施的一系列有关劳动力管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墨西哥劳工法旨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墨西哥劳工法的概述、主要内容、实施与影响以及我国与墨西哥劳工法的比较等方面进行介绍。
墨西哥劳工法的概述:墨西哥劳工法包括了国家劳工法、联邦劳工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最低工资、工时、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等。
同时,墨西哥劳工法还规定了雇主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培训等。
墨西哥劳工法的主要内容:墨西哥劳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最低工资:墨西哥劳工法规定,雇主应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
2.工时:墨西哥劳工法规定,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3.休假:墨西哥劳工法规定,劳动者每年享有至少 6 天的带薪休假。
4.劳动安全与卫生:墨西哥劳工法规定,雇主应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卫生条件。
5.社会保险:墨西哥劳工法规定,雇主应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墨西哥劳工法的实施与影响:墨西哥劳工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雇主为降低成本,存在违反劳工法的现象。
墨西哥政府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反劳工法行为的惩处。
我国与墨西哥劳工法的比较:与我国相比,墨西哥劳工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更为严格。
例如,墨西哥劳工法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求雇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而在我国,虽然也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但在执行力度上仍有待加强。
此外,墨西哥劳工法对工时、休假等方面的规定也较为详细,而我国则相对较为简化。
秘鲁劳工法简介
![秘鲁劳工法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455f7117daef5ef7bb0d3c35.png)
秘鲁劳工法简介一、员工招聘和辞退:招聘秘鲁本地员工的合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期限的合同,比如一个月,三个月,半年或一年,可以延期,但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三年,三年后自动转为永久合同。
另外如果在合同到期前未能及时延期,过期则视为永久合同。
这种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签订,并在签订合同15日之内提交劳动部备案。
在这种合同方式下如果提前辞退员工,则业主要提供辞退补偿金,补偿金额以合同所差的月份计算,差一个月补偿1.5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
比如一个半年期合同,雇用两个月后将员工辞退,合同期限还差四个月,这种情况下要补偿6个月工资。
另一种方式是永久合同,无须签订书面合同,只须在工资册登记即可。
如果雇主无理辞退员工,也需要向其提供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的补偿金额是以员工工资工龄数计算,每工作一年可享受1.5个月赔偿,但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工资。
二、休假规定:职工从工作之日算起达到一个休假记录时,可享受30个自然工作日的带资休假。
休假记录是这样规定的:1、如果每周工作六天,实际工作天数满260天算达到一个休假记录,大约折合43周;2、如果每周工作五天,实际工作天数满210天算达到一个休假记录,大约折合42周。
实际工作天数包括:-工作满4小时的正常工作日;-节假日工作天数(工作一小时也算一天);-一天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也算一个实际工作日;-病假、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休息天数,但每年不能超过60天;-产前、产后假;-工会领导假;-法律、个体协议、集体协议规定或业主自行决定的休息日;-上一年度的休假,也就是说,休假期算下一年度的实际工作天数;-合法罢工天数。
职工通过书面申请,业主可批准分次休假,但每次休假天数不能低于七天。
职工可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申请将两年的假期集中在一起休,但条件是第一年的假期必须至少已经休过7天,否则对于第一年的假期业主要支付三份工资:一份是休假月份按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休假工资,一份是职工在休假期工作应该发给的工资,一份是业主对职工未休假的补偿(是对业主的一种惩罚),这第三份工资无需缴纳任何税费和保险。
秘鲁工人劳动合同-中西文-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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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ATO DE TRABAJOConste por el presente documento el CONTRATO DE TRABAJO SUJETO MODALIDAD DE TEMPORADA, que se suscribe por triplicado con igual tenor y valor, que celebran al amparo del Art. 67º de la Ley de Productividad y Competitividad Laboral aprobado por Decreto Supremo Nº003-97-TR, y normas complementarias, que celebran de una parte , con R.U.C. Nºy domicilio real en Calle Espintana MZ LL LT 11 A.H. Los Maderos, debidamente representada por el señor , con D.N.I./C.E. Nº, a quien en adelante se le denominaráEL EMPLEADOR, y de la otra parte , con D.N.I. Nºdomiciliado en, a quien en adelante se le denominaráEL TRABAJADOR, en los términos y condiciones siguientes:PRIMERO.-EL EMPLEADOR es una empresa que se encuentra constituida bajo la forma societaria de Sociedad Anónima Cerrada y que dentro de su objeto social se encuentra el realizar actividades de Extracción y Producción Forestal y que ha sido debidamente autorizada por las instancias competente, dicha actividad la realiza en la temporada contenida entre los meses de y . , el fin de la misma es determinado por el inicio de la temporada de lluvia.SEGUNDO.-LA EMPRESA, ha sido contratada por terceros para las labores de extracción forestal para lo cual requiere de la contratación de personal para este fin.TERCERO.-Por el presente documento EL EMPLEADOR contrata bajo la modalidad de temporada, los servicios de EL TRABAJADOR para que desarrolle la función como , debiendo someterse al cumplimiento estricto de la labor, para la cual ha sido contratado, bajo las directivas de sus jefes o instructores, y las que se impartan por necesidades del servicio en ejercicio de las facultades de administración y dirección de la empresa, de conformidad con el artículo 9ºdel Texto Único Ordenado de la Ley de Productividad y Competitividad Laboral, aprobado por Decreto Supremo Nº 003-97-TR.CUARTO.-El plazo para el presente contrato es de meses, plazo que comenzará a regir a partir del de . 201X y culminara el de 201X , asimismo se podrá poner fin a la relación laboral si durante este tiempo se inician las temporadas de lluvias las cuales interrumpen las labores de campo para la cual ha sido contratado EL TRABAJADOR.QUINTO.-En contraprestación a los servicios de EL TRABAJADOR, EL EMPLEADOR se obliga a pagar una remuneración mensual de S/. ( 00/100 NUEVOS SOLES). Igualmente se obliga a facilitar al trabajador los materiales necesarios para que desarrolle sus actividades, y a otorgarle los beneficios que por ley, pacto o costumbre tuvieran los trabajadores del centro de trabajo contratados en la modalidad de temporada.SEXTO.-EL TRABAJADOR se compromete a realizar el horario de trabajo que se señale de acuerdo a las conveniencias o necesidades de la labor a realizar, dentro de la jornada legal. Esta labor debe ser cumplida por EL TRABAJADOR en el turno de trabajo que se le señale.SEPTIMO.-ELTRABAJADOR cumplirá con las normas contenidas en el Reglamento Interno de trabajo de la Empresa, así como las de Reglamento de Seguridad e Higiene Ocupacional, y las órdenes que imparta EL EMPLEADOR en ejercicio de las facultades conferidas en el artículo 9 ° del TUO del D. Leg. N° 728, Ley de Productividad y Competitividad Laboral, aprobado mediante el D.S. N° 003 –97 – TR (27.03.97)OCTAVO.-En caso de terminación de los trabajos para los cuales ha sido específicamente contratado, o en caso de paralización y/o reprogramación de los servicios, cesara automáticamente todo vínculo entre EL EMPLEADOR y EL TRABAJADOR, sin que sea necesario comunicación por escrito, abonándose a este ultimo todo los derechos que por ley le puedan corresponder hasta el momento del cese. Sin perjuicio de lo estipulado en la presente clausula, el plazo del presente contrato podrá ser ampliado de acuerdo a las necesidades de EL EMPLEADOR, bastando para ello una simple notificación por escrito con aceptación de EL TRABAJADOR.NOVENO.-LA EMPRESA, se obliga a inscribir a EL TRABAJADOR en el Libro de Planillas de Remuneraciones, asícomo poner a conocimiento de la Autoridad Administrativa de Trabajo el presente contrato, para su conocimiento y registro, en cumplimiento de lo dispuesto por artículo 73º del Texto Único ordenado del Decreto Legislativo Nº 728, D.S. Nº 003-97-TR. dentro de los quince días naturales siguientes a su celebración. No obstante el plazo de vigencia en la cláusula cuarta de mutuo acuerdo podrán en cualquier momento resolver el presente contrato. La resolución del contrato con arreglo a lo previsto en la presente cláusula no dará lugar el pago de la indemnización de ninguna clase de favor de EL TRABAJADOR.DECIMO.-En todo lo no previsto por el presente contrato, se estará a las disposiciones laborales que regulan los contratos de trabajo, contenidos en el Texto Único Ordenado del Decreto Legislativo Nº 728 aprobado por el Decreto Supremo Nº 003-97-TR, Ley de Productividad y Competitividad Laboral.DECIMO PRIMERO.-Las partes contratantes renuncian expresamente al fuero judicial de sus domicilios y se someten a la jurisdicción de los jueces de la localidad de Yurimaguas, Prov. de Alto Amazonas Dpto. Loreto para resolver cualquier controversia que el cumplimiento del presente contrato pudiera originar.Firmado en Yurimaguas a los día del mes de de 201XXXXXXXXXXXXXGerente General EL TRABAJADORXXXXXXXXX S.A.C.EL EMPLEADOR劳工合同特此说明此临时性的工人劳动合同以一式三份的形式各包含相同的内容和价值。
揭秘:清末10万华工在秘鲁的悲惨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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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清末10万华工在秘鲁的悲惨人生导读:1849年春天,一些洋人来到广东、福建,用种种诱人条件招募华工去秘鲁干活。
对许多不愿应募的中国人,人贩子们则采取了绑架手段。
他们甚至还绑架了一名中国总督的儿子。
清末华工秘鲁人贩子把这些中国人或绑或骗到手之后,弄到澳门看管起来。
这时,这些中国人已经不叫劳工,而被叫作“猪仔”。
等到凑够人数,他们被用烙铁在耳后打上“c”形印记,然后被驱赶走进货船的底舱,开始长达4个月的航程。
船舱内热臭难耐,瘟疫流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华工死亡。
也有许多华工因为身体不适或试图反抗,被抛进大海。
1870年10月,秘鲁人贩子租用的一艘货船发生暴动,中国劳工杀死船长和8名水手,夺船返回中国。
回到中国后,部分劳工得以逃脱,16名劳工却被中国地方官砍了头。
据统计,从1849年开始苦力贸易到1874年结束苦力贸易,25年间,共有10万名华工被卖到秘鲁。
在秘鲁,他们被卖给资本家或种植园主,到铁路、矿山、鸟粪场或种植园,开始进行极其艰苦的劳动。
在种植园,他们每天早晨4点半钟就被监工持枪押着下地劳动,天黑了才能收工,夜里则被锁进“寮棚”不许出入。
如果他们试图逃跑,种植园主就会命令黑人和士兵把他们捉回来,施以残酷的鞭打,然后再给他们戴上脚镣,并继续干活。
为此,中国劳工开始了不间断的反抗甚至起义。
其中的一次起义发生在卡纳德种植园,500多名中国苦力抢夺了种植园主和打手们的枪支、长矛,杀死了种植园主。
之后,他们夺得50匹骏马组成骑兵队,开始向其他种植园进攻,起义劳工很快增加到了1200名。
不幸的是,起义被秘鲁警察和军队镇压,600多名中国劳工被杀。
一些华工终于干满契约所规定的8年,获得自由人的身份,使得他们有了把同胞们的苦难写出呈文,以寻求中国政府保护的可能。
按照后来清政府与秘鲁缔结的条约,在秘鲁的华工可以选择回国。
但由于对清王朝的绝望,只有区区几十名华工乘船回国,10万名华工基本上留在了秘鲁。
幸存下来的中国劳工们渐渐地解除了契约,成为自由民,娶当地黑人、印地安人等女人为妻,开始落地生根。
墨西哥劳工法
![墨西哥劳工法](https://img.taocdn.com/s3/m/44db8a6a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9a.png)
墨西哥劳工法1. 引言墨西哥劳工法是指在墨西哥境内适用的关于劳动力市场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确保墨西哥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合理的工资待遇。
本文将对墨西哥劳工法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介绍。
2. 劳动关系墨西哥劳工法规定了雇佣关系中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墨西哥劳工法,雇主有责任向雇员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并支付合理的薪酬。
同时,雇主还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以提高雇员的技能水平。
另一方面,根据墨西哥劳工法,雇员有权利要求公平待遇、合理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他们还享有组织自由和参与集体谈判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3. 工时与休假根据墨西哥劳工法,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应按照加班法规进行补偿。
墨西哥劳工法还规定了员工休假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连续一年的工作后有权享受至少6天的带薪年假。
此外,员工还享有带薪病假和其他特殊假期(如婚假、产假等)。
4. 工资和福利墨西哥劳工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求雇主按时支付员工的薪酬。
根据该法律,雇主还有责任提供社会保险、退休金和其他相关福利。
此外,墨西哥劳工法还规定了对临时员工和季节性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措施,以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待遇和福利。
5. 劳动争议解决墨西哥劳工法为劳动者提供了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如果出现与雇主之间的纠纷,劳动者可以通过集体谈判、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此外,墨西哥还设立了劳动部门和劳工法庭,专门负责处理劳动纠纷。
6. 劳动合同根据墨西哥劳工法,雇主和雇员之间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薪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7. 劳动检查和处罚墨西哥劳工法规定了政府部门对雇主进行劳动检查的权限。
如果发现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保护受影响的劳动者权益。
墨西哥劳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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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劳工法
墨西哥劳工法是指墨西哥的劳动法律体系,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
墨西哥的劳工法包括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涵盖了劳动合同、劳动时间、薪酬、休假、工会组织、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墨西哥劳工法,雇主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合法合同,并遵守合同中的约定。
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休假等内容,并且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墨西哥劳工法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每天工
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超过工时的劳动需要支付加班费。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雇主必须支付劳动者至少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墨西哥劳工法也保障了劳动者的休假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每年劳动者应享有至少6天的有薪年假,并且可以根据工龄的增加而逐渐增加年假的天数。
此外,劳动者还有权享受带薪病假和产假。
墨西哥劳工法还保护劳动者的工会组织权利。
劳工法规定,劳动者有权自由加入工会,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与雇主进行谈判,达成劳动合同等事宜。
此外,墨西哥劳工法还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制度。
根据该制度,雇主必须购买工伤保险,以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权益。
总之,墨西哥劳工法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提供公平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劳动条件。
这些法律和法规的存在和执行,为墨西哥的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和福利。
墨西哥劳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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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劳工法(最新版)目录1.墨西哥劳工法的概述2.墨西哥劳工法的主要内容3.墨西哥劳工法的实施与影响正文墨西哥劳工法是指在墨西哥境内实施的一系列关于劳动力和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墨西哥是拉丁美洲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庞大的劳动力资源,因此,墨西哥劳工法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墨西哥劳工法的概述墨西哥劳工法包括联邦劳工法、州劳工法和市劳工法等。
联邦劳工法是墨西哥劳工法的主要法律依据,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涉及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福利保障、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
州和市的劳工法则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墨西哥劳工法的主要内容1.劳动合同:墨西哥劳工法规定,雇主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
同时,劳动合同应当符合联邦、州和市劳工法的规定。
2.工作时间:墨西哥劳工法规定,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 8 小时,每周 48 小时。
加班时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且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
3.工资待遇:墨西哥劳工法规定,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此外,工资应当以墨西哥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4.福利保障:墨西哥劳工法规定,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
同时,雇主还应当为女职工提供产假和哺乳假等特殊福利。
5.劳动争议处理:墨西哥劳工法规定,劳动者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三、墨西哥劳工法的实施与影响墨西哥劳工法的实施,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雇主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存在违反劳工法的现象,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时间过长、工资待遇低于最低标准等。
对此,墨西哥政府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以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墨西哥劳工法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墨西哥劳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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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劳工法墨西哥劳工法是指墨西哥政府制定和实施的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并确保他们在工作场所获得公平和平等的待遇。
墨西哥劳工法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和福利、工时和休假、工伤和职业病、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合理关系,以及保护弱势劳动者的权益。
首先,墨西哥劳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规范。
根据该法律,雇佣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工作职责、薪资和福利、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内容。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助于确保雇佣关系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其次,墨西哥劳工法规定了工资和福利的最低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必须按时支付工资,并确保工资达到一定的最低标准。
此外,墨西哥劳工法还规定了其他福利措施,如医疗保险、退休金、生育假等,以确保劳动者的福利得到保障。
墨西哥劳工法还设置了工时和休假的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周48小时,且必须有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
此外,劳动者还有权享受带薪年假、病假和其他合法休假。
墨西哥劳工法还关注保护劳工的安全与健康。
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采取措施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
劳工法规定了企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政策,以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最后,墨西哥劳工法还提供了解决劳动争议的机制。
劳动者有权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
劳工法设立了劳动法院和仲裁机构,即劳动争议解决委员会,以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
墨西哥劳工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公平的重要法律框架。
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墨西哥劳动者的福利水平,保障他们的权益,同时也为墨西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墨西哥政府应继续加强对劳工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以确保劳动者能够充分享受其权益所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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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劳工法简介
一、员工招聘和辞退:
招聘秘鲁本地员工的合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期限的合同,比如一个月,三个月,半年或一年,可以延期,但合同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三年,三年后自动转为永久合同。
另外如果在合同到期前未能及时延期,过期则视为永久合同。
这种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签订,并在签订合同15日之内提交劳动部备案。
在这种合同方式下如果提前辞退员工,则业主要提供辞退补偿金,补偿金额以合同所差的月份计算,差一个月补偿1.5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
比如一个半年期合同,雇用两个月后将员工辞退,合同期限还差四个月,这种情况下要补偿6个月工资。
另一种方式是永久合同,无须签订书面合同,只须在工资册登记即可。
如果雇主无理辞退员工,也需要向其提供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的补偿金额是以员工工资工龄数计算,每工作一年可享受1.5个月赔偿,但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工资。
二、休假规定:
职工从工作之日算起达到一个休假记录时,可享受30个自然工作日的带资休假。
休假记录是这样规定的:
1、如果每周工作六天,实际工作天数满260天算达到一个休假记录,大约折合43周;
2、如果每周工作五天,实际工作天数满210天算达到一个休假记录,大约折合42周。
实际工作天数包括:-工作满4小时的正常工作日;
-节假日工作天数(工作一小时也算一天);
-一天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也算一个实际工作日;
-病假、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休息天数,但每年不能超过60天;
-产前、产后假;
-工会领导假;
-法律、个体协议、集体协议规定或业主自行决定的休息日;
-上一年度的休假,也就是说,休假期算下一年度的实际工作天数;
-合法罢工天数。
职工通过书面申请,业主可批准分次休假,但每次休假天数不能低于七天。
职工可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申请将两年的假期集中在一起休,但条件是第一年的假期必须至少已经休过7天,否则对于第一年的假期业主要支付三份工资:一份是休假月份按法律规定应该享受的休假工资,一份是职工在休假期工作应该发给的工资,一份是业主对职工未休假的补偿(是对业主的一种惩罚),这第三份工资无需缴纳任何税费和保险。
支付这三份工资后第一年的假期自动取消。
也就是说,要密切防止职工出现累计两个假期的问题,即使职工未提出休假,业主也应该勒令其在适当的时候休假,否则他相应的权利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
三、职工福利:
1、双薪:职工7月份和12月份享受双薪待遇。
2、服务时间补偿金:职工每年可以得到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服务时间补偿金,雇主每半年存入一次,每次存入半个月工资,该项补偿金职工平时只能取出50%,另外50%在结束劳工关系后凭雇主签发的离职证明到银行领取。
四、与工资有关的税费:
1、医疗保险:由雇主承担,相当于工资总额的9%,每月与税款一起上缴给税务局。
职工及其家属因此可以享受免费医疗。
2、养老保险:由职工承担,企业代扣代缴,秘鲁有两种养老保险体系,一种是国有养老保险,费率为13%,与每月的税款一起上缴给税务局,另一种是私有养老保险体系,费率为11%左右,秘鲁目前有四个提供这种服务的保险公司,西班牙语简写AFP,各公司费率略有不同,但基本上在11%左右。
该项保险直接上缴给各保险公司。
职工可自由选择任何一种保险体系和保险公司。
3、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为7个纳税单位(年度合计),2011年每个纳税单位为3600索尔,实施累进税制,超过7个纳税单位但低于27个纳税单位的部分缴纳15%的所得税,超过27个纳税单位但低于54个
纳税单位的部分缴纳21%的所得税,超过54个纳税单位的部分缴纳27%的所得税。
该项税款也由企业代扣代缴。
五、特殊劳工法:以上普遍劳工政策,但针对微小企业还有一个特殊的劳工政策,简介如下:
2003年7月3日国会颁布了第28015号微型企业劳工法,对微型企业雇工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同年9月12日颁布了法律的实施细则。
微型企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两年内平均用工人数不超过10人;
2、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50个纳税单位,即48万索尔。
微型企业享受一系列市政、劳工方面的优惠政策,劳工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每年的休假时间为15天;
2、职工被无理辞退时每个工龄补偿15天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80天工资),而正常法律每年补偿1.5个月工资。
3、不享受国庆和圣诞双薪,业主愿意的话也可以给;
4、不享受CTS,业主愿意的话可以给。
5、微型企业办理任何劳工部手续,可以享受70%的减免。
比如登记中方人员合同的正常收费为160索尔,微型企业只需要缴纳48索尔。
其他方面比如工作时间、周日和节假日休息权利以及医疗保险权与其他企业相同。
当然业主与劳工也可以签署优于上述条件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