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备案与核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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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下面我将从定义、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二、核准和备案的区别1.核准:核准是指投资主体在进行具体投资项目前,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投资申请,并经过审查和批准后获得核准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投资行为。

核准主要是为了对投资项目进行预审,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2.备案:备案是指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后,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报,提供项目资料和有关信息,并登记备案,以备监督和管理。

备案主要是为了监督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判断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内容1.投资项目的范围和分类:明确投资项目的范围和分类,对于不同范围和分类的项目,可以采取不同的核准和备案程序。

2.投资项目核准的程序和要求:规定投资项目核准的具体流程、审查标准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等,确保核准程序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3.投资项目备案的程序和要求:规定投资项目备案的具体流程、备案要求和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备案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包括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进展和解决项目问题等。

4.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限制:明确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时间要求,规定政府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决策,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5.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在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监督管理职能。

6.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核准和备案、提供虚假信息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资主体,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

四、其他补充1.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要求政府部门在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过程中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的区别一、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区别:审批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核心应该是“审”,但缺乏了审什么?怎么审?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批这些公开、透明的内容。

核准制是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体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

因此新政策对如何备案、核准列出了详细的标准和程序。

新政策明确了,国家和地方都要按照一系列的条件来核准或备案,如,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建汽车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等。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行核准制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是:(1)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备案制与核准制程序

备案制与核准制程序

备案制与核准制程序比较
备案制与核准制程序
一、备案制
1.备案制的程序
1.1 备案申请
企业编制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当地发展改革部门。

1.2 专家评审
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1.3 项目报备
专家评审通过后,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将项目备案材料报送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1.4 备案证明颁发
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对备案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项目备案证。

二. 核准制
2.核准制的程序
2.1 项目申请
企业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提交至发展改革部门。

2.2 核准审查
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审查,并出具核准文件。

2.3 项目实施
企业根据核准文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4 竣工验收
项目建成后,企业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申请表。

2.5 审核与批复
发展改革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对验收申请表进行批复。

总结:备案制与核准制是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时需要遵循的两种不同程序。

备案制注重事后监管,核准制注重事前审查。

企业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程序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完整版)核准、备案、审批区别

(完整版)核准、备案、审批区别

(完整版)核准、备案、审批区别投资项目核准制:核准制是指对企业投资建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不再由政府进行审批。

政府只是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但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范围和权限,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作出规定。

投资项目备案制:备案制是指企业投资建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金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

其后,企业即可自行组织建设。

企业报送备案的项目,除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之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

投资项目审批制:主要针对申请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各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用于基本建设的其它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实行审批制。

政府投资建设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

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1、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2、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4、产业发展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各级行政、政法等政权建设项目;6、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或国债投资配套的项目;7、党委、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一)审批制1、审批范围。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2、投资内容。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

各级发改部门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

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办理核准、备案手续,要求政府补助、贴息的,企业直接向投资主管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核准制企业投资属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凡属于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在一般情况下,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四)三者的区别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及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及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审批、核准、备案,其实是政府行政许可的三种制度(出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中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表述就只有这三种,其他字眼的行政许可制度出处没有进一步查询,例如注册、登记等),即称为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也就是说政府允不允许你投资这个项目,以及通过什么形式对你进行核查允许的一种制度。

三种行政许可制度存在一定的区别:一、适用对象上的区别(1)审批制:企业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2)核准制: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ps:国家出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规定哪类项目需要进行核准制许可,一般各个省也会出具更为细化的核准目录,例如《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目录也会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更新)(3)备案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二、审查内容上的区别(1)审批制:审查很详细,审查速度慢,包括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等的审批工作(2)核准制: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审查。

(ps1:国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对核准制审查的内容作出规定,各省也会出台相应的细化办法,例如《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其中说明项目核准机关审查项目主要有: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3、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4、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生产力布局的要求;5、是否符合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6、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7、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9、是否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备案制: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

例如《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备案机关对申报备案项目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核查: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和行业准入标准;2、是否符合即期宏观调控政策;3、是否符合应予备案的项目范围。

审批、核准和备案区别

审批、核准和备案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第一篇: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区别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区别

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的区别一、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区别:审批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核心应该是“审”,但缺乏了审什么?怎么审?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批这些公开、透明的内容。

核准制是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体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

因此新政策对如何备案、核准列出了详细的标准和程序。

新政策明确了,国家和地方都要按照一系列的条件来核准或备案,如,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建汽车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等。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行核准制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是:(1)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的区别一、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区别:审批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核心应该是“审”,但缺乏了审什么?怎么审?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批这些公开、透明的内容。

核准制是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体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

因此新政策对如何备案、核准列出了详细的标准和程序。

新政策明确了,国家和地方都要按照一系列的条件来核准或备案,如,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建汽车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等。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行核准制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是:(1)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工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分〔一〕工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工程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工程和限制类工程实行核准制,其他工程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分: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工程;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限制类工程。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治理者角度,又从投资全部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工程;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治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工程,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消灭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工程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展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争论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工程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工程,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依据属地分级治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把握投资信息。

需要留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工程名目》〔2023 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工程。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工程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 12 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 18 项。

省发改委依据《打算》要求,争论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 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工程,依据工程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乐观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便利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建设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建设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建设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这三个管理方式有什么区别?具体项目该如何选择管理方式?本文将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为大家详细梳理介绍。

一、管理范围不同1.审批制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2号)有关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2.核准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有关规定,企业投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3.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除实行核准制的以外,实行备案制管理。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审核要点不同1.审批制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1)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3)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2.核准制核准类项目重点审核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核准、备案、审批区别

核准、备案、审批区别

核准、备案、审批区别1.投资项目核准制: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2.投资项目备案制:凡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3.投资项目审批制:1、审批范围。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

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

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4.三者的区别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第三,程序环节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企业投资项目分为三类,分别是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

政府不再对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则改为备案制。

这三种管理办法有着不同的政策界限和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

而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

审核内容也有所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从社会管理者和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而核准制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

审批制的审核程序一般要经过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一个环节。

备案制则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批类项目需要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冀政[2003]19号)和《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进行审批。

而核准类项目和备案类项目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

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时,需要注意依法办理各项手续,保障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

审批范围:本条规定适用于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

审批、核准和备案区别

审批、核准和备案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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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与审批制有什么区别?(1)
一、核准制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就现行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提出修订建议,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建议明确把高污染、高排放和资源消耗大、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纳入核准目录范围。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附件,是实施项目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文件。

目前,我国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制度,实行核准制的范围就是由核准目录来规定。

现行核准目录涵盖企业投资项目的范围不到20%,也就是说80%的项目是实行备案管理。

从调控角度讲,制定这个目录的初衷,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核准目录已经实施3年多,需要视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调整。

另外,近期还准备围绕资本金的范围、比例等问题,调整现行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

二、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
1、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核准项目的范围,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限定,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

《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核准范围。

2、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3、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行核准制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4、政府管理的角度改变。

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查。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划分为6个阶段,其中:第四阶段的工程设计阶段与供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同时进行。

审批时限共需62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选址阶段(10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审批事项:核发《选址意见书》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

规划选址涉及菜地的,由市城乡规划局征求蔬菜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文物保护的,由市城乡规划局征求市文化局(文物管理局)意见。

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10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
并联审批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10个工作日)、土地预审(6个工作日)、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上述部门同时开展相关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后,报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若涉及水土保持,由市环保局召集水土办联审。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涉及征用林地的,应报市林业局审批。

市发改委在土地预审后3日内完成项目立项。

上述工作完成后,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上报市政府审批,此项工作不计入时限。

符合勘察设计招投标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后,进入招标程序,由市建设局监督实施。

(评标专家从市建设局勘察设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第三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3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3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总平审查及用地规划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四阶段(一):工程设计阶段(18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城乡规划局(方案)、市建设局(初步设计)
并联审批事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10个工作日)、大型及高层项目扩初联审(6个工作日),同时进行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7个工作日)及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11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同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管线会审。

一般工程项目施工图在方案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直接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市建设局备案。

大型及高层项目设计方案审批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组织联审,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环保局、市交巡警支队、市建设局、市园林局等单位参加。

涉及大型及高层建筑项目需进行扩初联审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等单位参加。

具有防雷装置的建设项目由气象部门委托建设部门,在建设审批时对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一并予以审核,并将相关防雷部分建审资料及审核结果送气象部门备案。

气象部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及时纠正。

施工图审查由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负责,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市建设局备案。

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建设局、市电业局、市电信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煤气公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广电信息网络中心、市温泉公司等单位参加。

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第四阶段(二):供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与第四阶段(一)并联进行](13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
审批事项:供地(8个工作日)、拆迁摸底产权冻结(3个工作日)、拆迁许可(3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出让(2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方案图后,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国土资源局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供地手续;市房地产管理局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拆迁摸底产权冻结通知书,在项目单位办妥供地手续后,核发《拆迁许可证》(3个工作日);拆迁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2个工作日)。

第五阶段:工程规划许可阶段(8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人防办、市城乡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审批事项:人防设计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消防审核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人防办、市城乡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市人防办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人防审批,并告知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审查,在收到市人防办人防审批意见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消防支队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审核。

第六阶段:施工许可阶段(3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建设局
审批事项: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安全措施及档案报备,施工许可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完成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安全措施及档案报备审查,并现场踏勘核发《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凡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选址及立项、土地发证、管线配套等建审过程中所应办理的手续,一律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在土地招标前或建设单位中标后全权负责代办。

2、上述流程和时限,是指进入正常审批程序的时间,不包括技术专业性咨询及评审工作时间、国家和省级部门审批时间、政府审批土地时间、缴费时间及征地拆迁所用时间。

所有技术专业性咨询及评审工作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自行完成,该段时间不计算在本流程时限内。

4、建设项目公示及听证时间不计算在本流程时限内。

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规范工作,强化“一把手工程”意识,进行专项部署,落实具体措施,分解细化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参考)
五、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流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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