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
关于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
关于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第一篇:关于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关于收取工会经费的通知各项目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的规定,公司工会有依法向承接工程的项目部及其职工收取工会经费的权利,各项目部及其所有职工有缴纳工会经费的义务,公司工会决定:凡新公司成立以来承接的工程项目,一律按工程总造价的2‰收取工会经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
对于不愿加入工会的项目部或职工,工会将按规定收取工会组织准备金。
二O一二年七月一日第二篇:经费收取申请书经费使用说明书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团的发展,本社团2012年上学期对成员收取每人5元的经费。
一、经费收取:暂由(副队长)黄伟红负责收齐二、经费保管:由(队长)李军华暂带保管,选出财务管理人员后由财务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三、经费使用:1、2、3、4、5、用于表演时购买道具、租服装、化妆品。
用于购买部分奖品,奖励训练积极分子。
用于内部举办的活动;如:大食会、联谊等。
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用于内部训练用具;如:电池、小丑服等。
四、经费说明:每笔经费的支出都必须以单据或证明书为证,每笔经费的使用与成员们汇报;每月或每学期总结经费使用情况与剩余状况。
社团部综艺队2012-5-1第三篇:工会经费代收通知关于做好代征工会经费(筹备金)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按照津政办函[2013]59号文件精神,自明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一律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
为做好前期准备,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代征工会经费的方式方法:1、地税部门负责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代征、统计,为工会提供缴费信息,协助工会催报催缴。
工会会费收缴管理制度
工会会费收缴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费收缴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会费收缴范围(一)工会会员的会费;(二)工会非会员的会费;(三)工会开展活动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会费收缴标准(一)工会会员的会费按照会员月平均工资的0.5%收取,最低不少于20元/月。
会费标准可根据工会实际情况和会员意愿适时调整,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执行。
(二)工会非会员的会费按照工会会员会费的50%收取。
(三)工会开展活动的收入包括活动门票收入、赞助收入等,具体标准由工会委员会根据活动性质和规模制定。
(四)其他合法收入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会费收缴程序(一)工会会员加入工会时,应一次性缴纳当年度会费。
工会应在收到会费后及时出具收据。
(二)工会会员的会费由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收缴,每月工资发放时一并收取。
(三)工会非会员的会费由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收缴,按照非会员名单和会费标准收取。
(四)工会开展活动的收入由活动组织单位负责收缴,并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
(五)其他合法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工会组织负责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第六条会费使用和管理(一)会费主要用于工会开展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工会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
(二)会费使用应遵循民主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三)会费使用过程中,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设立独立账户,实行会计核算和审计监督。
(四)会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第七条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监督(一)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二)上级工会应定期对下级工会的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三)工会委员会成员、财务工作人员等涉及会费收缴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侵占、挪用会费。
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
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为了规范基层单位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及使用,根据上级工会要求,依照《工会法》、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及《关于在全局工会开展会计基础达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重申工会会费收缴及使用办法,请各基层工会遵照执行。
一、会费交纳对象及收缴标准“凡是工会会员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会费。
加入工会组织的.会员按照本月标准工资的xx%向所在单位工会交纳会费,没有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交纳会费。
”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工资收入,其标准是: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作为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的,不计算交纳会费。
各基层单位工会根据工资标准计算会员月度应缴会费标准,可按季度进行收缴。
二、基层会员费使用办法基层单位工会收缴的会员费原则上由基层单位直接使用,可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文艺、体育活动的各项费用。
不可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招待就餐等与工会会员活动无关项目。
三、会费的财务管理基层单位会费收支应量入为出,不得超支。
支出过程中必须有正规单据,以便公司工会进行账务处理。
各项收支应定期向会员进行公开。
收取会费时必须按每位会员的收取标准,收取金额,收费期间绘制表格,据实收取。
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各项活动,应有正规发票。
根据集团公司会计达标要求,发票填列应按下面要求:“原始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相符;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
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第一篇: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劳务派遣员工能否参加工会一,劳动者必须参加工会组织吗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1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2条规定:“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综上,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属于自愿,是劳动者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参加工会组织吗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第1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劳务派遣工应首先选择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员会中应有相应比例的劳务派遣工会员作为委员会成员。
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劳务派遣工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上述法规规定了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必须建立工会组织,被派遣劳动者无论是在劳务派遣单位,还是在用工单位,都可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三,员工工会会费如何收取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工会经费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法[1978]101号)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本条应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员工。
企业普通员工的工会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2条规定由企业按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而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的工会经费来源是哪里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第3条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会经费应由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拨付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属于应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按规定比例上缴。
关于开始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20200623
关于开始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位工会会员:
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
会员缴纳工会会费,既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又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会员应履行“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经XXXXX工会委员会决定,从2020年起,各基层工会会员需按月收缴工会会费。
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XXXX工会在册正式员工(工会会员)。
二、交纳标准
全体会员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相关规定,参照XXXX工会会费标准缴纳,每人每月收缴会费叁元整。
三、收缴方式
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四、工会会费的用途
全部用于组织工会文体活动、慰问活动等。
特此通知。
XXXXXXXXXX工会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工会经费规定大总结
工会经费一、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置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二、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当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效劳和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留成经费支出包括:1、职工活动支出。
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
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工会经费收支核算及管理—收支科目使用
▲账务处理:
例5:某市总工会为宣传劳动合同法, 开展大型主题咨询 活动,支付场租费50,000元, 用支票支付。
借:维权支出——劳动关系协调费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例6:某集团工会组织本系统安全员举办
生产安全知识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发生材料费 10,000元,场租费20,000元,食宿费10,000元, 用支票支付。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 问题 的通知(工
财字1994年69号)
▲账务处理: 收到会员缴纳会费时: 借:库存现金 10,000 贷:会费收入 10,000
将会费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库存现金 10,000
二、拨缴经费收入
▲概念: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 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 筹备金。
例16:市总工会为贯彻《物权法》,切实加
强工会资产管理,组成领导小组清理本级
资产权属方面的问题,前往档案馆查阅有
关资料,发生文件复印费500元,以现金支
付。
借: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支出
500
贷:库存现金
500
四、行政支出
▲概念:行政支出是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 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 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 其他行政支出。 ▲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例12:某集团工会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发生费用5,000
元。用支票结算。
借:业务支出——会议费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例13:某集团工会召开组织所属基层工会新上任基 层工会主席参加工会业务培训,支出费用发生场 租、教材等费用30,000元 。
关于公司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关于公司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分公司各部室/班组:
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工会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
为进一步规公司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有关规定,会员按月工资的0.5%缴纳会费(缴纳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尾数四舍五入到角。
二、收缴范围
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入职即会员)
三.收缴办法及执行时间
1、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做到会费收缴法律化、制度化。
每年6月20日、12月10日前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上缴会费。
2、各基层工会上交的会费,每年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各基层工会,用于开展各项活动。
请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工会经费如何审计
工会经费如何审计工会经费审计内容包括工会经费收入、工会经费支出财务和资产管理审计。
一、工会经费收入审计工会经费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一)对工会经费收入方面的审计1、收入的内部控制各环节有无失控;2、是否依法、按规定及时、足额地组织收入,有无漏收的现象,有无延期收缴或隐匿、转移收入的问题;3、有无超范围、超标准多收乱收现象;4、各项收入是否都出具合法收据,入账是否及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5、各项收入年终是否按规定结转“经费结余”,有无将收入挂账现。
(二)工会经费收入的审计要点1、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向所在基层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审计要点:(1)应交会费的人数是否漏掉;(2)缴纳标准是否遵守全总的规定;(3)会费计算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规定,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组织部关于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答复》(工财字〔1994〕69号)规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以及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等,均不计算交纳会费。
至于企业工会会员的工资收入和奖金津贴收入如何区分问题,可按各企业的支付办法掌握处理:凡是企业作为工资发给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是作为津贴奖金发给的,不计算交纳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基层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
审计要点(1)是否依法、及时、足额计提拨缴经费收入,并按规定上缴和转拨工会账户;留存与上解经费的比例是否正确,有否擅自截留经费或只按上级工会核定指标上解经费的现象;(2)构成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内容是否漏项。
工会会计制度及帐务处理讲解
支付二次(实际操作按工程进度可能数次)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1,350,000 贷: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1,100,000 借: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 1,350,000 贷:银行存款 1,350,000 工程验收审计后,支付尾款,并结转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750,000 贷: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750,000 借:资本性支出——大型修缮 750,000 贷:银行存款 750,000 借:固定资产 3,000,000 贷:在建工程 3,000,000 借: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3,000,000 贷:固定基金 3,000,000
例2:某公司工会为解决3名工会会员因工伤住院导致生活 困难的情况,依据工会委员会会员特殊困难补助规定,给 予每人2000元补助。 借: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 2,000 贷:库存现金 2,000 例3:某公司工会为普及《劳动法》知识,决定在本系统 举办知识竞赛活动,发生场租费20000元(用支票支付), 奖品费用5000元(以现金支付)。 借: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 25,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贷:库存现金 5,000
例8:某市总工会按照全总的统一部署,开展“金秋助学” 活动,为15户困难职工家庭发放金秋助学款合计30,000元, 用现金方式付讫。 借:维权支出——困难职工帮扶费 30,000 贷:库存现金 30,000 例9:春节前夕,某系统工会开展对200名困难职工“送温暖” 活动,每位困难职工一份粮油一份慰问金,粮油价值200 元(用支票购买),慰问金1,000元(用现金支付),共 发生费用240,000元。 借:维权支出——送温暖费 240,000 贷:库存现金 200,000 银行存款 40,000
支付工程首付款时: 借:在建工程 120,000 贷: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120,000 借: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购建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支付二次(实际操作按工程进度可能数次)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 180,000 贷: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180,000 借: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购建 18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 工程验收审计后,支付尾款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在建工程占用资金 100,000 借: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购建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印发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印发《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财务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财务部(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为规范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政票据管理的规定和《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现将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2010年7月7日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和管理,加强工会财务监督,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以下简称专用收据),是指工会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经费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第三条专用收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工会、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四条专用收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核销、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是专用收据的主管部门。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财务部门为专用收据管理单位,负责本级及下级专用收据的印制计划、领购、核发、保管等工作。
第二章专用收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第六条专用收据基本内容包括收据名称、收据编码、收据监制章、缴款单位(人)、收款日期、收款项目、内容、金额、收款单位、收款人以及联次。
专用收据设置为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
第七条工会取得以下工会经费收入,使用专用收据:(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2017工会会费管理办法及解析
2017工会会费管理办法及解析《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2016-2017》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帮助,以上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最新消息,请关注店铺网!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
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
会费交纳的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
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
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
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
行政方面拨交的经费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严格按《工会法》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严格按《工会法》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中华全国总工会,银行•【公布日期】1980.12.31•【文号】•【施行日期】1980.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严格按《工会法》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一九八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家为了保障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文化教育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在一九五0年六月颁布的《工会法》中,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行政方面,应按月向工会组织拨交工会经费。
十年浩劫中,工会组织遭到破坏,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中止执行。
工会“九大”以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财政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恢复执行拨交工会经费的规定。
据各地反映,恢复拨交工会经费以来,大多数单位能够按规定拨交,但也有少数单位虽经多次催缴仍不按规定拨交。
个别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拨交工会经费不加督促,甚至进行阻挠。
由于不少地方的工会组织经费收得不好,影响了职工群众正常活动及工会工作的恢复和发展。
为了使国家的规定得到切实执行,保证工会经费按期如数拨交,提出以下意见和办法,并已报经国务院批准,请按照执行。
(一)所有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工会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联合通知的规定,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上级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所属单位拨交工会经费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逾期不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工会组织应向其讲明拨交工会经费的意义和规定,并及时催收追缴。
经屡次催收无效的,由县或城市的区工会(产业工会管理经费的,由基层的上一级工会)以文件正式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从单位的存款中扣交,并按欠交金额每日千分之五扣收滞纳金。
(三)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国家正式决定关闭并已停止生产的企业,除负担基层工会的必要开支外,可免拨工会经费;国家确定的停产企业,确有实际困难,暂时拨不出经费的,应向上一级工会说明理由,征得同意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停交工会经费,停交期间基层工会的必要开支由企业行政解决。
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江门市总工会财务部 黄英姿
主要内容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三、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四、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五、工会财务监督 六、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工会法》第42条明确规定了工会经费的五项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 会组织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 建会筹备金;(主要来源)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政府的补助;(广义:企业行政对工会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捐赠赞助、财产变卖等)。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 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6、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 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要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三、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一)收入管理任务 工会经费收入管理是工会财务工作的基础 工作。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 规定,积极组织收入,努力扩大财源,充实 工会财力,是财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三、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二)收入定义: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 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 还性资金。工会收入特点: 1.工会收入是依法取得的。 2.工会收入是由多种渠道形成。 3 .工会收入具有非偿还性。 4.工会收入能够引起工会净资产的增加。
三、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三)收入的核算基础:各项工会收入的确认, 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对个别事项的 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补充确认基础。
三、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籍、会费(共五则)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籍、会费(共五则)第一篇: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籍、会费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籍、会费1.什么人可以加入工会?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工作)关系(含事实劳动或工作关系)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取得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会员会籍。
2.加入工会如何办理入会手续?职工人会由本人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人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3.会员的组织关系怎样管理?(1)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坚持职工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在哪里,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的原则。
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发生变化后,由调出单位工会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旷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
会员以《工会会员证》证明其工会会员身份,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予以登记接纳。
(2)会员如在本单位下岗后待岗,其会员组织关系不作变动。
(3)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并已重新就业的会员,其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新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如其重新就业的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其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暂时保留在会员居住地工会组织,待其重新就业的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后,再办理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4)会员失业后,由原用人单位办理会员保留会籍手续;其重新就业后,由本人及时与新用人单位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5)会员所在企业破产后,会员已经安置就业的,其会员组织关系转入新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尚未安置就业或其再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会员组织关系移交到其居住地工会组织管理。
(6)职工人数比较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合基层工会,其发展会员、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由联合基层工会负责。
(7)在单位内部养退的会员,其工会会员会籍暂不作变动和处理,待其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时,再按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
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会员福利明白纸
工会经费收缴和工会会员织缴纳的会费。政策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年69号)。收缴比例:按会员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会费。计算基数:企业:基本工资;机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机关工勤:岗位+级别。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算交纳会费。工会会员会费全部留在本级工会使用。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会会员福利
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政策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鲁会办[2015]10号)、《关于修订基层工会有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鲁会办[2017]89号)。发放标准:基层工会组织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600元。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发放中央和本省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基层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慰问,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每人金额不超过300元。经费来源:“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拨缴工会经费收入”即本级工会60%留成经费。
二、单位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
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政策依据:《工会法》、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全部职工”:各单位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或其他形式的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含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成60%,全国总工会5%、省总工会10%、市总工会5%、县市区总工会20%。收缴方式:工会委托地税部门代收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代收40%应上缴部分。
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规定
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规定(摘录)说明基层工会的工作、活动与所在企业、事业、机关的生产、经营、工作以及职工的生产、生活紧密相连。
由于工会是群众组织,做群众工作,企业把对职工的宜传、教育、生产、生活福利等方面的群众工作、活动委托工会组织管理,但工会经费有限,难以承担活动的费用。
因此,出现了工会与行政费用划分的问题。
在这次修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办法时,我们根据各地意见,根据《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把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规定作了摘录,作为附件印发,附件已送财政部有关司审核确认,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总工会财务部1998年9月一、关于工会房屋、设备费用方面1.《工会法》第38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2.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备问题的通知》(〔79〕财事字第426号、工发总字〔1979〕162号):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其所属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事业所需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均由同级行政解决。
二、关于工会专职人员费用方面3.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工会委员会的脱产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由所在单位行政支付。
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4.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工总财字〔1992〕19号):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等列支问题。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支付工会委员会脱产专职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经费的列支渠道相同。
5.财政部《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的复函》(〔82〕财企字第98号):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应与企业职工一样,由企业行政方面负责支付,在营业外列支。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一、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包括:(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行政部门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二、工会会员如何缴纳会费?《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 101号)规定:(一)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二)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者其他法令规定所取得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交纳会费。
离退休职工不缴纳会费。
工会收到会员交纳的会费时,应出具《工会会费收据》。
三、单位行政部门如何拨缴工会经费?单位行政部门按全部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拨缴经费的百分之六十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四十上缴上级工会(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的百分之六十计提,另外百分之四十财政划拨)。
基层工会收到行政部门拨缴经费时,应出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四、工资总额的构成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规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国家统计局规定,职工工资总额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第十三个月工资(绩效工资)、取暖费、降温费、考核奖金等。
全部职工包括单位发工资的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
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不在工资总额之内。
尽管在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未列入职工范围,但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工财字〔1995〕11号),应将这部分人员的工资总额计算在内拨缴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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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
正文:
----------------------------------------------------------------------------------------------------------------------------------------------------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
(工发[1978]101号)
各省、市、自治区总工会,铁路总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会会费收交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二、学徒工会员,一律按每人每月人民币五分交纳会费。
三、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
四、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交纳会费。
五、关于按新办法收交会费的时间,不作划一的规定。
凡工会组织健全、条件具备的,均可在“中国工会章程”正式通过后,即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以后的第一个收交工会会费月份改按新办法收交会费。
凡工会组织不够健全的,应尽快地进行整顿,健全组织,做好准备,尽快按新办法收交会费。
但除新建工会组织以外,最迟均应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份,改按新办法收交会费。
六、收交的会费,暂时全部留在基层工会掌握使用。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