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关于公司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

分公司各部室/班组:

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工会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规公司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有关规定,会员按月工资的0.5%缴纳会费(缴纳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尾数四舍五入到角。

二、收缴范围

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入职即会员)

三.收缴办法及执行时间

1、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做到会费收缴法律化、制度化。每年6月20日、12月10日前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上缴会费。

2、各基层工会上交的会费,每年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各基层工会,用于开展各项活动。

请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