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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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简要情况

一、池州市

(一)政策落实

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地生根。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位推动,管治责任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全省率先发布总河长令,1866名河湖长上岗履职,巡河巡湖19413人次,督查整治问题200多处。二是源头控制,强化水岸同治同管。在全市开展河湖长制“三清五水”联治行动,组织开展河湖采砂、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推动河湖长制“六大任务”逐步落地落实。三是创新机制,推进河湖长治久治。在全省率先建立“河长制+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职;各县区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建设,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创新执法机制,成立长江采砂管理联合执法队,重拳治砂。四是合力攻坚,构建河湖共治共享。推进河湖长制“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河湖管护网格。

(三)工作成效

2018年全市查处涉砂案件248起,行政处罚718.7万元,刑事拘留19人,行政拘留13人,没收采砂船舶6艘。境内13处省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地表水考核

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河湖水生态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二、黄山市

(一)政策条款

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地生根。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出台了《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成立黄山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太平湖实施湖长制。共设立河湖长1646名,聘请社会监督员182名。二是推进河湖长履职常态化。修订《河湖长巡查制度》,市级总河长带头巡河,形成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治水责任链。三是开展河湖专项行动。完善“一河一策”方案,组织河湖“清四乱”、河道违法建设、非煤矿山整治等专项行动。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巡河,加强河湖水域监测保护。五是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新安江日常保洁机制,创新建立河湖警长制;探索建立企业河长和民间河长,推出“党建+河长制”“河长制+扶贫”实践途径。

(三)工作成效

建成四级河长工作体系与工作机制,实现水资源管理双控目标,扎实推进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任务,水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和修复。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三、明光市

(一)政策落实

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地生根。

(二)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了体系。全市共设立市乡村级河(湖)长325名,聘用民间河长142名,制作安装了三级河长公示牌、乡镇界碑,2018年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4856次。二是健全了制度。出台了《明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8个文件制度,完成27个“一河(湖)一策”编制。三是加快了治理。开展了河湖“清四乱”、淮河岸线专项整治、围网拆除、入河排污口整治、河湖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

(三)工作成效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2018年开展专项行动149次,联合执法18次,现场拆除、销毁吊机船12艘、采砂船52艘,取缔非法装卸点12处,扣押外籍采砂船23艘,拍卖扣押盗采黄砂5000余吨。二是扎实开展“清四乱”。清除围网养殖694个、47291亩,清理河岸固体垃圾235吨、水面漂浮物50吨,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60家,拖离废旧采砂船45条,拆除淮河干流非法码头4个,拆除房屋13户1000余平米。三是开展河湖治理。完成池河城区段和石坝河(二期)、南沙河(二期)治理工程,加固堤防10.3公里,整治河道14.4公里,河道护岸12.44公里,配套绿化植树4000棵。

四、铜陵市义安区

(一)政策落实

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地生根。

(二)主要做法

一是优化完善河(湖)长体系。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制方案、健机制、细要求。强化系统思维,将河(湖)长制与林长制、矿山山长制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二是做大河长“朋友圈”。创新实施“河长+”模式,打造“合力治水”生态链。“河长+重点企业”,将铜陵有色、铜化集团等重点企业纳入河长制组织体系;“河长+群团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巡河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河长+党建”,设立河湖管护党员先锋岗,积极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水环境治理。三是健全落实工作机制。落实河长办协调联动机制。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共商制度措施、共享动态信息、联合督察考核、协调开展行动。四是狠抓河湖生态治理。投资1.1亿元实施新联圩、黄浒河、金凤河、西丰河等中小河流保护和治理,河流面貌明显改善。

(三)工作成效

全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河湖水质持续改善。天井湖获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长江非法采砂监管工作受到水利部长江委及省水利厅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加以推广。

五、固镇县

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地生根。

(二)主要做法

一是因地制宜建机制。将“六项”任务逐项细化实化,并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河长办平台,加强调度和协调推动,并将重点任务与考核指标紧密结合,有力推动了年度任务落实。二是创新模式促提效。建立“检察+河长制”长效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实施《关于共同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设立“县级河长制检察官联络室”,实施联席会议、工作通报、线索移送等合作机制。三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调度重点内容,实行月计划、月督察。四是着力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针对保护难点,加大投入,加快拆除围网和网箱,对怀洪新河等河滩地耕种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增设隔离网,增加视频监控点,确保怀洪新河等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三)工作成效

通过集中开展“清河行动”,一年来,清理河湖水域岸线内垃圾固废400余吨,拆除违法码头26家,拆除围栏网箱945处、围网66万米、网箱26万平方米。河湖“清四乱”行动排查的72个问题全面整改完成,境内怀洪新河、浍河、沱河、澥河等河湖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六、芜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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