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签约、按揭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房地产公司按揭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按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按揭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按揭业务的稳健发展,保障公司、客户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按揭业务,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商业贷款等。

第三条公司按揭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按揭管理部门,负责按揭业务的日常管理、风险控制和合规审查。

第五条按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按揭业务管理制度;2. 对按揭业务流程进行审核和监督;3. 负责按揭业务的客户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放款、还款等环节;4. 监控按揭业务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按揭业务流程第六条按揭业务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客户咨询与申请:客户向公司提出按揭申请,提交相关资料;2. 资料审核:按揭管理部门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3. 风险评估:按揭管理部门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进行风险评估;4. 审批与放款:经审核通过后,按揭管理部门向客户发放按揭贷款;5. 还款管理:按揭管理部门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管理,确保贷款按时收回;6. 贷款结清:客户还清全部贷款后,按揭管理部门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七条公司按揭业务应加强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如下:1.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2. 加强对担保物的管理,确保担保物价值充足;3. 定期对按揭业务进行风险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隐患;4. 对逾期贷款采取催收措施,确保贷款按时收回;5. 遵循法律法规,合规开展按揭业务。

第五章客户服务第八条公司应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按揭服务,具体措施如下:1. 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2. 做好客户咨询工作,及时解答客户疑问;3. 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按揭方案,满足客户需求;4. 严格执行按揭业务流程,确保客户权益;5. 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房产中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房产中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员、客服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合理调配,确保员工发挥最大效能。

第六条公司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的依据。

第三章考勤与请假第七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员工请事假、病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请假期满后,需及时返岗,并向部门经理报告。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员工应积极拓展业务,提高业绩,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十三条员工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房源。

第十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财务管理制度,员工应按照规定报销费用。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第十七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凭证,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第六章保密与信息安全第十八条公司对客户信息、公司内部资料等实行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谋取私利。

第二十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公司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防止信息泄露。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一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培训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内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2024年开发商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

2024年开发商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双方1.1定义1.2合同主体甲方和乙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权利和资质。

1.3合同目的甲方拟通过乙方的按揭贷款服务,为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购房者的融资支持,以促进房地产的销售。

第二章:合作范围2.1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贷款咨询、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还款等服务。

2.2合作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长。

第三章:按揭贷款条件3.1贷款对象乙方向符合其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3.2贷款额度乙方向购房者提供的按揭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价格的____%,具体按揭比例根据购房者的信用状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3.3贷款利率乙方向购房者执行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贷款流程4.1贷款申请购房者需向乙方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4.2贷款审批乙方对购房者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审批结果。

4.3贷款发放乙方在购房者和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将贷款发放给甲方。

第五章:还款方式5.1还款期限购房者的按揭贷款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年,具体期限根据购房者的选择和乙方的批准确定。

5.2还款方式购房者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气球还款等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5.3提前还款购房者有权在还款期限内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乙方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第六章:风险管理6.1风险评估双方应各自对合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并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

6.2信贷风险管理乙方应对购房者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购房者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之间按揭合作协议中的风险及控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之间按揭合作协议中的风险及控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之间按揭合作协议中的风险及控制邬辉林律师【按】就这个行业内老生长谈的问题,转引一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之间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文章。

实际上,开发商在此阶段的主要风险体现在银行对购房者按揭放款后,小房产证办理及抵押登记之前这段时间,因为银行、购房者、开发商及市场等原因,导致开发商先行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时候的追索权利保障程度。

另外,此文主要还提出一些替代责任(包括预售房屋的抵押登记:尽管我认为这里还存在很多法理基础及操作环节衔接的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提示了现行司法体制下预查封对开发商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按揭合作协议的风险及预防一、开发商按揭贷款主要操作流程(一)首先确定合作的按揭银行。

房地产项目在对外销售之前,一般由开发商跟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约定某银行对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的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其中包括贷款的额度、最高年限和成数以及开发商的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等。

(二)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

开发商在取得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后或者取得大产权证对社会公开销售,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约定采用按揭的付款方式。

(三)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购房人按照申请的贷款成数支付首付款,剩余购房款由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同时由购房人以所购房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银行经审批购房人提供文件资料后放款,并直接将贷款汇入开发商账户。

同时购房人还应办理所购房屋在贷款期限内的财产保险以及公证、律师见证等手续。

(四)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

在银行贷款到达开发商账户后,按揭的手续基本完成,购房人的付款义务也履行完毕。

但开发商除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义务外,还要在银行放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办理抵押登记期间,为购房人承担一般的或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甚至有些银行还要求开发商在贷款期间提供全程的连带保证责任。

银行为规避贷款风险,每笔贷款发放时,都会扣除一定比例(一般为贷款额的10%)资金存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

房地产签约回款管理制度

房地产签约回款管理制度

房地产签约回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房地产项目的签约回款流程,保障公司资金的正常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的签约回款管理工作。

二、签约管理(一)认购签约1、客户在确定购买意向后,需与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

定金的金额应符合公司的规定,一般为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

2、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介绍《认购协议》的条款,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确保客户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认购协议》签订后,销售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销售系统,以便后续跟进。

(二)正式签约1、客户在约定的时间内,需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合同签订前,法务部门应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准备签约所需的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并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4、合同签订时,客户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销售人员应给予解释和说明。

5、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应将合同原件及时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三、回款管理(一)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房款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客户选择分期付款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款项。

销售人员应提前通知客户付款时间和金额,并协助客户办理付款手续。

3、银行按揭贷款(1)客户选择银行按揭贷款的,销售人员应协助客户准备贷款所需的资料,并向客户介绍贷款流程和注意事项。

(2)客户提交贷款申请后,公司应及时与银行沟通,跟进贷款审批进度。

(3)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将放款至公司指定账户。

公司应及时与银行核对放款金额,并通知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二)回款跟踪1、销售人员应建立客户回款跟踪台账,详细记录客户的付款情况,包括付款时间、金额、方式等。

2、定期对客户的回款情况进行分析,对于逾期未付款的客户,应及时了解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催款措施。

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管理,促进该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类型住房或商业用房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坚持“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项目合作第四条贷款分类一、贷款购买的住房按工程进度,可分为现楼贷款和期房贷款(一)用于购买现房的贷款称为现房贷款。

现房指已封顶、地价缴清、相关手续完备、工程验收合格的楼盘,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竣工、入住、办理房地产证的不利因素或未决事项,该楼盘应该满足有关部门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所有要求或房地产证已办妥。

(二)用于购买期房的贷款称为期房贷款。

期房原则上必须是多层住宅主体结构封顶、高层住宅完成总投资的三分之二的楼盘。

二、按贷款办理的形式,贷款可分为批发性个人商品房贷款与零售性个人商品房贷款。

(一)批发性个人商品房贷款是指开发商就某一楼盘向本行申请商品房贷款项目额度后,分批分期介绍购房者向本行申请商品房贷款并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行据以对该楼盘购房者批量发放的贷款,一般为一手楼。

(二)零售性个人商品房贷款是指单个购房者为购买一手房或者二手房(住房)而直接向本行申请的贷款。

第五条楼盘的开发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开发商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房地产经营许可证,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经营状况,没有烂尾工程记录,具备连带责任保证能力。

二、以项目公司名义开发的楼盘,必须是通过竣工验收的现楼方可办理贷款。

对于实力雄厚,经营良好,信誉卓著的专业房地产开发商为某一项目单独设立的项目公司,在落实开发商连带责任保证的前提下,允许办理期房贷款。

三、对于批发性的个人商品房贷款,在与本行签订额度协议后,开发商应在本行开设售房款专户,并将售房款存入本行,委托本行对售房款进行监管。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1. 引言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用于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贷款。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管理,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2. 贷款申请和审批2.1.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银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申请时需提供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等。

2.2. 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估和项目可行性分析。

2.3. 审查通过后,银行将制定具体的贷款合同,并约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条款。

2.4. 贷款合同签订后,开发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的条件领取贷款。

3. 贷款资金使用管理3.1. 开发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并及时向银行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2.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包括资金流入流出的明细,开发进度的情况以及项目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等。

3.3. 银行有权要求开发企业提供项目的财务报表和相关的材料,以核实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3.4. 如发现贷款资金被滥用或挪用,银行有权要求开发企业立即偿还贷款,并可能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责任。

4. 贷款偿还4.1. 开发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2. 如开发企业未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有权追加罚息,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力。

4.3. 如开发企业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启动诉讼程序,追求相关的法律责任。

5. 监督和评估5.1.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监测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开发进度。

5.2. 银行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对开发企业进行评估。

5.3. 银行将根据开发企业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贷,并可调整利率和期限等贷款条款。

5.4. 开发企业应配合银行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6. 其他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项目签约流程及相关规定

房地产项目签约流程及相关规定

签约流程一、签约前准备工作1. 购房人须带备身份证件。

2. 认购前准备:销售人员需了解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现有住房情况和是否具备XX市购房人所需证明资料,如居住证、社保缴纳情况或者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

若购房人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销售需提前与按揭银行联系,查询购房人贷款信用情况,确保购房人符合贷款条件。

3. 在购房人满足XX市购房条件的情况下,待购房人选定房后付定金、签订认购书,并签收《购房须知》、《按揭须知》等资料。

4. 若购房人在认购时不能支付全额定金,可通过代理公司向开发商提出特殊请求,在得到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成功认购,签订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前,必须在认购书的下方注明:“本人于X年X月X日认购X(项目名)X(单位),并支付定金X元,剩余定金X元,承诺于X年X月X日(次日)中午12点前补齐,否则已支付的X元定金作为违约金,开发商有权全部没收,并将此房屋另行出售,本人不得主张其所有权”,客户在此条款上按指模,再在乙方处签名。

注:客户必须在申请书中承诺次日内补全定金,开发商现场主管根据定金额度决定是否将该认购录入明源,原则上1万元以上录入明源,1万元以下不录入明源。

5. 签订认购书后,需交签约处签署网上认购书。

6. 开发商现场主管在明源上审核认购定单。

二、购房人7天内到销售中心签约(一)准备购房人签约所需资料:1. 本市户口业主(1)业主、业主配偶身份证;(2)业主、业主配偶、业主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薄;(3)业主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结婚证遗失、离婚证遗失和未婚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2. 非本市户口业主(1)业主、业主配偶的身份证;(2)业主、业主配偶、业主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薄;(3)业主的有效居住证(不能以办理居住证的回执作为备案资料);(4)业主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结婚证遗失、离婚证遗失和未婚证明可到民政部门出具〉);(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银行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xx银行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乡居民购买房屋,规范一手房按揭贷款管理,促进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建造并向社会销售的在建或已竣工的初次交易的商品房的贷款。

具体包括指定楼盘按揭贷款和不指定楼盘按揭贷款,其中:指定楼盘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商已与贷款人签署《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指定楼盘所属的商品房贷款;不指定楼盘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未与贷款人签署《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的非指定楼盘所属的商品房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xx银行授权可以开办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符合贷款人条件规定的利用房屋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的自然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具体分为住宅房和商用房。

住宅房是指用于居住的房产;商用房是指以出租、出售或经营等以营利为目的的房产,包括营业房、办公楼等。

第六条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七条贷款人开展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八条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第九条贷款条件(一)年满18周岁,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二)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固定住址;(三)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四)收入合法稳定,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无不良嗜好;(六)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授权贷款人从约定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同意授权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七)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并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八)借款人每月房屋按揭贷款本息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0%。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年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1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修正,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负责管理和实施考试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地产公司按揭款跟进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按揭款跟进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按揭款跟进管理办法背景介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房地产公司作为其中重要的角色之一,开始更加注重自身的管理和发展。

其中,按揭款跟进管理成为了各大房地产公司必备的管理方式之一。

按揭款跟进是指地产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对购房者的房屋按揭贷款情况进行跟进监管,确保按揭款的及时到账,保障公司的收益和购房者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地产公司按揭款跟进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操作流程。

按揭款跟进管理的目的按揭款跟进管理是地产公司为了确保公司的收益和购房者的利益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具体而言,它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按揭款的及时到账:按揭款对于地产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资金收入,在按揭款到账之前,开发商无法开始下一阶段的工作,因此确保按揭款的及时到账对于地产公司非常重要。

2.提高公司收益:按揭款跟进管理能够有效降低购房者的拖欠情况,保障公司的收益。

3.保障购房者的利益:购房者在按揭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而按揭款跟进管理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按揭款跟进管理具体操作流程第一步:按揭申请及审批流程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购房者需要填写按揭贷款申请书,并提交银行审核。

地产公司应该对购房者的申请书进行一次初步审查,确保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购房者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指导。

第二步:按揭资料的管理按揭资料通常包括购买合同、银行贷款申请书、银行贷款批准书、还款计划书以及按揭款的收据等。

地产公司应该做好这些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按揭款的安全和便于查阅。

第三步:按揭备案和确认在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贷款申请审批过程中,地产公司应及时向银行反馈购房者的贷款进展情况,确保按揭款的及时到账。

当购房者的按揭款到账后,地产公司应及时进行备案和确认,以便更好地了解按揭款的使用情况。

第四步:按揭款的跟进监管跟进监管是按揭款跟进管理的核心,地产公司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对购房者的按揭款情况进行跟进监管,包括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

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商业用房按揭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农信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营业用房或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商业用房)、以所购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开发商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

按揭贷款的房屋分为一手房和二手房,一手房是指开发商新建并首次销售的商业用房;二手房是指开发商以外的售房人再次在市场上交易的商业用房. 第三条按揭贷款的商业用房应为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第二章第四条按揭项目的准入。

对拟与农信社合作的新建楼盘按揭,无论金额大小,都应经过市州联社(办事处)信贷管理部门审批,直管市(林区)联社的按揭项目由省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审批,尾盘项目除外。

尾盘项目是指销售率达到或超过80%的楼盘.第五条按揭项目审批的操作流程:项目申请→项目调查→项目审查→项目审批→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一)书面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商概况、项目情况、项目所需按揭贷款金额等。

(二)公司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及其他有关证明;2.公司章程、成立批文及验资报告;3。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期财务报表;4。

最近年度年检合格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5。

房地产开发经历,包括已开发楼盘、经营业绩和行业知名度等;6.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决议;7。

农信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项目资料1。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6。

2023修正版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按揭贷款管理办法按揭贷款管理办法1. 引言按揭贷款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一种贷款方式。

按揭贷款的管理办法对于贷款方和贷款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按揭贷款的基本概念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2. 按揭贷款的定义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然后借款机构以借款人的房产作为抵押,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分期、等额或者按月偿还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

3. 按揭贷款的申请流程3.1 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3.2 贷款机构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贷款人的信用情况、房产评估等。

3.3 审核通过后,贷款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

3.4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房产抵押给贷款机构。

3.5 贷款机构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 按揭贷款的管理办法4.1 贷款合同管理- 贷款合同应明确约定借款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 借款人应按时还款,否则将面临逾期罚息、滞纳金等处罚。

- 贷款机构应及时提醒借款人还款,对于逾期还款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4.2 房产评估管理- 贷款机构应选取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借款人的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房产的真实价值。

- 房产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贷款金额和利率的确定。

4.3 利率管理- 贷款机构应按照法定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发放贷款,借款人需要按时偿还利息。

- 对于不同的贷款人,贷款机构可以根据其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灵活调整利率。

4.4 还款管理- 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还款。

- 贷款机构应提供便利的还款渠道,方便借款人按时还款。

- 对于还款能力不足的借款人,贷款机构可以协商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等方式。

4.5 逾期管理- 借款人逾期还款后,贷款机构应及时联系借款人,并向其收取逾期罚息和滞纳金。

- 贷款机构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对逾期借款人进行催收。

- 贷款机构应与借款人协商解决逾期问题,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5. 结论按揭贷款管理办法对于贷款方和贷款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银行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发展,防范信贷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是指Ⅹ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向法人客户发放贷款用于购买自用生产经营及办公用途的一手房产,并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的业务。

第三条按揭房产包括房产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的符合交易及抵押登记条件的通用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商铺)。

第四条申请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一)本行经营地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三)客户质量评级在E级(含)以上,信贷业务双重评级应在5(含)以上。

第五条按揭房产的基本条件:(一)位于本行经营地域范围内;(二)权属明确、位置优越、状况良好、易于变现;(三)预售房产五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房产应具有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四)房产所坐落的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

房产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时,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同意以该房产坐落的土地在本行抵押的书面承诺。

第六条下列房产不能办理法人按揭贷款业务:(一)坐落在划拨土地上的房产;(二)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产;(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产;(四)自建、参建的房产;(五)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房产。

第七条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开发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二)具有合法开发资质并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三)信誉良好,具有担保能力;(四)客户质量评级原则上应在E级(含)以上。

第八条额度、期限与利率:(一)借款人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产价格的50%;(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三)贷款利率执行本行规定。

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一手房贷业务联动经营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一手房贷业务联动经营管理办法

附件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一手房贷业务经营联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利用我行业务资源,完善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一手房贷款经营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一手房贷款业务协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一手房贷业务经营联动,是指我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营销部门和个人房贷业务营销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利用多方位联动的经营机制,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对楼盘项目的开发贷款和一手房贷业务实施一体化营销和封闭运作,防止按揭贷款资源流失,实现全行经营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经营联动的原则(一)一体化营销。

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要以带来按揭资源为重要前提条件,除个别优质房地产项目外,从严控制不能带来按揭资源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

(二)封闭管理。

发放一手房贷业务要进入发展商在我行设立的销售监管账户,保证一手房贷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和归还我行房地产开发贷款。

(三)分工协作。

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一手房贷业务的经营联动体现于贷款营销、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的全过程,经办支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营销部门和个人房贷业务营销部门要在经营联动中相互配合,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经营联动的目标(一)对于我行作为唯一房地产开发贷款支持行的按揭项目,我行原则上应为独家按揭银行,该项目的所有按揭贷款应优先交由我行合作办理。

(二)对于涉及多家银行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我行发放的个人购房贷款金额(含公积金贷款金额,下同)与我行提供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金额比例不得低于1:1(个别商业按揭项目、异地项目除外)。

经办支行应积极采取措施,运用有开发贷款支持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挖掘按揭贷款业务潜力,全力提升按揭业务配比比例和联动经营效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经办支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营销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对房地产客户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贷款营销工作,负责协助房地产开发贷款配套按揭贷款业务的营销工作。

(二)在个人房贷业务营销部门办理按揭贷款过程中,负责协调与开发商之间的合作关系。

地产公司按揭部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按揭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产公司按揭业务的管理,确保按揭业务的合规、高效运作,降低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按揭业务的办理、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按揭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制度,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按揭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职责第四条按揭部设经理一名,负责全面管理按揭业务,下设业务员、审核员、客服专员等岗位。

第五条按揭部经理职责:1. 负责按揭部的日常管理工作;2. 制定按揭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3. 监督按揭业务办理,确保合规、高效;4. 组织培训,提高业务员综合素质;5. 定期向上级汇报按揭业务情况。

第六条业务员职责:1. 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按揭咨询服务;2. 协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3. 收集、整理客户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4. 协助审核员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核;5. 跟踪按揭贷款进度,及时向客户反馈。

第七条审核员职责:1. 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合规;2. 审查客户信用状况,评估贷款风险;3. 审核按揭贷款申请,提出审核意见;4. 跟踪按揭贷款审批进度,确保按时发放贷款。

第八条客服专员职责:1. 接听客户咨询,解答客户疑问;2. 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客户权益;3. 跟踪按揭贷款还款情况,确保客户按时还款;4. 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业务流程及管理第九条按揭业务办理流程:1. 客户咨询:业务员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按揭咨询服务;2. 资料收集:业务员收集客户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3. 资料审核:审核员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合规;4. 贷款审批:审核员对按揭贷款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5. 贷款发放:贷款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手续,发放贷款;6. 贷款还款:客户按时还款,确保贷款安全。

第十条按揭业务管理:1. 按揭部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对客户资料进行分类、归档;2. 业务员、审核员、客服专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信息;3. 按揭部应定期对业务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4. 按揭部应定期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5. 按揭部应加强风险管理,确保按揭业务安全、合规。

房地产公司按揭贷款管理流程图

房地产公司按揭贷款管理流程图

销售及回款流程图
回款管理办法
1、定房后7日内首付款及按揭资料不能及时到位的
解决办法:由资金管理部按揭专员统一登记台账,标明定房时间,分十日、二十日、三十日三个阶段分别进行催促、发函提示,四十日仍
未缴纳首付款及按揭资料的,报董办考核(10元/天/户)。

2、客户资金不足的
解决办法:
(1)需延期付款的由置业顾问填写延期申请单,一个工作日内报销售总监及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2)需向公司借款的客户,经公司审批通过后由置业顾问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到公司指定的公证处做借款委托公证,置业顾问每日向公证处跟踪公证进展反馈结果,客户取得公证书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凭公证书完成向公司借款15%作为首付,无特殊原因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的,公司有权拒绝借款。

(3)以资金不足为由,恶意拖延付款时间的,置业顾问整理归类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法律催告函》,十日内仍未能解决的由公司出具《解除合同书》,依据合同相关规定,没收定金及房源,重新销售。

3、资料不齐客户
解决棒法:
(1)缺补充资料的,由置业顾问上门收取或以邮寄方式送达。

(2)不在本地的客户,由事业顾问通知客户以邮寄的方式送达.
(3)对于不配合的客户,置业顾问报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法律催告函》,十日内仍未能解决的由公司出具《解除合同书》,依据合同相关规定,没收定金及房源,重新销售。

4、公司关系户,由资金管理与审计监察部汇总原因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高层领导解决.。

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按揭贷款管理办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治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市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与治理,有效防范和操纵贷款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将其所购房屋的全部法定权益抵押给信用社,由信用社按房屋交易合同价款〔或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其发放贷款,借款人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类〔一〕按照所购住房交易状况,分为期房贷款和现房贷款。

〔二〕按照是否是市区联社所属各信用社住房开发贷款支持,分为开发贷款支持项目贷款和纯按揭项目贷款。

〔三〕按照借款人是否由合作机构推介,分为间客式贷款和直客式〔直贷式〕贷款。

〔四〕按照利率是否固定,分为浮动利率贷款和固定利率贷款。

〔五〕按照抵押物是否设定最高额抵押,分为一般抵押担保贷款和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

〔六〕按照按揭项目性质,分为一般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贷款。

第四条名词释义〔一〕期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筑、差不多销〔预〕售但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住房贷款。

〔二〕现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益、能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住房贷款。

〔三〕间客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通过合作机构推介直截了当向信用社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

〔四〕浮动利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贷款利率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或市场利率变化而浮动的个人住房贷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产公司签约、按揭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回笼正常,进一步加快回款速度,提高置业
顾问、按揭专员的工作效率,按照公司领导关于加强、加快签约及
按揭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的签约、按揭工作。

第三条成立签约、按揭管理小组
一、成立各项目按揭小组
组长:项目负责人
组员:地产运营中心、地产营销部、项目营销负责人、项目财
务负责人。

1、具体职责: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统筹
银行、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关系;营销负责客户资料提交转按揭,并安
排按揭专员负责按揭办理各个环节具体工作;地产运营中心和营销
部负责过程中督办签约、按揭工作进度。

2、按揭小组设立月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重点解决问题客户。

第四条签约、按揭管理原则
一、设定按揭回款前置原则
1、结合银行每年度可办理按揭放款时间及日常的正常工作日,
地产公司、项目公司需要参照“一年只有10个月,一月只有20天“的工作要求,根据项目年度到账任务要求,制定年度按揭回款计划,确保完成年度到账目标;
2、地产公司、项目公司需要项目团队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客户积累效率、力争提前开盘,为年度回款留下充足时间,保证回款目标顺利达成。

并要求项目团队主动压缩月度回款时间,加强回款效率,积极和房管局、银行做好公关和协调,利用周末积极为客户按揭集中加班办理。

二、严格监督、严格执行快速签约、快速回款原则
营销部、运营中心严格监督项目案场签约情况、回款情况,严格执行“快速签约、快速回款原则”,若客户按揭资料提交不齐全或不及时,则不能享受案场相应购房优惠,且如不能按时签约购房优惠取消外,并对该房源进行另售。

第五条签约、按揭工作要求
一、签约、按揭管理要求
1、各项目按揭工作由项目按揭部负责。

各项目按揭部统一归项目营销经理管理,一切按揭回款工作由营销经理负责安排落实;对不服从管理、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回款目标的按揭人员,营销经理汇报项目总后有权进行更换。

2、地产营销部不干涉现场管理,对各项目销售部门仅进行业务指导、目标把控。

各项目项目负责人、营销经理均对回款工作承担责任。

二、签约、按揭工作要求
1、各项目销售部必须在自下定之日起7日内(含)完成签约,自签约之日起3日内(含)完成客户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并转至按揭部门;
2、各项目销售部、按揭部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其中营销如超出时间签约、客户资料汇总完毕时间则给予处罚(每件
超出时间则给予置业顾问10元/件/天处罚,最高处罚100元/件);按揭部门接到按揭件后(以交接单签字为准)20天内放款则给予按
揭部200元/件提成,20天至30天内放款则给予按揭部100元/件
提成,超出30天则没有提成,并给予按揭部10元/天处罚,回款逾
期封顶100元/户。

另外项目营销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如对项目营销负责人处以罚款额的10%,项目负责人处以罚款额的20%。

过程中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除没有该房源提成外,并对
相关责任人处罚2000元。

对于集中签约、办理按揭的,则根据公司
要求时间执行,但一并纳入上述考核范畴内,执行奖惩。

3、签约、按揭工作免责情况说明
签约逾期免责情况:
1)公司特批允许延期签约的;
2)公司的关系户找领导签字(必须说明延期多久);
3)在建工程抵押未解除无法签约的;
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办理延迟无法签约的;
5)客户大定时约定签约时间内签约的;
6)因其他非销售案场原因的,经核实后可予以免责回款逾期免
责情况;
回款逾期免责情况:
1)公司特批允许的关系客户(总经理以上签批有效)延期提交
按揭资料、办理按揭、办理抵押手续的核实后可予以免责;
2)因其他非销售案场原因的,经核实后可予以免责。

第六条本办法执行期间,地产运营中心、营销部将监督各项目办理进度,对未按照管理颁发推进签约、按揭回款工作的各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或处罚。

第七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制度若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
附件:关于签约、按揭工作流程说明
一、预售销售工作(拓展部,销售部参与配合)
开发部办理预售证后,销售部房屋下定
二、客户签约工作销售部置业顾问职责如下:
1、收集客户征信资料
2、收集客户资料(包含:客户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如为离异,带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如为单身,带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个人流水,《商品房认购书》,定金收据)
3、客户签约,缴纳房款及相应配套费用
三、购房资料交接(销售部、按揭部)
客户购房资料齐全,销售部专人审核后,交接客户征信、客户购房资料、合同
给按揭部,由按揭部签字接收。

按揭部须在签字起20日内保证按揭款到账
四、合同备案及按揭预约办理(按揭部)
合同备案;按揭专员预约带领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及公积金
五、按揭放款后,客户资料交接(按揭部交接给销售部)
按揭客户放款后,按揭部交接购房合同一份及贷款合同各一份,销售部负责通
知客户领取合同,带领客户开具不动产发票,安排客户缴纳契税。

六、一次性客户(按揭部交接给销售部)
一次性客户备案后,按揭部交接购房合同一份给销售部,销售部负责通知客户
领取合同,带领客户开具不动产发票,安排客户缴纳契税(按揭部交接给销售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