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继续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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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继续医学(含中医学、药学)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吉林省继芝学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及《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继续教育统一实行学分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参加(不含乡村医生),分级管理。

第三条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学科带头人选拔、医师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第四条全省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将通过吉林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网络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全州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将通过延边州卫生科技教育管理网络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学分分类第五条继续教育学分分为工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第六条工类学分(一)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4、省级以上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人才培养专项。

(三)推广项目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第七条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科研立项、获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6•【字号】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施行日期】2019.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8年11月19日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景俊海2018年11月26日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规范继续教育活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的教育。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继续教育应当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继续教育的需要。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用于继续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比例。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资助或者捐助继续教育事业。

第五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行业组织具体负责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继续医学(含中医学、药学)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吉林省继芝学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及《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继续教育统一实行学分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参加(不含乡村医生),分级管理。

第三条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学科带头人选拔、医师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第四条全省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将通过吉林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网络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全州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将通过延边州卫生科技教育管理网络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学分分类第五条继续教育学分分为工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第六条工类学分(一)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4、省级以上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人才培养专项。

(三)推广项目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第七条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科研立项、获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对申办单位的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申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

项目获批后要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多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由第一申办单位负责申报。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3.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中的学科分类代码;4.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5.项目负责人应在职(岗)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吉卫科教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吉卫科教发〔2018〕21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强我省卫生与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十三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现就将2019年省级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类型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申报项目、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

二、项目申报时间(一)新申报项目:2018年12月28日—2019年2月20日。

(二)备案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31日。

三、项目申报、评审、公布方式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项目申报标准和该申报单位(个人)上一年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合格的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公布,项目单位和个人可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吉林省卫生科技教育培训网络平台上下载。

四、项目申报标准和学科专业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历年项目

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历年项目

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历年项目1. 背景介绍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项目是为了促进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知识更新而设立的。

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疗知识的不断更新,医务人员需要不断进行职业技能的提升和学术知识的更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年都会组织开展继续教育项目,以满足医务人员的需求。

2. 项目内容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项目内容涵盖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中医药、预防医学等多个专业领域。

项目内容包括疾病诊断与治疗新进展、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医患交流技巧、医疗安全知识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医务人员提升专业技能和学术水平。

3. 项目形式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专题培训班等。

这些形式灵活多样,能够满足不同医务人员的需求。

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评台,开展上线教育培训,方便医务人员进行远程学习。

4. 效果评估对于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医务人员参与学习和培训后的实际操作水平、治疗效果以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指标进行评估,以验证项目的实际效果和成效,并进一步完善项目内容和形式。

5. 未来展望随着医学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项目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在未来,可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引入最新的医疗科技和学术理论,丰富项目内容;加强对于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医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加强对于项目效果的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项目的内容和形式,使之更符合医务人员的实际需求。

总结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项目是为了满足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需求而设立的,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在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评估,不断完善项目的内容和形式,以适应医学和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项目的发展和扩展1. 多元化内容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国家卫生健康继续教育项目需要不断扩展和更新内容,以满足医务人员的需求。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学专业知识》医学国考真题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学专业知识》医学国考真题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学专业知识》医学(说明:本题库收集历年及近期考试真题,全方面的整理归纳备考公考之用。

)一、单选题1. 男性,65 岁。

有高血压病史22 年,突然出现剧烈头痛、呕吐,左侧上下肢瘫痪,随即意识丧失,右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应消失,睑下垂,血压187.5/120mmHg,呼吸忽快忽慢。

病人可能出现了A、左侧颞叶疝B、大脑镰下疝C、枕骨大孔疝D、高血压危象E、右侧颢叶疝【参考答案】2. 腹膜炎术后腹腔引流管拔管指征除外()。

A、一般情况好转B、腹部症状缓解C、引流液减少D、引流液为稠脓E、腹部体征好转【参考答案】D3. 患者男性,22 岁,转移性右下腹痛8h,右下腹有固定的压痛点,临床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准备手术治疗。

手术后24h 内,最常见的并发症是()。

4. 女性,55 岁,全麻下乳癌根治术,尚未清醒前卧位是()。

A、平卧B、去枕平卧C、俯卧D、仰卧,头转向一侧E、半卧位【参考答案】D5. 无形失水每日达多少量()。

A、850mlB、600mlC、300mlD、1000mlE、150ml【参考答案】A6. 张某,女,36 岁,计划今年妊娠,询问有关高危妊娠知识,护士应该回答()。

A、孕妇年龄<30 岁B、身高>145cmC、既往体健,无遗传病D、异常孕产史E、以上都不对【参考答案】D7. 肾病综合征治疗过程中,可减少尿蛋白并延缓肾功能损害的常用药物是()。

A、噻嗪类利尿剂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C、糖皮质激素D、细胞毒药物E、环孢素A【参考答案】B8. 烧伤后48h 内发生休克,治疗的主要措施是()。

9. 聂女士,26 岁,G1P1,孕38 周临产,因头盆不称拟行剖宫产。

术后1d,护士重点观察的内容不包括哪项。

()A、检查伤口.阴道流血等情况B、检查输液管.引流管是否通畅C、观察腹部切口有无渗血.红肿.硬结等D、注意子宫收缩和恶露情况E、侧记生命体征1/2h【参考答案】10. 脑瘤手术后最危险的并发症是颅内出血,大多发生在术后的()。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总结(3篇)

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2023年,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目标,深入开展各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现将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成效1. 组织开展各类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本年度,我院共举办了20余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涉及临床、医技、药剂、护理等各个专业领域,参与人员达1000余人次。

2. 优化课程设置,提升教学质量。

针对医务人员实际需求,我院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课程内容涵盖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使医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行业动态,提高业务水平。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开展师资培训班、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积极参与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本年度,我院共申报5个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中3个项目成功立项。

5. 深化与高校合作。

与国内多所知名医学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多学习机会。

二、存在问题1. 部分医务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

2. 部分课程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脱节,影响了教学质量。

3. 师资力量不足,部分专业领域缺乏高水平授课专家。

4.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源分配不均现象。

三、改进措施1. 加强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认识,激发学习积极性。

2. 优化课程设置,关注医务人员实际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授课专家,提高教学质量。

4. 优化资源分配,确保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5. 深化与高校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多学习机会。

总之,2023年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继续医学教育水平,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好的学习平台,为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

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

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旨在对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进行简要介绍和概括。

吉林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认证,对于参与继续教育的个人和组织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本文将详细介绍吉林继续教育证书的打印流程,从申请证书到完成打印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的阐述。

为了更好地组织文章内容,首先对文章的结构进行了规划。

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本文的目的、结构和重要性。

首先,我们将明确本文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介绍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帮助读者了解和掌握该流程。

其次,我们将简要介绍文章的结构,明确各个部分的内容和安排,以帮助读者更加有条理地阅读和理解本文。

最后,我们将强调吉林继续教育证书的重要性,说明为什么要深入研究和了解其打印流程。

为了确保文章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本文采用了目录的形式进行组织。

首先,我们将在正文部分详细介绍吉林继续教育证书的重要性,强调其作为一种教育认证的价值和意义。

接着,我们将深入探讨吉林继续教育证书的打印流程,包括申请证书、审核材料、数据录入、打印排版等关键步骤。

通过详细介绍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读者将能够全面了解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从而更好地应对相关问题和挑战。

最后,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给出对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的建议。

通过总结文章中的重点内容,我们将强调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的重要性,并提出针对该流程的改进建议,以进一步提高证书打印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本文将通过准确介绍和详细阐述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和掌握该流程。

通过阅读本文,读者将清晰了解证书打印的重要性,熟悉打印流程的每个环节,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流程的效率和质量。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文章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是对整篇文章进行一个概述,介绍文章的目的和结构,引导读者进入主题。

在概述中,要简要介绍吉林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流程的背景和重要性,说明为什么需要对该流程进行探讨和分析。

继续医学教育年度总结(3篇)

继续医学教育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2023年,在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继续医学教育作为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得到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本年度,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升医务人员综合素质、推动医学技术进步的目标,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概述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 丰富教育形式,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类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培训班、进修学习等。

3.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水平。

组织师资培训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确保教学质量。

4. 加强项目申报与管理,确保项目质量。

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质量。

5. 落实学分管理,规范继续医学教育。

加强学分管理,确保医务人员按规定完成学分要求。

二、工作亮点1. 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宽教育渠道。

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远程教育、在线课程等,方便医务人员随时随地学习。

2. 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提高教育实效。

根据医务人员需求,设置课程内容,提高教育实效。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

组织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确保教学质量。

4.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宽视野。

与国外知名医疗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提升医务人员国际视野。

5. 严格落实学分管理,确保医务人员按规定完成学分要求。

加强对医务人员学分审核,确保学分管理规范。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1. 部分医务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参与积极性不高。

2. 部分课程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

3. 部分师资力量不足,影响教学质量。

4. 继续医学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制约工作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 提高医务人员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认识,增强参与积极性。

2. 优化课程设置,确保课程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紧密结合。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质量,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相继修订和发布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吉卫发[2008]124号2009年1月1日实施。

主要内容四方面: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管理、跟踪检查。

一、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5、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省级项目申报条件1、本学科的国际、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省、部级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项目;4、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与推广;5、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6、符合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需求的新技术、新方法。

(二)申报办法申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申报工作给与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师资队伍,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积极动员部署,要组织对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使其明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了解及掌握《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国家级项目申报:1、申报时间:每年申报次年项目的时为7月-9月,申报单位将下一年度举办的国家级项目按要求统一填写后,按程序向全国继教委员会申报。

2、申报程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5•【文号】全继委办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专业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作为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共计12225项(附件1)。

项目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华医学会网站()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发布。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等加强对申办单位及项目实施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按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及时对报送内容予以审核。

项目申办单位要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定位和要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项目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项目申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须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执行。

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申办单位请于举办项目前登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备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以便于广大学员及时了解项目筹办情况。

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项目举办过程须依规、守法。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正文:----------------------------------------------------------------------------------------------------------------------------------------------------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

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六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卫生部、人事部的领导下,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

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科组成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4.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有关厅局,各继续教育基地: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不断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政府《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的要求,我厅组建并开通了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旨在实现继续教育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学时规定、统一认定标准、统一证书发放目标。

现就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规定(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1.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方面内容的学习。

2.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继续教育学时规定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也是法律和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节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学习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请各单位组织好所属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线上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线下学习学时认定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21•【字号】吉卫科教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卫科教发〔2019〕4号各市(州)卫生健康(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转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3月21日附件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要点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医教协同,统筹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和各类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坚守安全底线,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和科技监管,为健康吉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一、全面推进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改革措施落地一是落实政府任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4号),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全省医改考核目标和委重点工作任务,牵头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

与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根据责任划分,建台账,落任务,进一步明确时间点和路线图,为迎接国家督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三是尽快完成全科医学专业基地评估认定。

根据国家科教司《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在11月底前,完成10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诊疗科目设置,为全科医学科带教师资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

精品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精品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附件2: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授予与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统一实行学分制。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参加,分级管理。

(一)护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三级医院的中级及以上人员五年内获国家级I类学分不得低于10学分。

每年获得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超过10学分。

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各类初级卫生专业人员(参加专科医师培训者除外)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I类学分。

(三)执业药师的继续药学教育学分每年要达到25学分。

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授权机构按规定科目组织的继续药学教育培训所获得的学分,经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予以登记。

(四)学分授予的计算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

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学时授予1学分。

主讲人每学时授予1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按课题组成员排序,第1至第5名依次递减1学分。

国家级课题12—8学分),省、部级课题7—3学分。

4、获得科技成果奖的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按获奖成员排序,第1至第5名依次递减1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25—21学分,二等奖20—16学分,三等奖15—11学分,四等奖10—6学分。

省部级一等奖20—16学分,二等奖15—11学分,三等奖10—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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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为什么在网上做了题,也申请了学分,但是医通卡里 查询不到学分?
答:有可能是因为网上学习账号内的个人信息与医通
卡内记录的信息不一致,导致医通卡没有与网上学习账 号正常关联,您可以通过查看您的CME账号是否已经绑 定医通卡号,如没有您可以手动关联,关联成功后第二 天学分即可正常导入。
如问题仍未解决,请致电全国服务热线400-888-0052 寻求解答。
4.如何使用医通卡参加活动?
答:当您去参加现场举办的继教活动的时候,根据举办 单位的要求,在指定的考勤设备中进行刷卡就可以,刷卡 时会有声音提示您刷卡成功。
5.什么是学习卡?医通卡和学习卡有什么不同?
答:学习卡是您在华医网上学习完毕后申请学分所使用 的卡,由13位数字组成。
学习卡号是13位数,是您课程学习完毕后用于申请学分 用的,而医通卡是10位数,用于参加现场举办继教活动刷 卡使用的。
五、进修、出国、支农、支边(援藏、援疆)不足1个 月不授学分。
★学科带头人选拔、医师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 之一。
第四条 全省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将通过 吉林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网络平台,实行统 一管理。
★全州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将通过延边州 卫生科技教育管理网络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推广项目
10. 如何更改网上学习的账号的用户名或账号内的个人 信息?
答:华医网采用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用
户名,注册成功后就不能自行修改。所以请不要注册多 个学习账号,以免影响学分的获得。
如您遗忘了之前的用户名和密码,你可以通过注册时预 留的手机和邮箱进行找回; 如您遗忘之前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请致电400-8880052寻求帮助。
8. 关联不上有哪些原因,如何解决?
答:如果医通卡和网上学习账号没有关联上,可 能有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医通卡内记录的信息和CME网上学习账号内的信 息不一致,身份证号或者姓名不完全一致; ﹡当天首次注册华医网账号; ﹡您的信息在当天录入科教管理平台; ﹡遇到以上问题a请登陆个人学分平台仔细核对您 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单位继教负责人给予 修改一致,第二天医通卡就会自动关联; ﹡遇到问题b和c请耐心等待第二天自动关联或者在 华医网个人信息修改处,手动输入医通卡号。
第五章 学分证书的印发和管理
第十五条
★在我州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 指定社团组织举办的由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统一 公布的项目,举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前两周将有 关资料报送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延边医科学会联合办公室)审核认可并备案方可 授予学分。
第六章 学分登记与审核
★学分授予的计算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
※ 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学分授 予的计算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
第四章 学分授予标准 ●Ⅰ类学分
(一)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三)专项培训。
※单位负责人签字的
会议通知、日程、会 议材料或报销凭据。
(五)省级远程继续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
(四)国家级远程继续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
※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会议通知、日程、会议材料或报销凭 据。
(十)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项目。
(十一)其它形式学习。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指定认可的报刊、杂志及其他形式的学习,全年
特殊情况学分计算方法
(一)进修。凡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培训(含出 国),参加援外,累计6个月及以上人员,经考核合格者, 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不足6个月按每月4学分计算(记 为Ⅱ类学分)。
三、省继教委指定学习杂志:《继续医学教育》杂志。 操作方法: 此类学分请在““学分管理”=》“录入个人学分-非向 导录入”、“录入个人学分-向导录入”模块中录入。
四、学术会议:佐证材料需提供会议通知、日程、会 议材料或报销凭据。 操作方法: 此类学分请在““学分管理”=》“录入个人学分-非向 导录入”、“录入个人学分-向导录入”模块中录入。
(三)科技成果奖。参照省文件要求授予学分
★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的,当年授予 25学分;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 外观专利的当年授予18学分。
(四)科研立项。
已批准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州(厅、局
级)科研项目在立项,按课题组成员排序,第1
至第5名依次递减1学分。
国家级课题
12-8学分
11. 如何用医通卡查询学分?
答:登陆延边州卫生管理网 (),点击学员学 分查询系统,输入10位医通卡号和您的真实 姓名进行登录,登录后即可查询您的个人 每年所获得的学分和达标情况了。
延边州科教平台常见问题解答
一、产假。持有产假证明,全年完成5学分。 操作方法: 如有“产假”人员,可在“人员管理”=》“人员 状态、职称管理”模块中,点击“状态/职称维 护”按钮,添加或修改“人眼变动情况”,将产 假人员当前年度的“状态”设为“产假”。 例如某人员2011年为产假人员,则添加一条“人 员变动情况”,年度设为“2011”,状态设为“产 假”,职称设为当前该人员的职称即可。 “人员变动情况”设为“产假”的人员,当年度 只需要录入该人员获得的5个学分即可达标。
★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吉人社办字【 2011 】 262号 )
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全省继续教育统一实行学分制,各级各
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参加 (不含乡村医生),分级管理。
第三条 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
的学分,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 年度自学计划表每年2月份备案到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二)发表论文和综述 按第1作者至第3作者排名授予 ﹡国外学术刊物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刊物 ﹡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省级刊物 ﹡地(市)级刊物 ﹡内部刊物
10-8学分 6-4学分 6-4学分 5-3学分 4-2学分 2-1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 科研立项、获奖、单位组织的学术 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三章 学分要求
● 中、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 续教育活动,每年取得至少25学分,其中Ⅰ类学 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Ⅰ类学分和Ⅱ 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 初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者除外),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所 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的初级卫 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低于15学分。
7-3学分
市、州(厅、局)级课题
5-1学分
(五)出版医学著作。参照省文件要求授予学分
(六)院级活动。单位按计划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 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0.5 学分。全年不超过10学分。 ★全年不超过5学分。
(七)院内活动。 科室按计划组织的业务学习,临床病倒讨论会、多科室组 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 加者授予0.5学分。全年不超过10学分。 ★全年不超过3学分。
“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其授权机构举办 的继续药学教育培训”的15学分请在““学分管理”=》 “录入个人学分-非向导录入”模块中录入,需要同时录 入2条学分:I类学分5分、II类学分10分。国家级I类培训 选择“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省级I类培训选择“省 级继续教育项目”等 I类学分级别录入;II类学分必须 选择“继续药学教育(II类)”学分级别录入。
全州继续医学教育 管理人员培训会议
2012年3月2日
延边医科学会联合办公室 科教科
文件解读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 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
政策依据
★《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全继委发 【2006】11号)
★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 吉卫联发【 2010 】 48号 )
● Ⅱ类学分 (一)自学。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
应制定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自学 笔记或综述,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此类学分每 年不超过5学分。
★凡是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年度继续 教育自学计划,经本科室同意、单位继续教育管 理部门备案方可计入学分,以便主管部门核查与 备案。
2.什么是医通卡?医通卡有什么用处?
答:医通卡全称是医疗教育一卡通。 卡面印有学员的相片,姓名,所在单位和医通卡号; 卡内以磁卡记录学员的信息,用于身份验证和外出参加 活动时的考勤刷卡; 医通卡号由10位数字组成,是科教管理平台系统生成的 人员编号。
3. 如何办理医通卡?
答:医通卡的办理需要联系单位继教负责人,提供相片并 由继教负责人联系华医网当地办事处统一办理。
※ 院级、院内活动备案表、签到簿、课件、影像资料备案到单位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八)市级项目。我州科教平台上的在线学习项 目, 可以取得 Ⅱ类学分10分。
(九)学术会议。参加国家、省、市级学术会议 (需提供佐证材料)分别授予3、2、1学分。全年 不超过10学分。 ★参加州级各类卫生社团举办的学术会议(需提 供佐证材料,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方可授予学 分),每次授予2学分,全年不超过10学分。
6. 绑定医通卡或医通卡关联是什么?
答:医通卡和CME网上学习账号是需要关联的, 关联以后在华医网学习的学分会自动导入医通卡。
7. 如何实现科教管理平台医通卡与华医网注册账号 的关联?
答:医通卡内的信息如身份证号,姓名必须要和 CME网上学习的账号内身份证号和姓名的保持一 致,才可以自动关联。 如果您的信息一致却没有自动绑定医通卡,请致电 400-888-0052为您解答。
二、继续药学教育。
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药学(中医药)专业人员每年参加 继续药学教育至少要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 II类学分15-20学分。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 或其授权机构举办的继续药学教育培训,所获得的15学 分,经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审核确认 ,记为I 类学分5分, II类学分10分。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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