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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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实施方案

(试行)

教发【2012】17号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设一支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实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1.总体目标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使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养青年教师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2.实施范围

选聘和调入我校,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现任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

3.实施项目

十二五期间,学校全面组织教学、科研过程的系列培训与考核,实施范围内的教师教学过关、科研过关方可取得主讲教师资格。十二五结束,尚未取得主讲资格的教师不得担任主讲,特殊情况必须担任主讲的须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3.1教学关

教学过关指实施范围内的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过程系列培训并且考核合格。

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视为已通过教学关,可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过程系列培训。

教学过程系列培训采取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的方式,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与讲评、综合考核等形式进行培训。每学期举办1—2期,每期安排40—60名青年教师参加,培训时间30学时左右。

教学过程培训内容一览表

为了促进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提高国际交流对外沟通的能力,学校决定对青年教师进行英语强化教学,要求青年教师在四年内参加校内外教英语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培训合格证将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教师到国外研修申请学校资助,如外语水平未到达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则需获得本培训班的结业考试合格证。

3.1.2下厂顶岗

入校满三年的工科专业课青年教师应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建立校企联合,增强实践经验;学校根据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多少,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2名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名额;学校公布对口企业和岗位,学院申报,教学质量管理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学校给予经费支持与教学工作量减免。

3.1.3新教师实行导师跟踪指导

3.1.3.1学院应为每位新教师选派导师。导师应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每位导师以指导1—3名新教师为宜,指导期一般为2年。学院也可聘请63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担任新教师导师。导师享受学校发放的指导津贴和学院给与的指导工作量20学时/学年。

3.1.3.2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新教师到学院报到后一周内,学院应为其选派导师,并要求新教师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由导师根据其承担的教学任务,提出对课程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安排其在上课前利用假期认真备课。

3.1.3.3导师职责

在2年指导期内,导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对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全面负责,通过听课评议、审核教案、交流指导等形式,对新教师在师德教风、教书育人、教学准备、内容处理、课堂板书、语言表达、教学方法、讲课技巧、考试命题、教学评价、教学研究、自学提高等各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2)每学年开学初,根据新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督促并指导新教师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学年末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3)每学期听本人指导的每位新教师讲课不少于6学时,审核新教师备课教案不少于6次,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4)通过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安排本人指导的新教师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学院教学督导、系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参加听课;公开教学课后,由导师主持召开反馈交流会,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不含新教师本人),对公开课进行点评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5)每学期负责审核本人指导的新教师所任课程的期末试题,并明确签注是否同意使用的意见;未经导师审核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6)参加院系组织的对指导期内的新教师进行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并对所指导新教师学年度教学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7)每学期末,导师向学院提交本人所指导新教师的学期工作书面记录,作为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3.1.3.4新教师职责

在指导期内,新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主动联系取得导师的指导帮助,每学年开学初,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经导师签字同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一式三份,由学院、导师、新教师各存一份,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2)每学期听同行教师的课不少于10学时(若本人导师有课,听导师的课不少于4学时);通过听课,学习体会其它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与经验,虚心听取导师、同行教师提出的改进意见。

(3)根据导师的安排,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公开教学课后虚心听取听课教师提出的指导、改进意见。

(4)每学期主动向导师提交本人所任课程的期末考试题,由导师予以审核,并主动征求修改意见;未经导师审核签字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5)每学期末撰写个人教学科研工作书面总结,经导师审阅签字同意、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学院作为本人业务档案留存。

(6)参加院系组织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虚心听取考核过程中对本人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努力改进完善。

3.2科研关

科研过关指实施范围内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青年教师须参加学校组

织的科研过程系列培训并且考核合格。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视为已通过科研关,可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过程系列培训。

科研过程系列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形式,对科研项目的选题、申报等过程进行培训,并通过项目模拟申报和“以老带新”项目的参与实现科研全过程的实践培训。

科研过程培训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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