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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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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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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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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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
一)、设立的条件(77条)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200人,半 数在中国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 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 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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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的程序 1、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 2、募集设立的主要程序
D.李某,现任某医院大夫,曾第四因章第五谈章外恋商投资爱企业法受
ABCD
(1)举止怪异不是不是法定的任职资格的 障碍,赵某可以被选为董事;(2)钱某显 然和公司的破产无关,所以可以任职;(3) 孙某由于并非经济类犯罪且未被剥夺政治 权利,因此没有任职资格障碍;(4)受过 刺激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不是一回事,李某可以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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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股东大 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是董事会的职权,因此选项A不正确;公 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因此选 项A、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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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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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权和议事规则 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董事会会议在有1/2以上的董事(董事代 理)出席时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通过
董事应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 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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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 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 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 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 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 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 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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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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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特别规 定
第122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 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 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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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聘一名新董事参与 本公司经营活动,以下候选人当中,可以 被选为董事的有( )。
A.赵某,酷爱行为艺术,举止怪异遭人非 议
B.钱某,曾担任一家公司董事,到任后仅 一个上午该公司即宣告破产
C.孙某,曾因打架被判刑(未剥夺政治权 利)10年,现已释放3年,一直靠在街头摆 摊为生
➢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 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 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 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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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
一)、股东的权利义务 不同规定: 1、一般股东可自由转让股份,不需其他股东同意。 2、不能查阅会计帐薄。 3、可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
累积投票制指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 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 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 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这样做的目的 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 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 在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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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东共10人,其 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 东共计持有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若按直接投 票制度,每一股有一个表决权,则控股51%的大股东就能 够使自己推选的5名董事全部当选,其他股东毫无话语权。 但若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权的总数就成为1000×5=5000 票,控股股东总计拥有的票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合计 拥有2450票。 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理,股东可以集中投票给一个或几个 董事候选人,并按所得同意票数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董事,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其他股东至少可以使自己的2名董事当 选,而控股比例超过半数的股东也最多只能选上3名自己的 董事。可以看出,采取累积投票制度确实可以缓冲大股东 利用表决权优势产生的对公司的控制,增强小股东在公司 治理中的话语权,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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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王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三人实 缴出资比例分别为20%、40%、40%,公司 当年可分配利润为60万元,后来公司计划增 资50万元,在股东之间对分取红利和认购增 资的比例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可以分取红利12万元 B.三人有权优先按照2:4:4的比例认购增 资
C.李某可以认购20万元的增资 D.三人应当平均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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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 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 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 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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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名股与不记名股 3、额面股和无额面股(我国禁止) 4、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5、A股,B股,H股,S股,T股,N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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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某公司2008年依法成立,注册资本为260万 元,2008年度的股东会会议中对修改公司 章程的事项作出决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B.该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C.该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D.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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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 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 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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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 使的职权的是( )。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制定公司合并方案 C.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D.公司章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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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的含义与特征
股票是表示股东权的要式有价证券。它是
公司股份采取的形式,是公司签发的证明 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股票具有不可撤回性 2、股票具有可转让性 3、非固定收益 4、要式证券,证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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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 的种类
1、.普通股和优先股
(1)普通股是不享有特别权利而且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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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程序
发起人发起, 公司预先名称核准
草拟章程
行政审批
报送章程,验资, 申请登记
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发起人认足股份
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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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的的特殊规定: A、为了防止不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发起人 完全凭借他人的资本开办公司,对发起人 认领的股份作出了最低限制。 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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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提出股票发 行申请。 C、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起人须公告 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与证券机构签 订承销协议,由银行代收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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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必要 组成创立大会。
➢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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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般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但有关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和修 改公司章程,则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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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必设、最高业务执行机构) 1、组成 : 董事会成员为5人至19人,每届任期3年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依法公布其经营,财务,重大诉讼情况 。 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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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股东诉讼(补充)
A股东代表(公司)诉讼 a内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 公司造成损失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犯错误:找监事
会 ➢ “监事”犯错误:找董事会 ➢ 如果“董事、监事互相包庇”:直接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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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理机构 董事会领导下业务执行机构。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与解聘。 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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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必设)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每届任期3年 2、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表组成,职工比例不少于1/3,具体比 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5、职权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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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该题所说的公司依法成立的注册 资本为260万元,可以判断该公司不是股份 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责任公司。另外,修 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 别决议,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 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别限制的股份
①.全风险型的股份
A.股利——公司在支付了优先股股利后取得。 股利率是“水涨船高”
B.公司破产或解散后,排在优先股股东之后 取得剩余财产
②.股权的内容是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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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股指股东享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取得股利或剩余财产的权利的股份 ①.优先股是公司个别股东持有的股份 ②.体现为一种财产优先权 A.股利:固定,优先于普通股分配 B.剩余财产分配顺序排在普通股之前 C.但公司增资扩股,普通股有优先认购权 ③.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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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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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缺点 优点:广泛筹集资金,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
分享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股票上市后可 自由交易,股东投资风险较小。 缺点:设立条件程序比较严格,易被少数大 股东操控,中小股东缺乏责任感,公司财 务经营信息不能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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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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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外部人(公司以外的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 B股东直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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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一)股份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
利义务的,等额划分的公司资本构成单位。 特征: 1.股份是等额的 2.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形式 3.股份具有可转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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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公司股份的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 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 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副董事长---过半数董 事推举一名董事---监事会---10%股东可自行 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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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 公司。经营过程中,丙与丁达成协议,拟 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 丙书面通知甲和乙时,甲和乙均表示同意, 并愿意购买丙的股份。有关此事的下列表 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同等条件下,由丙决定优先购买人 B.同等条件下,甲和乙有优先购买权 C.由甲和乙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D.如果甲和乙协商不成,丁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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