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职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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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职和官责

清朝官职和官责

清朝官职和官责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官制中最有代表性、最完善的,每品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满清八旗及清代官职、爵位详解八旗由来八旗制是清代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制度,由太祖努尔哈赤在女真人牛??制基础上建立的。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始建四旗,正黄旗、正蓝旗、正白旗和正红旗。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四旗,称镶黄旗、镶蓝旗、镶红旗和镶白旗。

定三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即旗)。

满族人按八旗制分隶各旗,平时生产,战时从征。

初建时,不但在军事上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行政和生产职能。

清朝统一,太宗皇太极为加强对旗人的束缚,增强了八旗制的军事职能,并为扩大军事实力和笼络人心,又建立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

各旗有军营、前锋营、骁骑营、健锐营和步军营等常规伍,司禁卫,云梯和布阵等职。

另外,设立了相礼营、虎枪营、火器营和神机营等特殊营伍,演习摔跤、射箭、刺虎和操练检枪等。

由於清初诸帝很重视枪炮武功等实战本领,八旗军在平定三藩,收台湾各抵御沙俄侵略等战斗中都取得了辉煌战绩。

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类。

京营是守卫京师的八旗军的总称,由朗卫和兵卫组成。

侍卫皇室的人。

称朗卫,且必须是出身镶黄、正黄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如紫禁城内午门、东西华门、神武门等由上三旗守卫。

驻防是指驻防全国各要地的八旗。

京营总兵约十万,驻防兵人类也在10万左右。

镶蓝旗满洲在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东部,清代八旗之一。

建於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为蓝色镶红而得名,镶蓝旗是下五旗,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

清末时模达到下辖87个整佐领又一个半分领,兵丁2.7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5万人。

著名表演艺术家侯宝林先生便是蓝旗人。

正蓝旗满洲在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南部,闪电河流贯领接河北。

清代八旗之一。

建於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纯蓝而得名。

正蓝旗在顺治前与正黄、镶黄列为上三旗,顺治初,被多尔衮降入下五旗,不再由皇帝所亲而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

清朝的官职

清朝的官职

清朝的官职清朝建立于1644年,结束于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在清朝的官制中,官职分为文职和武职两大类,分别由士人和武将担任。

清朝的官职体系精细繁复,而且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以下是清朝官职的简要介绍。

一、文职:1.宰相:最高行政官职,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负责监督六部(吏、户、礼、兵、刑、工部)和军机处。

2.内阁大学士:宰相的助手,掌管内阁和文官机构。

3.侍郎:分为中书侍郎、常侍侍郎。

中书侍郎为皇帝的直接助手,负责处理机密文件等重要事务;常侍侍郎负责处理皇帝的私人事务。

中书侍郎和常侍侍郎一般都是武进士出身,也可以说是武职中的文官。

4.一品顶戴大臣:官阶最高的文官,专门处理重大事务,如礼制、兵事等。

5.二品尚书:六部的最高长官,分别为吏、户、礼、兵、刑、工部尚书。

6.三品侍郎:担任吏、户、礼、兵、刑、工部的副长官。

7.四品郎中:负责六部的具体事务。

8.五品员外郎:辅佐郎中处理一些次要事务。

9.六品主事:一般由九品左右的官员晋升。

10.七品科道员外郎:负责协助主事。

11.八品主事内郎:负责处置公文,颁布政令。

12.九品郎中:高级官员的助手。

13.十品县丞、县尉:负责管理地方行政。

14.江南水师提督:负责管理江南地区的水师。

15.广东水师提督:负责管理广东地区的水师。

二、武职:1.武英殿大学士:掌管朝廷军事事务。

2.八旗总管:负责管理满洲八旗军队。

3.马步军统帅大臣:是清朝最高军事将领。

4.兵部尚书:掌管军政事务。

5.长官:分别为提督、将军、提辖等,负责指挥军队。

6.把总、管军:负责某一地区军队的指挥。

7.佐领:负责辅助将军或提辖。

8.统领、游击:负责地方军队的指挥。

9.校尉:负责培训和管理士兵。

10.藏库、经略使:负责地方军事和经济事务。

除了上述官职外,清朝还设立了许多专职官员,如六部、按察使、道台等,分别负责各自的职能领域。

总体来说,清朝的官职体系非常庞大,基本上囊括了各个方面的政府和军队职务,为清朝的政治和行政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清代职官制度》ppt课件教案

清代职官制度》ppt课件教案

• 地方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奉天府治中、顺天府治中、监秩同知
• 从五品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詹事府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院外郎、
• 地方官:各州知州、土知州、都转盐运使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 官服
水晶顶戴
八蟒五爪蟒袍,白鹇补服
五品武官
• 正五品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pào)官、分管佐领
• 宫女 (丫环) X 应少过二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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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文官
• 正三品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上驷院卿、大理院 少卿
• 地方官: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
• 从三品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 地方官: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参政道
• 官服
蓝宝石顶戴
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补服
三品武官
• 正三品
京官:步军翼卫、一等侍卫、
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武备院卿、王府长史、参领
• 从三品
• 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侍卫
• 地方官:游击、下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土游击
• 官服
蓝宝石顶戴
九蟒五爪蟒袍,豹补服
四品文官
•正四品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 给事中
六品文官
• 正六品京官:太医院左右院判、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 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 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地方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清朝的官僚体制

清朝的官僚体制

清朝的官僚体制清朝(1644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官僚体制发展最为健全和完善的时期之一。

官僚体制是指一种由中央集权统治者所建立的行政管理体系,其中官员通过科举制度选拔,按照一定的等级和职责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清朝的官僚体制在其长达近300年的统治历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官职等级体系清朝的官僚体制采取了明朝的三省六部制度为基础,建立了统一而严密的官职等级体系。

根据官阶不同,官员分为九等,从低到高依次为九品、八品、七品、六品、五品、四品、三品、二品和一品。

官员的晋升和调动通过考试和审查确定,并在官府的档案中有详细的记载。

官员在晋升和补缺时需要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试,以确保他们具备胜任相应职务的能力。

二、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清朝官僚体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也是官员选拔的主要途径。

科举制度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环节。

乡试是官员选拔的初试,会试是进一步考查知识面和才能的中试,殿试是最终的选拔和决定官员命运的总试。

通过科举考试获得进士及格者,可以直接进入官僚体制担任各级官员。

科举制度确保了官员的选拔公正性和能力素质,也为社会中的人才提供了上升通道。

三、八旗制度清朝建立了一套八旗制度来管理军事和政治事务。

八旗分为左、右、前、后、中五旗,每个旗下辖若干千户。

旗下的人口主要是满族和蒙古族,他们享有特权和免税等待遇。

八旗的建立和运作为清朝的统治者提供了稳定的军事基础和行政管理体系。

八旗的选人主要靠家族关系和世袭制度,这也使得八旗内部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统治集团。

四、封建领地制度为了巩固统治和控制各地地方势力,清朝实行了封建领地制度。

皇帝将国家的土地和财富分封给贵族和官员,贵族和官员成为地方的实际统治者。

封地制度使统治阶级得到了物质和政治上的巩固,同时也加大了地方上的统治难度,封建领地制度也成为清朝后期社会动荡的根源之一。

五、官员考核与责任清朝的官僚体制注重官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清朝官职制度

清朝官职制度

清朝官职制度清朝入关后,清朝官职有九品,每一品又分正和从。

称为“九品十八阶”,九品以下是未入流。

九品以上是官,九品以下是吏。

正一品: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光禄大夫、殿阁大学士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无从一品: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文职外官:总督(加尚书衔)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正二品: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文职外官:各省总督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从二品: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武职京官:散秩大臣武职外官:副将正三品: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从三品: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司宣慰使、指挥同知正四品: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统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武职外官:防守使、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管带官从四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武职外官:宣抚使司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正五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钦天监监正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知州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从五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正六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从六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文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武职京官:七品典仪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外委千总从八品: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武职外官:无正九品: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武职外官:外委把总从九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武职外官:额外外委未入流: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清朝官职一览表对应现在官职

清朝官职一览表对应现在官职

清朝官职一览表对应现在官职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朝代,它的官职体系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和严密的。

清朝的官职分为九品官、八旗官、内阁官、文官、武官等多个类别,每个官职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权利。

随着时代的变迁,清朝官职体系也逐渐演变为现代官职体系,本文将以《清朝官职一览表》为蓝本,探讨清朝官职如何对应现代官职。

一、九品官九品官是清朝官职体系中最基层的官员,分为正九品和从九品。

正九品官包括九品中正、九品太监、九品从事,从九品官包括九品员外郎、九品郎中、九品主事、九品员外郎、九品中堂。

九品官的职责比较简单,主要是执行上级的命令,负责一些基层的行政工作。

现代官职对应:九品官对应的现代官职可以是基层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乡镇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等。

二、八旗官八旗官是清朝官职体系中的一大类,是清朝封建制度的核心之一。

八旗官分为正旗和副旗,正旗官包括一等、二等、三等、四等正白旗官,副旗官包括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副白旗官。

八旗官的职责主要是维护清朝封建统治的稳定,负责军事和警察工作。

现代官职对应:八旗官对应的现代官职可以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军队的军官等。

三、内阁官内阁官是清朝官职体系中的高级官员,分为东厂、西厂、内务府和六部。

内阁官的职责是负责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重要工作,是清朝政府的核心部门。

现代官职对应:内阁官对应的现代官职可以是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如国务院的部长、省级政府的领导等。

四、文官文官是清朝官职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分为九品文官、八品文官、七品文官、六品文官、五品文官、四品文官、三品文官、二品文官和一品文官。

文官的职责是管理国家的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工作。

现代官职对应:文官对应的现代官职可以是政府部门的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文化馆的工作人员等。

五、武官武官是清朝官职体系中的另一个重要类别,分为九品武官、八品武官、七品武官、六品武官、五品武官、四品武官、三品武官、二品武官和一品武官。

清朝官员等级制度

清朝官员等级制度

清朝官员等级制度
清朝官员等级制度一直是清朝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旨在加强朝廷管理,更好地
提高政治效率。

清朝官员等级制度可以简单地分为九个等级。

第一等级为都尉,主要负责司法以及地方治安,他们的地位比较高,也被称为“都尉
全盛”,可以说他们是清朝司法管理的顶层人员。

第二等级为司马,他们主要负责收发钱粮、招待宾客、接待良宾,以及其他军事事项。

第三等级为护国将军,负责护卫帝王以及保护政局的任务,也是帝王的重要军事辅助。

第四等级为校尉,主要负责监督地方政局,负责表扬和糟糕的遵从官员的表现,并负
责协调这些官员之间的关系。

第五等级为县令,主要负责法治,他们负责维护当地政局,并监督民间施行法律,以
及其他法律事宜。

第六等级为统帅,他们负责指挥管理部队,可以说是帝王的重要军事援助。

第七等级为大夫,负责县级政务,他们负责部门管理,指挥和监督平民行事,负责协
调官员内部关系
第八等级是进士,他们主要从事政府有关的文化研究以及翻译等职业,同时担任宫廷
文官,以及政策制定和执行工作。

最后一等级是官员,他们主要负责收集征税,维护政局,以及小规模的政务,是清朝
官制的下层民间官员。

清朝官员等级制度最终旨在促进政治秩序,完善社会制度,更好地改善民生,确保帝
王统治的稳定。

【官场】清朝官制大全

【官场】清朝官制大全

【官场】清朝官制大全一、专司文职官的任免----吏部清朝的吏部,是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沿明制而设置的,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

初以“贝勒”(亲王、郡王) 1人总理部务,以下设满、蒙、汉承政 3人,参政 8人,启心郎 1人。

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七月,裁蒙、汉承政,改为满承政 1人,左参政 2人,右参政 3人,理事官 4人,副理事官 6人,满、汉启心郎 3人,额哲库 2人。

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停贝勒总理部务,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均无定员)、理事官为郎中(满 4人,汉 2人)、副理事官为员外郎(满 8人,汉6人)、额哲库为主事(满、汉各 9人),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

五年(公元1648年),定满、汉尚书各 1人,八年命诸王贝勒兼理部务,九年停诸王贝勒兼理部务,十年裁满尚书 1人。

十五年(公元1658年)定满、汉左右侍郎各 1人。

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以大学士兼理部务。

以后各官,大量增加,据《钦定大清会典》(光绪朝)及《历代职官表》卷 5的记载,吏部设尚书满、汉各 1人,掌部务(其品级初定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十六年都改为二品。

康熙六年,又改满员为一品,九年均定为二品。

雍正八年升为从一品)。

左、右侍郎满、汉各 1人(正二品),掌佐理铨衡,为尚书的副职,并设在、右丞二缺,左、右参议二缺,以及郎中满 9人,蒙 1人,汉 5人。

员外郎宗室 1人,满 8人,蒙1人,汉6人。

主事宗室1人,满4人,蒙1人,汉7人。

司务满、汉各 1人。

缮本笔帖式12人。

笔帖式宗室 1人,满57人,蒙 4人,汉军12人。

经承81人。

此外又有额外郎中、员外郎、七品小京官,无定员。

除额外官员外,总人数为224 人。

吏部总的职掌,据《光绪会典》卷4 所载是“掌文职官吏之政令,以赞上治万民。

凡品秩铨叙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百司以达于部,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以布邦职”。

清朝官职制度

清朝官职制度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 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 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 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 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 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 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 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 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 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 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 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 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 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清朝官员品位与职位分类

清朝官员品位与职位分类

正三品

文职京官: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 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 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 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殿阁大学士: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 阁、东阁、体仁阁。 武职京官: 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无文武外官。

从一品
文职京官: 三孤与三宫: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九门 提督)、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无文职外官。
补服
文官
一品鹤 二品锦鸡 三品孔雀 四品雁 五品白鹇[xián] 六品鹭鸶
武官
一品麒麟 二品狮 三品豹 四品虎 五品熊 六品彪 七品八品犀牛 九品海马
七品鸂鶒[xī chì] 八品鹌鹑 九品练雀
锦鸡

顶戴


一品珊瑚,表面光华,俗称亮红顶 二品起花珊瑚,俗称暗红顶,即顶珠正面雕刻寿 字 三品蓝宝石,俗称亮蓝顶, 四品青金石,俗称暗蓝顶 五品砗磲[chē qú]石 六品水晶 七品素金,即表面光华的金顶 八九品镂花金顶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太医院左右院 判、国子监司业、堂主事、各部院主事、都察院都事、 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 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 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 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 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清朝官员职级排列结构

清朝官员职级排列结构

清朝官员职级排列结构
清代官衔等级:正、从一品,正、从二品,正、从三品,正、从四品,正、从五品,正、从六品,正、从七品,正、从八品,正、从九品。

清朝官职有九品,每一品又分正和从,称为“九品十八阶”。

九品以下是未入流。

九品以上(含九品)是官,九品以下(无品)是吏。

清代官职按职能分为文官和武官。

文官分大夫、郎、佐郎三种,武官分将军、都尉、骑尉、校尉四种。

文官大夫为五品以上官员,郎为正六品至正八品官员,佐郎为从八品以下官员。

武官中将军为从二品以上官员,都尉为正三品至从四品官,骑尉为正五品到七品官,校尉为正八品以下官员。

此外还有超品官员,宗室不入八分辅国公、八旗蒙古王公和非宗室封爵伯以上的,都视为超品。

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清朝等级制度

清朝等级制度

清朝等级制度
清朝的等级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封建等级制度,分为九品官员和九等爵位。

这个制度主要用于确定官员和贵族的地位和身份,以及他们在政府和社会中的职责和权力。

九品官员制度:
这个制度把官员分为九个品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第一品至第九品。

每个品级又分为正、从、员三个等级,正是正式任命的官员,从是副职官员,员是临时性的官员。

官员的品级和地位是通过科举考试和官职晋升来确定的。

高级官员通常来自于进士出身,而低级官员则可能来自于世博或武举出身。

九等爵位制度:
这个制度把贵族分为九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公、侯、伯、子、男、世子、亲王、郡王和贝勒。

每个等级又分为正、副两个品级。

皇帝可以授予贵族爵位,以表彰他们对朝廷的贡献和忠诚。

高等级的爵位通常授予皇帝的亲属和重要功臣,低等级的爵位则授予其他贵族和官员。

这两种制度共同构成了清朝的等级体系,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和社会阶层划分。

在这个体系中,官员和贵族的地位和权力是严格固定的,与他们的家世和地位密切相关。

清朝官衔制度

清朝官衔制度

清朝官衔制度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无从一品: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正二品: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文职外官:各省总督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从二品: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武职京官:散秩大臣武职外官:副将正三品: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从三品: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正四品: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从四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正五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从五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正六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从六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武职京官:七品典仪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回答者:黄海花园- 总监八级4-2 08:54清朝官衔一览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清代职官制度

清代职官制度
清代职官制度严密,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各分一品至六品。一品文官包括官服以红宝石顶戴、九蟒五爪蟒袍为标志。二品文官有太子少师、太子少傅等,武官有左右翼前锋营统领等,官服为红珊瑚顶戴。三品文官包括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等,武官有步军翼卫等,官服以蓝宝石顶戴为标志。四品文官有通政使司副使等,武官有二等侍卫等,官服为青金石顶戴。五品文官包括左右春坊庶子等,武官有三等侍卫等,官服以水晶顶戴为标志。六品文官有太医院左右院判等,武官有兰翎侍卫等,官服为砗磲顶戴。各级官员的职位名称、品级和官服都有严格规定,体现了清朝选官制度的等级森严。

清朝的官员制度

清朝的官员制度

清朝的官员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于清朝建立后的初期,随着清廷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官员选拔、管理和晋升机制。

清朝的官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明朝的制度,同时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创新,体现了清朝的独特特点。

清朝的官员制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文官,一类是武官。

文官从九品到正一品,武官则从七品到正一品。

文官主要管文学,武官则主管武事,各具不同的职责和使命。

文武官员的选拔和晋升通常是分开进行的,文官通过科举考试选拔,武官则通过武科考试选拔。

清朝的官员选拔主要通过科举考试来完成,科举制度是清朝的一大特色。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考中进士后可以成为官员。

在科举考试中,文官们必须掌握经义、史传、诗赋等各种文化知识,才能有机会被选入官僚系统中。

科举考试的选拔机制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文官之间的公平竞争,也为有才能的人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

除了科举考试外,清朝还有一些其他的选拔途径,比如殿考、贡士、状元会试等,这些选拔途径为一些优秀的人才提供了机会,也为官员选拔系统增加了一些多样性。

在管理方面,清朝的官员制度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措施,比如设立督学、藩镇官员等,用来监督和管理官员的工作。

清朝还设立了一些法规和条例,规定了官员的义务和权利,以确保他们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和治理。

另外,清朝的官员制度还包括了晋升机制,清朝规定了一套官员晋升的标准和程序,从九品到正一品,官员必须通过一定的考核和评价,才能获得升迁的机会。

这一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也提高了相关部门的管理效率。

总的来说,清朝的官员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备和合理的体系,它通过科举考试等方式选拔人才,通过管理和晋升机制来保证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使相关部门能够有效地运作和管理社会事务。

虽然在后期清朝相关部门逐渐,但官员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机制,为清朝相关部门提供了一定的支撑和稳定。

清朝的官制及官场文化

清朝的官制及官场文化

清朝的官制及官场文化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官制及官场文化的特点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

一、清朝的官制清朝的官制继承了明朝的基本制度,但存在一些独特之处。

首先,官职设置庞大,根据职务分为九品、十二品和正一品至九品三十等级,且每个等级下还有多个具体的职位。

其次,设立了军机处、内阁等中央机构,加强了中央集权。

第三,设立了各类差役,负责社会管理和税收征收等工作。

最后,明确了官员的任免制度,实行年考、三年一度的考试选拔制度,并可再次任用经过举荐和礼部选中的人才。

这些制度反映了清朝政治文化的特点,即以勤政明理、有才学、略通文史和能治事的人才为官,实行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思想,重视皇权的集中与维护,加强了社会管理和税收征收的能力。

二、清朝的官场文化清朝的官场文化有着独特的表现形式和内涵,具有鲜明的封建官场特色。

首先,礼仪之让。

官员之间斗争剑拔弩张,但表面上却要讲究礼仪,以示尊重和谦让。

其次,诗词歌赋能力极受重视,作为唯一的门槛之一,是考官选拔人才时的必修项。

此外,演讲能力也是官员必备之技,也是考官选拔人才的手段之一。

最后,升官晋职极其重要,因为官员的官职一旦被免,其官场生涯就会结束,这使得官员励精图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奋斗。

清朝的官场文化体现了封建思想的深刻影响,即以尊重皇权、讲究礼制、注重德行和学识的人才选拔方式,使得清朝的官员阶层相对稳定和有序。

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如靠关系、出卖人情等非法手段谋取升职加薪,不仅有损公平公正,还容易导致社会腐败和落后。

三、结语清朝的官制及官场文化展现了封建文明的特点,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制度演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这种制度和文化也存在不足和缺陷,为中国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局限性和不利影响。

因此,了解和研究清朝官制及官场文化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在今天依然十分重要。

清朝官员名称及品级

清朝官员名称及品级

清朝官员名称及品级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官员的名称及品级在整个清朝历史上都有一定的演变和变动。

以下是清朝官员的一些常见名称及品级。

1. 文官文官是清朝官员中的一类,主要从事政务、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他们的品级分为九等,由高到低分别是:(1) 司徒、司空、太尉、少师、太保、太傅、太师、大学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这些官员负责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外交、战争等重要事务。

(2) 内阁学士:负责参与国家政务的决策和处理各类文书。

(3)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都察院左右都御史:这些官员主要负责监察地方官员,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纪律。

(4) 都察院佥都御史:这是都察院中的最低品级,主要负责一些常规的巡查和监察工作。

(5) 道员、府尹、州知府、县令:这些官员主要负责地方行政管理和司法工作。

2. 武官武官是清朝官员中的另一类,主要从事军事、防务等工作。

他们的品级也分为九等,由高到低分别是:(1) 驸马都尉、总兵:这些官员负责指挥军队,参与军事作战。

(2) 右都御史、都御史:这些官员主要负责军队的巡视、监察和纪律管理。

(3) 右副将军、都统:这些官员主要担任地方军事指挥官。

(4) 右游击、提督、指挥使:这些官员主要负责地方军事防务工作。

(5) 左游击、参将、参赞、参将军:这些官员主要担任军队指挥官的副手。

除了文官和武官,清朝还有其他一些特殊职位和官员,例如探花、状元等科举制度中的优胜者,以及一些特殊职务如大学士、内大臣等。

总的来说,清朝官员的名称及品级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不同的官员担任不同的职责和权力,对于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这种等级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官员的晋升往往依赖于出身和家族背景,而不是个人的才能和能力。

这也是清朝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在清朝的官员体制中,文官和武官的名称及品级是清朝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这些官员的层级和职责,清朝政府得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国家事务。

清代官制概述

清代官制概述

清代官制概述一、中央官制清代的职官制度,基本上是沿袭明朝,只是到了雍正、乾隆时期,才逐渐有所调整,作了一些改变。

清朝的中央政府,大体上分为三种类型的部门:第一是中枢部门,如内阁、军机处和六部等;第二是一般中央机构,如都察院、理藩院、翰林院等;第三是专门为宫廷、为皇室服务的机构,如内务府、宗人府、太医院等。

甲、中枢部门内阁内阁是中枢部门首要机构,是皇帝以下的政权中心,它是总理全国政务的最高官署。

清初建国于东北,设立内三院,即秘书院、弘文院和国史院,其职权大体与内阁相同。

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裁撤内三院,设立殿阁大学士,是为清代内阁设立之始。

内阁就是内廷殿阁的意思。

进入内阁办事的官员,通常有大学士4人,协办大学士2人,其下还有内阁学士(照例兼礼部侍郎衔)、侍读学士、侍读、侍讲、中书、笔帖式(文书)等官。

内阁是个大机关,但内阁中书却是个小官吏,负责起草一般文诰及缮写,犹如后世的秘书。

清朝的内阁有三殿三阁。

三殿是保和殿(乾隆以后未再使用)、文华殿和武英殿;三阁是文渊阁、体仁阁和东阁。

凡内阁大学士照例要冠以殿阁的名称,如保和殿大学士、体仁阁大学士等,这是一种荣誉性质的虚衔,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协办大学士则不加殿阁衔,他们大多是六部中某一部的尚书,径直称为某部尚书。

内阁大学士也被尊称为“阁老”或“中堂”。

阁老就是内阁的老者、长者的意思。

中堂是唐代于中书省设政事堂,是宰相办公的地方,后世因称宰相为中堂。

军机处内阁大学士的任务,是代皇帝起草诏书,批答奏章,参与军国大事。

内阁虽然是最高衙门,但并非政务的真正中心,内阁大学士虽然官居一品,但职权并非很大,这是因为还有一个权力机构压在内阁的上头。

这个权力机构,在清初(公元1645—1722年)是“议政王大臣会议”,亦称“国议”,凡军政大事都由诸王大臣签议,皇帝可以说是这个会议的主席。

后来此机构大权旁落,仅存名义。

雍正年间,另一个权力机构代之而起,它初称“军机房”,后称“军机处”,军机处原为当时用兵西北,征伐准噶尔部而设的一个暂时性的军事行政机构,类似现代的总参谋部。

清朝的官职

清朝的官职

清朝的官职(实用版)目录1.清朝官职的概述2.清朝官职的分类3.清朝官职的等级与晋升4.清朝官职的任免与监察5.清朝官职的服饰与待遇6.清朝官职的历史影响正文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官职体系有着鲜明的特点。

清朝官职的设立和管理,既继承了明朝的制度,又有所创新。

下面将从清朝官职的概述、分类、等级与晋升、任免与监察、服饰与待遇以及历史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清朝官职的概述:清朝官职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大类。

文官主要负责国家的政务、教育、财政、司法等方面的工作;武官则主要负责国防、军事和治安等方面的事务。

清朝官职的设立,旨在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繁荣,为实现这一目标,清朝政府设立了一套完整的官职体系。

清朝官职的分类:清朝官职分为九品十八级,从高到低分别为: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从六品、正七品、从七品、正八品、从八品、正九品、从九品。

此外,还有未入流的官职,这些官职通常由地方推荐选拔,不在国家官阶之内。

清朝官职的等级与晋升:清朝官职的晋升主要依据官员的政绩、资历和品行。

官员可以通过考试、选拔、举荐等途径晋升。

同时,清朝政府还设立了严格的监察制度,对官员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官员的政绩和品行。

清朝官职的任免与监察:清朝政府对官员的任免与监察十分严格。

官员的任免通常由吏部、兵部、礼部等六部审核,最后由皇帝批准。

监察制度方面,清朝设立了都察院、东厂、西厂等机构,对官员进行监督和审查。

这些制度旨在保证官员的廉洁和效忠。

清朝官职的服饰与待遇:清朝官员的服饰和待遇与其官阶密切相关。

不同级别的官员有不同的服饰和待遇。

例如,一品官员的服饰为绣孔雀补子,二品官员为绣锦鸡补子,三品官员为绣孔雀翎补子等。

待遇方面,官员的俸禄、住房、差旅等都有相应的规定。

清朝官职的历史影响:清朝官职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它不仅对清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后世中国的官职制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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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级——顶戴—————————蟒袍————补服(文/武)一品——珊瑚—————————九蟒五爪——仙鹤/麒麟二品——起花珊瑚———————九蟒五爪——锦鸡/狮子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九蟒五爪——孔雀/豹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八蟒五爪——雪雁/虎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八蟒五爪——白鹇/虎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八蟒五爪——鹭鸶/彪七品——素金顶————————五蟒四爪——(溪鸟)鸟和(束力鸟)鸟/犀牛八品——起花金顶———————五蟒四爪——鹌鹑/犀牛九品——镂花金顶———————五蟒四爪——蓝雀/海马末入流—镂花金顶———————五蟒四爪——黄鹂/无官员的称呼大学士—————中堂太子少保————宫保吏部尚书————天官、冢宰礼部尚书————大宗伯户部尚书————大司徒、大司农刑部尚书————大司寇兵部尚书————大司马工部尚书————大司空左都御史————总宪左副都御史———副宪通政使—————银台御史——————侍御、都老爷郎中、员外郎——部郎、郎官主事——————主政总督——————制军、制台、制宪、督宪、部堂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抚宪、部院河道总督————河台、河帅漕运总督————漕台、漕帅学政——————学台、学院、学宪布政使—————藩台、藩司、方伯、东司按察使—————臬台、臬司、廉访、西司盐运使—————盐司道员——————道台、观察知府——————太守、太尊、黄堂、五马同知——————二府、分府、司马通判——————别驾、三府知州——————牧、刺史州同——————州驾、州司马州判——————别驾、州司马知县——————明府、令、大令、宰、邑尊、邑宰、邑令、令尹、大尹学官——————教官、校官、学老师县丞——————左堂、二尹、捕厅主簿——————三尹吏目——————捕厅、右堂典史——————捕厅、右堂、廉捕、少尉、少尹、少府巡检——————捕厅、巡政、分司提督——————军门、提台总兵——————总镇、镇台副将——————协镇、协台其它:正一品——文官: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官:领侍卫内大臣从一品——文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武官:将军、都统、提督正二品——文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官:副都统、总兵从二品——文官: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官:副将正三品——文官: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官:参将从三品——文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官:游击正四品——文官: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各省道员武官:都司从四品——文官: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官:城门领正五品——文官: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官:守备从五品——文官: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侍讲、各部院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官:守御所千总正六品——文官: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官:门千总、营千总从六品——文官: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官:卫千总正七品——文官: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武官:把总从七品——文官: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官: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文官: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官:外委千总从八品——文官:翰林院典簿、府训导、州训导、县训导武官:委署骁骑尉正九品——文官: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簿武官:外委把总从九品——文官:翰林院待诏、刑部寺狱、州吏目、巡检武官:额外外委未入流——文官:京县典史、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无仍以科举为选任官吏的“正途”。

正科之外,有时增加特科,如“博学鸿词科”、“经济特科”等。

有些官职如詹事府、翰林院、吏部、礼部各司郎官,必须科甲正途出身始能充任。

清代凡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叫“特简”,由大臣互推任用的叫“会推”,功臣或殉难官员的子弟可以袭荫得官,贤能廉洁之士也可经荐举入仕。

乾隆(1736~1795)时曾多次下令命廷臣密举贤能,荐举有时须回避,如康熙四十一年(1702)谕:“九卿荐举、毋得保举同乡及现任本省官吏”。

有时不须回避,如雍正二年(1724)谕:“令京官主事以上,外官知县以上举品行才猷,备佐使,亲戚子弟不必引避”。

但荐举不实,荐主负连坐之责,所谓“得人者优加进贤之赏,舛谬者严行连坐之诛”。

清朝还实行捐官制度。

康熙十三年因平“三藩”叛乱,实行捐纳制度,以补军费之不足,3年内捐纳的知县500余人。

为防止冗官扰民,规定:“捐纳官到任三年,称职者具题升转,不称职者题参”(《清史稿》卷87选举志七),但在实际上无法贯彻。

雍正(1723~1735)时,道府以下各官均可捐纳,乾隆时文官可捐至道、府、郎中,武官可捐至游击。

捐官制度虽然为清政府补充了一项临时财政收入,但是使封建官僚机构恶性膨胀,成为招致清朝吏治败坏的一大弊政。

清朝官吏任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署职:初任官试署2年(后改3年),称职,再实授。

2、兼职:大学士例兼尚书,总督兼兵部尚书、右都御史。

3、护理:低级官兼高级官。

4、加衔:于本官外另加品级稍高的官衔。

5、额外作用:是皇帝特殊的优遇。

在任官时,为了保证满族官员的优先权,创制了“官缺制”,分满官缺、蒙古官缺、汉军官缺、汉官缺四种,根据固定的官缺任用各族官吏。

宗人府、理藩院及管理钱粮、火药、仓库和各省驻防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均属满官缺;地方知府以下,多由汉官充任。

汉人不许补任满官缺,但满人却可补任汉官缺。

同时,禁止本省人在本省为官,即使不同省,离原籍500里以内者,也须回避。

地方官员中不归吏部铨选者,由督抚选拔,报请批准。

清代内外官可以相互升转,并有一定的任期。

清代中央首辅机构清初期,承袭未入关前的旧规,以满洲特有的旗制为其本部骨干,基本上按明代制度统治汉人。

直到雍正、乾隆两朝,才逐步调整,得以比较稳定下来。

中央机构设置如下:一、内阁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七月,清王朝参照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

大学士改加殿、阁头衔,称“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乾隆十三年去掉中和殿,增入体仁阁,成为三殿三阁)。

大学士的品级改为正五品,这也是参照明制,怕大学士权力过重,而特降低其品秩,借以抑制。

这时的内阁,虽具有掌握最高政权的中枢机关的雏形,但因大学士降低了品秩,又减少了办事人员,所以其权任反较顺治初年之内三院为轻了。

内阁大学士的品级,到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满、汉俱定为正一品。

至此,大学士成为清王朝最高的官员,犹如历朝的丞相。

《清史稿•大学士年表序》说:清大学士满、汉两途,勋高位极,乃以相授……其品列皆首文班。

任军机者,自亲王外,其领袖者必大学士,唐、元三公尚不及也。

这说明清代大学士的地位是极为尊崇的。

协办大学士,犹如宋之参知政事,为大学士之副职。

初期未有定额设置,遇有大学士在内廷行走或奉差在外,才另选人员协办阁务。

早在雍正元年至五年间(公元1723—1727)有署大学士,六年(公元1728年)又有额外大学士。

十年至十三年(公元1732—1735年)再设协理大学士。

到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才有协办大学士,以后并改为常设。

其品级比大学士稍低,从一品。

内阁学士的品级为从二品,均兼侍郎衔(乾隆五十八年以后去兼衔)。

其职掌是:满学士掌奏本章,汉学士掌批“题本”(内外官员汇报皇帝之文书)。

若依其应有权任,并不仅于此。

如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谕:“学士乃参赞政事之官,如有所见,应行启奏。

近来并无与议者,若惟送本接本,用一笔帖式足矣,何必设立学士?此后各有所见,俱令敷陈。

”①虽有此谕,可是一般学士仍按部就班,作一些例行之事而已,远不如军机章京职责之重。

内阁人员的额数,据《大清会典》、《清史稿》等书的记载,规定为:大学士满、汉各2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学士满6人、汉4人,典籍满、汉、汉军(编入八旗之汉人)各2人,侍读学士满4人,蒙、汉各2人,侍讲满10人,蒙、汉、汉军各2人,委署侍读无定员,中书满70人,蒙16人,汉30人,汉军8人,帖写中书满40人,蒙古6人(以上各员额时有增减),撰文中书无定员,供事62人,总人数为288人(委署侍读是由典籍内派委、撰文中书是由中书内派委,都不占额数)。

内阁乃诸曹总汇之区。

其职掌据《光绪会典》卷2载:“掌议天下之政,宣布丝纶、厘治宪典,总钧衡之任,以赞上理庶务。

凡大典礼,则率百寮以将事”。

其具体的职务有:第一,掌议政事,宣布纶音(皇帝的诏令)。

内阁为正一品衙门,位在六部之上。

大学士“位尊望重”,其职务首先是议政事,宣布纶音。

阁臣常在皇帝的左右,充当顾问。

他们不但对答政事中的疑难问题,而且为皇帝办理公文,草拟谕旨。

内阁所承办的公文有制、诏、诰、敕、题、奏、表、笺。

据《光绪会典》卷2载:凡纶音之下达者,曰制、曰诏、曰诰、曰敕,皆拟其式而进焉。

凡大典宣示百寮,则有制辞。

大政事、布告臣民,垂示彝宪,则有诏,有诰。

覃恩封赠五品以上官,及世爵承袭罔替者,曰诰命。

敕封外藩、覃恩封赠六品以下官,及世爵有袭次者,曰敕命。

谕告外藩及外任官坐名敕、传敕,曰敕谕。

内阁为丝纶重地,每日钦奉上谕,由军机处承旨,凡应发钞者,皆下于内阁。

此外,内阁还负责记载纶音,所载事项分为三册:凡每日发科本章,满汉票签处当直中书摘记事由、详录圣旨者分为一册,称为“丝纶簿”;特降谕旨者分为一册,称为“上谕簿”;中外臣工奏折,奉旨允行,及交部议覆者,分为一册,称为“外记簿”。

三册存放内阁,以备参考。

第二,办理本章。

内阁的日常事务,是为皇帝办理本章。

《内阁志》中说:“大学士于军国,事无不统,其实每日所治事,则阅本也。

”《皇朝文献通考》卷80载,大学士的职务主要也是办理本章。

清代内外官的本章可分为通本和部本两类。

凡各省将军、督抚、提镇、学政、盐政、顺天府尹、盛京(今辽宁省)五部本章,俱通过通政司再送内阁,称为“通本”;在京六部及各院、府、寺、监衙门本章,称为“部本”。

通本到阁后因无满文部分,先由汉本房将其贴黄翻译为满文,转满本房校阅,缮写清楚粘贴于后。

部本原系满、汉文合璧,与译好的通本一并交汉票签处。

由中书草拟票签,经侍读学士校阅,由大学士审阅后,交满、汉票签处缮写满、汉文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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