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特殊业务会计处理

合集下载

固定资产特殊业务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特殊业务涉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从 20 年 1 l l 09 月 起增值税税收政策 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 , E 即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包括接受捐赠 、 实物投资 ) 或者 自制( 包括改扩 建、 安装 ) 固定 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 , 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 、 海关进 口增 值税专用缴款 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 ,其进项税额 记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 值税( 进项税额 )科 目。对此许多专家 已 ” 对 固定资产取得及处置的一般业务 的会计处理做 了详细 的解析 ,本文 主要对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特殊业务的增值税核算做些探讨 。 固定 资 产 进 项 税 “ 可抵 扣 ” 务 不 业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 o17 2 810 0 号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可以分成以下几种境 况 :1 纳 () 税人外购和 自制的不动产 ( 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 动后会 引起性 质 、 不 形 状改变 的财产 , 包括建筑物 、 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 物。 纳税人新建 、 改 建、 修缮 、 装饰不动产 , 均属于不动产 在建工 程 )( ) ;2 固定资产 用于非 应 税项 目和免税项 目;3 将 固定 资产专用于集体 福利 、 () 个人消费 ;4 非 () 正 常损 失 的 购 进 固 定 资产 ;5 非 正 常损 失 的在 建 固定 资 产所 耗 用 的 购 () 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6 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 的小汽车 、 () 摩托车 、 游艇 ; ()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固定 资产 以及其他无法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 的情况 。消费型增值税下对取得 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予 以扣除 的业务 只 针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 固定 资产 支付 的增 值税依然计人 资产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 :1可 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的固定资产指 的是使用 () 期限超 过 l 月的机器 、 2个 机械 、 输工具 、 运 与生产经 营相关的设备 、 工 具模具 等 , 房屋及建筑物不纳入抵 扣范围 ;2 允许抵扣 的固定资产进 () 项税 额 , 是指纳税人 2 0 0 9年 1 1日以后 ( 1月 1日) 际发生 , 月 含 实 并 取得 2 0 0 9年 1 1日以后开 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注 明的或 者依据 月 增值税扣税 凭证计算 的增值税税额。在 2 0 0 8年 以前发生固定 资产购进 的, 即使取得了 20 0 9年 1 1日以后开具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业 月 务的扣税凭证也不允许抵扣。 l 固定 资产 改 变 用 途 “ 项 税 额转 出 ” 、 进 的会 计 处 理 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增 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 细则》 规定 , 于购进 对 固定资产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的增值税额 , 计人购进 固定资产成本 中。 对于购进固定资产 时不能直 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但已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额记入 “ 应交税 费——应 交增 值税( 进项税额 )科 目并 已抵扣 的 , ” 购进 以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 目、 免征增值税项 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以及将 固定资产用 于不适 用范 围的机构 ( 如非生产机构 ) 使用 等时 , 在 当月按固定资产净值和适用税率计算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 出 处理 , “ 借记 在建工程 , 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 目, 贷记 “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出 )科 目。 ” 不得抵扣 的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净值 ×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净值 ,是指纳税 人按 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 固定资产净值 。 例 1 0 9年 6月 3 .0 2 0日, 甲公司将 2 0 0 9年 4月 2 0日购入的生产设 备卡车调拨到与生产经营无 关的基建部门使用 ,卡车原来购人价格为 60 0元 , 00 增值税 1 20元 , 00 并取得 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 甲公司的 固定资 产采用直线折旧法 , 残值率 为 1%, 0 预计使用 l 0年。 按照财税[0 8 7 20 1 0号规定 , 1 上述业务是购人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增 值税应税项 目, 其进项税 额不得抵扣 , 应予转出。 甲公 司 的 会 计 处理 : ①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固定资产的累计折 旧 = 0 0 (— 0 ×2÷f0×1)9 0 ̄) 6 0 01 1 %) 1 2= 0 ( 借: 固定资产清理 5 10 9O 累计折 旧 90 0

增值税进项税额及转出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及转出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及转出的会计处理王琨七台河新兴区地税局【摘要】企业发生的增值税业务是一种特殊的资金往来业务,本文主要阐述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及转出的会计处理等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使得税负转嫁的特点尤为突出,通过各个环节的征税、退税,使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而工业、商业企业在此过程中仅起到了税负传递作用,并不负担增值税税款。

企业发生的增值税业务是一种特殊的资金往来业务,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是代垫款项。

销售货物收取的增值税属贷款项,要在财务上进行单独核算,二者之差为企业与国家的债权与债务关系。

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计算方法上存在差异,所以,两者的账务处理当然也不同。

本文就增值税进项税额及转出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1.国内物资采购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按照增值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条件:一是取得合法票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运费普通发票等。

二是满足税法“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规定。

各类企业,在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自此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1.1货物验收入库,取得防伪税控专用发票。

依照取得的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价税合计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账户。

1.2材料未验收入库,已取得防伪税控专用发票。

而材料还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借记“在途物资”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价税合计金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或“应付账款”账户。

例:一工业企业某月购入一批元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额3400__________元.货物到达还没验收入库,货款通过银行电汇。

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

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

各种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汇总1、折扣2、进出口退税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商品流通企业商业折扣的账务处理商业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方式之一。

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

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

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实务:例: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

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

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解:计算销售额、折扣额、销项税额及价税合计,用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销售额为5×2500×97%=12125元销项税额为12125×17%=2061.25元价税合计为12125 2061.25=14186.25元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注意折扣额用“-”表示。

(4)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14186.25贷:商品销售收入 1212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61.25对现金折扣账务处理的在目前的会计实务中,在有现金折扣的条件下企业发生的应收帐款,须采用总价法入帐,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一、绪论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征税的间接税种,适用于企业的销售、进口等经济活动。

然而,在某些特殊业务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的相关指南。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与普通销售业务有所区别。

在销售商品房时,开发商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并填写《商品房销售发票》进行开票。

同时,开发商需要在销售成功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

三、金融服务业务金融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服务。

对于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征收,一般遵循"按票据办理"的原则。

即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按照实际收取的手续费、利息等款项开具票据,并在票据上注明相应的税率和税额信息。

客户在缴纳手续费、利息时,根据票据上的税额进行交纳。

四、进出口业务对于进出口业务,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也有所差异。

在出口业务中,企业可以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即将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

而进口业务中,企业需要根据海关规定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在进口环节办理完税手续。

同时,对于进口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在企业销售国内时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五、特殊行业业务在某些特殊行业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

例如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行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以适用免税政策或者简易计税方式。

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行业的具体规定和政策要求予以实施。

六、税务申报与补缴对于特殊业务处理中涉及的增值税申报和补缴,企业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的税务申报期内,按照实际经营状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并及时缴纳相应的税款。

对于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如果发现差错或者需要补缴的情况,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应的税务补缴手续。

七、税务合规与风险防范在处理特殊业务时,企业需要注重税务合规和风险防范。

“营改增”试点中两项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分析

“营改增”试点中两项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分析




应付 应交

其 他应 收款

等科 目
按规 定抵 减 的 增值 税 应纳 税额

借记


等科 目
,
,
贷记

营业 外收 人
,

科目


待实 际收 到财 政扶 持资

金 时 按 实 际收到 的金额 借 记 他应 收款

银 行存款
等科 目 贷记
:
,


科目
— 按期 计提 折 旧
。 ”
应 交增值税 (减 免税 款 )
,
每年
2
3 年 0 1 2
:
月 巧 日的会计 处理
支 付技 术 维护 费 4 0 元
10 00 0 100 0 0
第一 年服 务 费 已付
并 已取得 普通

银行存 款 贷
:
发票

会 计处理 如下
:
其他应 收款
1
购人 增值税 税控 系统 专用设 备
46
}
2 0 ” 3
年第 3 期

:
固定资 产 贷
:

企 业 发生 技 术维 护费
,
按 实 际支 付或应 付 的金 额

,
借记
实 际税 负增加
2 0 12
100 0 00

,
向财政 部 门 申请财 政 扶持
,
管理 费 用

等科 目
,
,
贷记
,
银行 存 款


等科 目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附案例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附案例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附案例一、增值税会计处理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在会计处理上,增值税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环节:1.购进环节: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时,需要支付增值税。

这部分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在会计处理上,进项税额通常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销售环节: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需要向客户收取增值税。

这部分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是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在会计处理上,销项税额通常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抵扣环节:企业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在会计处理上,抵扣后的应纳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4.缴纳环节:企业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定期缴纳增值税。

在会计处理上,缴纳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的借方,表示已缴纳的税款。

二、增值税案例讲解假设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

本月购进原材料一批,价值100万元,支付增值税13万元;销售产品一批,价值200万元,收取增值税26万元。

该企业本月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购进环节:借:原材料100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贷:银行存款113万元2.销售环节:借:银行存款226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万元3.抵扣环节:本月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26万元- 13万元= 13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3万元贷:银行存款13万元注意: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按月或按季度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此外,如果企业存在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可以申请退税或留抵下期抵扣。

三、增值税注意事项1.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确保税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特殊行业账务处理--2023年最新出口企业账务处理

特殊行业账务处理--2023年最新出口企业账务处理

出口企业账务处理(一)购进、销售及出口退税的计算(1)购进原材料的账务处理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内销货物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出口货物的账务处理借:应收外汇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4)计算出口产品:不得抵减的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借: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6)计算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即: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7)计算应退税额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且其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收到出口退税款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9)结转下期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且其金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二)“免、抵、退”税的申报流程1、免抵退税预申报时间:本月免抵退税正式申报之前资料:本月免抵退税明细申报电子数据后续处理: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后,将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出口退税申报系,并根据反馈疑点调整申报数据。

2、增值税申报纳税时间:法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几种特殊货物行为的增值税处理

几种特殊货物行为的增值税处理

改变用途 。 于①在建 工程 、 用 管理部 门 、 总分 机构 ; ②赠送 ; 投 资、 ③ 分配 、 职工奖励等 , 都属于增值 税 中“ 同销售” 视 行为 , 至② 事项 , ① 不符合会计 收入 的确认条件 而未体现 为会 计收入 ; 事项 , 计上 ③ 会
需确认 收入 予 以处 理 。 2 外购货 物 : 变用 途 且对 . 改
第一种 情况 : 生“ 发 在建 工 程” 业务
[ 1 1月 , 自产 A产 品 、 例 ] 将 外购 甲材 料 用 于
本 公 司在建 工程 ( 假定 用 于 生产 经 营用 固定 资 产 中 机 器 设 备 ) 自产 A产 品成 本 价 8 0 0元 , 价 ( , 00 售 不
含 税 ) 2 0 O元 ;F 料入 账 价 值 3 0 0元 , 项 l0 0 E材 00 进 税额 5 0 1 0元 。 允价值 3 0 0元 。 公 5 0

特 殊货 物行为 的涉 税处 理原 则
( 1)企 业将 自产 或 外购 货 物用 于 特 殊行 为 , 比
理 由或无销 售 额 的行 为 应按 下列顺 序及方 法进行 .
1 按纳 税人 当月 同类货 物平 均 售价 确定 : . . 2 没有 当
如 : 于 “ 建 工 程 ” 动产 中机 器 设 备 类 或 不 动产 用 在 ( 中房 建 类 ) 职 工 福 利 , 期股 权 投 资 ( 一控 制 下 , 长 同
曼 _ j手都税咨所0 菩 武都务事0— !i 携江税师务60 ! 武 ,无袖04 I 汉让 忧线8 J 财 :协 l 您 热—办 40 3
企业会 计 实务 中.有 时遇 到 一些 应税 货 物 自用
或 移送 的特 殊 业务 .即 自产 或 外购 货 物用 于几 种特 殊 事项 。 一般来 说 , 类交 易或 事项 发 生 以后 , 这 在会 计处 理 ( 增值 税 ) , 些该 确认 收入 、 上 哪 哪些 该按 账 面

特殊销售行为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特殊销售行为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特殊销售行为的税收及账务处理特殊销售行为的税收及账务处理一、特殊销售行为的确定及必要性企业的特殊销售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用产品或商品换取某种权益,或代替货币支付某种支出而发生的非货币性销售行为,如用自己生产、加工的产品或购进商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股东或投资者利润股息红利,用于企业非应税项目、捐赠和职工福利奖励等,是不同于市场正常销售的非经常性销售活动,也是由国家财政税务机关专门规定视同销售的行为,这里统称为特殊销售行为。

为什么对企业上述一些不作销售核算的行为要视同对外销售行为?笔者认为,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些行为是以取得相应的权利和减少相应的义务为目的,本身具有销售性质;另一方面,它减少了企业生产、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可用于对外销售的数量,从而减少了销售收入金额和利润额,税收上也就减少了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基。

换句话说,它是由企业把国家依法应征税收的权力自行处理掉了,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而且造成有条件与没条件这样作,以及作与不作这类行为的企业之间税负不公,部分地失去了税收负担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进而诱发非货币销售行为的人为扩张,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国家为保护税基、维护国家收入和正常经济秩序及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在税收法规上将这类行为规定为视同对外销售纳税是十分必要的。

二、特殊销售行为的确认内容确认特殊销售行为,必须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为准。

其内容是:(一)在流转税方面: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至第八款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都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并规定,应按同类产品或购进商品的销售价格计算销售额,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税。

在无销售额或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时,依以下先后顺序确定: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纳税人最近时期的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其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增值税特殊业务会计处理探析

增值税特殊业务会计处理探析

如果供 货 方 向商 业 企业 返 还 与商 品 销售 量 、 销售 额挂 钩 ( 以一定 比例 、 额 、 量 计算 ) 如 金 数 的现 金 。 为平 销 返利 视
冲减 当期 增值 税 进项 税额 ,当期 应 冲减 的进金 ÷ 1 所购 货 物适 用 增 值 税税 率 ) 所 购 货 (+ X
四、 出售 旧 固定 资产 、 旧物 品和 旧 货的 会计 处 理 根据 企 业适 用 税率 不 同 和 出售 产品 不 同 , 以下 几种 分
情况 :
企业 所 得税 法 对赠送 的商 品 不做 视 同销 售 处理 , 只按 销售
商 品实际 取得 的 收入缴 纳企 业所 得税 。 二 、 本 销 售 的 会 计 处 理 还 还 本 销 售 是 指 企 业 销 售 货 物 后 , 一 定 期 限 内 将 全 部 在 或 部 分 货 款 一 次 或 分 次 无 条 件 退 还 给 购 货 方 的 一 种 销 售 方 式 企 业 采 取 还 本 销 售 的 }的 主 要 是 促 销 或 筹 资 、根 据 ]
还 本 销 售 的 会 订 理 t一 般 销 售 基 本 一 致 但 每 年 年 未 需 处 j 要 预 提 还 本 支 m , 根 据 还 本 销 售 的 日 的 不 同 , 别 计 人 许 分 销 售 费 用 或 财 务 费 用 三 、 销 返 利 的会计 处理 平
通 发票 , 不得 向税 务机关 申请 代开 专用 发票 。
例 :0 0年 5月 ,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企 业 把 一 台 自 己 使 21 某 』 的 设 备 对 外 出 售 , 得 价 款 3万 元 . 纳 增 值 税 额 = H过 取 应
3 0 / 1 3 ) 2 5 25 ( ) 0 0 0 ( + % x %= 8 .2 元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及注意事项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及注意事项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及注意事项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增值额征收税费的税收制度,适用于商品和劳务的生产、流通和进出口环节。

在纳税人进行特殊业务处理时,需要特别留意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合规纳税,避免潜在的风险和法律问题。

一、跨地区增值税征收在跨地区经营的情况下,纳税人需要考虑增值税的跨地区征收问题。

根据相关法规,如果纳税人在多个地区开展经营活动,需要按照相应的地区规定缴纳增值税。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当及时了解所在地区和经营地区的增值税政策,确保及时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二、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的计税过程中,进项税额抵扣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纳税人在购买生产资料、设备和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减少实际需要缴纳的税额。

然而,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确保抵扣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三、进出口货物增值税处理对于涉及进出口货物的业务,纳税人需要遵循增值税有关进出口货物处理的规定。

一方面,出口货物可以享受免税或者零税率的政策,纳税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退税或者抵减税额;另一方面,进口货物需要纳税人在清关时交纳相应的进口增值税,同时需要遵守海关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四、不动产增值税处理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交易中,增值税的处理也有特殊规定。

纳税人在购买或者销售不动产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同时,纳税人也可以根据规定享受不动产转让的免税或者减征政策,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程序。

五、税务申报和缴纳对于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

纳税人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期限,准备好相关材料和申报表格,并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纳税人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增值税,避免逾期缴纳带来的滞纳金和罚款。

六、特殊业务处理注意事项在处理涉及增值税的特殊业务时,纳税人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更新增值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保留好相关业务文件和凭证,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3.了解所在地税务局的特殊业务处理窗口及相关联系方式,及时沟通和咨询;4.如有疑问或者问题,可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者税务局,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产生风险。

第二章 增值税业务会计处理 《中级财务会计2版》 PPT课件

第二章  增值税业务会计处理  《中级财务会计2版》  PPT课件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主要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应交增值税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 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增值税抵扣由“因果关系”转向“时间关系”对增值税业务表述的影响
例2: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末,本期已预交的增值税为120万,本期已代收的增值税为200万, 本期已实际缴纳增值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万元。
(120万)乙▲ (20万) 丙▲
⊕甲 (200万)
附注:甲: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20万) 乙 ▲ (2.6万) 丁 ⊕
(20万) 丙 ▲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62.6万
⊕ 甲(200万) ▲戊 ⊕A(62.6万)
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二)转出多交增值税资金运动分析 销项税额为130万元。 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
130万-[(120-3.2)+20]=130 - 136.8=-6.8万 该余额属于多交的金额,需要抵扣下一期的税金。
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
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比较简单。 ——在购进环节,支付的所有价款和税金全部合并在一起,计入所购物资的成本。 ——在销售环节,按照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乘以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确认应缴纳的增值 税税额。

会计实务: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

会计实务: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

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1)折扣销售 (2)销售折扣 (3)销售折让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 以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以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1)单独记账、没有逾期,不征税 (2)逾期(合同约定或以1年为限)则征税 注意:押金为含税收入、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啤酒、黄酒按上述规定处理,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6.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7.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 因服务中止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销售额 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

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8.其他注意 (1)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机场建设费. (2)客运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物易物)税法规定,交易双方以物易物的,双方都应作为货物购销处理。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案例】友好电机有限公司用15台电机向泰山电机零部件有限公司换取等值生产用原材料,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0元,原材料已入库,计算本业务应纳增值税额。

【解析】销项税额=20000x17%=3 400(元)进项税额=20000x17%=3 400(元)应纳增值税=3 400-3 400=0二、以存货偿还债务以存货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作为销售货物处理,按销售价格确认销项税额。

当然,债权人接受存货时,按购进存货处理,确认进项税额。

【案例】甲、乙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2009年1月6日,甲企业因购买商品而欠乙企业购货款及税款合计234万元。

由于甲企业财务发生困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于2009年12月20日,双方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220万元,实际成本180万元。

则甲企业在本业务中应纳多少增值税额?【解析】销项税额=220x17%=37.4(万元)进项税额=180 x17% =30.6(万元)应纳增值税=37.4-30.6=6.8(万元)三、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一)折扣销售折扣销售,即会计上的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折扣销售的计税依据要区别对待。

对于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价与折扣价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为依据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论公司在会计上如何处理,税法上不得减除折扣额,而是以销售总额为依据征收增值税。

(二)销售折扣销售折扣,即会计上的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会计上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一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物易物)税法规定,交易双方以物易物的,双方都应作为货物购销处理。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案例】友好电机有限公司用15 台电机向泰山电机零部件有限公司换取等值生产用原材料,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0 元,原材料已入库,计算本业务应纳增值税额。

【解析】销项税额=20000x17%=3 400(元)进项税额=20000x17%=3 400(元)应纳增值税=3 400-3 400=0二、以存货偿还债务以存货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作为销售货物处理,按销售价格确认销项税额。

当然,债权人接受存货时,按购进存货处理,确认进项税额。

【案例】甲、乙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2009年1月6日,甲企业因购买商品而欠乙企业购货款及税款合计234 万元。

由于甲企业财务发生困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于2009年12月20日,双方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220 万元,实际成本180 万元。

则甲企业在本业务中应纳多少增值税额?【解析】销项税额=220x17%=37.4 (万元)进项税额=180 x17% =30.6 (万元)应纳增值税=37.4-30.6=6.8 (万元)三、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一)折扣销售折扣销售,即会计上的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折扣销售的计税依据要区别对待。

对于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价与折扣价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为依据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论公司在会计上如何处理,税法上不得减除折扣额,而是以销售总额为依据征收增值税。

(二)销售折扣销售折扣,即会计上的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会计上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营改增”中的特殊会计处理

“营改增”中的特殊会计处理

浅谈“营改增”中的特殊会计处理摘要:2012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将由上海市扩大至北京、江苏等8省(直辖市),为使试点地区相关试点企业财会人员在实务操作中能准确理解和执行财政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本文就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有关特殊会计处理作粗浅介绍,以期能够对试点企业财会人员在进行“营改增”特殊业务处理时有所帮助。

关键词:“营改增”特殊会计处理根据国务院212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上述8省市将陆续实施“营改增”试点。

由于此项改革对企业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税负的减轻上,还体现在对企业业务和商业模式的促进上,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特殊事项。

可对这些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一些即将实施“营改增”的试点地区,可能对相关财会人员还培训不够,不少财会人员还知之甚少。

为此,本文试就“营改增”中的特殊会计处理,作一粗浅介绍。

按照今年7月5日财政部印发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规定,试点地区“营改增”企业的特殊会计处理,主要指以下四个方面: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所谓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就是试点地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为生产企业提供应税服务的过程中,因某些原因,将自已承接的应税服务业务中的部分业务,分给非试点地区同行业的单位和个人,此时,就不能按承接的全部应税服务业务销售额征税,而是按全部应税服务业务销售额减去分给非试点地区同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的价款后的差额征税。

其会计处理又因试点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而异:试点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劳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月末增值税会计处理

月末增值税会计处理

月末增值税会计处理增值税在会计处理里就像一个有点调皮的小怪兽,每个月到了月末的时候,会计们就得好好地“收服”它。

1. 销项税额的处理咱先说说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时候,这个时候产生的销项税额可是要好好记录的哦。

就好比你卖了一件超级酷的商品,你得知道这个商品里面包含了多少增值税要交给国家。

比如说,你卖了一个价值1000元的东西,增值税税率是13%,那你这个销项税额就是1000×13% = 130元。

这130元就像是你从顾客那里代收的一笔钱,得乖乖地算清楚。

会计在记录的时候,就会借记“应收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就像是给这笔钱找到了合适的小窝,让它们各归各位。

2. 进项税额的处理企业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时候呢,就会产生进项税额。

这就好比你进货的时候,你付的钱里面有一部分是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的。

比如说你进了一批价值800元的货物,增值税税率是13%,那进项税额就是800×13% = 104元。

会计记账的时候,就会借记“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等科目,还有“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科目。

这就像是把这个可以用来抵扣的小宝藏先存起来。

3. 月末增值税的结转如果当月的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那这个差额就是要交给国家的增值税啦。

比如说销项税额是130元,进项税额是104元,那要交的增值税就是130 - 104 = 26元。

会计就会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这就像是把要交的钱打包好,准备交给国家这个大管家。

要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呢,这个差额就可以留到下个月继续抵扣。

会计会借记“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就像是把多余的小财富存起来下次用。

4. 特殊情况的处理有时候会有一些特殊的业务,比如视同销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买一赠一销售的会计处理
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对于以买一赠一方式销售商品,赠送的商品应做视同销售处理,与正式销售的商品
按各自的市场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但会计上对赠送的商品并不单独计算收入,而是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
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对实际收到的现金和确认的收入与增值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
额视为促销商品而付出的代价,计入销售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对买一送一方式销售商品如何处理,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并不相同。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赠送的商品不做视同销售处理,只按销售商品实际取得的收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还本销售的会计处理
还本销售是指企业销售货物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货款一次或分次无条件退还给购货方的一种销售
方式。

企业采取还本销售的目的主要是促销或筹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
物,其计税销售额就是货物的实际销售价格(还本销售的价格往往高于正常销售的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
减除还本支出。

还本销售的会计处理与一般销售基本一致,但每年年末需要预提还本支出,并根据还本销售
的目的不同,分别计入销售费用或财务费用。

三、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平销返利是指生产企业把货物按等于甚至高于商业企业售价的价格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
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现金或实物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如果供货方向商业企业返还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现金,视为平
销返利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
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税额”(红字或负数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如果供货方以实物形式向销售方支付返利,销售方应于收到实物时做接受捐赠处理,计人营业外收入;如果
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还可按发票所列税额计人进项税额。

四、出售旧固定资产、旧物品和旧货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适用税率不同和出售产品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或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旧固定资产。

应纳税额=销售额÷(1+4%×4%,
2.对收取的价款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其应纳税额不得用进项税额抵扣,直接计入“应交
税费——未交增值税”,减半部分计人营业外收入。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或未抵扣进项税额
的固定资产。

此类情况按正常销售
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17%×17%,对收取的价款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或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应纳税额=销售额÷(1
+3%×2%,对收取的货款只能
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带未开具专用发票。

例:2010年5月。

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把一台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对外出售,取得价款3万元,应纳增值税额=
30000/(1+3%×2%=582.52(元。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9417.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582.52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这种情况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
售价÷(1+3%×3%,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带未开具专用发票。

例:2010年5月,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售一批旧材料,售价5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50000/(1+3%×3%
=1456.31(元。

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49029.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70.87 来源:不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