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申报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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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联合申报项目:是否
主申报机构:
(加盖公章):
其他申报机构:
主管单位:
填表日期:
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申报表用于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申报的过程管理,填写前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二、凡申报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的项目,均须填报《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申报表》。申报表由基本信息表、申报出版资助经费预算表、项目实施计划书、主管单位审核意见等部分组成。
三、申报表请用小四号仿宋字体填写;文字简洁,表述清晰,数据详实;提供纸质文件时,用A4纸打印。申报表封面顶端项目编号由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四、除版本使用费栏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填写外,其他栏目全部为必填项。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 凡联合申报项目须在封面“联合申报项目:是”的□内打√,并完整填写主申报机构和其他申报机构的名称;不是联合申报的项目在“联合申报项目:否”的□内打√,并在主申报机构一栏填写申报机构名称,其他申报机构一栏填写“无”。
2. 系列或成套出版物,必须明确限定本次出版期限内可以出版的品种。
3. 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项目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4. 通讯地址:按省、市(县)、区(街、路)、号等规范详细填写,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5. 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出版单位的项目责任人。
6. 申报机构名称须按机构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不能采用缩写。
7. 已获资助而未完成项目名称:指项目承担单位已获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而未完成的项目。
8. 申请资助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后保留2位。
9. 专家推荐意见书须由与申报项目相关学科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两位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
六、申报机构将填报的申报表(含电子文档)连同申报项目附件(项目的详细目录、书稿清样、出版合同复印件等)报送主管单位(即省级新闻出版局或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出版主管部门)。经主管领导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表、申报附件按项目逐份统一装订后与《2012年度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电子文档)报送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申报机构自行留底。
表一基本信息表
表二申报出版资助经费预算表
表三项目实施计划书
表四主管单位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