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

合集下载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厦大教[2005]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本科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本科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教务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其专业年级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只需注册一学期者按一学期)额度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学生所在学院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本科生综合表现评价办法(暂行)2014修改版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本科生综合表现评价办法(暂行)2014修改版

人文学院本科生综合表现评价办法(暂行)一、注意事项:1、评价结果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测评成绩需纳入学生的学年鉴定表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所以原则上要求所有同学都认真准备个人评定材料及相关证明。

2、去山大、吉大、大连理工等大学交流学习的同学也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各项奖学金,但需在规定日期内将证明材料准备好,通过邮寄或邮件发送电子版的方式交给本班综合表现评价小组组长。

3、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评价小组,其中由班长任组长、团支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根据班级人数定,班级成员35人以上(含35人)的定为7—9人,班级人数35人以下的定为3-5人。

小组成员应兼顾班委、党员、团员、男、女生。

测评工作应在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4、除特别说明外,同一项目若符合多项加分标准者,取最高标准加分,分数不再累计;集体获奖项目,参与者按相应的比例计算。

5、参与评价材料一律以上一学年为准,时间从8月23号到次年8月31号。

(迎新志愿者工时计入下一学年志愿者工时)二、评定总则综合表现评价加分根据《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分为六大模块,包括学业成绩、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工作。

三、评定细则评定内容由学业成绩分加上五大模块加分的70%构成,其中五大加分模块包括学术创新加分、社会实践加分、志愿服务加分、社会工作加分和文体工作加分五个部分。

综合表现总得分=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五大模块加分总分*0.7(一)学业成绩加分:即加权平均分。

(二)学术创新加分具体参照以下标准量化:1.科研成果:加分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参评年度所获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

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会议论文集、未取得授权通知书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a)学术论文申请评奖的科研论文,字数要求不低于3000字,低于3000字的,不予加分。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

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

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

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

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

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GPA证明.docx

GPA证明.docx

GPA证明学校采取学分成绩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为了便于学生对外交流,同时使用学分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分成绩=∑(课程总评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百分制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规定如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2014年12月18日GPA CertificateOur university uses the credit score to measure the quality of students’ learning. In order to make it convenient for students’ foreign exchange activities, we also employ the grade point system. The grading system of Student Transcript of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is calculated as follows:Credit score = Σ (course grades* course credits) / Σ course credits.Grade Point = Σ (course grade point * course credits) / Σ course credits.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ndred-mark and course grade point is shown in the table below:Office of Teaching Affairs, Northwest A&F UniversityDecember 18, 2014。

关于办理成绩单及相关学历证明件材料的若干指引

关于办理成绩单及相关学历证明件材料的若干指引

关于办理成绩单及相关学历证明件材料的若干指引一、受理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及历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业务范围在校生业务范围:①(中、英文)在读学习证明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在读学习证明③(中、英文)GPA证明件④(中、英文)成绩单历届毕业生业务范围:①(中、英文)成绩单②(中、英文)GPA证明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文证明件④(中、英文)在校学习证明三、办理时间及受理部门受理时间:每周三下午,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务科四、办理流程1 在校生办理流程(1)申请人网上查阅相关流程指引,并下载填写所需证明件内容模板;(2)材料准备。

申请人根据所需业务种类,书写业务办理申请书和相关证明件内容材料(按附件所列的内容模板书写),交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署意见,并院(系)盖章确认;(3)材料提交。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代办人凭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与办证申请,及相关证明件内容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4)业务受理。

教务处经办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核对无误后,与申请人约定取证日期(一般在10个工作日以内,视具体办证类别而定),按规定缴费标准计算工本费,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相关证明件业务受理单”交申请人。

(5)财务收费。

申请人凭“华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相关证明件业务受理单”到财务处缴纳相关工本费用,妥善保存财务处开出的收款收据,以备日后取证查验;(6)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逐一检查、校对,必要时,将送相关二级教学单位进一步协查,如不正确,则反馈申请人返回修改,直至完全正确,经办人签名确认;(7)教务处制证。

教务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种类,对在读证明、中外文成绩单或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件进行制作、盖章。

(8)教务处发证。

申请人凭“华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相关证明件业务受理单”及财务收据领取相关证明件。

2 历届毕业生办理流程(1)申请人网上查阅相关流程指引,并下载填写所需证明件内容模板;(2)材料准备。

大学怎么查学分绩点

大学怎么查学分绩点

大学怎么查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关系到奖学金、入党、交换、保研、出国深造、考研和以后的就业,确实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学怎么查学分绩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查看自己的绩点的方法有:1、进入学校官网教务处,用学生账号和密码登录个人账号可以查询自己的成绩绩点。

2、可以去本人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填写查询本人档案书面申请单,找到成绩单,也可以看到绩点分数。

3、如果毕业之后学生账号注销,本人带着身份证去学校教导处查询成绩单。

成绩单上就可以看到绩点分数。

计算绩点: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绩点作用:绩点是课程学习质的体现,它充分反映了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而不包括绩点的学分制是不完整的。

因此,许多高校引入绩点制来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使课程学分与绩点相结合,成为课程学分绩点,通过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习质量。

拓展:绩点3.0分可以申请哪些英国大学绩点3.0相当于平均分多少绩点3.0通常相当于均分80分。

如果想要店铺,均分80分已经满足不少大学的基本要求,可以考虑英国的.埃克塞特大学、南安普顿大学、兰卡斯特大学、利物浦大学等名校。

绩点是评估学习成绩的一种方法,是将考试成绩划分等级,并和学分结合在一起进行计算,以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一种指标。

不同学校采取的计算方法不同,国内大部分高校采用的绩点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各科学分绩点相加/各科学分之和。

绩点对于学生就业或申请院校都十分重要,在初次就业时,有些企业会要求应聘者提供大学成绩单,以判断应聘者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情况。

在申请研究生时,不管是国内考研还是出国读研,本科成绩都会是招生官重点参考的材料。

店铺需要提供均分或绩点成绩,大多数英国院校都是以成绩单上出具的平均分或绩点为准,如果没有则需要提供一份正式文件说明本科期间的平均分或绩点。

一、登入学工管理系统 - 厦门大学学生处

一、登入学工管理系统 - 厦门大学学生处

辅导员下载本科毕业生学年鉴定表的操作说明
一、登入学工管理系统
【1】 在IE 地址栏中输入/ ,输入用户名
和密码登入厦门大学信息门户,如下图 注:
1. 门户登陆用户名为您在学校所使用的学号或者工号。

2. 缺省登录密码为您18位新身份证证号后六位或六个8,登陆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 若您之前有修改过密码的,请先尝试修改后的密码,若不行再尝试身份证后六位或六个8。

4.
码。

【2】 登入厦门大学信息门户后,点击页面上的【常用链接】栏
目下的【学工系统】进入学工系统。

二、辅导员打印学生学年鉴定表
一、登录系统,进入菜单【综合管理】-【毕业生综合鉴定审核】,
在【通过】页面点击每条记录前面的[打印]按钮进入下载页面.
二、进入下载页面,将学生的学生鉴定信息以[学号]为文件名,保存为word 的格式到本地,每个学生保存的学年鉴定表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学年的学年鉴定表和综合鉴定表。

如下图:
注意事项:
[1] 此次每个学生的学年鉴定打印包括【4个学年的鉴定表+毕业生综合鉴定表】(学制为5年的学生有5个学年的鉴定表信息)。

[2] 辅导员需在系统中将学生的每个学年鉴定信息及综合鉴定信息全部审核通过之后方可进行学生学年鉴定表的下载,否则将无法下载打印。

[3] 学年鉴定表的打印采用16k点糊方式装订成册,各学院必须按照以上步骤下载保存,不得随意调整格式或修改相关信息。

[4]辅导员在进行报表下载的时候,建议以学号下载保存每个学生的学年鉴定表,以便核查,并按照班级逐一进行下载存放。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智育分与素质拓展分量化考评条例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智育分与素质拓展分量化考评条例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智育分与素质拓展分量化考评条例(2009年2月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本科学生管理,建设健康向上的学风和院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综合测评采用量化方式评定,其中智育素质占75%,素质拓展占25%.素质拓展加分项目均要求登记,并附相关证明.第三条根据本条例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综合测评总分及相关结果将写入学年鉴定并纳入学生档案;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评定依据,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推荐.综合测评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由班级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对本班级同学提供的参评期间在校表现的素材进行整理和确认,并统一填写测评计分排名表,测评结果须及时向本班级同学公布,并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核查.测评过程应注意公平,公正,公开.第四条本条例所指的"学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包括学校单项奖学金和校庆奖学金.荣誉称号包括"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等. "优秀三好学生"原则上在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上的同学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应担任班委(含班委)以上职务,任职时间连续达一年(一年内担任的职务可以不同)以上的学生干部.第五条班级评议小组应由班主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和10%的学生代表组成(成奇数).学生代表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班级同学投票选出.班委组成或换届后立及时确定班级评议小组.第六条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或受到院级(含院级)以上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者,取消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1,该学年的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成绩低于70分者.2,受到院团委(含院团委)以上通报批评处分两次(含两次)以上者.第二章素质拓展分(25%)第七条素质拓展测评最高分为25分.第八条纪律基础分(16分)1.基点分(10分),凡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可得基点分10分.若自勤自律有扣分,扣完基点分10分为止,最低0分.2.表彰(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加3分,省级加2分,市,校级加1分,学院(园区)级加0.5分,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3分,团体类减半.3.卫检(1分),被评为优秀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0.1分;被评为差宿舍,该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0.1分.上限1分.4.集体活动出席(1分),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时事学习或讨论或其他按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每人每次扣0.1分;出席上述集体活动5次以上加分,每增加一次加0.1分,上限为1分.5.志愿者(1分),参加校运动会方阵,校广播体操,校啦啦操比赛者每人加0.1分;本学年度内公益活动招募志愿者按团委规定加分.该项每学年累加不超过1分6.开学未按时报到注册且未按规定办理请假者扣1分.7.旷课每人每次扣0.1分;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05分.8.本年度受到院级(含院级)以上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者扣2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扣1分.第九条担任社会工作(3分)1.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自律会主席,宣传中心主任加3分;上述机构副书记,副主席,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加2.75分.2.担任本条第1款所列学生机构各部门正部长,礼仪队队长,锣鼓队队长,舞蹈队队长,合唱团团长,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本院下属学社社长,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加2.5分;学生机构各部门副部长,党支部委员,本院下属学社副社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部长加2分.3.担任学生机构,礼仪队,锣鼓队,舞蹈队,合唱团优秀部员,班级班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门副部长加1分;担任学生机构,礼仪队,锣鼓队,舞蹈队,合唱团部员加0.5分;学生公寓的宿舍长或套间负责人加0.25分.4.担任校级学生机构主席,部长,副部长,部员等职务的,参考学院相同级别加分.5. 担任社会工作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减半加分;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兼任数项职务者,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学生干部履行工作职责不力或有重大失误者,可以酌情减分;学生机构部员在任职期间的表现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评定意见,并视评定情况给予计分.第十条发表学术论文或宣传报道文章1.在公开发行的一般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性文章的,每篇加0.5分;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性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文章的,每篇加2分.同一篇文章只加其可受奖的最高分(包括得奖,其奖分不再累加).2.在学校主办的各类期刊,报纸,网站发表报道,短讯或短篇, 每篇加0.1分;在校级以上媒体发表报道,短讯或短篇加0.25分.一文多发,按其最高分给予奖励.工作职责范围内发表报道,短讯,短篇或论文者不加分.3.各类刊物等级的评定参照《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最新版)及相关规定.4.联合发表文章的以人数比例平均计分.第十一条各类竞赛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竞赛以及文体竞赛获奖:市,校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其他奖项加0.3分,团体类减半加分.2.校级体育类比赛:第一名至第八名依次加1,0.8,0.6,0.5,0.4,0.3,0.2,0.1分,团体类减半加分(按等级表彰的,参照名次加分).3.由院系(包括本院与其他院系)举办的面向全校的大型比赛: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6分,三等奖加0.4分,其他0.2分,团体类减半加分.4.本学院内组织的比赛: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其他0.1,团体类减半加分.5.各级别的竞赛,若仅在选拔赛中获奖,则以选拔赛所属的级别加分.6.凡参加省级各项比赛得奖者,按校级比赛相应名次翻倍加分,国家级三倍加分(同一比赛只加所得加分的最高分).7.实际比赛得奖与以上条款无法相对应的,由团总支组织部报学院本科学生工作组解释确认. 第十二条其他1.无偿献血者每人每次加0.25分,每学年累加不超过0.5分.2.代表学院参加文艺体育活动但未获奖的成员,学院长跑队队员,在参加比赛的学年每人加0.5分.3.本条例第十,十一,十二条加分合计不超过6分,同时,发表学术论文,发表宣传报道文章,参加文体活动和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活动等四类项目的单项加分不超过3分.第三章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各班级,社团在每学年应积极配合团总支组织部,实施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宜;平时应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在每项活动结束后的两周内将各类材料交到组织部,逾期作废.有关加减分的具体事宜由团总支组织部依据具体情况协调决定.第十四条若有特殊的加分情况(不在此评奖细则之列),须及时与团总支组织部协商,记录并报学院本科学生工作组同意后,以便作为加分依据.第四章评奖办法第十五条1.综合测评总分=智育分×75%+素质拓展分(25分)2.智育分是以学分为基础的加权平均数:(不包括全校性选修课)∑(每门课程考试得分×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智育分=∑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3. 学生课程成绩如果五级制评定,应分别依下列标准进行换算:优秀=95;优-(良+)=87;良好=82;良-=75;及格=65.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以上所列加分或减分项目的事实均以发生在参评学年内为有效.第十七条申报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按照校,院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班级评议小组在讨论参评对象综合测评加分事项时,如遇酌情给分,获奖资格认定等有疑问时,应报告辅导员和班主任讨论决定;综合测评计分排名上报学院本科学生工作组时,应有辅导员和班主任签名.第十九条参评学生应按规定统一填写《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各班级(专业)在评分结束时,应统一填写《管理学院学年综合测评计分排名表》.第二十条本条例自2009年3月开始执行,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各班级在执行时可基于本条例进行补充细化,但不得违反本条例的相关规定.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工作组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计算绩点的相关问题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天地

关于计算绩点的相关问题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天地

关于GPA计算的Q&A
1.关于重修课目,应如何处理?
我们的原则:只认出现在上一学年的成绩。

以下是三种情况说明:
(1)如12级的学生,若大二上挂了1科,大二下重修过了,则现在算绩点时,挂了和重修共有两次学分都是要算入绩点计算公式的分母(总学分)里的,相应绩点计入分子;
(2)如12级的学生,若大二上挂了1科,大三上才重修即现在还没有成绩的,则挂了的那门课仍是要算入绩点里的。

(3)如12级的学生,若大一上挂了1科,大二上重修过了,则现在算绩点时,重修的那门课仍是要算入绩点里的。

2.若应修和重修科目的学分不同,按哪个学分算?
按应修时的学分算。

该情况出现的原因,可能是政策修改或者应修和重修时选了不同教学程度的课。

所以一般情况下,应修和重修的学分应该是一样的。

3.军训成绩是ABCD,应如何算成绩?
各自对应绩点:A:4.0,B:3.0,C:2.0,D:1.0。

使用厦门大学本科生GPA计算器计算,里面的课程分数有这些选项。

4.13级的大学语文,大家都有上课,但课程类型是校选课,是否该算入绩点?算。

大家均有上,且教秘给的公共课表上有,所以虽是校选但也应算入绩点里。

5.截止至9月11日16:00,小学期尚未录入系统的课程成绩不计入绩点计算。

6.参评学年内交流成绩,如已转换学分,可以纳入绩点计算。

尚未转换学分的情况,评委会尚在讨论中,奖评部之后将通知支书。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习绩点说明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习绩点说明

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

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

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

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

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

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排名证明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排名证明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排名证明
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 姓名:,学号: ,×××学院×××专业××级在读本科生。

根据我校4分制绩点计算方法,截止学期,该生自入学以来所修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为 .加权平均分为。

该生所在专业总人数人,绩点排名,排名 % 以内。

特此证明。

附: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1.
2.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平均分=∑(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3.成绩类型为合格/不合格、免修或者课程性质为任选的课程不参与绩点计算。

学院
年月日。

厦门大学成绩绩点换算

厦门大学成绩绩点换算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来源:转教务处通知作者:管理员发布者:黄木河发表时间:2013-01-18 浏览次数:1294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可到资料下载栏下载PDF版)各学院: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百分制等级制绩点95-100 A+ 4.090-94 A 4.085-89 A- 3.781-84 B+ 3.378-80 B 3.075-77 B- 2.772-74 C+ 2.368-71 C 2.064-67 C- 1.760-63 D 1.060 以下 F 0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 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良”对应绩点为3.0,“及格”对应绩点为“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

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

从2012-2013 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 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 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模板)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模板)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排名证明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 姓名:,学号: ,×××学院×××专业××级在读本科生。

根据我校4分制绩点计算方法,截止学期,该生自入学以来所修(全部/除校选课)课程学分绩点为 .加权平均分为。

该生所在专业总人数人,绩点/加权平均分排名,排名 % 以内(排名/人数)。

特此证明。

附: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计算方法1.2.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平均分=∑(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3.成绩类型为合格/不合格、免修或者课程性质为任选的课程不参与绩点计算。

学院厦门大学教务处年月日年月日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This is to certify that majors in at (学院) since (年月) with student NO. . His/ Her cumulative GPA is on a 4.00 scale and average score is on a 100% grading scale.Method of calculating GPA:2. Calculation Formula:Average GPA=∑(Course GPA×Course Credits)/∑Course Credits Average score=∑(Percentage Score×Course Credits)/∑Course CreditsSchool: Academic Affairs Office Date: Date:。

厦门大学申博研究生成绩证明模板

厦门大学申博研究生成绩证明模板

厦门大学申博研究生成绩证明模板姓名
性别
本校学号
所在学院
拟留学国家
专业
申请者外语水平有关信息(对应情况请打√):
□参加过托福、雅思、GRE或WSK等外语考试
考试种类1
考试成绩
考试时间
考试种类2
考试成绩
考试时间
考试种类3
考试成绩
考试时间
□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为外语类专业,具体语种是
取得本外语有关专业资格证书情况
□曾有过较长时间(3个月以上)的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学习、工作类型
起止时间
使用语种
□其他外语水平考核、考察方式,如:
1、博士生一外英语(外籍教师授课)课程成绩_
__
或:博士生一外已达到免修要求_
__
2、所在院系组织外语水平考核、培训,外语语言水平良好_
3、其他考试、考核、培训形式,具体是(请注明,能提供有关成绩或资格证书者应附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评审、考核,
同学的
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的要求,满足赴国外开展研究工作的要求。

考核负责人签名:
(学院公章)

期:



研究生院负责人签名:
(公章)

期:


日。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本科生人文大讲堂学分认定办法(修订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本科生人文大讲堂学分认定办法(修订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本科生“人文大讲堂”学分认定办法(修订)(2015)厦大教36号为传承厦门大学办学传统,营造新校区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促进文理学科交融,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听讲,由厦门大学教务处、厦门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在翔安校区举办“人文大讲堂”系列讲座,并由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承办。

为完善听讲制度,提高学生积极性与讲座的互动性,特对“人文大讲堂”原学分认定办法进行修订。

第一条 “人文大讲堂”由学术造诣深厚的知名教授和学有专攻的中青年学者主讲(包括讲座和学术沙龙),根据不同的主题安排课程,学生可以根据选课系统中的开课情况,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

每门课程为2学分/学期,通过课堂考勤+期末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

第二条 没有选上课程、或者时间上难以协调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感兴趣的题目参加任何一场讲座,通过纪念章+期末论文的形式听讲。

第三条 为了维持现场教学秩序,未选课学生听讲时凭本学期“人文大讲堂”讲座纪念卡入场。

每听完一场讲座,未选课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将讲座纪念卡交由助教现场盖章确认。

每张讲座纪念卡可盖15次讲座纪念章,盖满章后可到自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新卡。

第四条 未选课学生累积10枚讲座纪念章、并符合相关规定者,可获得“人文大讲堂”讲座1学分,并相应减免全校性选修课学分,减免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1. 学生累积10场讲座纪念章后,如想获得学分,须向通识教育中心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人文大讲堂”心得体会,并同时提交本学期讲座纪念卡盖章一面的复印件一份,纪念卡上应写明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2. 通识教育中心确认学生听讲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的心得体会,给定“合格”或“不合格”成绩,并将成绩单寄给翔安教务办,由教务办转发给学生所在学院;3.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收到成绩单后,将“合格”的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不合格”的成绩不予录入。

毕业审查时,学生所获“合格”成绩可以减免相应校选课学分;4. 同一学期中,修选《人文大讲堂》课程的同学不可再以盖章卡片换取学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chool:
Academic AffairsOffice
Date:
Date:
78-80
B
3.0
75-77
B-
2.7
72-74
C+
2.3
68-71
C
2.0
64-67
C-
1.7
60-63
D
1.0
Below60
F
0
2.CalculationFormula:
AverageGPA=∑(Course GPA×Course Credits)/∑Course Credits
Average score=∑(Percentage Score×Course Credits)/∑Course Credits
Method of ຫໍສະໝຸດ alculating GPA:1.Conversion betweenpercentagescores, gradesand GPA as below:
Percentage Scores
Grade
GPA
95-100
A+
4.0
90-94
A
4.0
85-89
A-
3.7
81-84
B+
3.3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
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
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级本科生。根据我校绩点计算方法,该生自入学以来所有课程学分绩点为(4分制).加权平均分为(百分制)。
特此证明。
附: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平均分=∑(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学院
厦门大学教务处
年月日
年月日
厦门大学本科学分绩点证明
The Official GPA Certific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
This is to certify thatmajors inat(学院)since(年月)withstudentNO..His/HercumulativeGPA ison a 4.00 scaleandaverage score ison a 100% grading scale.
1.课程百分制成绩、课程绩点与等级换算关系表
百分制
等级制
绩点
95-100
A+
4.0
90-94
A
4.0
85-89
A-
3.7
81-84
B+
3.3
78-80
B
3.0
75-77
B-
2.7
72-74
C+
2.3
68-71
C
2.0
64-67
C-
1.7
60-63
D
1.0
60以下
F
0
2.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