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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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控制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3.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根据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患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4.对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5,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对妊娠期、哺乳期、新生儿、婴幼儿、老年等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其特殊的病理生理状况,审慎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和药物用量。

6.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病人应观察72小时,重症病人观察48小时后,再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7.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可考虑在72小时内停用,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提倡选用口服给药途径。

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9.长期应用抗菌药时,为防止真菌二重感染可短期联合服用抗真菌药物,或用微生态药物防止二重感染。

10.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以期达到协同抗菌效果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应以二联为宜,一般采用广谱抗菌药物加用窄谱抗菌药物的联合方式。

11.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注意与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影响。

12.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药性问题不断凸显,给公共卫生和临床治疗带来严重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抗菌药物,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以及抗生素的长期有效使用,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势在必行。

二、患者适应症评估1. 医生应细致评估患者的临床诊断和病情严重程度,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仅限于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患者。

2. 应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避免过度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 抗菌药物应严格处方、发放和使用,禁止随意购买、使用和储存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处方应规范书写,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具体药物名称、剂量、使用途径、疗程等信息。

四、临床药师职责1. 临床药师应参与抗菌药物的选择、配伍和剂量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合理用药,并及时跟踪患者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

2. 临床药师应提供关于抗菌药物的详细信息和教育,帮助医生和患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监测和报告1.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监测系统,定期报告各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细菌耐药性情况。

2. 监测结果应作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与规划的重要参考。

六、培训与教育1. 医疗机构应定期举办抗菌药物管理培训活动,提高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合理用药观念。

2. 医学院校应加强抗菌药物管理的教育,培养临床医生和医疗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七、抗菌药物使用评价1. 临床医生应及时评价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适时调整治疗方案。

2. 医疗机构应追踪患者的治疗结果,及时汇总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效果,为临床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八、质量管理1. 对医疗机构和个人抗菌药物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考核制度,激励医生和医疗机构遵守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九、结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
抗菌药物在临床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治疗感染性疾病至关重要。

然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甚至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为了合理、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选择原则
1.根据感染类型和致病菌的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优先选择病原微生物敏感性明确的药物;
3.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狭谱抗生素;
4.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药物的副作用选择适合的药物;
5.注意药物的给药途径和用药剂量。

三、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
1.严格遵循医嘱,按照规范用药;
2.准确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3.避免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尽可能缩短使用时间;
4.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医生;
5.不可随意更换或中断用药。

四、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1.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应明确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方式、用药频次
等信息;
2.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制定详细用药计划;
3.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期间应定期复查细菌培养结果,根据结果调整用药
方案;
4.药师负责抗菌药物的发放和管理,做好用药信息记录;
5.医疗单位要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和培
训。

五、结语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防控细菌耐药性的关键,也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医护人员和患者应共同遵守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共同维护抗菌药物的有效性,确保治疗效果及患者安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厦门市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医办发200938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 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 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 诊断不能成立者 以及病毒性感染者 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 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 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 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 病情危重的情况下 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 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 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 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

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 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 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 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 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 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 患者的疾病状况 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 抗菌药物的特性 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 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 、药代动力学特点 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 给药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随着细菌耐药问题日益突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和管理成为当今医院管理中的重要课题。

为了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质量和促进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细则变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多学科抗菌药物使用委员会为了能够全面监管和管理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建立一个多学科的抗菌药物使用委员会非常必要。

该委员会应由感染科、药学科、临床微生物学科、临床病理科、临床医师等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以确保细菌耐药问题得到全面的解决。

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的政策和规定,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向医务部门汇报。

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为了规范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方面的行为,医院应制定并推广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

该指南应由委员会和多个相关专业科室的专家共同制定,指导医生在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做出科学和有效的决策。

指南应包括不同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推荐的抗菌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等。

三、建立抗感染药物库存管理系统为了确保医院对抗菌药物的有效管理,建立一个先进的药物库存管理系统非常重要。

该系统应能够对抗感染药物的入库、出库、库存量等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

医院药学科可以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库存,并提供相关的药物使用数据供委员会和医生参考。

四、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医生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医院应加强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这包括开展定期的学术交流会议,邀请专家讲座,以及提供在线学习资源等。

通过这些教育和培训活动,医生可以不断更新自己关于抗菌药物的知识,了解最新的临床应用和管理细则。

五、加强临床药师团队的建设在医院管理中,临床药师的作用非常重要。

他们可以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和指导,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因此,医院应加强对临床药师团队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抗菌药物的问题,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的引进新型和新品种抗菌药物的引进必须由使用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新药申请单,由科核心组讨论通过,经科主任签名,并附该品种相关的临床试验或生物等效性试验、临床使用资料,与本院现有同类产品的疗效、安全性、疗程费用的对比资料等材料递交药事科。

药事科对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再送药事管理委员会进行初审,由专家组投票决定是否引进。

二、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各临床科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关于预防用药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手术,选择适宜抗菌药物。

三、加强对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各临床科必须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应用于消化和泌尿系统外的其他系统感染,应有药敏试验结果支持;除泌尿系统外,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应作为其他系统的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四、抗菌药物使用干预检验科根据本院药敏试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每个季度将抗菌药物敏感度与耐药情况,分别报院感办和药事科,结合本院的实际,采取以下干预措施。

实用文档1.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由院感办将预警信息及时在院内通报;2.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各临床科应慎重经验用药;3.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各临床科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4.对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根据以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5.临床药师根据本地区和本院病原菌变迁、本季度公告的药敏试验、细菌耐药以及医院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分析评价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状况,提出调整抗菌药物使用级别、限制使用、轮换使用、暂停使用以及恢复使用等干预建议。

五、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一)管理与督查1.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下设“专家组”。

委员会及专家组的人员由临床科、院感染办、药学部和检验科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术语定义本实施细则中,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临床应用原则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抗菌药物管理机构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职责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3.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等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

5.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每月和每半年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为加强我院的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和临床药学等学科建设,我们将建立一个综合体系,覆盖感染性疾病诊疗、疑难疾病会诊、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等相关内容,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 和“三好一满意” 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副主任:药械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 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是医生在治疗细菌感染时常用的药物,但由于滥用和误用会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因此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以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1. 临床诊疗指南1.1 遵循指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专科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科学合理地选择抗菌药物,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频率和疗程进行治疗。

1.2 确保准确诊断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医生应当尽可能明确患者的病原菌种类、药敏情况,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2.1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2 药敏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对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3. 用药后评估3.1 疗效评估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疗效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3.2 不良反应监测对于使用抗菌药物后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医生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记录,以便今后用药时参考。

4. 抗菌药物使用人员培训4.1 培训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方面的培训活动,包括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内容。

4.2 培训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以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可以有效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2.药学部门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制度,确保抗菌药物质量。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抗菌药物进行清理,避免过期、失效药物流入临床。
四、抗菌药物处方与使用
1.临床医师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处方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诊断,根据病原学检测结果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政策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用药氛围。
2.临床科室应开展患者抗菌药物知识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促进患者依从性。
3.医院可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普及抗菌药物知识,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
十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督
1.医院应确保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对各临床科室执行情况的监督。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数据收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药学部门应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药学部门应加强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使用相关信息。
4.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能力。
2.药学部门应结合临床需求和药物经济学数据,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引导临床选择性价比高的抗菌药物。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与微生物室和药剂科协作,针对全院细菌耐药情况进行分析,每年至少完成两次细菌耐药情况分析与对策报告 。
(六)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
将全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临床科室工作质量考核指标,每月对抗菌药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为制度的落实提供依据。
(七)信息科职责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与管理的网络知识培训与考核。
(五)感控管理科职责
1.制定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各类医院感染的预防制度 ,纠正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理念和医疗行为。
.加强全院控制感染的环节管理,如手卫生管理、无菌操作、消毒隔离和耐药菌防控、缩短术前住院时间等综合 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减少抗菌药物过度的预防应用。
第十二条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 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 由,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 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当进行调查, 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 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
第四条院长担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长。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一)组长职责
第五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第十八条严格落实相应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项目:住院患 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40DDD,统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急诊 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虬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机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不超过 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统计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疗程24小时的百分率、时机合理率、品种 选择合理率;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3096,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 标本送检率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80%;统计抗菌药物“双十”情况,抗菌 药物使用金额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检查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接受处方点评的医师比例25%,每位接受点 评医师被点评处方(医嘱)数量不少于50份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一、管理责任与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临床应用指南,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建立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明确处方权的授予、使用和取消流程。

二、供应目录与技术文件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定期更新。

提供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说明、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信息,供医务人员参考。

三、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监测,包括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等指标。

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使用合理性,提出改进建议。

四、法律培训与宣传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提高患者和公众对抗菌药物的认识。

五、微生物技术支持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开展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加强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六、质量监控与保障对抗菌药物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加强抗菌药物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七、处方与医嘱点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点评,评价用药的合理性、规范性。

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干预和纠正,提高用药水平。

八、综合管理与改进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工作合力。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

三甲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三甲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三甲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质控、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另外行文。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3、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1、医务科:(1)负责并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会诊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3)组织检查和评价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2、药剂科:(1)积极配合临床和各职能科室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工作。

(2)及时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的有关信息。

(3)提供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的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

(4)设置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组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季度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2)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3)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6)每半年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评价管理组,管理组人员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检查、评价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二、抗菌药物遴选、购用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及细菌耐药情况,及时修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建立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外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并制定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一)加强预防使用、联合使用和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

(二)加强重点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控管理,对重症监护病房(ICU)、新生儿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等科室,要重点加强抗菌药物管理。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掌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重视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符合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标准。

(四)落实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等实施的专档管理。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制订符合规定的抗菌药物目录,并结合临床需求进行动态更新。

从院科两级层面,每月、每季度、每年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见附件6。

六、围手术期与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管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相关规定,严格掌握围手术期与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指征,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药物耐药性的问题逐渐引起关注。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保护公众健康,卫生部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该实施细则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

根据不同的感染类型和病原体,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应按照相关指南进行。

同时,细则还规定了对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和老年人的抗菌药物使用要求,以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为了防止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对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

在临床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处方,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用药剂量和疗程等。

同时,要求医生在开具处方前进行必要的检验和判读,明确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三、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细则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包括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导方案、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等。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

四、抗菌药物的药物监测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细则规定了对抗菌药物的药物监测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同时,要求药店和零售药店对抗菌药物的销售进行登记,加强对药物流向的监管。

五、抗菌药物的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细则还规定了加强抗菌药物宣传和教育的措施。

卫生部将组织开展抗菌药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此外,还要求医生加强对患者的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和健康意识。

六、抗菌药物管理的违规行为处理为了严肃抗菌药物管理的违规行为,细则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对于开具不规范处方、滥用抗菌药物、超范围销售抗菌药物等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版)》等,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院领导、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组成,负责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医务科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组长:王跃建副组长:章成国秘书:陈钢、卢结文组员:陈国强、胡小怀、尹方、陈文伟、罗志扬、李伟煊、张莉、罗盛鸿、麦智广、甄作均、杨希立、王刚、邓燕明、李旷怡、周立新、卢结文、陈露诗、马均宝;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3)对本院及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公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5)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行宣传教育。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2、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4、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制度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6、抗菌药物外科围手术期预防使用管理制度7、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诫勉谈话制度8、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措施1、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遴选确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目录。

特殊感染治疗需要,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申请临时采购特殊类抗菌药物,必须具有经过医务科组织的会诊意见。

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XX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耐药菌株的出现和传播日益严重,对公共卫生安全和患者治疗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二、临床应用管理的原则1.合理使用: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原体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2.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例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3.综合施策:在临床上结合抗菌药物使用方案,配合手术、物理治疗等方法,综合治疗患者,提高治疗效果。

4.科学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医院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措施1.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的设立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和指南。

小组成员包括临床专家、药师、临床微生物学专家等。

2.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和审核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和审核标准,明确抗菌药物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内容。

要求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必须参考指南并进行审核。

3.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体系,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等。

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医务人员进行反馈。

4.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医院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病原体的基本知识、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和方法等。

5.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查和反馈对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对临床使用不当的抗菌药物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进行警示和教育。

6.抗菌药物的存储和配送抗菌药物的存储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保存,防止受潮和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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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生效日期:2006年8月25日修订日期:2011年6月15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月(季)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2 )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3 )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三)检验科1、每月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学部。

2、对住院病人的细菌培养及耐药情况按月、季做详细监测分析,并将常见致病菌(如:革兰阴性杆菌中包括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阴沟肠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革兰阳性球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屎肠球菌等)的耐药情况及时报告给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1、定期到检验科了解细菌培养情况,及时了解医院感染动向,并将耐药菌情况及时向临床医生反馈。

2、每季度将医院病原学监测和耐药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根据病原菌变迁、耐药现象与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提出对抗菌药物应用品种的干预措施。

(五)临床科室各临床科室成立由科主任负责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科主任及医疗组长定期检查本科、本组使用菌药物的医嘱,及时发现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之处,予以指导和组织整改。

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四、加强抗菌药物遴选、购用的管理(一)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的管理。

(二)抗菌药物由药学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三)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生效日期:2006年8月25日修订日期:2011年6月15日(四)医院定期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类(含复方制剂)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制度。

1、根据临床需要,需变更已列入医院采购目录以内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和生产企业者,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提出意见后,报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 /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但要保持采购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变。

2、因临床特殊需要,需长期应用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出医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者,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进行论证、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向卫生厅提出申请,经卫生厅核准同意后,按遴选程序引进。

3、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而临时使用医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次数不超过讨论是否列5次。

如果超过5次,要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内。

但要保持采购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变。

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五、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我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

全院临床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根据其职称和工作需要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对抗菌药物实行三级管理: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由住院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处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开具并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生效日期:2006年8月25日修订日期:2011年6月15日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并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应做好相关记录。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等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临床药师担任。

六、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一)须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严格控制使用。

(三)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七、加强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内容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至少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制度;(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四)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八、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门诊患者的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 (限定日剂量)以下;I 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 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九、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工作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每季度进行一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分析我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医院采取通报、停用、清理等措施进行干预。

十、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生效日期:2006年8月25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病原微生物监测和细菌药敏试验的水平,确保准确、快捷出具药敏试验 结果。

临床医师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努力达到接受抗菌药物治疗 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 30%的目标。

积极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每季度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 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30%的抗菌药物,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相应科室医务人员。

50%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75%的抗菌药物,医院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 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十一、做好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要求的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工作方案》( 2011年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数据收集、上报、分析和结果上报等工作,并根 据国家、全省抗菌药物监测反馈结果,指导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相关部门及时向全国细菌耐药监 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十二、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

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 25%)重点进行检查。

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 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 类切口手术和介入医学科医师处方。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 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

十三、加强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临床药师要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要求参加临床科室日常性医疗查房和会诊工作,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导,审核用药医嘱或处方,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

生效日期:2006年8月25日十四、利用医院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强抗菌药物应用信息化管理积极利用我院电子病历和HIS系统电子医嘱,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信息化管理。

实施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线申请、处方或医嘱在线审核监测、抗菌药物用药医嘱自动停止时限控制系统等手段,加强对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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