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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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是指对水文地质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测量和监测制度:确定水文地质工作的测量和监测方法、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环境保护制度:制定水文地质工作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规定,包括在水文地质调查和钻探过程中保护水源地和地下水资源等环境的安全。

3.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水文地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包括制定工作场所安全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4. 数据管理制度:建立水文地质数据的管理和归档制度,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存储和使用的规范和流程,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5. 技术交流和培训制度:建立技术交流和培训制度,促进水文地质工作人员之间的经验分享和技术提升,提高水文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6. 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水文地质工作质量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点、质量评审和质量检查等,确保水文地质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可以提高水文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一、实施细则(一)测量部分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Q5、煤矿必备的图纸(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3)采掘工程平面图(1:IOoO或1:2000)(4)井上下对照图(1:2000或1:5000)(5)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I)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Q(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

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Q(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防治水规定(征求意见稿)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2)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2)第二节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 (3)第三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5)第一节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5)第二节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7)第三节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8)第四节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10)第五节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11)第六节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14)第四章矿井防治水 (16)第一节地面防治水 (16)第二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8)第三节建立健全排水系统 (19)第四节构筑水闸门与水闸墙的要求 (21)第五节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22)第六节注浆堵水 (24)第五章井下探放水 (26)第六章水体下采煤 (29)第七章露天煤矿防治水 (31)第八章水害应急救援 (32)第一节应急预案及实施要求 (32)第二节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34)第九章法律责任 (35)第十章附则 (37)附录:一、本规定主要名词解释 (37)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主要内容 (38)三、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 (39)四、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 (42)五、突水点突水量的等级标准 (43)六、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43)七、“安全隔水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50)八、“安全水头值”计算公式 (51)九、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5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的各类煤矿。

煤炭行业现行的各项规程、规范、标准在防治水方面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新版)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送审稿)

(新版)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送审稿)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送审稿)1 范围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勘查区、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查类型、勘查程度、工程量、勘查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是制订勘查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矿山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矿业权评估及转让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65-2010 冶金工业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 15218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218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主要充水含水层main filling aquifer指在矿床开采条件下,对井巷产生充水量较大的一个或多个的含水层。

3.2 水文地质勘查hydrogeological investigation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的野外和室内水文地质工作。

包括水文地质测绘、物探、勘探、试验、地下水动态监测等工作。

3.3 单孔抽水试验single well pumping test只在一个抽水孔中进行抽水的试验。

3.4 多孔抽水试验pumping test with multiple observation wells在一个主孔抽水,其周围设置若干观测孔观测地下水位的抽水试验。

3.5 群孔抽水试验interference wells pumping test在抽水影响范围内,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抽水孔中抽水并在其周围布置若干个孔观测水位的抽水试验。

1:50000水文地质调查规范

1:50000水文地质调查规范

1:50000水文地质调查规范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二O一O年六月目录前言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44 总则 54.3 任务 54.4 工作部署基本原则 55 基本要求 66 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批 96.1 设计书编制原则 96.2 设计书内容要求 96.3 设计书审批 107 图幅调查 107.1 基本调查内容与一般要求 107.2 不同类型区水文地质调查要求 13 7.2.1 平原地区 137.2.2 丘陵山地地区 137.2.3 岩溶地区 147.2.4 滨海地区 157.2.5 内陆盆地区 167.2.6 黄土地区 167.2.7 红层地区 177.2.8 冻土地区 187.3调查技术方法及要求 187.3.1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87.3.2遥感调查 197.3.3水文地质测绘 207.3.4 地球物理勘探 227.3.5 水文地质钻探 257.3.6水文地质试验 267.3.7水文地球化学调查 287.3.8地下水动态监测 298 综合评价 308.1地下水资源与环境评价 308.1.1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 308.1.2 地下水资源质量评价 328.1.3 与地下水相关的环境地质评价 32 8.2 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区划 368.2.1 地下水可更新能力评价 368.2.2 含水层防污性能评价 398.2 .3 地下水调蓄功能评价 418.2.4 城镇后备和应急水源地评价 43 8.2.5 供水安全论证 458.2.6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458.2.7 地下水开发利用区划 479 图件编制 479.1 编图基本原则 479.2 单幅图 4811.3 综合评价图 4810 数据库建设 4910.1 基本要求 4910.2 数据库内容 4910.3 数据库建设的组织 4910.4 数据库格式 5011 成果 5011.1单幅图成果 5011.2区域成果 5112 成果验收 5212.1 野外验收 5212.2 报告审查 52前言本规范是结合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的实际需要,按照地下水资源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的基本要求编制,适用于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的全过程,是1∶50000水文地质调查执行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

1∶25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

1∶25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

中国地质调查局工作标准DD 2004—01 1∶25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1∶250000 Regional Hydrogeologic Survey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1∶25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性质、目的、任务以及调查内容、技术方法、工作程度与精度、资料整理、图件编制、报告编写与提交成果的要求及方法。

1.2本《技术要求》是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程序、设计编写、调查实施、成果编制、质量监控、成果提交、验收与评审的主要依据。

1.3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1∶250000区域水文地质调查。

开展其它比例尺的区域水文地质调查也可参照。

2 引用标准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T 13727—92 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 10202—88 海岸带综合地质勘查规范GB/T 14158—93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GB/T 14175—93 水文地质术语GB/T 14497—93 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文件要求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5218—94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 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DZ 44—86 城镇及工矿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DZ 55—87 城市环境水文地质工作规范DZ/T 0124—94 水文地质钻孔数据文件格式DZ/T 0128—94 地下水资源数据文件格式DZ/T 0133—94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 0148—94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151—95 区域地质调查遥感技术规定(1∶50000)DZ/T 0181—97 水文测井工作规范3 术语与定义3.1 区域水文地质调查regional hydrogeologic survey为调查区域地下水类型、埋藏、分布、形成条件、物理及化学性质、运动规律,区域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与保护、区域环境地质问题所进行的综合性水文地质工作。

水文地质调查规范

水文地质调查规范

水文地质调查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1:50000水文地质调查规范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二O一O年六月目录前言本规范是结合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的实际需要,按照地下水资源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的基本要求编制,适用于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的全过程,是1∶50000水文地质调查执行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归口。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起草。

本规范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的附录为规范性附件,属于规范的内容之一。

本技术要求主要编写人有:。

引言1∶50000水文地质调查是一项基础性、专门性的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这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我国水文地质的研究精度,完善水文地质调查评价方法体系,为国家宏观决策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1∶50000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由1个技术要求正文和3个附录组成。

图幅调查阐明了平原区、丘陵区、岩溶地区、滨海地区、内陆盆地区、黄土地区、红层地区、冻土地区等不同类型地区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的调查内容与要求,界定了不同类型区的工作定额;对资料搜集与整理、遥感解译、、水文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查、水文地质钻探、水文地质试验、水文地球化学调查等各类调查方法及要求进行了进行了统一规范。

综合研究规范了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潜力评价、地下水功能评价、地下水可更新能力评价、含水层防污性评价、与地下水相关的环境地质评价及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区划等技术过程和方法。

编图技术要求对1∶50000水文地质调查主要图件编制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编图方法和图示图例进行统一和规范。

成果要求规范了成果报告的编写要求和数据库的建库要求。

本技术要求中没有涉及的内容,按已有的技术要求、规范、规程、标准执行。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界定了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的性质、目的、任务;规定了1:50000水文地质调查内容、技术方法、工作定额、综合评价、图件编制、报告编写、成果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水文规范

水文规范

煤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炭资源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工作的基本准则,侧重于勘查技术要求、工作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各阶段的设计编制、勘查施工、地质研究、地质报告编制和评审、资源/储量评估、矿业权评估、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2719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 14158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500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197 露天矿工程设计规范GB 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DZ/T 0080 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 0215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MT/T897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MT/T898煤炭电法勘探规范3 总则3.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应与煤炭资源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4个阶段。

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

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对于拟建小型矿井的井田,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可根据矿井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各勘查阶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工作程度,详见本标准4.1、5.2及 6.1。

3.2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应与煤炭资源地质勘查紧密结合,将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做为一个整体,运用先进和综合手段进行。

水文地质勘察题库

水文地质勘察题库

1.论述题:供水水文地质勘察一般划分为几个阶段。

(1)地下水资源调查阶段:应粗略了解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推测地下水富水地段及其地下水允许开采量。

提出的允许开采量应满足地下水开采储量E级的精度要求,为国民经济远景规划提供依据。

(2)普查阶段(相当于厂址选择阶段):应概略评价区域或需水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有无满足设计所需地下水水量可能性的资料。

对可能富水的地段,估算地下水允许开采量。

提出的允许开采量应满足D级的精度要求,为城镇的规划、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或厂址选择提供依据。

(3)详查阶段(相当于初步设计阶段):应在几个可能富水的地段基本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评价地下水资源,进行水源地的方案比较。

提出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C级的精度要求,为水源地的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4)勘探阶段(相当于详细设计阶段):应查明拟建水源地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提出合理开采方案。

提出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B级的精度要求,为水源地的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提供依据。

(5)开采阶段:应查明水源地扩大开采的可能性,或研究水量减少、水质恶化和不良工程地质现象等发生的原因;在开采动态和专门试验研究的基础上,重新评价的允许开采量应满足A级的精度要求,为合理开采和保护地下水资源提供依据(各级别精度见下表)。

填空:9.水文地质勘探包括钻探、物探和坑槽探,其中最主要的是钻探,其次是物探。

10.水文地质野外试验包括抽水试验、注水或渗水试验、连通试验、弥散试验、流速、流向测定试验等。

11.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的项目一般包括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

12.区域性水文地质调查(水文地质普查)使用的调查手段(工作种类):以水文地质测绘为主,配合少量的勘探和试验工作。

13.水文地质初步勘探阶段使用的调查手段(工作种类)为: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勘探、水文地质试验、地下水长期观测。

14.水文地质详细勘探阶段使用的调查手段(工作种类)以勘探和试验为主,以及地下水动态观测和室内分析、实验。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

1 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1 ∶50000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综合勘查的设计编写;综合勘查精度要求;综合勘查技术要求;环境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评价;城市发展规模地质论证及预测;报告编军、成果验收和提交等要求。

1.2 本规范合用于城市以及国家重点项目,国土综合开辟重点地区的1 ∶50000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综合勘查工作。

其他比例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综合勘查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ZB/T D10004 城市地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技术要求(1 ∶50 000)DZ 44 城镇及工矿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ZB D14 003 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 ∶25000—1 ∶50 000)DZ 55 城市环境水文地质工作规范3 总则3.1 1 ∶50000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综合勘查(以下简称1 ∶50 000 综合勘查) 是地质工作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区域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

应在1 ∶200000 区域水文地质勘查的基础上进行。

3.2 1 ∶50000 综合勘查目的是:提高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研究程度。

为城市地区、国家重点项目和国土综合开辟的重点地区专门性勘查奠定基础;为国土整治、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现代化管理提出地质依据与建议: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科学发展提供资料。

3.3 1 ∶50000 综合勘查基本任务是:在查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条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有关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界质问题,研究不良环境界质现象(灾害)的诱发因素、活动规律以及提出相应的防护和整治措施。

根据国土整治、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对地质环境作出评价,从地下水资源、地质环境出发,论证工作区适宜的建设发展规模、布局及产业结构。

3.4 1 ∶50 000 综合勘查区的确定,必须服从国民经济建设的战略布局,近期主要部署在城市及其周围地区,重要经济区,国土综合开辟区,农业综合开辟区。

2-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补充规定

2-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补充规定(试行)前言为了加强全国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于1975年正式出版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试行)。

于此同时,还先后出版了:平原地区、丘陵山区、滨海地区、岩溶地区、黄土地区、干旱地区、冻土地区等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程(试行)。

这对开展和推动全国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l978年,在成都举行的全国区域水文地质普查经验交流会议上,又制订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编写基本要求”、“综合水文地质图编图方法与图例”及“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和图件验收工作基本要求”。

1978年以后,又陆续制订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遥感技术基本要求”、“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试验工作基本要求”及“水文地质钻探工程质量基本要求”等有关规定。

这些规定,除“综合水文地质图编图方法与图例”已于1979年出版外,其它虽均早已颁发试行,但至今尚来正式出版。

为了便于查用,现将这些有关的技术规定汇集成册,作为“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的补充,正式出版。

目前,全国虽然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或接近完成,但仍有一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普查工作,到一九八五年才能全部完成,不少省、市、自治区,目前正忙于编制图件、报告。

还有一部分五十至六十年代完成的图件和报告,因为时已久,也有必要按新的规定在近几年内尽快重新编制图件、报告。

此外,广阔的青藏高原、部分沙漠地区和高山森林覆盖区,约将近三百万千方公里面积,至今大部分尚未进行普查工作。

这些地区,由于工作条件比较困难,短期内恐怕还难以完成。

根据上述情况,为了更好地进一步开展全国水文地质普查工作,汇总出版以上各项技术规定,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统一技术要求和保征工作质量,都是十分必要的。

其中,有些规定可能还不很成熟或不够完善,有待通过生产实践修正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82年3月第一部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编写要求一、总则1、水文地质普查报告是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中全部成果的集中表现,是农田基本建设、工业部局、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各种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探的设计依据。

矿区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矿区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4 、 钻孔应取芯钻进。岩芯采取率:岩石大于70%,破碎带大于60%,粘土大于 70%,砂和砂砾层大于50%。当采用水文物探测井,能正确划分含(隔)水层位置 和厚度时,可适当减少取芯。
5 、 钻孔的孔斜应满足选用抽水设备和水位观测仪器的工艺要求。 6 、钻孔控制深度以揭穿主要目的层为原则,重点控制第一期开拓水平,少数孔
注:一般将钻孔单位涌水量小于0.001L/s·m的岩层视为隔水层
各类充水矿床应着重查明的问题
孔隙充水矿床
应着重查明含水层的成因类型,分布、岩性、厚度、结构、粒度、磨圆度、分选 性胶结程度、富水性、渗透性及其变化;查明流砂层的空间分布和特征,含(隔)水 层的组合关系,各含水层之间,含水层与弱透水层以及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 评价流砂层的疏干条件及降水和地表水对矿床开采的影响。
详查 勘查 详查、勘查
3~5
5~7
根据需要对详查阶段钻孔取舍和补充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代表性点
3~5
7~10
根据需要对详查阶段钻孔取舍和补充
勘探坑槽道或生产矿井
详查、勘查 勘察坑道和主要生产矿井设排水量观测站,简单矿区可省略
水化学样、细菌样检验
详查、勘查 可作水源地的井、泉,地表水按丰、枯季取样
水化学分析样
2、 描述岩芯的岩性、结构构造、裂隙性质、 密度、岩石的风化程度和深度以及岩溶形态、 大小、充填情况、发育深度,统计裂隙率、岩 溶率。
3 、 单一含水层(组)的钻孔应测定终孔稳定水 位。
水文地质钻探
1 、 钻孔施工宜采用清水钻进,当地层破碎不能用清水钻进时,应在主要含水层 或试验段(观测段)用清水钻进,若必须采用泥浆钻进时,应采取有效地洗井措施。
直接充水的矿床:矿床主要充水含水层(含冒落带和底板 破坏厚度),与矿体直接接触,地下水直接进入矿坑。

水文地质调查规范

水文地质调查规范

1:50000水文地质调查规范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二O一O年六月目录前言 (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4)4总则 (6)任务 (6)工作部署基本原则 (6)5基本要求 (8)6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批 (13)设计书编制原则 (13)设计书内容要求 (13)设计书审批 (15)7图幅调查 (15)基本调查内容与一般要求 (15)不同类型区水文地质调查要求 (19)平原地区 (19)丘陵山地地区 (20)岩溶地区 (21)滨海地区 (23)内陆盆地区 (24)黄土地区 (25)红层地区 (26)冻土地区 (27)调查技术方法及要求 (28)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8)遥感调查 (29)水文地质测绘 (31)地球物理勘探 (33)水文地质钻探 (39)水文地质试验 (41)水文地球化学调查 (43)地下水动态监测 (46)8综合评价 (47)地下水资源与环境评价 (47)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 (47)地下水资源质量评价 (50)与地下水相关的环境地质评价 (51)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区划 (57)地下水可更新能力评价 (57)含水层防污性能评价 (60).3地下水调蓄功能评价 (63)城镇后备和应急水源地评价 (67)供水安全论证 (69)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0)地下水开发利用区划 (72)9图件编制 (73)编图基本原则 (73)单幅图 (74)综合评价图 (74)10数据库建设 (75)基本要求 (75)数据库内容 (75)数据库建设的组织 (76)数据库格式 (77)11成果 (77)单幅图成果 (77)区域成果 (79)12成果验收 (80)野外验收 (80)报告审查 (80)前言本规范是结合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的实际需要,按照地下水资源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的基本要求编制,适用于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的全过程,是1∶50000水文地质调查执行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

煤矿防治水细则新版

煤矿防治水细则新版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撒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撒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水文地质规程

水文地质规程

水文地质规程第一章概况 (1)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及其工作要求 (2)第三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观测 (3)第四章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9)第五章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和图纸 (14)第六章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与防探水 (15)第七章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20)第八章其它水文地质工作 (25)附录一含水层富水性的品级标准 (26)附录二突水点突水量的品级标准 (26)附录三图纸内容及要求 (26)附录五“安全隔水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30)附录六矿区地面防治水办法和原则 (31)附录七冒落带与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的经验公式(见表2) (33)附录入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35)附录九酸性水的防治方式 (39)附录十矿区供水标准 (40)第一章概况第1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

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太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大体任务:一、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二、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三、在采掘进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四、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水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按照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第3条增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非断加以进展、创新。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及其工作要求第4条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井巷充水及其彼此关系动身,按照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富水性,补给条件,单井年平均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项,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发杂四个类型(见表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6:53:1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27—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10月1日关于发布《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计标[1988]4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由冶金工业部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GBJ27—88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供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冶金工业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冶金工部武汉勘察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年1月9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会同有关勘察、科研和高等院校等10个单位组成修订组,对原《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进行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针对原规范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生产中提出的新的要求,结合近年来有关科研所取得的新成果,列专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召开了3次全国性技术会议和多次书面征求意见。

最后,由冶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卓和5个附录。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关于勘察阶段的划分和要求;有关影像判释与填图的要求;有关填粒过滤器填粒规格的要求;关于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精度要求。

并增补了报告书编写提纲,地层符号和图例符号3个附录的规定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武汉市青山区),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冶金工业部1988年1月主要符号B——计算断面的宽度(m)、越流系数;E——地下水的蒸发量F——含水层的面积、降水入渗面积(㎡);H——自然情况下潜水含水层的厚度(m);h——承压水含水层自顶板算起的压力水头高度,潜水含水层在抽水试验时的厚度、潜水含水层在降水前观测孔中的水位高度、水位恢复时的潜水含水层的厚度(m);h——潜水含水层在自然情况下和抽水试验时的厚度平均值(m);——潜水含水层在自然情况下的厚度H和抽水试验时的厚度h的平方差(㎡);I——地下水的水力坡度;K——渗透系数(m/d);1——过滤器的长度(m);M——承压水含水层的厚度(m);mi——曲线拐点处的斜率;Q——出水量、地下水径流量、降水入渗补给量R——影响半径(m);r——抽水井过滤器的半径、观测孔至抽水井的距离(m);S——承压水含水层的释水系数;s——水位下降值、水位恢复时的剩余下降值(m);t——时间;V——潜水含水层的体积W(u)——井函数;W——地下水的储存量、弹性储存量△W——连续两年内相同一天的地下水储存量之差X——降水量(m);α——降水入渗系数;μ——潜水含水层的给水度。

1∶1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技术要求

1∶10万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技术要求

1∶10万区域⽔⽂地质普查技术要求1∶10万区域⽔⽂地质普查技术要求(草)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2年2⽉⽬次1 主题内容与适⽤范围 (1)2 引⽤标准 (1)3 总则 (1)3.1 调查的主要⽬的 (1)3.2 调查的基本任务 (2)3.3 调查区选择和范围确定 (2)3.4 调查原则 (2)3.5 调查⼯作阶段 (4)4 设计书编制 (4)4.1 设计书编制的原则 (4)4.2 设计书内容 (5)5 调查内容与要求 (6)5.1 基本内容与⼀般要求 (6)5.1.1 基础地质调查 (6)5.1.2 地下⽔调查 (6)5.1.3 ⽓象⽔⽂调查 (7)5.1.4 ⽔⽂地质条件变化与环境地质调查 (7)5.2 不同类型区⽔⽂地质调查 (8)5.2.1 平原地区 (8)5.2.2 岩溶地区 (9)5.2.3 黄⼟地区 (9)5.2.4 丘陵⼭地地区 (10)6 调查技术⽅法与要求 (11)6.1 资料搜集 (11)6.1.1 ⽬的 (11)6.1.2 资料搜集内容与要求 (11)6.2 遥感解译 (11)6.2.1 遥感解译⽬的 (11)6.2.2 遥感解译基本要求 (12)6.2.3 遥感解译内容 (12)6.2.4 成果资料 (12)6.3 ⽔⽂地质测绘 (12)6.3.1 基本任务 (12)6.3.2 测绘⼯作的基础与⽐例尺 (13) 6.3.3 ⼯作⽅法与要求 (13)6.3.4 ⼯作程序 (13)6.4 开采现状调查 (13)6.4.1 调查⽬的 (13)6.4.2 调查内容 (14)6.4.3 井点调查⽅法要求 (15)6.4.4 泉点调查要求 (15)6.4.5 排⽔量调查统计 (15)6.4.6 回灌井调查 (15)6.4.7 资料整理 (16)6.5 环境地质调查 (16)6.5.1 调查⽅向 (16)6.5.2 主要调查内容 (16)6.6 ⽔⽂地质物探 (16)6.6.1 地⾯物探 (16)6.6.2 ⽔⽂测井 (17)6.7 ⽔⽂地质钻探 (18)6.7.1 ⽬的与任务 (18)6.7.2 ⽔⽂地质钻探布置原则 (18) 6.7.3 钻孔主要技术要求 (18)6.7.4 钻孔处理 (19)6.7.5 钻探成果 (19)6.8 抽⽔试验 (19)6.8.1 抽⽔试验的任务 (19)6.8.2 ⼀般规定 (20)6.8.3 稳定流抽⽔试验要求 (20) 6.8.4 ⾮稳定流抽⽔试验要求 (20) 6.8.5 恢复⽔位观测 (21)6.8.6 原始资料与成果 (21)6.9 地下⽔动态监测 (21)6.9.1 ⽬的与任务 (21)6.9.2 监测⽹布置基本要求 (21)6.9.3 监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21)6.9.4 资料整编与成果 (22)6.10 ⽔、⼟、岩分析实验 (22)6.10.1 ⽔质分析 (22)6.10.2 岩(⼟)样测试 (23)6.10.3 其它 (24)7 地下⽔资源评价 (24)7.1 原则 (24)7.2 资源计算类别 (24)7.3 ⽔⽂地质参数 (24)7.4 计算⽅法 (25)7.5 地下⽔资源保证程度分析 (25)7.6 ⽔质评价 (25)8 开采潜⼒分析 (26)9 开发利⽤⽅案 (26)9.1 原则 (26)9.2 开发利⽤分区 (26)9.4 开发利⽤⽅案编制过程中宜对下述⼏⽅⾯提出意见或建议 (27)10 地下⽔资源开发环境效应评价 (27)10.1 地下⽔资源开发环境效应评价的内容 (27)10.2 地下⽔资源开发环境效应现状评价 (27)10.3 地下⽔资源开发环境效应预测评价 (27)10.4 地下⽔资源开发环境负效应评价 (28)10.5 地下⽔资源开发环境正效应评价 (28)11 综合研究与成果编制 (28)11.1 综合研究 (28)11.2 成果编制 (29)11.2.1 基本要求 (29)11.2.2 成果主要内容 (29)11.2.3 图件编制 (29)11.2.4 ⽂字报告编制 (30)11.2.5 区域⽔⽂地质空间数据库 (31)11.3 成果审查验收 (31)11.3.1 野外验收 (31)11.3.2 报告审查 (32)11.3.3 资料归档 (32)1 主题内容与适⽤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1∶100000区域⽔⽂地质普查的性质、⽬的、任务以及调查内容、技术⽅法、⼯作程度与精度、资料整理、图件编制、报告编写与提交成果的要求及⽅法。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地下水水量可能性的资料。推断的可能富水地段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 D 级的精度 要求,为设计前期的城镇规划,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或厂址选择提供依据。
2 详查阶段:应在几个可能的富水地段基本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评价地下水 资源,进行水源地方案比较。控制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 C 级精度的要求,为水源 地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第6页
1总 则
1.0.1 为了做好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正确地反映水文地质条件,合理地评价、开发
和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供水水文地质勘察。
1.0.3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勘察任务和要求,搜集分析现有资料,
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勘察纲要。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结束后,应编写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报
件较复杂,补给和边界条件不易查清;水质类型较复杂。
基岩褶皱和断裂变动强烈,构造复杂,火成岩大量分布,岩相变化较大,地
复杂 貌形态多且难鉴别;第四系沉积物分布错综复杂;含水曾不稳定,其规模补
给和边界难以判定;水质类型复杂。
1.0.6 拟建供水水源地按需水量大小,可分为四级: 特大型 需水量≥15 万 m3/d 大型 5 万 m3/d≤ 需水量<15 万 m3/d 中型 1 万 m3/d≤ 需水量 5 万≤m3/d 小型 需水量<l 万 m3/d
2.1 术 2.2 符
语..................................................... 9 号.................................................... 11
3 水文地质测绘 .................................................. 13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范文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范文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水文地质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优化水文地质工作流程,确保水文地质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水文地质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

二、工作流程1. 工作任务的确定公司水文地质工作部门根据项目的需要,确定水文地质工作任务。

任务需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和工作标准。

2. 资料收集和整理在开始水文地质调查前,水文地质工作人员需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资料,包括地质地貌图、水文地质数据、历史调查报告等。

资料整理需详细并有条理,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3. 实地勘探和分析水文地质工作人员需按照任务要求,进行实地勘探和分析工作。

实地勘探包括地表观测、岩芯取样、地下水位测量等,分析工作包括岩石力学性质分析、地下水流动模拟等。

4. 报告撰写和评审水文地质工作人员根据实地勘探和分析结果,撰写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报告需包括详细的调查过程、结果分析和结论,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评审。

三、工作标准1. 数据准确性水文地质工作人员在实地勘探和分析过程中,需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在操作仪器和设备时,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进行仪器设备的校准。

在取样过程中,需注意取样点的准确性和取样方法的规范性。

2. 报告规范性水文地质调查报告需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撰写,包括标题、摘要、引言、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报告中需包括清晰的图表和数据,并进行适当的解释和分析。

3. 保密工作水文地质工作涉及到敏感信息,工作人员需严守保密规定。

禁止泄露和私自使用公司和客户的机密信息,且不得将调查报告和数据提供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四、责任和权益1. 水文地质工作人员的责任水文地质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进行工作,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工作人员需尽职尽责,严禁疏忽工作、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等行为。

2. 水文地质工作人员的权益水文地质工作人员有权获得可靠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有权参与工作流程的改善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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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补充规定(试行)前言为了加强全国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于1975年正式出版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试行)。

于此同时,还先后出版了:平原地区、丘陵山区、滨海地区、岩溶地区、黄土地区、干旱地区、冻土地区等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程(试行)。

这对开展和推动全国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l978年,在成都举行的全国区域水文地质普查经验交流会议上,又制订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编写基本要求”、“综合水文地质图编图方法与图例”及“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和图件验收工作基本要求”。

1978年以后,又陆续制订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遥感技术基本要求”、“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试验工作基本要求”及“水文地质钻探工程质量基本要求”等有关规定。

这些规定,除“综合水文地质图编图方法与图例”已于1979年出版外,其它虽均早已颁发试行,但至今尚来正式出版。

为了便于查用,现将这些有关的技术规定汇集成册,作为“区域水文地质普查规范”的补充,正式出版。

目前,全国虽然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水文地质普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或接近完成,但仍有一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普查工作,到一九八五年才能全部完成,不少省、市、自治区,目前正忙于编制图件、报告。

还有一部分五十至六十年代完成的图件和报告,因为时已久,也有必要按新的规定在近几年内尽快重新编制图件、报告。

此外,广阔的青藏高原、部分沙漠地区和高山森林覆盖区,约将近三百万千方公里面积,至今大部分尚未进行普查工作。

这些地区,由于工作条件比较困难,短期内恐怕还难以完成。

根据上述情况,为了更好地进一步开展全国水文地质普查工作,汇总出版以上各项技术规定,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统一技术要求和保征工作质量,都是十分必要的。

其中,有些规定可能还不很成熟或不够完善,有待通过生产实践修正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82年3月第一部分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编写要求一、总则1、水文地质普查报告是水文地质普查工作中全部成果的集中表现,是农田基本建设、工业部局、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各种专门性水文地质勘探的设计依据。

报告编写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建设。

错误的资料还会给国家带来严重的危害。

因此,要求报告编写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实保证报告和图件的质量。

2、编写报告是一项综合性、研究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对大量第一性资料进行认真地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找出客观规律,把野外观察到的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上来。

报告内容既要注意准确性与科学性,还要紧密联系实际充分考虑各地区特点及国民经济建设的不同需要,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编写水文地质普查报告要充分利用一切已有资料,特别是最新资料。

包括野外观察、调查、测绘资料,各种勘探试验资料及搜集到的有关前人工作成果。

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真实、准确、系统、全面地阐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的形成条件、分布规律、埋藏情况及水量、水质,并对地下水资源作出初步评价。

报告力求文字通顺,简明扼要,条理分明,逻辑性强,论据充足,重点突出,结论明确,文图一致。

要尽可能采用插图、剖面、图表、分析曲线、素描、照片等辅助方法,以丰富报告内容减少繁锁的文字说明。

插图、附表等都要认真选择,具有代表性。

水文地质图要全面地反映地下水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突出表示各类地下水的富水程度、埋藏条件和水质。

图面要清晰美观,颜色协调,依据充分,界线精确。

图例说明应简明扼要。

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要协调一致,并基本上符合编图方法的规定要求。

4、报告内容除阐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外,必须密切联系生产实际,针对工作地区国民经济建设长远规划与近期工农业建设的有关问题,从水文地质角度,对发展农业、工业布局、城镇供水、水利建设、新线选线及国防建设等提出具体意见,并对本地区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前景,作出初步评价。

5、报告的章节应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

一般情况下,可包括以下各章:(一)序言;(二)地下水形成的自然条件;(三)区域水文地质;(四)专门性问题论述(章节名称根据各地区存在的具体问题而定);(五)地下水资源评价;(六)区域工程地质条件;(七)结论。

在篇幅安排上,各章节应大致平衡,防止有的章节篇幅过大或过小,但不能采取平均主义。

其中,(三)、(四)、(五)各章应占主要比重,(一)、(二)两章所占篇幅不宜过大,一般以20—30%左右为宜。

报告内容必须突出重点,例如岩溶地区的岩溶问题,红层地区的红层问题,农牧业地区的农牧业供水问题,工业地区的城市和工业供水问题,等等。

6、报告的格式,应按国家统一规定,即基本上同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的统一格式。

报告内应有章节目录及插图、附表的目录,并应附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批准书或决议书。

报告末页,应附主要参考资料或参考文献的目录。

此外,还应附缩制的主要控制勘探孔的地质柱状图与抽水试验综合图表。

一般水文地质钻孔或机井资料,可编制成钻孔、机井一览表。

凡配合有物探工作的,应附一简明物探工作总结。

每一个图幅,原则上应编写一份报告;一般不得两幅或多幅编写一份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同意批淮。

凡按自然单元或行政区划开展工作的,可按自然单元或行政区划提交报告。

二、各章节主要内容(一)序言1、第一章“序言”部分,一般可分四节叙述:(1)目的、任务;(2)自然、经济地理;(3)研究程度;(4)工作经过。

自然、经济地理一节,如果内容较多,可分为两节;(2)、(4)两节如果内容较少,也可合并为一节。

2、“目的、任务”一节,应根据本地区特点与具体情况,阐明需要查清哪些主要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结合工农业建设,在普查工作中需要注意解决哪些问题,如城镇供水问题、缺水牧场问题、盐碱土改良问题,等等。

必须紧密联系实际,防止一般化。

本节应包括交通位置与行政区划情况,并附“交通位置图”。

3、“自然、经济地理”一节,主要概述地区地势、气候、水系、雪线、土壤、植被等自然条件,以及自然灾害情况与工农业情况。

如主要城镇、厂矿的供水与需水情况,农牧业情况,水利规划与水利化程度,以及工农业的发展前景等。

4、“地质、水文地质研究程度”一节,着重评述本区主要的地质、水文地质工作成果及有关这方面的参考文献。

前人成果较多的地区,应附研究程度图。

5、“工作经过”或“工作概况”一节,主要说明开工及完工时间,队伍组织情况,开动钻机类型与台数,完成的实物工作量(附工作量一览表)及施工质量与存在的问题。

还应阐明搜集到的生产井资料及其利用情况,勘探孔中有多少是移交地方的探采结合孔,其效果如何。

(二)地下水形成的自然条件1、本章是报告的基础部分,一般包括:(1)气象、水文;(2)地层、构造;(3)地貌等节。

凡第四系比较发育的地氏应单列“第四纪地质”一节;凡新构造比较强烈的地区,应单列“新构造运动”一节。

火成岩,除呈大面积分布可单列一节外,一般情况下可并入地层一节。

本章内容必须与水文地质部分前后呼应,有机地形成一个整体。

凡与水文地质部分关系不大的内容,应尽可能精简或省略;相反,与水文地质部门紧密相关的,则应力求详尽。

2、“气象、水文”一节,应着重分析本地区气象站、水文站的多年观测资料,特别是多年月平均及年平均降水量资料及主要河流月平均与年平均径流量,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阐明本区气象及水文特征,正确划分枯水季节与丰水季节的时期。

在有长年冰雪覆盖的山区,要分析山区河流与融雪的关系;在有湖泊、水库、渠系等分布的地区,要注意搜集、分析有关的水文资料及历史记载资料。

3、“地层”一节,要阐明各地层分布情况及其主要特征。

对各地层描述要抓住重点不能一视同仁。

凡属重要含水层组,就应比较详尽的进行论述,分析岩性、岩相的变化,上下地层接触关系,并附必要的典型剖面、素描或照片。

分布范围较小,又无重大水文地质意义的地层,只需予以概略说明。

4、“构造”一节,要尽量运用地质力学观点分析构造体系与断裂系统,阐明构造裂隙的特点与发育规律。

应附典型的断裂或褶皱剖面、裂隙统计图和构造体系纲要图。

图中应同时表示新生界或中生界断陷或拗陷盆地。

5、“第四纪地质”部分,不应局限于时代划分。

要重点阐明第四纪地质结构,如阶地、盆地、冲洪积扇及古河道结构等。

要注意对各种沉积物成因类型的探讨,进行时代对比要特别注意冰川的研究。

必须附典型剖面或照片、素描。

6、“地貌”部分,主要阐明地貌的成因类型、形态特征及地貌发展史。

要注意分析地貌与岩性、构造、新构造运动及气候等因素的关系。

应附地貌略图、地貌剖面图、素描及照片(三)区域水文地质1、本章是报告的重点部分,—般包括以下各节:第一节地下水的赋存条件与分布规律;第二节地下水类型与含水岩组划分;第三节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第四节水化学特征及水质评价;第五节地下热水;第六节矿区水文地质条件(或其它)。

2、以上章节,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工作地区如果无地下水或无重要矿区,则第五、六两节可取消;相反,可根据需要增加其它章节,如下面所列;(9)断裂体系与断裂充水带;(10)自流盆地的水文地质特征;(11)红层地区水化学的垂直分带;(12)盐卤水的赋存条件与水化学特征;(13)滨海平原淡水体的成因类型与分布规律;(14)铁离子(或氟离子)的形成条件与富集规律;(15)克山病(或其它地方病)的病因探讨与防治措施;(16)地震水文地质;(17)地震前后地下水动态变化;(18)水质污染原因与防治途径;(19)其它。

以上标题可根据具体内容进行修正。

3、第一节“地下水的赋存条件与分布规律”,主要是根据本区地层、地貌、构造及气候、水文等有关自然条件,概略阐明地下水形成的主要控制因素及在不同地质、地貌条件下地下水的赋存特征与分布规律4、第二节“地下水类型与含水岩组划分”,主要是按地下水类型分别阐明各类含水岩组的富水性、水质、水力特征与理藏条件。

一般可分以下各小节:(1)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及承压水;(2)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承压水;(3)碳酸盐岩类岩石裂隙溶洞水;(4)基岩裂隙水。

由于各地区具体情况不同,有的地区可只分二或三小节。

有的地区有冻结层分布,还要增加“冻结层水”一节。

有的地区如果大部分为裂隙溶洞水。

则可单独作为一节加以论述。

如果上述各小节内容都比较多,则每小节都可升格成为单独一节。

有的地区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为“平原地区水文地质”与“基岩山区水文地质”两节,分别进行论述。

本节内容应把重点放在对含水岩组富水性的评价方面。

对任何含水岩组,都要特别注意区分其在不同的地貌、岩性与构造条件下其富水性发生的相应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划分富水等级。

即同一含水岩组在不同地段,其富水等级可以有所不同。

因此,必须详细阐明地下水的富集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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