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驻场监理人员通知书
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备计划及岗位职责
序号岗位配置人数职责计划进场时间备注1 总监 1 大的节点验收参加2 驻场代表 1 主持现场工作开工至竣工3 土建工程监理工程师6 开工至竣工4 电气工程监理工程师1 开工至竣工5 给排水工程监理工程师2 开工至竣工6 暖通工程监理工程师1 开工至竣工7 市政工程监理工程师1 开工至竣工备注考虑到工序穿插,各施工阶段无明确时间界限,人员具体配置应以现场需要及业主方通知为准。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3)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4)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5)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6)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7)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单位方案。
(8)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9)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0)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1)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2)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3)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4)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5)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6)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7)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18)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9)主持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单位现场条件、季节特点,结合专业知识、技术和经验,对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措施等进行策划,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项目驻场人员管理制度v1.
项目驻场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建单位项目驻场人员的考勤管理、变更管理以及行为规范,保障项目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系统技术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负责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项目驻场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一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为: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
第二条驻场人员考勤以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作为主要依据。
进入、离开信息中心指定办公地点必须到指纹考勤机处进行录指纹操作。
技术部、监理单位有权随机抽查人员到岗情况和原始考勤记录。
通常情况下超过8:30分到考勤机录指纹签到,视为迟到;早于17:30前下班离开工作地点,视为早退。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2)人员考勤缺失且无合理解释的;(3)擅自由他人顶替其工作的;(4)上班期间违规外出。
第四条请假因特殊原因需申请请假的,按以下流程操作:(1)请假一至两天需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需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间须有相应人员承担其工作职责,同时保持通讯通畅;(2)紧急情况,当事人遇紧急事件需要请假,必须立即联系本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部,休假完毕后补办理请假手续,交由监理单位归档。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需得到技术部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3)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
第五条每月人员考勤缺勤次数超过3次以上或累计迟到时间超过3小时需提交《缺勤情况说明》。
如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核实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则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第六条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实际要求执行。
第三章变更管理第一条项目人员变动必须提前1个月提交《项目人员变动通知》给到技术部和监理单位。
第二条项目人员变更发生的12个工作日前承建单位提出《项目人员变更申请》(附:变更人员资质证书),经技术部和监理单位审核且同意后,承建单位执行变更人员工作交接。
节前工地监理通知单怎么写
节前工地监理通知单怎么写
尊敬的各位工地相关人员,
根据工地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规定,为了保障工地工作人员和现场设备的安全,提升工作效率,特向各位通知以下事项:
1. 请严格遵守工地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防范事故发生;
2. 每日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确保每位工作人员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3. 工地进出口处要设置临时施工通道,保障施工人员和物料通行安全;
4. 确保工地通风、照明、防火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5. 工地施工过程中请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扬尘,保障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利益。
以上事项请各位监理人员和工地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如发现安全隐患或有任何问题,请立即向工地领导或监理人员报告,及时处理。
祝工作顺利,安全施工!
此致
敬礼
xxx建设工地监理部门发言。
项目监理机构驻场人员通知书范文
项目监理机构驻场人员通知书范文尊敬的各位项目监理机构驻场人员:首先,感谢各位对本项目的辛勤付出和专业指导!为了保障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有效监管,特发此通知书,希望各位驻场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做到公正、专业、负责。
一、责任和权益作为项目监理机构驻场人员,你们的责任是对本项目的施工工艺、设备、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和质量控制。
你们拥有一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工作的参与、提出设计和施工技术问题的修改意见等。
但请注意,你们不能决策工程变更、调整开支预算等需要业主或有关方面批准的事项,任何类似决策需与业主或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1. 定期例会驻场人员需定期召开例会,与施工单位和业主代表一同评估工程施工进展、解决现场问题、协调意见和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请务必确保会议记录清晰完整,并按时上报给项目监理机构。
2. 施工现场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汇报,并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 工程验收根据工程进展计划,及时参与工程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确保验收程序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对问题工程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技术指导及时解答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技术的疑问,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确保各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措施、材料选择、施工方法等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5. 沟通和协调积极与施工单位和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和协调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意见不合和纷争,你们需要充分发挥沟通和协商的作用,为项目的正常进行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三、工作纪律和约束作为驻场人员,你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做到言行得体、决策公正、保守秘密。
同时,你们也需要与其他驻场人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相互支持、尊重和理解,共同完成本项目的监理任务。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11.16•【字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提升监理工作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指南(试行)山东省水利厅2023年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理人员管理第三章打捆集中监理第四章监理合同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提升监理工作质量,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实行建设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理人员管理,适用本指南。
第三条本指南所称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
本指南所称监理人员,是指在监理机构中从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关键岗位监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常驻的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章监理人员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水利部的规定,在其取得的资质等级证书许可业务范围承揽监理业务,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驻场监理通知京建法[2014]20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的通知(试行)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时间:2014年12月24日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4日浏览次数:4114京建法〔2014〕20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结构质量,现就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自住型商品房)实施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厂监理制度。
本通知所称预拌混凝土驻厂监理,是指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提供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生产过程实施的专项质量监理工作。
二、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加强对涉及结构工程质量各环节的管理。
应委托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实施监理的签订单独书面委托合同。
驻厂监理合同应到市区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选择驻厂监理企业,鼓励从市监理协会通过比选推荐的《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驻厂监理单位名录》中选择。
受委托的监理单位根据混凝土生产量派出驻厂监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施工单位应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负总包管理责任。
在选择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时,应当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中选用。
四、驻厂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以及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等,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并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五、驻厂监理单位应依据现行规范要求,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原材料进场复试取样、试验过程进行见证。
每月对其使用的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并由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驻厂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质量存在疑问时,可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六、驻厂监理单位应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申报的配合比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所申报配合比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未经审查的配合比不得使用;并对生产过程中配合比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监理通知008
5监理通知单
工程名称: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厂污泥干化减量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致: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注:本表一式四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编号:GD-B1-210关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场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的通知:
内容:
事由: 针对上述问题,望你司予以高度重视,以上存在的问题要求接到此通知单后立即落实人员驻场事宜,对不到场或拒不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贵司自行承担。
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进行回复。
经建设单位与监理部检查,贵司派驻项目管理组织架构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等主要岗位人员均未到岗履行相关职责。
以上存在问题望贵司予以高度重视,若不到岗或据不到岗将依据施工合同p125页补充条款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建设单位与监理部将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如实汇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贵司自行承担。
年 月 日
0 0 6。
项目监理机构驻场监理人员通知书
项目监理机构驻场监理人员通知书
GD-B1-26
工程名称:嘉御豪庭二期编号:
致:广州市顺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现发出本项目监理机构驻场监理人员名单及其专业分工,若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后3天内告知本项目监理机构。
附件:监理机构成员资格证明
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年 月 日抄送(仅此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姓名专业分工职务执业/岗位证书号签名
朱伯强房屋建筑工程总 监44005073
邓 恩房屋建筑工程总监代表44016719
刘镜州机电安装工程专 监B17050325
王兴周房屋建筑工程专 监B14100241
张逸斌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员C17050729。
违法转包分包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违法转包分包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质量主任任命书;2、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授权书;3、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承诺书;4、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情况报告书(3个月1次);5、建设单位另行发包专业工程发包情况表(若无另行发包,也需要填写);6、总包合同(只需提供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范围,合同期限,签字页);7、支付凭证(建设单位给总包的支付凭证,仅需提供一份即可)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授权书;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承诺书;3、施工单位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承诺书;4、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情况表;5、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审查认可文件(报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核表,附上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6、项目经理任命书,资质证书、合同(仅需提供关键页,合同签署对象,合同期限,双方签字盖章也)、社保;7、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通知书》(GD-C1-315)、《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变更通知书》(GD-C1-316)(若没有调整,可不填写);8、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社保、合同(技术负责,质量主任,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9、分包单位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承诺书(若无分包可不填);10、支付凭证(总包对分包、总包对材料商,总包对设备租赁商(若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证明自有),仅需提供一份即可);11、分包合同(只需提供关键页,合同双方名称,合同范围,合同期限,签字页);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授权书;2、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承诺书;3、总监任命书和资质证书4、《项目监理机构驻场监理人员通知书》(GD-B1-25)和《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整通知书》(GD-B1-26)(若没有调整,可不填写);5、管理人员资质证书(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6、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情况报告书(1个月1次);设计单位:1、设计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授权书;2、设计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承诺书;勘察单位:1、勘察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授权书;2、勘察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