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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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SU/M--011-200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规定了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保管和送检等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计量器具管理工作。2、管理职能
2.1公司由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2.2公司设备部为公司计量器具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各部门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2.3子公司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计划编制、采购、建卡、列帐、送检和保管工作。
2.4项目部经理负责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计量器具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计量器具分类目录
3.1.1计量器具分类目录是公司计量器具管理范围的主要依据,并随着计量器具的变更增减而及时调整。
3.1.2计量器具分为A、B、C三种管理类别,其中A类计量器具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规程,B类计量器具可视实际使用效果适当延长检定周期,C类计量器具实行一次性检定,到期更换。
3.1.3计量器具按使用用途的类别分为
a、长度类计量器具,用“L”表示
b、力学类计量器具,用“F”表示
c 电磁类计量器具,用“E”表示
3.1.3.1长度类计量器具按种类又分为
a、线纹仪器,用“S”表示
b、角度仪器,用“A”表示
c、平面度仪器,用“P”表示
3.1.3.2力学类计量器具按种类又分为
a、压力仪器,用“P”表示
b、质量仪器,用“M”表示
3.1.3.3 电磁类计量器具按种类又分为
a、电度表,用“P”表示
3.1.4计量器具的规格型号按顺序号编制型号
3.1.5计量器具分类目录表
3.2计量器具的采购
3.2.1子公司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和计量更换周期编制购置计划,并
填写《计量器具购置申请单》,属固定资产类的检测设备由设备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子公司组织采购;属非固定资产类的检测工具,经子公司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并报设备部登帐备案。
3.2.2所购置的各类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计量检测机关检测合格并有相应合格证书的产品,且性能、质量可靠并在合格检测有效期内,否则一律不得采购。
3.2.3外埠工程如急需采购的计量器具,由项目经理报子公司经理批准后自行采购,并补办有关批准手续,报设备部登帐备案。
3.2.4公司有关部门所需的计量器具,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购计划后,经设备部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
3.3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
3.3.1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是为了表明其所处的当前工作状态,对计量器具在用、封存和禁用的区别。
3.3.2在生产施工中用不同颜色标志不同的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绿色为“合格”标志;红色为“停用”标志;蓝色为“封存”标志。
3.3.3标志上应写明计量器具的编号,其格式为
(1)(2)(3)(1)用英文字母(大写)和数字分别表示计量器具的类别、种别、型别;
(2)用顺序号表示各子公司和公司用关部门的代号
市政公司:01
绿化公司:02
行政部:03
经营部:04
工程部:05
设备部:06
(3)表示计量器具本身编号
3.3.4标志上应写明有效期即该台(件)计量器具合法使用截止的时间。
3.3.5分类标志的核对和粘贴由设备部或子公司计量管理员负责实施。
3.4 计量器具的管理和使用
3.4.1公司设备部负责建立计量器具总台帐;各子公司计量管理员负责建立本部门管理的计量器具分台帐,并负责对计量器具进行统一编号,填写〈计量设备台帐〉要求帐、物相符。
3.4.2对所有计量器具都应明确标志“合格”“封存”和“报废”等标识,并分别存放。
3.4.3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使用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使用和保管。
3.4.4凡在施工生产中,对计量器具的正常功能产生怀疑,检测数据不准确应停止使用,并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对原始检测结果进行交检。
3.4.5子公司计量管理员应在计量台帐中注明器具在工程中的分
布情况。
3.5计量器具的检定
3.5.1所有在用的计量器具都应该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定期周检,从而保证量值溯源。
3.5.2设备部根据总台帐中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负责编制年度《周检计划》,每月对应进入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向有关部门发出《周检通知单》,各部门按通知单上所规定的项目如数按期送市计量测试所进行检定,以保证计量器具技术状况完好准确。
3.5.3经周检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设备部和子公司计量管理员负责粘贴《合格证》。
3.5.4各部门经周检的计量器具应做好校准记录,并将有关周检资料交设备部保存,由设备部在总台帐中注明已校准且处理于合格状态及下次周检日期。
3.6计量器具的封存与报废
3.6.1因施工生产对象的改变而长期不同或待修的计量器具,可作封存处理。封存时,由使用部门计量管理员负责填写《检测设备封存申请单》报设备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封存,并退出在用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各部门的封存计量器具由设备部统一保管,以防误用。
3.6.2经封存后的计量器具如要重新启用,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检测设备启用申请单》报设备部审批后方可启用。所有经批准启用的封存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重新纳入周检计划。
3.6.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可以申请报废。
3.6.3.1计量器具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刻度或读数模糊,致使测量数据不准确的;
3.6.3.2计量器具上有明显划痕,表面凹凸不平、拉出和收缩失灵或严重卡阻,以及有明显锈蚀,松动,致使测量数据不准确的;3.6.3.3检定不合格,确无修复价值的;申请单
3.6.4计量器具的报废,由使用部门计量管理员负责填写《检测设备报废申请单》报公司设备部审核,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计量管理员应在本部门台帐中将计量器具注销。报废后的计量,由设备部统一集中核对后进行处理,以免误用。
3.7计量器具的使用、储存和保养
3.7.1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计量器具由使用人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暂时不用的应将其储存在适宜的环境中或运回库房储存,对一些由具体储存要求的计量器具还要考虑温度、湿度、防尘和防电磁场等环境要求。
3.7.2施工生产用毕返库的计量器具,由子公司计量管理员负责进行检查后方可入库存放,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送市计量测试所检定,以保证量值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