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早婚问题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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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早婚问题的调查报告
学院:药学院专业:临床药学年级:08级姓名:刘文博时间地点:临清市烟店镇实践时间:2010年2月7日~2010年3月5日
为了解本地早婚早育现象的情况以及其原因,我在寒假期间做了此项调查报告。
早婚,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到法定年龄就结婚,早育,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到法定年龄就生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是在临清市的烟店、潘庄等乡镇,在现在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的今天,依然流行早婚早育。在我们这有这么一句民谣:“十一十二不订婚,以后就要打光棍”,当然这并不是讹传。据我调查,我们这里,90%十三和十四岁年龄阶段的孩子都已经订婚或结婚,在这些人中,60%的人会在订婚一年至两年内结婚,40%的人订婚就相当于结婚,订婚宴席结束后就入洞房。剩下10%没有订婚的孩子不是身体或智力有问题就是有潜质考上大学的。据镇中学老师讲,初一的学生大都已经订婚,并且订婚时全班同学就去喝喜酒,因此在学期间,学生集体请假喝喜酒而导致的集体旷课现象经常发生。当然,结婚早生育就早,一般人十七八岁便能做人父母,三四十岁就能当爷爷奶奶,五世同堂比比皆是,四世同堂已经不计其数。听长辈说,我们这最年轻的爷爷是二十九岁。当然,早生并不是唯一的问题,超生现象也伴随其中,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会要两个孩子,条件稍好一点的会要三个或更
多,有甚者有六个孩子(一直生到有男婴为止)。
烟店早婚现象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在旧社会有这种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新社会的今天这种情况呈愈演愈烈之势,这就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早婚早育,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对女性的伤害更大,也给未来社会带了极为不安定的因素,因为他们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无效婚姻。当地因为女孩不生男孩被男方遗弃的已有多例,此引发的案件也不少。
据我调查,现在烟店家长给儿女订婚结婚大致有几种:
一、人民方面 (1):攀比心作祟别人家的孩子十八结婚了,“我”的孩子就要十七结婚;别人家的孩子十七结婚,“我”的孩子就要十六结婚。别人35做奶奶了,“我”就要34做奶奶;别人34做奶奶了,“我”就要33做奶奶。别人家已经四世同堂了,我家就要五世同堂。熟不知了你们的不可理喻虚荣心,让孩子成了你们的牺牲品。(2)从众心理:看别人家的孩子十六、十七结婚了,自己的孩子也不能太另类了,也就十六、十七就结婚了。
(3)被逼无奈:可以说是被害的大部分人家的孩子都是十六、十七结婚的,自己的儿子、女儿如果还不赶快结婚,以后就不好找对象了。如果谁家的孩子到了十六、十七还不订婚结婚的话,会有人说闲话的;比如,张三家的孩子都十七了还不结婚嘞,是不是有病啊?(4)封建思想:在农村还存在一种情况:兄弟多的话在村里不受欺负(人多力量大),这就促使他们多多的生孩子。
二、政府方面政府及行政部门的检查力度不够,间接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行政部门对烟店早婚的处罚以罚款为主;先前提到过烟店近年来经济水平有所提升,罚一两万对于一般家庭可以说是小意思。他们就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了,认为到时候交一些罚款就可以了。
是否有早婚现象,早婚现象是否严重是跟当地政府的政绩挂钩的,当地政府对上级的检查采取瞒报虚报的政策。每任官员在自己在任的几年中都不想出事,都想平平安安待几年就升官走人了;或者在在任的几年里捞一把(罚早婚者的钱)。
十六、十七岁正是花一样年龄,正是在学校里无忧无虑读书的时候。而在烟店,十六、十七的孩子却在承受原本不该他们承受的结婚、生子。他们原本还是孩子,却已是为人父母;他们还没好好的享受一下青春就结婚生子了;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悲哀。然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却没有反抗,却一味的接受了;甚至有的孩子中学没读完就辍学在家,就一直期待着定婚结婚。“适龄”——其实刚走出的少年、正值黄金青春的年龄,懵懂还没有结束,“成熟”已经降临。
烟店早婚已经形成一种风俗习惯,不是靠一个人两个人所能改变的。如何让更多的农民走出来,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这些才是社会都应来关心的问题。我希望这个社会能行动起来,拯救那些正在被迫订婚结婚边缘的孩子们。让他们也有一个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