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治建设论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区法治建设论文--社区法治初探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内人们生活的共同体,我国社区是广大群众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社区,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部位,其建设和发展与法治的关系日益密切,社区法治也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几年来我们石景山区对此进行了初步探索,引发如下思考:
一、社区建设呼唤法治,法治是社区健康、有序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是“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规范社会行为需要法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居民的管理,一般是通过单位实现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减少对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和依赖关系,开始走向市场,改变了企业办社会、学校办社会、机关办社会的错位现象,广大职工由“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个人的生活与社会需求将主要通过社区得以满足,社区与城市居民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密切。各种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迅速发展,变成真正的无主管企业,同时,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外来人员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依靠单位、户口等行政管理日益困难,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强制性行为规范,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各类组织、社区管理者、居民及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系列法律关系,需要法律来明确有关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依法规范社会行为。
二是维护社区稳定,保障人们权益不受侵犯需要法治。有法律的维系,社区才能稳定。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社区法治的主体,民稳则社区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法律需求不断增强,居民维护自身权益的呼声日高,据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北京人对法律帮助的需求比例为38.3%,而在职职工、离退人员、辞停人员、下岗职工对社区法律服务的需求率分别为44.3%、30.5%、27.6%、48.9%,我们对八角街道社区搞了两次法律需求抽样调查,被调查对象有居委会干部、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来人员等,据统计,有60%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需要法律服务,并认为应在居住的小区搞一些集中咨询或专题讲座等。随
。
区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居民需求,提供就近便利服务;利用双休日,参加社区“助残日”、“环保日”等义务咨询;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到法制课堂授课等;信息网络,由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法律分中心、法律事务中心电脑数据库、社区分中心电脑、触摸屏组成。它是一放射状网络,甚至可同居民家中电脑联接。
居民若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选择上网查找法律事务中心的服务信息、联系服务单位,或者拨打法律事务中心的电话或社区服务中心(分中心)的电话获取法律帮助,使群众享受到了“足不出户”的服务。另外,也可以就近向法律服务志愿者、调解员咨询,或到社区服务中心的“一门式”服务中法律咨询窗口,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事务中心专人值班,接待来访及电话咨询。
三网一体的“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使社区内基本做到了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法律服务人员,哪里就有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去年1-11月,我区法律服务机构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6000人次,其中免费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代书441份,诉讼代理400余件,非诉代理11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0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仅八角社区法律事务中心6个月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70余件,开展大型义务法律咨询3次,指导非诉调解94件,较好地满足了社区成员的法律需求。
(二)依托载体,规范引导社区成员行为,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一是以社区法律事务中心为载体,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在全区各个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起社区法律事务中心,以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为核心,从法制宣传教育切入,在社区内设置法制宣传橱窗、法律信箱、法律书架和法律法规自由索取点,营造社区法治氛围,规范社
区成员行为。主要抓好五个方面:一抓领导干部学法,发挥示范作用,特别注重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促进依法行政;二抓普法骨干培训,发挥带动作用;三抓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社区中小学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四抓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开办流动人口法制夜校;五对居民开展“送法进楼门进家庭”活动。
二是挖掘利用社区法律资源,组建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社会志愿者,如“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夕阳红志愿者”等,引导其自觉参与社区建设。全区现有千余名法律服务志愿者活跃在各个社区,分别担任法制宣传员、义务调解员等四大员,通过市民法制学校、法制讲师团等形式不定期应居民需求授课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广大居民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自己身边。居民们普遍反映,法律服务进社区给他们带来了“依法自治”的理念,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
三是依托社区法律服务载体,为老、弱、贫、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印制法律援助爱心卡2万份,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编制社区法律服务指南,利用石景山有线电视台《法制聚焦》栏目,为您提个醒等方式,使法律援助这一多数人比较陌生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各法律服务机构、工青妇老残和街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全区性的重大法律援助事项如代理案件等工作。在社区通过电脑联网和触摸屏,把法律援助的内容、要求传送给社区的居民。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853人次,同比增长85%,提供法律援助案件77件,同比增长150%。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也初步形成,法律援助不再是少数刑事案件被告人的“专利”,而被更多的群众知晓和需要,作为一种社会救济手段,它正走近千家万户,受到社区群众的欢迎。
2、社区调解是社区法治的重要内容
几年来,我区建立健全了居、街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途径,初步形成依法化解社区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确保社区稳定。实行“政法结合,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奠定“大调解”的格局。
一是上下联动,初步建成五级矛盾调解网络(基层社情信息网)。畅通了信息渠道。由下至上分别是调解员--调解小组—居委会调解委员会--街道社区法律事务中心和司法调解中心—区司法局,一是调解员、信息员,负责排查民间纠纷的苗头和隐患。二是调解小组,排查、搜集一个或几个楼门的一般民间纠纷及民情信息;三是调解委员会,指导、调解辖区内居民日常生活中的人身、财产权益等纠纷;四是以两个“中心”为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社区内涉法事务和重大矛盾指挥协调系统,坚持“以法为准,以民为本,面向社区,服务群众”的服务宗旨。其中,社区法律事务中心负责管理社区内法律事务和法律服务工作,包括协助管委会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受理居民的涉法求助、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等;社区司法调解中心协调社区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治理活动,收集、分析和研究有关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对策,协调社区成员单位处理重大矛盾、疑难纠纷,同时受理民间纠纷求助。社情民意通过楼门信息员、居委会、“中心”逐级及时上报到司法局基层科,重大社会矛盾必须立即上报,司法局对掌握的社区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以“148”专递的形式向区领导汇报和同有关部门沟通,并提出解决对策。据悉,今年排查出的7件重大矛盾,均获解决。
二是左右联动,如金顶街实行矛盾调处成员单位互动的机制。他们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型等,明确划分各成员的职责,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做到谁的任务、谁的职责、谁的矛盾、谁调解。如社区管委会负责协调、组织“两个中心”的日常工作,对矛盾纠纷的接待登记、协调、督办、上报等,城管科负责接待调处因环境、环保、绿化或水、电、气、热、道路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司法所负责接待和调解涉法矛盾纠纷,对调解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实行优惠或无偿法律服务等。要求各成员切实负起责任来,不得无故拖延、推诿,而使矛盾纠纷激化或扩大态势,否则,将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按照此种运行机制,我们开展重点时期矛盾纠纷排查,有效化解社区矛盾纠纷82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