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外军战斗精神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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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外军战斗精神培育

杨宇杰尹东升孟庆彬

2005-06-01 10:56:38

作为战争中精神力量的核心要素,战斗精神集中体现为军队的精神特质。它能够牢固粘合人与武器,激发并增强战斗力,受到古往今来世界各国军队的普遍重视。在世界新军事变革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外军战斗精神培育呈现一系列新特点和好做法。

一、外军“战斗精神”的基本内涵

(一)外军“战斗精神”的称谓

由于在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上存在差异,考察外军战斗精神培育的时候,很难找到一个与我军“战斗精神”完全相同的表述形式。但是,通过对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对比分析,我们认为,外军所谓的“军心士气”、“职业道德”、“军种核心价值观”、“自卫官精神”等,都与我军提倡的“战斗精神”存在关联。

如:美军强调“军种核心价值观”(Service Core Values),认为它们是军人信仰、准则和理想的高度概括,是其职业能力的具体反映,是每个军人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美军各军种都用高度凝炼的文字对其加以表述,并要求每名军人将其奉为行为指导并内化为精神追求。俄军虽有“战斗精神”(боевой дух)一词,且与我军“战斗精神”的概念基本重合,但条令文件、文章讲话中并不固定使用该表述,而是常用“军心士气”、“精神道德建设”、“永恒的高尚品质”等表示近似内容。日本军队尊崇“大和魂”、“武士道精神”和“自卫官精神”等。印度军队主张树立“克制、自尊、守纪的集体精神”和胜不骄败不馁的思想,要求军队必须“能为印度的自由、幸福和繁荣死而无怨”。

由此可见,虽然称谓不尽相同,表述五花八门,但“战斗精神”现实存在于外军的建军理念之中,作为人与武器的重要“粘合剂”以及激发并增强战斗力的“酵母”,“战斗精神培育”被纳入外军军队建设的“重点工程”。

(二)外军战斗精神的内涵

战斗精神是战争领域的精神现象和军队精神品质的总和。它是由国家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军队的宗旨性质等决定的,同时也受制于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民族习俗等客观因素,具有本国、本民族的鲜明特色。但战争作为人类社会集团斗争的最高形式,用同一套法则、逻辑和语言来规范它的各个要素。战斗精神也不例外。世界各国对“战斗精神”内涵的认识与理解存在明显的共同之处,普遍认为“忠诚、守纪、勇敢、顽强”等精神品质是构成军人“战斗精神”的基本要素。一支富有战斗精神的军队应该是:

1.爱国忠诚,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和高度的集体主义观念。外军认为,“缺少爱国主义精神的人,是不会履行他的职责,替自己的人民说话的。”“怀有挚爱祖国崇高情感和狂热民族情绪的男女之躯铸成的铜墙铁壁要比武器和堡垒更为坚固”。军队是个高度职业化的团队,它的健康运作要求成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一个自私、不懂得尊重他人、没有集体主义观念的人,是无法给部队带来战斗力的,必将成为战场上的胆小鬼、集体里的祸患和战斗中的牺牲品。

2.士气高涨,具有积极的思想情绪和高昂的战斗意志。相同条件下,士气高涨且情绪乐观的军队更容易打胜仗,因而英国军事家蒙哥马利指出:“没有高涨的士气,则不论战略、战术计划以及其他一切工作如何完善,也不能取得任何胜利”。美军名将巴顿认为,战时军事指挥员百分之八十的任务都在于激发他的士兵的士气。近几次局部战争经验表明,随着“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越来越多地进入战争实践,军心士气已成为交战双方攻防的重点。

3.勇敢顽强,具有无畏的献身精神和坚韧的心理品质。拿破仑认为,“勇敢是士兵的第一品德”。克劳塞维茨也认为,“勇气是军人应该具备的首要品质”。而勇气的原始意义就在于

“危险中的牺牲精神”。外军认为,士兵的勇气在于胆大心细、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命令,军官的勇气在于机智果断、勇于负责地予以指挥。信念坚定、临危不惧、勇猛顽强、坚韧不拔是军人的崇高美德,也是军队无坚不摧的根本原因。

4.常备不懈,具有深刻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战备水平。外军认为,严格说,“和平时期”是不存在的,军队只有战争时期和战备时期。在这种建军思想的指导下,美军始终将“保持常备不懈,随时准备接受任何任务”当作军队教育训练的出发点。日军也要求官兵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战备观念,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严守纪律,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顽强战斗到底的精神”,“以生命报答国家之托付”。

二、外军战斗精神培育的主要特点

总的说来,战斗精神培育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长时效、高收益的系统工程,体现在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现行政策、军政首脑讲话、军方各类条令文件、国家军队文化氛围、媒体宣传口径等诸多方面,渗透整个国家和军队的精神中枢,又深入每个军事单元的神经末梢,与军人的职业生涯、军队的发展建设和国家的安全稳定休戚相关。外军战斗精神培育的主要特点是:(一)培育机制集成化

外军特别是西方国家军队大都不设专门的政治机关和政工干部,战斗精神培育工作通常融于军事训练的总体计划之中,统一由各级领导和参谋业务部门按分工来组织和实施。这种军事工作和政治工作融为一体、寓战斗精神培育于军事训练的做法,使培育机制具有一定的集成性特点。例如,美军把战斗精神教育列入统一的训练计划,各级主官经常在训练场上对士兵进行爱国主义、军人荣誉感和职业道德等教育,使军事训练和战斗精神培育共同作用于士兵的身心。法军将军事训练和考核视为培育部队战斗精神的最佳途径,法空军飞行员每年都要参加5~6次大型演习和一些经常性的对抗训练,此外,北约每两年还要对他们的作战、训练水平分四个层次进行一次系统考核和验收。法军认为通过严格的高强度演习和训练,不仅可以提高军人的军事素质,也能增强他们的战斗意识。外军认为,现代作战是诸军兵种协同的联合作战,部队间的密切协同和高度信任是确保战斗力的重要条件。通过选择适当科目的共同训练,完全能够锻炼士兵间的默契配合程度,并培养他们对集体、对战友高度负责的意识,从而有效增强部队的凝聚力。

(二)实施行为法规化

外军战斗精神培育的内容大多体现在各种条令、誓词和准则之中,并有相应的条令规范予以约束,使战斗精神培育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呈现出实施行为法规化的特点。美国政府颁发的《美国法典》、美军颁发的《军人行动指南》、《军人行为准则》、《品格指导纲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令,对军人的职责、权力、义务、道德标准等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还出版了名目繁多的出版物来对法规和条令进行解释,使其能够作为军人思想行为的准则和战斗精神培育的固定的、系统的内容发挥作用。例如,《美国法典》明文规定,美国军人要“维护和捍卫美国宪法”,“为捍卫美国无比珍贵的传统与自由而勇于接受一切考验”,“自觉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美军的条令条例则对各级军官的行为分别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要求军官继承和发扬美军传统、恪守军人价值观,并具有“责任感、荣誉感和民族感”,士兵则必须“诚实、勇敢、自制、正派和坚定”,严守《军人誓词》的规定:不怕牺牲、不自愿向敌人投降、不出卖同伴、不向敌人告密。

(三)激励措施人性化

受人权思想支配,长期以来,一些外军尤其是西方国家军队盛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战斗精神培育中也比较注重人性化和人情味。具体表现:一是充分尊重士兵作为个体的生命价值。现代高技术战争条件下,一些西方国家军队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甚至追求“零伤亡”作为作战的重要目标,作战思想与作战筹划力图体现这一精神,宣传鼓动也尽显人性色彩,例如,以色列曾用2名黎巴嫩真主党游击队的首领、35名激进分子以及400名巴勒斯坦犯人交换1名以军预备役上校和3名以军士兵的尸体。这种做法虽然带有一定渲染性,但对激发士兵爱国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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