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经营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规范民爆物品的经营管理行为,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监管,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以民爆物品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销售民爆物品的组织和个人。

二、经营资质1.依法取得涉爆物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方有经营民爆物品的资格;2.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不得经营民爆物品;3.涉爆物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应按照规定期限申请换证或重新备案,逾期未办理的,将被视为未取得经营资质,禁止经营民爆物品。

三、经营场所及条件1.涉爆物品销售点应当设立在距离人口密集区、敏感目标、交通枢纽、重要建筑等人员密集区域500米以外的室外场所;2.涉爆物品销售点应当固定停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改变停放位置;3.涉爆物品销售点周围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安全围栏等;4.涉爆物品储存地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储存物品的安全,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四、商品信息登记及备案管理1.涉爆物品经营者应当对其销售的民爆物品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商品信息档案;2.经营者应向公安机关地方派出所提供商品销售信息备案记录,每日更新销售数量、品种和存货信息;3.经营者应当对其销售的民爆物品的流向、库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防止涉爆物品流入非法渠道。

五、销售限制1.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及携带民爆物品;2.地铁、公交等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运载工具内、机场、火车站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销售、携带民爆物品;3.家庭自用、枪炮、军民融合等民爆物品不得销售给未经核查的个人及相关单位;4.未取得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个人不得销售、携带民爆物品。

六、安全生产管理1.涉爆物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2.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3.涉爆物品经营者应当向聘请的安全专家进行培训,确保安全危险性防范意识的普及程度。

七、违法处理1.办理涉爆物品存放、运输、销售及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等;2.涉爆物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将依法被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吊销涉爆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3篇)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3篇)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爆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使用、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对爆炸物品范畴的定义,并用于民用领域的爆炸物品。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民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民爆安全监管机构,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第五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生产许可证,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并定期接受政府监督检查。

第六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照规定对销售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

第七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存储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仓库设施,保证仓库内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指标符合安全要求,并按照规定对存储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

第八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规,购买合格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严格遵守运输路线和时间的限制。

第三章使用和处置管理第九条个人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前应当取得相应的合法证照,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使用过程安全无事故。

第十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相应的处置许可证,并按照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进行处置,保证处置过程环境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章监管和应急管理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爆安全管理的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监管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并及时公开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民爆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民爆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爆物品安全管理及违规处罚规定(4篇)

爆物品安全管理及违规处罚规定(4篇)

爆物品安全管理及违规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爆物品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辖区内所有爆物品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条爆物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确保爆物品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爆物品生产管理第五条爆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爆物品生产从业许可证;(二)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和场所;(三)有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聘请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丰富的爆物品安全管理经验;(五)能够提供爆物品的品质和安全保障。

第六条爆物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生产合格、安全的爆物品产品,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爆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爆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爆物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能够及时有效地查找产品质量问题的来源。

第九条对于生产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爆物品产品,爆物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停产,进行整改,并向爆物品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条对于生产假冒伪劣爆物品产品的,爆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三章爆物品运输管理第十一条爆物品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爆物品运输从业许可证;(二)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装备和设施;(三)上岗人员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四)有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爆物品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对爆物品进行安全的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丢失、不损坏。

第十三条爆物品运输车辆应当经过安全合格的检测和审批程序,并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四条爆物品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爆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监管。

第十五条对于违法携带爆物品的,爆物品运输企业应当及时报告警方,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1. 引言民爆物品是指烟花爆竹以及与其相关的化学物品和器材,是一种具有爆炸性能的特殊物品。

由于其具有危险性、易燃性、爆炸性等安全隐患,因此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

本文针对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以确保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合法性。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经营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批发、零售、储存、使用等环节,以及与民爆物品相关的运输、装卸、检验、监管等活动。

3. 管理要求3.1 申请和审批从事民爆物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申请执照,并进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取得经营许可证。

3.2 经营范围民爆物品经营许可证中应当规定经营范围,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超范围经营。

3.3 环境要求民爆物品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经过消防、安全等部门的审核合格;同时应当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和管理培训。

3.4 商品标识民爆物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名称、批准文号、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

3.5 储存、运输和装卸民爆物品储存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货物应当分类储存,防止混存,防火、防水、防晒、防腐等措施应当得到落实。

民爆物品运输应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定》和《爆炸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民爆物品装卸应当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

3.6 安全措施在民爆物品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各种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报警装置等消防设备;进行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消防疏散标志等标识;对民爆物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等。

3.7 处理失控物品如果民爆物品发生事故或者发现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失控物品,避免发生更大的危害。

4. 监督检查对从事民爆物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该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2篇)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2篇)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____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____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5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5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装卸、运输管理制度一、购买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2、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填写《____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申请表》,持单位卡到公安局办证窗口开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

3、在购买完成后,自成交之日起(即民用爆炸物品入库)____日内,应将购买的品种、数量持单位卡向当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4、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帐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5、严格按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如实将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二、装卸管理制度1、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所装卸物品的性能和熟悉安全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装卸人员应遵守仓库的管理制度,不准穿带有铁钉的或带高跟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行作业。

严禁老弱病残人员从事装卸作业,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听从管理人员或库管员的指挥。

2、管理人员或库管员应根据装卸物品的种类、数量、装卸场地的条件、气候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交待,并对整个装卸过程进行指挥和监督。

3、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天气条件恶劣时,如遇雷雨、强风、冰雹时应停止作业。

4、人工搬运时一人一次只充许搬运一件,如采用专用手推车转运时一次只允许转运五件,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作业时应注意轻取轻放,稳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严禁拖拽、翻滚、抛送、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倒置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5、应在距仓库门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严禁车辆抵近库门装卸货物。

仓库装卸平台应有防止车辆碰撞的措施。

6、严禁在同一装卸点装卸相互抵触的爆破器材。

互为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装入同一车厢内,对于装卸同类爆破器材也应逐车装卸,不得在同一装卸点同时对两车或两车以上进行交叉作业。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销售的民爆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民爆物品指国家规定的烟花爆竹、炸药、雷管、火药和烟花爆竹原料等,以及其他可能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危险的物品。

第四条运营民爆物品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包括经营范围、数量、存放地点、安全措施等。

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第五条生产、经营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第六条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

第七条经营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库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库房内的民爆物品不受损坏和泄露的影响。

第八条生产、经营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识要求,对民爆物品的包装、标签进行正确、清晰地标识,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生产、经营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储存、使用管理第十条生产、经营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在储存民爆物品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确保储存环境干燥、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和火源的接触。

(二)依照民爆物品的性质、数量、规格、储存时间等要求,采取适当的储存设施,包括仓库、仓库及配套设施等。

(三)严格控制储存区域的进入,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无法接触存储的民爆物品。

第十一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安全使用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使用方案,包括使用地点、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并按照方案进行操作。

第四章运输、销售管理第十三条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按照运输性质、数量等要求进行正确包装,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民爆物品的经营管理活动,确保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和使用安全可靠,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民爆物品生产企业、经销商、零售商等,以及使用民爆物品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3.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民爆物品经营管理活动必须以人身和财产安全为首要考虑。

(2)合法合规:民爆物品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风险控制:必须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风险。

(4)信息公开:必须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开民爆物品的相关信息,提高公众对民爆物品的认识和了解。

二、民爆物品经营管理的主体责任1.法人责任(1)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并经过相应的工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经营。

(2)民爆物品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经营。

2.安全责任(1)民爆物品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责任人必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民爆物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和措施的有效性。

3.质量责任(1)民爆物品经营企业必须确保销售的民爆物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规定。

(2)民爆物品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对销售的民爆物品进行检验,并保留相关检验证明。

4.信息责任(1)民爆物品经营企业必须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开民爆物品的参数、性能、用途等相关信息。

(2)必须建立健全民爆物品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三、民爆物品的销售管理1.销售对象(1)民爆物品的销售对象必须是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2)民爆物品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对销售对象的许可证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证件和信息。

2.销售记录(1)民爆物品经销商和零售商必须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记录每一笔销售的民爆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销售对象等信息。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解读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解读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解读民爆物品管理规定主要是指对于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措施。

以下是对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的解读:1. 管理范围:- 危险化学品:指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具有危险性的化学品。

- 爆炸物品:指经过加工制备,能够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爆炸性反应的物质或混合物。

2. 管理主体:- 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企业、单位、个人。

- 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对民爆物品的监管责任。

3. 管理措施:- 注册登记:对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确保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涉及民爆物品的企业,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其具备了安全生产的条件。

- 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 储存要求:民爆物品的储存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储存场所安全、防火、通风等措施到位,避免物品的泄漏、腐蚀、爆炸等事故发生。

- 运输要求:对于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运输,需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包括车辆和容器的选择、装载的安全性、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等。

- 使用要求:使用民爆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使用安全规程。

4. 监管和处罚:- 监管责任: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对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过程进行监管,包括检查、抽查、取样等。

- 处罚措施:对违反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暂停生产经营等。

同时,对于造成事故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对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的一些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民爆物品管理制度简介民爆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能的固态、液态和气态物质,如炸药、雷管、火药等。

由于其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和安全风险,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了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

管理单位民爆物品的管理单位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行政部门。

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该法规定了爆炸物品的管理范围、管理要求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2. 爆炸物品领取、使用、存储、运输必须遵守的安全规程:该规程详细列出了爆炸物品的领取、使用、存储、运输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3. 民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民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流程。

生产管理申请许可证生产民爆物品的企业必须依法申请生产许可证。

申请者需要提供企业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并接受安全生产和技术规范的检查。

生产过程生产民爆物品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同时,要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防止可燃易爆物与火源接触,严禁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配方。

品质检验生产完成的民爆物品必须经过品质检验,确保其合格后方可出厂。

品质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性试验和稳定性试验等。

销售管理经营许可证经营民爆物品的商家必须依法申请经营许可证。

申请者需要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和相关资质文件,并接受商家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

销售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爆物品的销售受到一定的限制。

例如,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和使用民爆物品,特定区域内禁止销售民爆物品等。

销售记录经营民爆物品的商家应建立并保留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数量、购买人员身份信息等。

这些记录有助于追溯和监管民爆物品的流向。

储存管理储存条件储存民爆物品的场所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防火、防爆、防潮、通风等。

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应有清晰的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3篇)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3篇)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按照____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民用爆破企业的行业规划要求,确定专门的销售场所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专用仓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专用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秘保卫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____人),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

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上级专营公司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五桥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并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销售。

第五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通过银行账户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交易,同时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存____年备查。

第六条销售民爆物品后____日内将销售数量、品种和购买单位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区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爆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爆物品流向。

并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购买、销售、运输、储存的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八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向万州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区公安机关开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按照许可规定的收货单位、存放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和品种数量运输。

第九条运输民爆物品必须携带。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运输车,按规定安装有关警示标志,按照规定车速行驶。

按。

照公司《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民爆物品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民爆物品的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各方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二、分类管理1. 民爆物品应按照其危险性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高压气体”等。

各种类别的民爆物品应有专门的管理措施,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销售和使用。

2. 销售和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销售管理1. 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且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销售单位应保证销售的民爆物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严禁销售过期或者伪劣产品。

2. 销售单位应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记录销售的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并保存销售记录至少三年。

销售单位应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合作,对销售对象进行必要的身份核实,确保民爆物品不被用于非法活动。

3. 在销售民爆物品时,销售单位应向购买人员提供明确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警示标识,提醒购买人员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

销售单位还应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购买人员具备合理使用民爆物品的知识和技能。

四、使用管理1. 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定期对持有的民爆物品进行核实和更新。

2. 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建立明确的使用台账,记录使用的民爆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并保存使用记录至少三年。

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合作,对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管和审核。

3. 在使用民爆物品时,使用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使用程序和标准,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五、储存管理1. 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法》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面對全體民爆行業人員,包括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

第三條民爆行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宗旨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民爆行業的合法經營和有序發展。

第四條民爆行業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民爆行業。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第五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做好安全生產的基本工作,包括:場所、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生產作業的安全保護措施;生產人員的安全培訓和防護用品配置;爆炸物品的儲存和運輸工作的安全管理等。

第七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紀錄,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第八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處理工作。

第九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進出場、出入口管控制度,嚴格落實人員進出的登記和物品盤查。

第十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應急預案,配備相關應急設備,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管理第十一條民爆行業企業應依法取得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相應的許可證。

第十二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完善物品溯源管理制度,對每一批次的爆炸物品進行記錄和標識,并建立溯源系統。

第十三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進行爆炸物品的質量檢測,確保質量符合相關標準。

第十四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爆炸物品庫存盤點制度,確保庫存數量和種類的準確。

第十五條民爆行業企業應根據需要建立爆炸物品的分類儲存和運輸制度,確保不同類型的爆炸物品互不混合。

第四章運輸安全管理第十六條民爆行業企業在運輸爆炸物品時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做好運輸計劃和安全保護措施。

第十七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定期對運輸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車輛的技術狀況符合要求。

第十八條民爆行業企業應建立運輸安全紀錄,對每一次的運輸作業進行記錄。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
是指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和合法性,防止潜在的安全风险和犯罪活动。

具体的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 生产许可制度:对从事民爆物品生产的企业要求进行许可和审核,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

2. 销售许可制度:对销售民爆物品的商家要求进行许可和登记,确保销售环节符合安全和合法要求。

3. 使用许可制度:对使用民爆物品的个人和单位要求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使用过程符合安全和法律规定。

4. 进口和出口管理:对民爆物品的进口和出口进行管理,确保产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5. 监督和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6. 处罚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合规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和鼓励。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民爆物品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犯罪风险,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炸物品分类:将民用爆炸物品按照其危险性质和用途分为不同类别,并对不同类别的爆炸物品给予不同的管理要求。

2. 生产、经营许可:对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许可管理,要求其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方可获得相关许可。

3. 贮存要求:明确了民用爆炸物品的贮存要求,包括贮存场所的要求、贮存环境的要求、贮存容器的要求等。

4. 运输要求: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包括运输工具的要求、运输条件的要求、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5. 使用和销售要求: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和销售要求,如使用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销售时要标明危险性等。

6. 监督检查:建立了一套监督检查体系,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7. 处罚条款:明确了违反民爆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防范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

第 1 页共 1 页。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是指国家对其使用、贮藏、运输、销售、处置等活动作出管制的爆炸性物品。

为确保公共安全,对民爆物品的管理有一系列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许可证要求:从事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等活动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或使用民爆物品。

2. 限制使用场所:民爆物品的使用受到场所的限制,一般在城乡结合部、市区范围、人口稠密区等地禁止使用,严禁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

3. 贮藏要求: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建有专门的仓库或者库房,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保证物品不易受潮、曝晒和外力损坏。

4. 运输规定:运输民爆物品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采取专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安全规定,不得在普通交通工具上携带、运输。

5. 销售管理:销售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许可证,只能在指定的售卖点销售民爆物品,不得向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

6. 安全保护措施:使用民爆物品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佩戴防护装备、设置警示标志等,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7. 严禁非法行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非法行为,相关部门将进行严厉打击与惩罚,以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共安全,避免由民爆物品导致的事故和伤亡,履行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社会责任。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3.定义(1)民爆物品:指民用爆炸性物品,包括炸药、炸药器材、烟火、焰火、爆竹、烟花等。

二、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1.资质管理(1)经营资质:所有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相应的经营资质,且经营资质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2)使用资质:所有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使用资质证书。

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期满需重新培训和考试。

2.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内部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设备管理: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原材料管理: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采购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相应的进货台账,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

3.仓储管理(1)仓库选择: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和防爆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划定区域,做好区域标明和防护提示措施。

(2)仓库管理: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实行24小时监控,并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仓库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安全。

(3)库存管理: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库存管理,定期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库存数量与记录一致。

4.运输管理(1)运输资质:从事民爆物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运输资质证书,并保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运输工具管理: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3)运输保护措施:运输民爆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物品不受损坏和外部因素影响。

5.销售管理(1)销售资质: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应的销售资质证书,并保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解读(3篇)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解读(3篇)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解读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是指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措施,旨在保障公共安全、防止事故和犯罪行为。

以下是对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的解读:1. 管理机构:民爆物品的管理由公安部门行使监督、执法职责,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对民爆物品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进行监管。

2. 申请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从事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必须先向公安部门进行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申请者需提供相关材料,例如经营场所的证明、人员的资质证明等。

3. 安全措施:民爆物品经营者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确保民爆物品在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这包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购买必要的安全设备、对员工进行培训等。

4. 销售限制:对某些特殊类型或规格的民爆物品,国家可能会对销售进行限制。

销售商需确保购买者具备购买资格,并记录购买者的身份信息,以便追查责任。

同时,销售商也应当对可能存在的滥用民爆物品的行为进行监管。

5. 违法罚则:对违反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能会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就是对民爆物品管理规定的一般解读,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时间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规定和解读。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解读(2)____通过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对____年发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作了全面修订,为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记者采访了____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答: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事关重大,____、____对此高度重视。

____年____月,现行条例施行,对于依法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文(4篇)

民爆物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储存、运输、进出口和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民爆物品管理。

第三条民爆物品是指爆炸性、燃烧性、放射性或其他危险性物质,包括炸药、火药、雷管以及与其相关的产品。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销售、使用、储存、运输、进出口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性。

第二章生产和销售第五条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进行生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销售民爆物品。

第六条生产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并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进行销售。

销售单位必须对购买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禁止向未获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售卖民爆物品。

第八条生产和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对产品进行标识,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商等信息。

标识必须清晰可见,不得易擦除。

第九条生产和销售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库存管理等。

对于重要的文档必须加密保存,并定期备份。

第三章使用和储存第十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使用许可证,并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进行使用。

使用单位必须派遣专人负责民爆物品的使用,确保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演示和培训,确保使用人员理解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处置预案,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紧急处置。

民爆物品及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及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物品及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民爆物品及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我国针对民用爆破工程进行管理的重要法规,其目的是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以及爆破施工的安全进行。

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详细阐述,重点包括民爆物品的管理和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

一、民爆物品的管理1. 民爆物品的准入管理根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准入制度,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从事相关活动。

2. 民爆物品的储存和运输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包括选择合适的场所和运输工具、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等。

3. 民爆物品的购买和销售购买和销售民爆物品必须依法进行,从具有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单位购买,消费者购买时需出示有效证件。

二、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1. 爆破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爆破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包括勘探、设计、布草、监管等各个环节。

2. 爆破施工的人员和设备要求爆破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安全证书》,同时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3. 爆破施工现场的管理在爆破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配备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闲人靠近施工现场。

4. 爆破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爆破物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爆破,同时要做好周围环境的保护工作。

5. 爆破施工后的处理工作爆破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和处理,确保没有留下任何危险物品和垃圾。

三、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民爆物品及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民爆物品及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我国对民用爆破工程进行管理的重要法规,从民爆物品的管理到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

只有严格依照规定进行管理和施工,才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也将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民用爆破企业的行业规划要求,确定专门的销售场所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专用仓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专用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秘保卫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

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上级专营公司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五桥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并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销售。

第五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通过银行账户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交易,同时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存2年备查。

第六条销售民爆物品后3日内将销售数量、品种和购买单位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区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爆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爆物品流向。

并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购买、销售、运输、储存的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八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向万州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区公安机关开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按照许可规定的收货单位、存放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和品种数量运输。

第九条运输民爆物品必须携带。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运输车,按规定安装有关警示标志,按照规定车速行驶。

按。

照公司《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仓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保卫制度》、《仓库进出库制度》、《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收发、储存管理制度》、《出入库登记制度》、《搬运装卸制度》、《运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若违反上述制度,根据情节后果,除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将同时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从严追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