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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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技术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要求应遵守以下规范、标准、规程

1、《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3、《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06)

4、《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6、《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2006)

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

8、《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11)

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1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T 1596-2005)

11、《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

1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

13、《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4:99)

1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1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

1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

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1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19、《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20、《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2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2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23、《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DBJ 01-95-2005)

24、《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

25、《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J/T01-64-2002)

26、其他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要求的规范、标准、规程。

第二条工程概况

第三条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及其他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见下表(表2)

注:1、基础底板、挡土外墙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为P6.消防水池侧壁及顶部梁板、集水坑、屋顶水箱间楼面梁板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

2、基础、地下室外墙采用粉煤灰混凝土,并采用60天强度等级。

3、基础底板、地下室外墙混凝土内建议内掺高性能膨胀抗裂剂取代等量水泥拌制成补

偿收缩混凝土。

4、外加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加剂生产企业应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采用外加剂类

型及施工方案应得到设计、监理认可。

5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应满足下表规定:

6、氯离子含量系指其占胶凝材料总量的百分比。

7、处于严寒和寒冷地区二b类环境中的混凝土应使用引气剂,并可采用括号中的有关参数。

8、当使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对混凝土中的碱含量可不做限制。

第四条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要求

1、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类别,应根据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分类。

2、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要求,应根据混凝土所处的环境不同分别提出。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基本要求外,还应与各类混凝土配合比对水灰比和水泥用量的要求相一致。

第五条不同种类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一、泵送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1、原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第一条款中相应的规范、规定、标准。

(2)水泥: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根据工程所处的环境和设计要求进行选用,一般应优先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所选水泥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水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

(3)细集料:采用中砂,细度模数:2.3~3.0,应有良好的级配。含泥量不应大于3%,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0%。应有碱活性检验报告。

(4)粗集料:采用粒径规格为5~25mm的连续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应大于1%,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应有碱活性检验报告。粗集料应保证泵送要求,并应根据泵管直径及泵送高度调整粗集料的最大粒径(本工程所用泵管直径为100mm、125mm,

最大泵送高度为47.5m)。

(5)水:拌制混凝土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06)。

(6)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必须选用北京市建委批准使用的厂家和品种,必须有资格证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应为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年度检验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使用前应进行必试项目的复试检验和均质性、水泥的适应性检测。

(7)掺合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应选用Ⅱ级以上粉煤灰或者磨细矿渣作为混凝土中掺合料,以降低水泥用量。掺合料质量和掺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的要求。进场后必须按规定取样复试。

2、坍落度要求:基础部分坍落度控制在140~160mm范围,主体结构坍落度控制在160~180mm范围。坍落度允许误差为±30mm。现场在施工之前及过程中,根据施工部位及季节温度变化等情况进行确定,其具体要求以当时的浇筑申请书为准。

3、配合比要求:泵送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少于300kg/m3,掺合料的掺量经试验确定。水灰比要求:最大水灰比为0.5-0.6。

4、混凝土碱含量要求:用于工程的混凝土,其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材料必须具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碱含量和集料活性检验报告。±0.00以下结构工程最大碱含量3kg/m3。

5、氯离子含量要求:地下室外墙、板及基础等环境类别为:二类 b ,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15 %;室内潮湿环境(卫生间等)二类(a),最大氯离子含量为: 0.2%;其他环境类别为:一类,最大氯离子含量为: 0.3 %。

6、混凝土初凝时间的控制:供方应根据施工现场至预拌地点的交通状况进行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并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粘聚性、保水性及可泵性。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混凝土运至现场应按规定对每车混凝土质量进行坍落度的检测和评定,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退回,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环境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混凝土初凝时间要求为2h~4h)。

第六条:不同环境条件对混凝土配合比的要求

1、供方(乙方)应按本要求中第一条款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以及合同中有关要求进行混凝土的试配,对坍落度的确定应考虑气温及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值。

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供方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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