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化炉本体及烧嘴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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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化炉本体及烧嘴技术附件

目录

一、气化炉本体及烧嘴设计、制造、检验标准

二、总体制造要求

三、供货范围

四、设备主材供货一览表

五、备品备件

六、主要检验及试验项目

七、设备及资料图纸交付

八、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九、油漆、包装

十、其它要求

一、气化炉本体及烧嘴设计、制造、检验标准

本设备按招标文件、下列的标准与规范及技术附件要求进行设计、检验和试验。卖方应依据本技术附件在工艺包中列出气化炉本体各分项报价及备件价格。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T 150.1~4 -2011 《压力容器》

JB/T 4732-2005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HG/T 20581-2011 《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

HG/T 20584-2011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NB/T 47008-2010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 47010-2010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GB5310/T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 6479-2013 《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

GB/T 13296-2013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21433-2008 《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

JB/T 4711-2003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NB/T 47013-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 47014-2011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 47015-2011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 47016-2011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HGJ12-1988 《化学工业炉燃烧器设计规定》

NB/T47019.1~8-2011 《锅炉、热交换器用管订货技术条件》

SH/T3113-2016 《石油化工管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HG/T20544-2006 《化学工业炉结构安装技术条件》

HG/T20682-2005 《化学工业炉燃料燃烧设计计算规定》

HG/T20684-2012 《化学工业炉金属材料设计选用规定》

SH/T3115-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施工技术条件》

ASME-Ⅱ《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Ⅱ篇A、B、C和D部分及相关增补

相关材料、制造、检验和试验标准

其它行业规范

制造厂标准

包装运输标准

详细设计图纸中要求的标准、规范

卖方在正式制造之前,如有标准更新或最新标准,卖方应按最新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规范与技术附件发生矛盾时,按要求严格执行。

二、总体制造要求

2.1总的技术要求

2.1.1卖方提供的设备功能完整、技术先进、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1.2所有设备均为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在寿命周期内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设备结构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及维修的需要。

2.1.3设备零部件均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2.1.4设备设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用的起吊或搬运设施(如吊耳、环形螺栓等)。

2.1.5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型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2.1.6卖方所提供的气化炉规格应在卖方或分供方的设计制造经验范围内,至少应有两台1500吨级及以上的气化炉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条件下有三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2.1.7卖方所提供的气化炉在60%~120%设计负荷下能够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气化炉设计应有可接受的裕量,卖方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在只更换烧嘴的情况下,气化炉最大连续安全稳定运行负荷。

2.1.6所设计的设备满足详细设计的要求,设备能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

2.2气化炉壳体制造技术要求:

2.2.1气化炉壳体材料必须严格遵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GB/T 150.2-2011《压力容器》等国内压力容器标准,国外材料按国外标准生产材料的要求。

2.2.2气化炉壳体板材SA387 Grll CL2:按附件1《SA387 Grll CL2压力容器用钢板材料说明书》进行采购, 材料应以正火+回火状态交货。14Cr1MoR/15CrMoR板材应符合GB713-2014《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进行采购,材料交货状态:正火+回火状态。出厂硬度:钢板出厂时表面布式硬度270-340HB。

2.2.3气化炉锻件SA336 F11 CL3:按附件2《SA336 F11 CL3 压力容器用锻件材料说明书》,其他锻件SA182 F11 CL2:按附件3《SA182 F11 CL2 压力容器用件材料说明书》。14Cr1MoR/15CrMoR锻件应符合《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中Ⅳ锻件,大型锻件>800Kg的壳体异形锻件,大法兰应按NBT47008-2017

要求进行复验,其余按炉复验锻件的化学成份,按热处理批号复验锻件的机械性能。焊接材料对焊接试样的焊缝金属作化学成份分析,对试样作射线照相试验、拉伸试验、冲击试验和扩散氢试验。

2.2.4气化炉激冷却室内件高合金材料按ASME SB423-SB425标准的要求采购。

2.2.5气化炉其余板材和锻件、螺栓、螺母等按 GB/T 150.1 4-2011和图纸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2.2.6气化炉焊接材料:

2.2.6.1气化炉焊接材料包括:

a.SA387 Grll CL2 /14Cr1MoR/15CrMoR板材 A、B类焊缝自动焊焊丝、焊剂和手工焊焊条;焊材的熔敷金属应与被焊母材的名义化学成分相匹配;

b.SA387 Grll CL2 和 SA336 F11 CL3及 SA182 F11 CL2/14Cr1MoR/15CrMoR焊接的自动焊焊丝、焊剂和手工焊焊条;

c.SA387 Grll CL2 /14Cr1MoR/15CrMoR带极堆焊和手工堆焊的过渡层和面层的焊带和焊条;

2.2.6.2焊接材料均为进口材料,焊接材料的最终选用应根据《气化炉制造技术要求》来确定,并应遵循如下标准和附加要求:

a.1SFA-5.23《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填剂标准》EB2R;

SFA-5.5《手工电弧焊用低合金钢焊条标准》E8018-B2;

对焊丝和焊条中S,P,Cu,As,Sn,Sb化学成分的控制应符合:

X=(10P+5Sb+4Sn+As)X10-2≤ 15ppm;

式中元素以ppm含量代入,如0.01%应以 100ppm代入;

S≤0.007%,P≤0.007%,Cu≤0.20%,As ≤0.010%, Sn ≤0.010%,Sb≤0.0025%。

b.气化炉洗涤冷却室带极堆焊材料:应满足原煤CL含量在400-700ppm浓度下Cl离子的腐蚀。

2.2.6.3制造厂应根据上述技术要求和钢板、锻件的材料技术要求,制造厂的 PQR 和WPS文件编制焊接材料采购技术要求,可供用户查阅。

注:气化炉的所有焊接材料最终选择必须由制造厂经过焊接工艺评定确定。

2.2.7设备的制造技术要求

2.2.7.1用作壳体的钢板、锻件和焊接材料进设备制造厂后应进行材料复验。钢板按《SA387 Gr11 CL2 压力容器用钢板材料说明书》或GB713-2014《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逐张检查钢板表面质量和材料标志,钢板逐张进行超声检测,质量等级不低于UT-II级。按炉复验钢板的化学成份,按热处理批号复验钢板的机械性能。锻件按《SA182F11CL2压力容器用锻件材料说明书》《SA336 F11 CL3 压力容器用锻件材料说明书》或NB/T47008-2017《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要求逐个检查锻件的表面质量和材料标志,按NB/T47008-2017 中 IV 级或Ⅲ级锻件要求进行复验,其余按炉复验锻件的化学成份,按热处理批号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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