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办事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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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市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市州市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工作职责
依法办理特种设备的安装、移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
(四)《**市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
四、办理范围
本市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限工业管道和热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注:不需安装调试即可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不需办理安装告知,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使用登记才能投入使用。
五、办理条件
(一)施工单位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且承接的工程在许可范围内;
(二)安装电梯的建筑应为依法建设的建筑;垂直电梯移装须由取得相应《特种设备改造许可证》的单位实施。
(三)锅炉安装应符合环保的相关规定,安装地点符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要求。
六、申请材料
(一)《**市州市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修理)告知表》,2份。(要求:使用**市州市特种设备安装告知软件录入数据后打印《**市州市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修理)告知表》2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导出该表的电子数据至U盘在受理时出示。安装告知软件可在**市州市质监局网站******下载)
(二)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复印件,1份。(要求: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三)使用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限办理电梯告知。要求: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五)规划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限办理电梯告知,且利用建筑物内原有电梯井道进行电梯安装,或在建筑物内部进行自动扶梯安装,不需重新申报规划审批手续的。要求: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六)《**市州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原件。(仅限办理电梯告知,且属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应按照《**市州市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4]1370号)要求,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申报并领取《**市州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七)有效的环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限办理锅炉告知。要求: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七、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受理机构接到提交的资料后,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市州市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修理)告知表》填写的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告知。
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即时签收。
3、受理机构不能即时签收,需提交监察机构确认的,应书面发出受理回执并在2个工作日内签收。
七、办理流程图
见《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流程图》。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告知后,应与监督检验机构约检后才能施工。
十、办理地点及电话
详询各区特种设备业务对外服务窗口
查询电话:********、******** 投诉电话:********
十一、纪律监督
**市州市纪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组,监督电话:********
注:特种设备各项业务办理所需的软件、表格可在**市州市质监局网站(******)的办理指南查阅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