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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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简称新锅规

[实用参考]《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简称新锅规
(2)亚临界锅炉,16.7MPa≤P<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5.3MPa≤P<9.8MPa;
(6)中压锅炉,3.8MPa≤P<5.3MPa。
1.4.2B级锅炉
(1)蒸汽锅炉,0.8MPa<P<3.8MPa;
不限
≤520
12Cr1MoVR
GB 713
不限
≤565
13MnNiMoR
GB 713
不限
≤400
2.3.2锅炉用钢管材料
锅炉用钢管材料见表2-2。
表2-2锅炉用钢管材料
钢的
种类
牌号
标准编号
适用范围
用途
工作压力(MPa)
壁温(℃)
(注2-2)
碳素钢
Q235B
GB/T 3091
热水管道
≤1.6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4.2MW。
1.4.4D级锅炉
(1)蒸汽锅炉,P≤0.8MPa并且30 L≤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汽水两用锅炉(注1),P≤0.04MPa并且额定蒸发量D≤0.5t/h的锅炉;
2.2性能要求
(1)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受压元件焊接的承载构件钢材应当是镇静钢;
(2)锅炉受压元件用钢材室温夏比冲击吸收能量KV2不低于27J;
(3)钢板的室温断后伸长率A应当不小于18%。
2.3材料选用
锅炉用钢板、钢管、锻件、铸钢件、铸铁件、紧固件、拉撑件和焊接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选用。

锅规.TSG G0001-2012.课件.2013.11

锅规.TSG G0001-2012.课件.2013.11

C级
D级
100%射线或者100%超声检测 (注4-1)P117
(1)P≥9.8MPa,100%射线或者 100%超声检测(安装工地:接 头数的50%); (2)P<9.8MPa,50%射线或者 50%超声检测 (安装工地:接 头数的25%) (1)外径大于108mm,100%超 声检测; (2)外径小于或者等于108mm, 至少接头数的20%表面检测
第一章


1.4锅炉设备分类为(以额定工作压力P,额定热功率Q.铭牌 )P13 1.4.1 A级锅炉(基本包括了所有电站锅炉):额定工作压力 (表压,下同)P≥3.8MPa的锅炉,包括: 1)超临界锅炉: 22.1MPa≤P; 2)亚临界锅炉: 16.7MPa≤P<22.1MPa; 3)超高压锅炉: 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 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 5.4MPa≤P<9.8MPa; 6)中压锅炉: 3.8MPa≤P<5.3MPa。
— 10% 射线检测
锅筒、集箱上管接头 的角接接头

(表4-1 的注解) 注4-1:壁厚小于20㎜的焊接接头应当采用射 线检测方法,壁厚大于或者等于20㎜时, 可以采用超声检测方法,超声检测仪宜采 用数字式可记录仪器,如果采用模拟式超 声检测仪,应当附加20%局部射线检测; 注4-2:水温低于100℃的给水管道可以不进 行无损检测。



注:①相关技术规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 核与监督管理规则》。 ②编制检测工艺的要求:在《锅规》历史过程中, 这是首次在规程中完整提出制定无损检测工艺的要 求,NDE工艺包括通用工艺规程和工艺卡(按相关法 规、产品标准和JB/T4730要求编制)。 ③本次规程首次明确允许利用超声衍射时差法TOFD 进行检测,但由于TOFD也有其局限性,如:对工件 近表面检测可靠性不够,不易检出横向缺陷等。所 以规程又规定TOFD要与PE进行组合检测,进行互补 。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li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2年10月23日前言2007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的立项计划。

2007年9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期间,召开各分小组讨论会议。

2008年4月,工作组在杭州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锅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167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9年12月,工作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第一次征求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笫二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10号文第二次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010年5月,工作组召开第四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在制(修)订过程中,还多次邀请锅炉厂和电力部门专家召开材料等专题讨论会议。

2011年3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2年2月,《锅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报。

2012年10月23日,《锅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

是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颁发)、《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发,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发),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等进行整合;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基本保留原来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使之成为我国锅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和出发点;从锅炉发展现有情况和安全监察分类、分级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了锅炉设备分级;结合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网策,吸纳成熟的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成果,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适应当前锅炉技术发展的需要,充分吸纳我国电力、机械、钢铁系统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重点增加大型发电锅炉的有关内容,同时着力调整小型锅炉的安全技术要求;借鉴国外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形成一套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又适合我国国情的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减少行政审批和简化审批程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持续推进技术进步,与时俱进,实时吸收先进科技成果,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特殊问题留有出路和渠道。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G0001-2012)发布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G0001-2012)发布

《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发布法规标准 ^以矣会力说法2020年第50期本刊讯 2020年11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大气有 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公告 2020 年第 26 号),该标准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代替GB/T8195-2011《石油加工业卫生 防护距离》、GB/T11654」- 2012《造纸及纸制品 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纸浆制造业》、GB/T 11655.1-2012《合成材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聚氯乙烯制造业》、GB/T 11655.6-2012《合 成材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6部分:氯丁橡胶 制造业》、GB/T 11657-1989《铜冶炼厂(密闭鼓风 炉型)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 11659-1989《铅 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11660-1989 《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11661-2012 《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GB/T11662-2012《烧 结业卫生防护距离》、GB/T 11666.1-2012《肥料制 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I部分:氮肥制造业》、GB/T 11666.2-2012《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2部分:磷肥制造业》、GB/T18068.1-2012《非 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 造业》、GB/T 18068.2-201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 生防护距离第2部分:石灰制造业》、GB/T 18068.3-2012《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3部分:石棉制品业》、GB/T 18068.4-2012《非金 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4部分:石墨碳素制品业》、GB/T18070-2000《油漆厂i生防护距 离标准》、GB/T 18071.1-2012《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烧碱制造业》、GB/T《锅炉安全技术规程》本刊讯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优化锅炉安全监管措施,市场监管总局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等9项锅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修订,形成《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现予批准发布(公告2020年第45 号),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一、GB150相关概念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即安全阀起跳时的压力,为了弄明白安全阀整定压力的确定方式,我们必须了解压力容积中关于压力温度的定义。

查阅GB150 1998 3.4章节:✓工作压力:工作压力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设计压力:设计压力指设定的容器顶部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其值不低于工作压力。

✓计算压力:计算压力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其中包括液柱静压力当元件所承受的液柱静压力小于5%设计压力时可忽略不计。

✓试验压力:试验压力指在压力试验时容器顶部的压力。

✓设计温度:设计温度指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元件的金属温度沿元件金属截面的温度平均值设计温度与设计压力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查阅GB150 1998 B2.1章节:✓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指在设计温度下容器顶部所允许承受的最大表压力该压力是根据容器壳体的有效厚度计算所得且取最小值。

二、文献中相关计算方法✓压力容器用安全阀整定压力值选取,查阅GB150 1998 B4.1章节:容器装有泄放装置时一般以容器的设计压力作为容器超压限度的起始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分别按B6.2或B7.2确定。

需要时,可用容器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作为容器超压限度的起始压力。

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应对容器的水压试验、气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相应地取1.25倍1.15倍和1.0倍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值,并在图样和铭牌中注明。

查阅GB150 1998 B6.2章节:压力容器装有安全阀时容器的设计压力按以下步骤确定:✓锅炉用安全阀整定压力值选取,查阅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于锅炉用安全阀,在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第6.1.9 条中对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的安全阀整定压力,以及直流蒸汽锅炉过热器系统、过热蒸汽系统、再热器、外置式启动(汽水)分离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见表1。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要点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要点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2013 年5月第一部分编制说明第一章修订过程第二章修订原则第三章主要变化第二部分条文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材料第三章设计第四章制造第五章安装、改造、修理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第七章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第八章使用管理第九章检验第十章热水锅炉及系统第十一章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第十二章铸铁锅炉第十三章 D级锅炉第十四章附则第一部分规程编制说明第一章修订过程一、规程历史演变一)规程诞生的时代背景1、1955年4月30日20时10分天津毛纺厂一台20 t/h锅炉爆炸,死8人,重伤17人,轻伤52人。

2、锅炉爆炸原因:苛性脆化引起。

3、苏联专家建议,民政部设锅炉检查局。

4、参考苏联规程,着手制定我国锅炉规程。

二)六0规程的诞生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规程2、文函:劳动部(60)中劳护字第102号3、颁布:1960年10月22日4、实施:自颁布之日起生效5、内容:共12章 160 条附则12条6、评价:苏联规程翻版三)六五规程的修订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2、文函:劳动部(65)中劳锅字第98号3、颁布:1965年10月12日4、实施:自颁布之日起生效5、内容:共12章146 条6、修订:增2章材料胀接减2章给水泵事故处理7、十年文化大革命8、七九年南阳柴油机厂事故四)八0规程的修订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2、文函:国家劳动总局(80)劳总锅字第23号3、颁布:1980年7月11日4、实施:1981年1月1日起执行5、内容:共10章152 条6、修订:水质管理与使用管理合并,附则改为附录共5条7、改革开放开始8、引进国际标准五)八三年部分条文修改1、参考ISO/R831和ASME标准2、共修改13条重点修改材料附录修改1条3、1983年5月24日颁布4、国务院4号的颁布5、国务院在天津召开会议宣贯六)热水锅炉规程的诞生1、名称: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2、文函: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3)字第4号3、颁布:1983年6月3日4、实施:1984年7月1日生效5、内容:共10章124 条附录共5条6、评价:蒸汽规程的翻版七)八七规程的修订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文函:劳动人事部(1987)劳人锅字第4号3、颁布:1987年2月17日4、实施:1987年10月1日起执行5、内容:共10章200条2个附录6、修订:修改121条占57%新增19条占9%未变72 条占34%删除7条附录:作文字调整八)九一热水锅炉规程的修订1、名称: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文函:劳动部劳锅字(1991)第8号3、颁布:1991年5月22日4、实施:1992年1月1日起执行5、内容:共12章155条无附录6、修订:1)新增铸铁锅炉的特殊要求2)强调卧式锅壳式外燃锅炉必须解决管板裂纹泄漏和壳式肚皮鼓包问题。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第1号修改单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第1号修改单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如此》等3个安全技术规X与4个修改单的公告〔2017年第4号〕2017-01-20根据《中华人民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如此》《电梯维护保养规如此》《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X;结合实施情况,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的局部内容进展了修改,现予批准发布施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如此》〔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自2017附件: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第1号修改单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第2号修改单3.《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第1号修改单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第1号修改单质检总局2017年1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第1号修改单一、将1.1修改为:目的"为了加强锅炉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开展,根据《中华人民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 —二、将1.2修改为:适用X围"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所定义的固定式〔注1-1〕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与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烟道式、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三、将1.3修改为:不适用X围"本规程不适用于以下设备:"〔1〕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2〕额定蒸汽压力小于0.1MPa的蒸汽锅炉;""〔4〕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5〕为满足设备和工艺流程冷却需要的换热装置.〞"〔1〕蒸汽锅炉,p≤0.8MPa,且V>50L〔V为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下同〕;"〔2〕热水锅炉,p<3.8MPa,且t<120℃;"〔3〕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Q≤4.2MW.〞D级锅炉"〔1〕蒸汽锅炉,p≤0.8MPa,且30L≤V≤50L;"〔2〕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且t≤95℃.〞删除注1-4.六、将1.5修改为:进口锅炉"境外制造在境内使用的锅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如果与本规程要求不一致时,应当按照本规程1.6的要求进展技术评审和批准.〞七、将1.6条修改为:"有关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包括引进境外技术、按照境外标准制造、新结构等〕,与本规程不符时,或者本规程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向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申报,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专业机构进展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八、将"GB 713中所列的其他材料用作锅炉钢板时,其适用X围的选用可以参照GB 150《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将"〔3〕使用条件和技术要求符合GB/T 16507《水管锅炉》和GB/T 16508《锅壳锅炉》的耐硫酸露点腐蚀钢〔09CrCuSb〕等材料可以用于锅炉尾部受热面.〞九、将"锅炉本体受压元件的强度可以按照GB/T 16507.4《水管锅炉第4局部: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或者GB/T 16508.3《锅壳锅炉第3局部:设计与强度计算》进展计算和校核.当采用试验方法、可比照的经验设计方法或者其他设计方法确定锅炉受压元件强度时,应当按照本规程1.6的规定执行.〞十、将第一款"对于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的卧式内燃锅炉以与贯流式锅炉,工作环境烟温小于或者等于600℃的受压元件连接,在满足以下条件下可以采用T形接头的对接连接但不得采用搭接连接:〞修改为:"对于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的卧式内燃锅炉、贯流式锅炉和锅壳式余热锅炉,工作环境烟温大于600℃并且受烟气直接冲刷的部位,不可以采用T形接头,其他部位在满足以下条件下,受压元件的连接可以采用T形接头的对接连接,但不得采用搭接连接:〞— 4 —十一、将"外径大于108mm的全焊透结构的角接接头,100%超声检测;其他管接头的角接接头按照不少于接头数的20%进展外表检测.〞"B级与以上热水锅炉无损检测比例与方法应当符合表4-1中相应级别蒸汽锅炉要求;C级热水锅炉集箱、管子、管道和其他管件的环向对接接头以与角接接头可不进展无损检测,其他主要受压元件的主焊缝应当进展10%的射线或者超声检测;〞十二、将"敞口集箱、无成排受热面管接头以与内孔焊封底的成排管接头的集箱、启动〔汽水〕别离器、管道、储水箱、减温器、分配集箱等部件,其所有焊缝经过100%无损检测合格,以与对接焊接的受热面管与其他受压管件经过氩弧焊打底并且100%无损检测合格,能够确保焊接质量,在制造单位内可以不单独进展水压试验.零部件的水压试验压力应当不低于其所对应的锅炉本体水压试验压力.〞十三、将"额定工作压力为0.1MPa的蒸汽锅炉可以采用静重式安全阀或者水封式安全装置,热水锅炉上装设有水封式安全装置时,可以不装设安全阀;水封式安全装置的水封管内径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和额定工作压力确定,并且不小于25mm,不应当装设阀门,有防冻措施.〞"蒸汽锅炉应当装设高、低水位报警〔高、低水位报警信号应当能够区分〕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保护装置最迟应当在最低安全水位时动作;〞十五、增加:锅炉定期自行检查"使用单位每月对所使用的锅炉至少进展1次月度检查,并且应当记录检查情况.月度检查内容主要为锅炉承压部件与其安全附件和仪表、联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锅炉使用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作业人员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进展定期检验,是否对水〔介〕质定期进展化验分析等,是否根据水汽品质变化进展排污调整,水封管是否堵塞,以与其他异常情况等.〞十六、将"液相传热系统以与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至少应当安装两台电动循环泵与冷凝液供应泵,在其中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循环泵或者供应泵的总流量应当能够满足该系统最大负荷运行的要求;对于热功率不大于0.3MW的电加热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如果其传热系统配备有效的温度联锁保护装置,可以只安装一台电动循环泵;〞十七、将12.1修改为:允许使用X围"额定出水温度低于120℃并且额定工作压力不超过0.7MPa的热水锅炉.〞"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4p+0.2MPa;当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5.25p.〞十九、将"整体验证性水压试验压力为2p,并且不小于0.6MPa.〞表12-1 试验压力与保压时间十一、将13.1〔1〕〔2〕修改为:— 6 —"〔1〕热水锅炉受压元〔部〕件可以采用铝、铜合金以与不锈钢材料,管子可以采用焊接收,材料选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其他锅炉用材料应当满足本规程第2章的规定;"〔2〕热水锅炉的锅筒〔锅壳〕、炉胆与相连接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T形连接结构;〞将13.1〔5〕修改为"锅炉禁止改造.〞删除13.1〔6〕.二十二、将13.2〔2〕修改为:"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为0.1MPa 的蒸汽锅炉,在锅炉制造单位保证焊缝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不进展无损检测;〞将13.2〔3〕修改为:"锅炉制造单位应当在锅炉显著位置标注安全警示;〞二十三、.修改为:" 排污管与排污阀连接"锅炉排污管与排污阀可以采用螺纹连接.〞二十五、将13.4〔1〕〔2〕修改为:"〔1〕锅炉可以不设独立的锅炉房,蒸汽锅炉安装位置应当与非操作人员有效隔离;"〔2〕锅炉不需要安装告知,并且不实施安装监视检验;〞二十六、将13.5修改为:定期检验"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锅炉的安全状况进展自行检查.〞二十七、将13.6〔1〕修改为"锅炉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将13.6〔4〕修改为"锅炉操作人员不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但应当根据本规程13.4〔3〕的规定经过培训〞.附件2《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2014年12月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一、"正文〞的修改1. 表3-4 增加四种介质的罐体主要设计参数2. 将注3-6修改为:"所列设计压力的数值,是按照介质50℃〞3. 将"罐体的装卸口位置与其安全保护装置还应当符合引用标准的规定.〞4. 将5.1内容修改为:"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移动式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按照铭牌和产品数据表规定的一种介质,逐台申— 8 —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与电子记录媒介.办理使用登记的新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视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5. 将5.3〔5〕修改为:"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且作出记录;〞6. 增加:"5.17 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2〕在满足消防防火间距等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3〕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7. 增加:"5.18 年度检查"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至少进展1次年度检查,其年度检查的专项要求见附件J.当年度进展定期检验的,可不再进展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展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与时消除.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进展,也可以委托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展."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等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如此》的有关规定进展年度检验的,不再单独进展年度检查.〞8. "〔13〕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其定点卸液信息跟踪与反响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运行应当正常.〞9. 增加:"7.5 改造为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改作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2〕由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展改造;"〔3〕改造后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应当满足安全使用要求;"〔4〕改造施工过程应当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展监视检验;"〔5〕注销原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重新办理使用登记;"〔6〕禁止使用期限到期后进展改造.〞10. 将8.4第二款修改为:"检验机构应当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定检验方案.定期检验的方法以宏观检验、壁厚测定、外表无损检测为主,必要时可以采用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硬度检测、金相分析、材料分析、强度校核或者耐压试验、声发射检测、气密性试验等.对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还应— 10 —当检查是否装设卫星定位系统,并且具备定点卸液信息跟踪与反响功能.〞11. 增加:"高纯液氨罐式集装箱免除罐体内部检验条件"充装纯度不低于99.9999%液氨的奥氏体不锈钢罐式集装箱,运行期间无异常情况的,首次全面检验以与年度检验时可免除罐体的内部检验项目.〞12. 将9.3内容修改为:"安全附件的连接应当采用螺纹、焊接或者法兰的连接形式,连接部位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13. 将9.5〔3〕修改为:"紧急迫断阀与罐体液相管、气相管的接口,应当采用螺纹、焊接或者法兰的连接形式;紧急迫断阀与其安装基座应当得到保护,以防被外力损坏;〞14. 将9.9〔1〕修改为:"充装介质为有机过氧化物或者自反响物质,以与引用标准有规定的,应当设置阻火器;〞二、"附件B〞的修改将B2.3〔4〕修改为:"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汽车罐车发动机的排气管位置应当满足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三、"附件C〞的修改删除C3.2〔6〕,将〔7〕〔8〕〔9〕依次修改为:"〔6〕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式集装箱应当设置可靠的导静电连接端子;"〔7〕保温或者保冷层的设置,不得妨碍装卸系统和安全附件的正常工作与维修;"〔8〕在罐式集装箱的适当位置设置文件筒,用以盛装罐式集装箱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如产品使用说明书、罐体内清洁证书、应急处置预案等.〞四、"附件D〞的修改1. 将D2〔3〕修改为:"高真空多层绝热中的绝热材料应当采用脱脂纤维布或者脱脂纤维纸等材料,并且还应当符合GB/T 31480《深冷容器用高真空多层绝热材料》的规定;〞2. 在D2〔5〕后增加:"〔6〕真空绝热罐体用材料应当按GB/T 31481《深冷容器用材料与气体的相容性判定导如此》的要求,对所用材料进展相容性的判定.〞五、"附件E〞的修改1. 将E1.3〔1〕修改为:"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用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应当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并且符合本附件的相关规定;〞2. "瓶体材料应当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与其相应气瓶产品标准的规定.〞3. 将E3.2修改为:"E3.2 结构设计" 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的结构设计"〔1〕气瓶与任何其他零部件的连接不得采用焊接结构,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周向转动和轴向窜动;〞"〔5〕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 12 —止运输过程中横向、纵向撞击与倾覆对气瓶与其附件造成损坏.〞增加:" 充装G的单瓶水容积小于1000L管束式集装箱的结构设计""〔1〕气瓶集装箱中气瓶的布置方式选用立式;"〔2〕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周向转动和上下窜动;"〔3〕气瓶集装箱侧板和腹板设置防火隔离板,防火隔离板材料采用钢板,并且在温度大于或者等于590℃时不变形,能够保持足够的刚性,框架侧面装设具有通风百叶窗的面板或者门扇.〞4. 在E3.3〔5〕后增加:"〔6〕气瓶集装箱要对气瓶进展分组控制,每组容积不超过3000L,每组配置独立的管路系统,并且每组管路系统聚集至主管路系统,主管路系统设置安全泄放装置、仪表、装卸附件;"〔7〕气瓶集装箱操作仓内的主管路系统总阀门和每组管路系统阀门设置气动控制系统,并且该气动控制系统具有远程控制阀门的启闭功能;"〔8〕气瓶集装箱的管路与框架与支撑板等的固定要防止应力集中,并且采用螺栓等方式进展连接.〞5. 将"安全泄放装置的设置原如此、选用原如此、气瓶安全泄放量与泄放面积的计算、动作压力和排放能力应当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6."〔1〕每只气瓶进出口应当设置阀门,装卸口应当设置管路汇总阀门,阀门阀体应当采用锻钢制造;"〔2〕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的气瓶阀门和管路汇总阀门除装卸过程中处于开启状态外,其余工况均应当处于关闭状态,并且该阀门应当安装在操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3〕气瓶集装箱操作仓内的主管路系统总阀门和每组管路系统阀门除装卸过程中管路系统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外,其余工况均应当处于关闭状态.〞六、增加"附件J〞附件J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J1 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有效;〔2〕安全技术规X规定的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产品质量证明书、监视检验证书以与安装、改造、维修资料等是否完整;〔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4〕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 14 —〔8〕装卸记录是否齐全;〔9〕是否有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10〕是否对事故、故障情况进展了记录.J2 气瓶检查〔1〕核实拖车产品铭牌、逐只核实气瓶制造标志是否符合要求;〔2〕逐只检查气瓶外部,有无裂纹、腐蚀、油漆剥落、凹陷、变形、鼓包和机械接触损伤等;〔3〕使用木锤或者重约250g的铜锤轻击瓶壁,逐只对气瓶进展音响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4〕检查充装介质的分析报告,腐蚀性介质的残液分析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J3 附件检查J3.1 气瓶端塞检查有无变形、裂纹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J3.2 管路和阀门〔1〕检查金属管路有无变形、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2〕检查阀门有无锈蚀、变形、泄漏,开闭是否正常;〔3〕检查排污装置是否完好、通畅;〔4〕检查软管两端接头的连接是否结实可靠,软管外观有无破裂、鼓包、折皱、老化现象;〔5〕检查气动阀门有无损伤,是否处于常闭状态.J3.3 快装接头检查有无锈蚀、变形、裂纹和其他损坏.J4 气瓶固定装置安全状况检查〔1〕检查气瓶与前后两端支撑立板的连接是否松动,气瓶是否发生转动;〔2〕检查框架有无裂纹、凹陷、扭曲或者其他机械接触损伤;〔3〕检查框架与拖车底盘连接是否结实可靠;〔4〕检查捆绑带有无损伤、腐蚀,紧固连接螺栓有无腐蚀、松动、弯曲变形,螺母、垫片、缓冲垫是否齐全、完好,捆绑带与紧固螺栓连接处有无损伤、断裂.J5 安全附件检查J5.1 易熔塞易熔合金检查易熔塞易熔合金使用条件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是否有易熔合金挤出、渗漏的情况.J5.2 导静电装置〔1〕检查瓶体、管路、阀门与导静电带接地端的电阻是否超过10Ω;〔2〕检查导静电带安装是否正确.J5.3 紧急迫断装置设置紧急迫断装置的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应当进展以下检查:〔1〕紧急迫断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2〕外观质量是否良好;〔3〕解体检查阀体、先导杆、弹簧、密封面、凸轮等有无损— 16 —伤变形、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4〕性能校验是否合格;〔5〕远控系统动作是否灵敏可靠.J6 整车泄漏性试验J7 年度检查结论与报告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作出以下结论意见:〔1〕符合要求,是指未发现或者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可以在允许的参数X围内继续使用;〔2〕根本符合要求,是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可以有条件的监控使用,结论中应当注明监控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其完成期限;〔3〕不符合要求,是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不允许继续使用,应当停止运行或者申请检验机构进展进一步检验.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其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员审批.附件3《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第1号修改单一、"正文〞的修改1. 第三条修改为:"本规程规定了爆破片装置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等过程以与制造许可、型式试验工作的根本安全要求,相关爆破片装置的技术标准以与有关单位、机构的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B.〞2. 第四条修改为:"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境内、外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的受理和审批."《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采用适当方式在产品上标注‘TS’许可标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和许可级别."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分为A、B两级,A级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制造的产品应用不做限制,B级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的产品限用于第Ⅰ类、第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气瓶与气瓶阀门,GC2、GC3级压力管道."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具体许可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进展.爆破片装置制造许可条件见附件C.〞3. 第八条修改为:"爆破片装置的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许可X围进展产品制造,并且承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对爆破片装置安全质量的抽查检验.— 18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合理安排抽查检验,督促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在持证期间的产品安全质量持续保持一致,抽查检验的X围在4年内应当覆盖制造许可的产品形式,检验的项目和合格指标不低于型式试验的项目和合格指标.〞二、"附件A〞的修改1. 删除A5内容,将原A6~A15编号依次改为A5~A14.2. 将原A7.2条修改为:"A6.2 最大〔最小〕爆破压力"设计爆破压力与爆破压力允差的代数和.〞3. 删除原A7.4条.4. 将原A7.5条改为:"A6.4 爆破压力允差"试验爆破压力相对于设计爆破压力的最大允许偏差.〞三、"附件B〞的修改""经过爆破试验,所抽样品在爆破温度下实测爆破压力必须在该批次爆破片爆破压力允差X围内.〞""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应当在每只爆破片装置铭牌上标注明显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包括本条要求的内容.""〔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许可级别以与标志;"〔2〕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名称;"〔3〕爆破片型号;"〔4〕批次编号和产品编号;"〔5〕制造标准号;"〔6〕规格〔或者泄放口公称直径〕;"〔7〕设计爆破压力;"〔8〕爆破压力允差;"〔9〕爆破温度;"〔10〕最小泄放面积;"〔11〕流阻系数〔需要时,注B〕;"〔12〕制造日期;"〔13〕泄放方向;"〔14〕与其相配的夹持器型号或者代号.""〔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许可级别以与标志;"〔2〕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名称;"〔3〕批次编号和产品编号;"〔4〕夹持器的型号或者代号;"〔5〕夹持器的材料牌号;"〔6〕规格〔或者泄放口公称直径〕;"〔7〕公称压力或者压力等级;"〔8〕泄放方向."注B:流阻系数用以下代号表示:K—爆破片装置采用干态空气或者惰性气体验证;"RG— 20 —K—爆破片装置采用液体验证;"RLK—爆破片装置采用干态空气或者惰性气体和液体验证.〞"RGL3. 将B3.4条修改为:"B3.4 出厂资料和文件"爆破片装置制造单位在产品交付用户时,应当随产品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1〕产品合格证;"〔2〕爆破片装置装配简图;"〔3〕安装、使用说明书;"〔4〕产品质量证明书〔按批次向用户提供,符合B3.5的规定〕;"〔5〕制造单位与用户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4. 将B3.5条改为:"B3.5 产品质量证明书"爆破片装置产品质量证明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批次编号;"〔3〕产品型号;"〔4〕制造〔批次〕数量;"〔5〕产品规格〔夹持器代号或者泄放口公称直径〕;"〔6〕材料牌号;"〔7〕适用介质、温度;"〔8〕设计爆破压力;。

(34)TSGG0001-2012/XG1-2017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7.06.01

(34)TSGG0001-2012/XG1-2017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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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等。”
十六、将 11.4.5.1 ( 1)修改为:“液相传热系统以及液相强制
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至少应当安装两台电动循环泵及冷凝
液供给泵,在其中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循环泵或者供给泵的总
流量应当能够满足该系统最大负荷运行的要求;对于热功率不大
于 0.3MW 的电加热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如果其传热系统配备有
“( 1)蒸汽锅炉,p≤ 0.8MPa ,且V> 50L (V 为设计正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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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水容积,下同) ;
“( 2)热水锅炉,p< 3.8MPa, 且t < 120 ℃;
“( 3)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
0.1MW≤ Q≤ 0.7MW;液相有机
热载体锅炉, 0.1MW≤ Q≤ 4.2MW。”
五、将 1.4.4 修改为: D 级锅炉
批准。”
七、将 1.6 条修改为:“有关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
术(包括引进境外技术、按照境外标准制造、新结构等) ,与本规
程不符时,或者本规程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
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申
报,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者专业机构进行技
测…… ”
将 4.5.4.6 ( 2)修改为:“级B及以上热水锅炉无损检测比例
及方法应当符合表 4-1 中相应级别蒸汽锅炉要求; C 级热水锅炉集
箱、管子、管道和其他管件的环向对接接头以及角接接头可不进
行无损检测,其他主要受压元件的主焊缝应当进行
10%的射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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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超声检测;” 十二、将 4.5.6.2.2 注 4-4 修改为:“敞口集箱、无成排受热面
十三、将 6.1.4 ( 2)修改为:“额定工作压力为0.1MPa 的蒸 汽锅炉可以采用静重式安全阀或者水封式安全装置,热水锅炉上 装设有水封式安全装置时,可以不装设安全阀;水封式安全装置 的水封管内径应当根据锅炉的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和额定 工作压力确定, 并且不小于 25mm, 不应当装设阀门, 有防冻措施。”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工业锅炉)培训学习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工业锅炉)培训学习

锅炉基本知识
1-3对流管束
对流管束又称对流排管,位于上下锅筒之间,属于锅炉的对流受 热面。对流管束管径一般为51~63.5mm。排列方式有错排和顺排两 种,烟气冲刷管束,一般采用横向冲刷。通常被烟气先冲刷的管束, 由于烟气温度高传热较多,管内汽水混合物的密度小,成为上升管, 反之烟气温度低传热较少,成为下降管。
1-4下降管
下降管是水循环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受压部件,布置在炉墙外面, 其作用是把锅筒的水输送到下集箱,使受热面管子(水冷壁管)有足 够的循环水量。下降管不允许受热,否则会影响水循环的安全。
1-5集箱
集箱(也称联箱),其作用是汇集、分配锅水,保证各受热面的 管子可靠供水。上集箱则是汇集各管子的水或汽水混合物。集箱一般 不受热。位于炉排两侧的下集箱又称防焦箱,主要作用是防止炉排处 炉墙结焦。
考虑到近些年立式锅炉爆炸事故, 本次修订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特别是立式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部位,做出 采用氩弧焊打底的规定,以保证此薄弱部位的焊接质量。同时为检修方便,下部必须 开设3个及以上的手孔。
3.5、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
3.6、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
考虑到目前我国焊接水平特别是 常规用材料的焊接质量已大幅提高,并根据多年来实际焊接试验检验发展问 题的概率极小的情况,本次修订大量减少碳素钢材料的产品焊接试板。
锅炉基本知识
1-6省煤器 省煤器就是锅炉尾部烟道中将锅炉给水加热成汽包压力下的饱和水的受热 面,由于它吸收的是比较低温的烟气,降低了烟气的排烟温度,节省了能源, 提高了效率,所以称之为省煤器 省煤器的作用 (1)吸收低温烟气的热量,降低排烟温度,减少排烟损失,节省燃料。 (2)由于给水进入汽包之前先在省煤器加热,因此减少了给水在受热面的吸热: 以价格较低的省煤器代替价格较高的水冷壁换热 (低温、强制流动、逆流布置) (3)给水温度提高了,进入汽包就会减小壁温差,热应力相应的减小,延长汽 包使用寿命。

TS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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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压力
(MPa)
壁温
(C、) (注
2-2)
碳素钢
Q235B
GB/T 3091
1.4锅炉设备级别
1.4.1A级锅炉
A级锅炉是指额定工作压力P(表压,下同)>3.8MPa的锅炉,包括:
(1)超临界锅炉,P>22.1MPa的锅炉;
(2)亚临界锅炉,16.7MPa< Pv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 Pv16.7MPa;
(4)高压锅炉,9.8MPa<Pv13.7MPa;
143C级锅炉
(1)蒸汽锅炉,PW0.8MPa并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热水锅炉,Pv3.8MPa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v120C;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v额定热功率QW0.7MW;液相
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v额定热功率QW4.2MW。
144D级锅炉
(1)蒸汽锅炉,PW0.8MPa并且30LW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W50L;(2汽水两用锅炉(注1),PW0.04MPa并且额定蒸发量DW0.5t/h的锅炉;(3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并且额定出水温度tW95C;
(2)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应当满足法律、 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对节 能方面的要求;
(3)锅炉的制造、 安装(含调试)、使用、 改造、修理和检验单位(机
构)应当按照信息化要求及时填报信息;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负责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等。
1.2.4锅炉辅助设备及系统
锅炉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包括燃烧、 汽水、水处理等设备及系统。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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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2013 年5月第一部分编制说明第一章修订过程第二章修订原则第三章主要变化第二部分条文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材料第三章设计第四章制造第五章安装、改造、修理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第七章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第八章使用管理第九章检验第十章热水锅炉及系统第十一章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第十二章铸铁锅炉第十三章 D级锅炉第十四章附则第一部分规程编制说明第一章修订过程一、规程历史演变一)规程诞生的时代背景1、1955年4月30日20时10分天津毛纺厂一台20 t/h锅炉爆炸,死8人,重伤17人,轻伤52人。

2、锅炉爆炸原因:苛性脆化引起。

3、苏联专家建议,民政部设锅炉检查局。

4、参考苏联规程,着手制定我国锅炉规程。

二)六0规程的诞生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规程2、文函:劳动部(60)中劳护字第102号3、颁布:1960年10月22日4、实施:自颁布之日起生效5、内容:共12章 160 条附则12条6、评价:苏联规程翻版三)六五规程的修订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2、文函:劳动部(65)中劳锅字第98号3、颁布:1965年10月12日4、实施:自颁布之日起生效5、内容:共12章146 条6、修订:增2章材料胀接减2章给水泵事故处理7、十年文化大革命8、七九年南阳柴油机厂事故四)八0规程的修订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2、文函:国家劳动总局(80)劳总锅字第23号3、颁布:1980年7月11日4、实施:1981年1月1日起执行5、内容:共10章152 条6、修订:水质管理与使用管理合并,附则改为附录共5条7、改革开放开始8、引进国际标准五)八三年部分条文修改1、参考ISO/R831和ASME标准2、共修改13条重点修改材料附录修改1条3、1983年5月24日颁布4、国务院4号的颁布5、国务院在天津召开会议宣贯六)热水锅炉规程的诞生1、名称: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2、文函: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3)字第4号3、颁布:1983年6月3日4、实施:1984年7月1日生效5、内容:共10章124 条附录共5条6、评价:蒸汽规程的翻版七)八七规程的修订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文函:劳动人事部(1987)劳人锅字第4号3、颁布:1987年2月17日4、实施:1987年10月1日起执行5、内容:共10章200条2个附录6、修订:修改121条占57%新增19条占9%未变72 条占34%删除7条附录:作文字调整八)九一热水锅炉规程的修订1、名称: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文函:劳动部劳锅字(1991)第8号3、颁布:1991年5月22日4、实施:1992年1月1日起执行5、内容:共12章155条无附录6、修订:1)新增铸铁锅炉的特殊要求2)强调卧式锅壳式外燃锅炉必须解决管板裂纹泄漏和壳式肚皮鼓包问题。

TSG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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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义壁厚不同的两元件或者钢板对接时,两侧中任何一侧的名义边缘厚度差值若超过本规程4.3.4.4规定的边缘偏差值,则厚板的边缘应当削至与薄板边缘平齐,削出的斜面应当平滑,并且斜率不大于1:3,必要时,焊缝的宽度可以计算在斜面内,参见图4-1;图4-1 不同厚度钢板(元件的对接)4.3.3.4 焊缝边缘偏差锅筒(锅壳)纵、环向焊缝以及封头 (管板)拼接焊缝或者两元件的组装焊缝的装配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纵缝或者封头(管板)拼接焊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0%,且不超过3mm;当板厚大于100mm时,不超过6mm;(2)环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 (包括板厚差在内)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5%加1mm,且不超过6mm;当板厚大于100mm时,不超过10mm;(3)不同厚度的两元件或者钢板对接并且边缘已削薄的,按照钢板厚度相同对待,上述的名义板厚指薄板;不同厚度的钢板对接但不带削薄的,则上述的名义板厚指厚板4.3.3.5 内径差和棱角度锅筒(锅壳)的任意同一横截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不应当大于名义内径的1%。

锅筒(锅壳)纵向焊缝的棱角度应当不大于4mm4.3.3.6 焊缝返修(1)如果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经过检测发现存在超标缺陷,施焊单位应当找出原因,制订可行的返修方案,才能进行返修;(2)补焊前,缺陷应当彻底清除。

补焊后,补焊区应当做外观和无损检测检查。

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元件,补焊后应当做焊后热处理;(3)同一位置上的返修不宜超过2次,如果超过2次,应当经过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返修的部位、次数、返修情况应当存入锅炉产品技术档案4.4 热处理4.4.1 需要进行热处理的范围(1)碳素钢受压元件,其名义壁厚大于30mm的对接接头或者内燃锅炉的筒体或者管板的名义壁厚大于20mm的T形接头,应当进行焊后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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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主要变化一、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

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方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

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紧密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越大。

锅炉设备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

二、规定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为促进锅炉科学技术进步,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制定了安全的解决途径。

鼓励创新,但创新是有风险的,新规程明确规定,对此类问题应当由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既可突出专家的作用,又可回避风险。

三、增加了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近些年由于电站锅炉的迅速发展,原规程所列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的需求。

本次修订结合我国锅炉设计、制造、运行和检验等方面的实际经验积累,经锅炉制造单位、电力单位、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等方面充分协商,在参考国外材料标准及应用的基础上,大力增加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并规定了这些材料的适用范围。

四、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随着我国锅炉用材料,特别是常规用材料制造水平的提高,从材料的制造源头提高了锅炉用材料的质量。

因此,本规程修订时增加了对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材料,满足一定的要求后,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

同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增加了材料使用单位人员在材料制作单位源地验收后,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这样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大大地减少制造成本。

五、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考虑到近些年立式锅炉爆炸事故,本次修订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特别是立式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部位,做出采用氩弧焊打底的规定,以保证此薄弱部位的焊接质量。

同时为检修方便,下部必须开设3个及以上的手孔。

六、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考虑到目前我国焊接水平特别是常规用材料的焊接质量已大幅提高,并根据多年来实际焊接试验检验发展问题的概率极小的情况,本次修订大量减少碳素钢材料的产品焊接试板。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Bolier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2年10月23日前言2007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的立项计划。

2007年9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期间,召开各分小组讨论会议。

2008年4月,工作组在杭州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锅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167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9年12月,工作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第一次征求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笫二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10号文第二次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010年5月,工作组召开第四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在制(修)订过程中,还多次邀请锅炉厂和电力部门专家召开材料等专题讨论会议。

2011年3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2年2月,《锅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报。

2012年10月23日,《锅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

是将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颁发)、《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发,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发),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等进行整合;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基本保留原来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使之成为我国锅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和出发点;从锅炉发展现有情况和安全监察分类、分级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了锅炉设备分级;结合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网策,吸纳成熟的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成果,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适应当前锅炉技术发展的需要,充分吸纳我国电力、机械、钢铁系统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重点增加大型发电锅炉的有关内容,同时着力调整小型锅炉的安全技术要求;借鉴国外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形成一套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又适合我国国情的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减少行政审批和简化审批程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持续推进技术进步,与时俱进,实时吸收先进科技成果,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特殊问题留有出路和渠道。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 总 则····························1 2 材 料····························3 3 设 计····························10 4 制 造····························19 5 安装、改造、修理·······················33 6 安全附件和仪表························37 7 燃烧设备、辅助设备及系统···················49 8 使用管理···························52 9 检 验····························56 10 热水锅炉及系统························60 11 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62 12 铸铁锅炉···························68 13 D级锅炉····························70 14 附 则····························72 附件A 锅炉产品合格证······················73 附表a 锅炉产品数据表··················74 附件B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75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76

2009年12月,工作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对第一次 征求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笫二次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 局以质检特函[2010]10号文第二次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010年5月,工作组召开第四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 究处理形成送审稿。在制(修)订过程中,还多次邀请锅炉 厂和电力部门专家召开材料等专题讨论会议。2011年3月, 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12年2月,《锅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 行了通报。2012年10月23日,《锅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颁布。

锅炉技术安全监察规程检查表TSG G0001-2012

锅炉技术安全监察规程检查表TSG G0001-2012
《锅炉技术安全监察规程》
TSGG0001-2012
第6.1.15条
12
锅炉的以下部位应当装设压力表:(1)蒸汽锅炉锅筒(锅壳)的蒸汽空间;(2)给水调节阀前;(3)省煤器出口;(4)过热器出口和主汽阀之间;(5)再热器出口、进口。
《锅炉技术安全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
第6.2.1条
13
《锅炉技术安全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
第4.6.3条
10
每台锅炉至少应装设两个安全阀(包括锅筒和过热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可以只装设一个安全阀:(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2)额定蒸发量小于4t/h且装设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蒸汽锅炉;(3)额定热功率小于或者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
《锅炉技术安全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
第6.2.5条
15
每台蒸汽锅炉锅筒(锅壳)至少应当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位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可以只装设一个直读式水位表:(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锅炉;(2)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2t/h,且装有一套可靠的水位示控装置的锅炉;(装设两套各自独立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锅炉;(4)电加热锅炉。
压力表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应当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且应当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2)锅炉蒸汽空间设置的压力表应当有存水弯管或者其他冷却蒸汽的措施,热水锅炉用的压力表也应当有缓冲弯管,弯管内径应当不小于10mm;(3)压力表与弯管之间应当公社三通阀门,一遍吹洗管路、卸换、校验压力表。
《锅炉技术安全监察规程》
TSG G0001-2012
第7.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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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不同厚度钢板(元件的对接)
4.3.3.4 焊缝边缘偏差 锅筒(锅壳)纵、环向焊缝以及封头 (管板)拼接焊缝或者两元件的组装焊缝的装配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纵缝或者封头(管板)拼接焊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0%,且不超过3mm ;当板厚大于100mm 时,不超过6mm ; (2)环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 (包括板厚差在内)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5%加1mm ,且不超过6mm ;当板厚大于100mm 时,不超过10mm ; (3)不同厚度的两元件或者钢板对接并且边缘已削薄的,按照钢板厚度相同对待,上述的名义板厚指薄板;不同厚度的钢板对接但不带削薄的,则上述的名义板厚指厚板 4.3.3.5 内径差和棱角度 锅筒(锅壳)的任意同一横截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不应当大于名义内径的1%。

锅筒(锅壳)纵向焊缝的棱角度应当不大于4mm 4.3.3.6 焊缝返修 (1)如果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经过检测发现存在超标缺陷,施焊单位应当找出原因,制订可行的返修方案,才能进行返修; (2)补焊前,缺陷应当彻底清除。

补焊后,补焊区应当做外观和无损检测检查。

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元件,补焊后应当做焊后热处理; (3)同一位置上的返修不宜超过2次,如果超过2次,应当经过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返修的部位、次数、返修情况应当存入锅炉产品技术档案 4.4 热处理 4.4.1 需要进行热处理的范围 (1)碳素钢受压元件,其名义壁厚大于30mm 的对接接头或者内燃锅炉的筒体或者管板的名义壁厚大于20mm 的T 形接头,应当进行焊后热处理; (2)合金钢受压元件焊后需要进行热处理的厚度界限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3)除焊后热处理以外,还应当考虑冷、热成形对变形区材料性能的影响以及该元件使用条件等因素进行热处理 4.4.2 热处理设备 热处理设备应当配有自动记录热处理的时间与温度曲线的装置,测温装置应当能够准确反映工件的实际温度 4.4.3 热处理前的工序要求 需要焊后热处理的受压元件应当在焊接(包括非受压元件与其连接的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并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后热处理 4.4.4 热处理工艺 (a)纵缝 (b)环缝
δ—名义边缘偏差;t 1—薄板厚度;t 2—厚板厚度;L —削薄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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